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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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
(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采用信息化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科学评价各单位信息化工作。
考核指标分为三级(一级要素指标、二级要素分项指标、三级计分采集项),一级考核指标项由信息化整体推动、信息化基础建设、信息化应用、信息化管理以及信息化人力资源五部分构成,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分解和细化指标,三级指标是考核体系的计分采集项。
第八条中国交建按照子集团、外经平台企业、基建企业、设计企业、投资运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等类别特色,组织制定差异化三级考核指标,并根据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评价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保证体系的针对性和可衡量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考核工作的流程如下:
(一)中国交建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
(二)各单位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应首先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公司总部,作为复核工作的依据;
(四)业务部门应掌握统建系统在各单位推广使用情况,并据此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推优,推优单位可酌情加分;
(五)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评,并根据情况对填报数据进行检查或者对部分单位现场核查;
(六)复核结束后,形成各单位年度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报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十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经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交由公司将结果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得分为各考核指标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
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得分将按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折算为信息化考核分数,所占比例按照当年总体设定为准。
第十二条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同时作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先进、突出单位等评优工作的评比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处于D级及以下级别的企业需提供目标清晰、措施详实的信息化工作整改方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交股信发〔2014〕6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规则
信息化整体推动20分
认知度与推动力
5
1.有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1分;
2.企业定期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并有会议纪要的,得1分;
3.有独立的信息化工作部门,且信息化部门负责人为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得1分;
4.企业二级部门、二级单位信息化考评纳入对相关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得1分;
5.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得1分;
制度与标准
4
1.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得2分
2.遵守总部的信息化管理制度与标准,得2分
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7
1.企业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年度目标均完成,得2分;
2.企业信息化投入有独立的年度预算(含信息化人员收入、信息化设备采购等)的得2分;
3.年度信息化预算金额,信息化预算占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_XX_%,(权重1.5分,按XX百分比计算得分),已完成信息化预算比例_YY_%(权重1.5分)。
XX=
注:
(1)此百分比按板块(基建、设计、装备制造等)分类对照计算。
其中当期最小值,指当期同板块中的最小值;
当期最大值,指当期同板块中的最大值
(2)预算执行情况使用上年度财务账目数值计算
落实集团信息化工作要求情况
按1.总部年度信息化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得2分;
根据落实情况逐项扣分。
2.信息化专项项目执行情况,作为额外加减分项,由总部进行评分。
减分:
本年度未按要求每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报告,本年度合同到期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验收,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加分:
专项成果提升到集团总部进行推广,专项成果在集团内部其他单位进行了推广应用。
年内未有专项项目的单位该指标不得分;
共2分;
3.使用总部明确要求统一部署的信息化平台或系统得2分;
4.4.按照总部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建设的得2分
信息化基础建设11分
信息化基础数据
3
建有数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进行管理、维护和升级,得3分
硬件设备配套条件
建立了独立的计算机中心机房,并部署有ups,独立门禁,主机房气体灭火系统,主机房专用空调,主机房视频监控,部署了防火墙、核心交换机、信息系统及网站服务等公司顶层设计规定的必备硬件,得3分
网络环境
1.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均建立内部局域网,并且局域网的性能满足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得3分;
2.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均能够接入Internet,并且Internet接入带宽满足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得2分
信息化应用44分
集团统建系统应用及推广、自建综合管理类系统建设及应用
37
1.集团统建业务系统应用推广情况,该指标项由总部信息化管理部联合各相关业务部门评定赋分。
包含三部分,
(1)数据质量:
总部直接提取系统中业务数据进行评分;
(2)建设推广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是否提交了需求分析文档、提交了系统改进意见,是否成为试点单位,是否参加讲师团培训,是否承办系统运行相关活动,是否与总部业务系统对接,总部进行评分。
(3)系统运行推进机制:
系统在本单位的推进制度、责任体系、内部持续滚动培训,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总部评分。
其中第三部分各单位需提供说明材料。
统建系统包括:
财务资金类系统、生产经营系统、物资集采系统、安质系统、审计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生产指挥系统、混凝土生产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系统、投资管控系统、交建通等。
适用于本版块的统建系统均参与评分,共20分;
2.以下系统,
财务管理系统
资金管理系统
预算考核管理系统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设备资产管理系统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知识管理系统
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系统
等综合管理类系统,部署、应用的,共计3分。
对于名称不同但功能相近的系统也可相应得分。
2.以上系统,实现在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部整体应用的,总计3分。
3.具有互联网+、移动应用、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技术及其他前沿信息化技术和创新应用的,得2分。
4.具有主营业务项目管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得3分。
5.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管理系统在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部整体应用的,得3分。
6.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管理系统与其它业务系统集成应用的,得3分。
专业应用系统
1.部署了支撑公司核心业务的专业应用类系统。
此项按板块进行考核。
如:
勘察设计板块的辅助设计系统、工程建设板块的项目现场监控系统、疏浚板块的船机设备管理系统、装备制造板块的设计制造协同系统、投资板块的分析评估系统、海外板块的工程量计算系统、房地产板块的成本管理软件等,共2分;
对专业应用类系统的功能、覆盖率、应用效果等作简要说明,综合评比打分,上限不超过2分。
2.企业应用实现模块化、松耦合、可配置集成的,得1分;
3.企业数据集成实现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等所有数据资源,分类开展主题分析,分权限进行数据管理的,得1分。
门户建设与应用
充分利用集团公司信息化宣传专栏发布企业重大新闻和工程进展等重要信息的,按信息化宣传工作办法细则考核,满分2分。
有与集团公司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的公司独立网站,并对单位概况、主营业务、工作动态、人才建设、企业文化、新闻宣传等基本功能覆盖全面的得1分。
信息化服务及安全17分
信息化服务及运维管理
6
1.所在单位业务部门对信息化部门服务满意度调查
所在单位各业务部门对本单位信息化部门全年服务质量及效果考评,满分1分。
此项需提供各部门打分汇总意见,由所在单位取平均分上报。
建议从运维制度是否到位、平均无故障时间、运维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评价。
因各单位业务信息化需求不同,此考核项暂不设定统一标准,由各单位分别制定。
2.运维管理
有完整的设备台帐,信息资产管理良好,运行设备按标准标识清楚,得1分(现场核查时将检查相关设备台账清单);
建设完善并严格落实运维管理制度,保障网络和业务系统稳定运行;
运维值班、巡检制度执行到位,运维记录完整详实。
得3分;
低于此标准,根据执行情况相应扣分,最低不得分(现场核查时将检查相关运维记录表);
全年度视频会议分会场运维保障有效,无事故,得1分。
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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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岗位,建有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部署了防火墙、网站防篡改、防病毒\防木马等必备系统,能够满足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实施了指标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内容的,得4分。
2.遵循集团统一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成3个以上核心业务系统定级备案工作及自查整改的,得3分;
按照等级保护的实施办法细则有效开展工作,完成测评整改的,得3分;
3.建立完整的数据备份制度,并按规定执行,通过备份软件实现定期自动数据备份,得1分;
若出现重大信息化工作安全事故,给集团或其它单位带来重大事故损失,此项不得分。
信息化人力资源8分
队伍建设
企业专职信息化人员占全员总数1%以上,得1分;
各下属单位配备专职信息化人员,得1分;
信息技术队伍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得1分
教育培训
企业建立了每年定期的信息化培训机制得1分
企业每年组织信息化培训5次以上或培训人数占全员比例20%以上,得1分;
信息化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培训2次以上,得1分。
企业信息化培训对象含中层以上领导的,得1分。
评优激励
2
有效开展了评优、考核等信息化激励工作的,得2分;
:
参加不同类型评优比选的得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