食品供货安全保障措施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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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作业的依据来源于国家肉品质量要求,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留样处理 

所有配送产品每批都进行留样处理,记录相关资料,保证所配产品的可追溯性。

◆召回制度 

发生质量事故,立即召回,全部封存,查找原因。

1.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3)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6)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7)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5)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4)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6)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工作时严禁吸烟。

8)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1)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2)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13)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方法:

①低温贮存 

◆冷藏贮存:

0℃至-10℃条件下贮存 

◆冷冻贮存:

0℃至-29℃条件下贮存 

②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清洁卫生;

◆通风干燥;

◆无鼠害 

2)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①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②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④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3)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①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②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③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④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⑤仓库要定期打扫。

⑥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⑦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7)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8)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场所 

①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②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③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④三防设施有效:

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2)设备及维修保养 

①配备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②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1.5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1)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完备的营业手续。

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对销售的食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2)慎重选择食品原材料供货商,保证进货商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

(3)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条件的证明文件(进口食品需进关检疫证明),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4)索取检验报告,向供货商索要新品进店产品生产批次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以后商品进店时,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采取一票通形式进店。

所有供货商必须每年提供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一次。

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5)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供货商,供货商工商注册号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把进货台帐,每星期导入工商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便于工商部门的监管。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注意商品卫生和货架卫生。

维护良好的店容店貌,努力创造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

(7)对不合格食品要主动撤柜,一旦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8)对过期不合格食品,要主动销毁,不退回供货商,不得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销售。

(9)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起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 

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1)接受惩罚承诺 

如因我公司配送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我公司承诺完全承担事故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处罚。

(2)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解决措施 

①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

具体为:

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

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②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相关领导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③医疗求援。

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④病源保护。

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⑤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⑥信息公开。

保障相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⑦事故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1.7 

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1、公司驾驶员必须有相关驾驶资格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的交通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驶。

同时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看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要立即报修。

4、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晚间出车时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及酒后驾驶。

驾驶员酒后驾驶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和交通事故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6、驾驶员要文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

行车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的就快速处理,如必须现场处理的,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不得逃离现场。

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事故,司机要承担全部后果及责任。

7、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由当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8、驾驶员在外出送货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果领导同意司机要检查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格,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8、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9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四不伤害”原则,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录用,隐瞒患病事实者一经查实按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有需要的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生产、后勤、职能部门人员休假实行轮换调休,调休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8)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9)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各部门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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