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再谈口译语言的可接受性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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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思维过程,它是一个对原文理解、译语组织以及表达的过程。
在笔译中,译者在面对文本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原作者实际上说了些什么?
2.作者是怎么说的?
3.他/她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4.作为译者我该怎么说?
5.我所说的是否是作者说的和所意味的?
这一系列的思考过程可被概括为理解阶段、解释阶段、表达与校核阶段。
对原文文本的不同译文主要来自于解释阶段的差异。
而口译员在口译过程中所需考虑的是:
1.发言者实际上说了些什么?
2.发言人是怎么说的?
4.作为口译员我该怎么译?
5.我所译的是否就是发言人说的和所意味的?
其中的前三个部分是译员对发言人言语的理解阶段,后两个部分是译员组织、表达译文阶段。
下面一段话为一次中国领导人接见日本友人时的讲话,内容如下:
我相信中、日作为两个大国,又是相邻的国家,过去有长久的文化友好交往、文化的渊源,但是也有过近代这种不幸的历史,所以中日发展友好关系,一定要以史为鉴来共同努力。
译文为:
ChinaandJapanaretwomajorcountriesandalsoareneighborstoeachother.Inthehistorythetwocountriesenjoyedaverylongstandingrelation-shipoffriendlyexchangeandalsoverycloseculturallinks.However,inthemodernhistory,thetwosidesexperiencedsometragicperiod.Therefore,todevelopSino一Japaneserelations,thetwocountriesmustworktogetherandmakethehistoryasaguid-anteforfuturedevelopmentoftherelationsbetweenthetwocountries.
在这段话中,发言者说的是中日关系问题,他是以真诚、友好的语气来表达的,他的真正意思是希望中日以史为鉴、永远友好。
口译员对此应充分理解并给出恰当的英译文,而上述译文体现了发言者语言的深沉意味。
以上例子包含了译员对发言人言语的理解阶段和译员组织、表达译文阶段。
口译中的理解阶段涉及到言说者意向的真诚性问题,而与口译中的组织、表达阶段相关的就是口译语言的可接受性问题。
它是指译文语言是否可被目的语听众所理解并接受,换句话说,它是指译语是否适度、恰当。
这一过程牵涉到口译语言的恰当性问题,也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
文章把这一过程看作一种社会交往行为,并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框架出发讨论这一过程。
二、从交往行为理论来看口译中译语不恰当的原因
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领袖人物、当代着名哲学家和思想家哈贝马斯提出了言语的有效性基础,其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合法的人际关系问题。
他认为一个人要成功完成以理解为目的的交际过程,需满足以下要求:
l.说出某种可理解的东西;
2.提供给听者某种东西去理解;
3.由此使他自己成为可理解的;
4.达到与另一个人的默契。
译员在口译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被认为其译语不恰当或不得体,这样就没有完成口译任务。
第一:
听众无法理解并接受口译译文,原因是译文有悖自然规律或科学定律的基本准则和属性,或是译文在听众的已有知识体系中找不到相应的对应点。
第二:
听众听懂了译文,但是译文语言的表达方式与听众所处的社会思想体系或伦理道德体系有冲突,因此不能被他们所接受。
第三:
听众听懂并接受了译文的说法,但是口译译文违背了口译场合对其的约束性,因此是不恰当的。
例如:
在外交翻译的场合,译员在用词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正确的立场,其在语言选择上稍有不慎,就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口译如同笔译,也需要理论的指导,以译得更加适当、得体,并被听众所理解接受。
下文将会以实例说明这三种不恰当的情况及其解决之法。
三、如何解决口译语言的可接受性问题
建构主义翻译学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出发,对翻译提出了一般性的标准:
1.不违背知识的客观性;
2.理解的合理性与解释的普遍有效性;
3.符合原文文本的定向性
第一条标准是针对人所在的外部世界(自然世界)所提的。
换句话说,译文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或科学定律的基本准则和属性。
否则,无论译文词藻多么漂亮,读者都无法接受。
我们不能说:
“声音传播的速度超过光速”,因为这不符合客观规律。
第二条标准是针对人所在的社会世界所提的。
翻译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必须被社会接受、承认才有意义。
这一标准强调人之间的交流,即处在其他文化意识中的他人是否能接受译文。
《红楼梦》里有下面一段话:
那柳湘莲原系世家子弟,……素性爽侠,不构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致眠花卧柳,吹苗弹筝,无所不为。
霍克斯(DavidHawkes)把这段文字译成:
LiuXianglianwasayoungmanofexcellentfamily……Hewasofadashingimpulsivenature,im-patientofniceties.Hischiefpleasurewereexerci-singwithspearorsaber,drinking,andgambling,buthewasnotaversetogentlerpastimes:
hefre-quentedthebuddinggrovesandcouldplayonboththefluteandzither。
原文中“眠花卧柳”是去烟花之所的委婉说法,译文译成“frequentedthebuddinggroves"
,可能很少有以英语为母语的读者知晓它的真实含义。
译文应考虑在不同文化中的读者对这一概念所能接受的度是什么,这一概念是否能融人其伦理道德体系并为其所接受。
就英语国家读者而言,译文处理成“red一lightdistrict"
(红灯区),就容易被他们理解和接受。
如果是针对一些思想极端保守的伊斯兰国家读者时,译文需作重新考虑。
对他们而言,柳湘莲的这一行为无法被他们的思想体系所接受,甚至被视为万恶不赦,进而抵制译文中其他的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译者需要找出既能被他们的思想所接受又能正确诊释原文内容的译法。
第三条标准(符合原文文本的定向性)是针对人的主观世界所提的,它是指原文本作者的写作意图。
译者不能随意改变原文本中确定性的东西,但对一些不定点可做出不同的合理解释。
在对《哈姆雷特》进行翻译时,译文中不能出现让剧本充满喜庆的语言,因为它本身是一部悲剧,这是它原文文本的定向性。
但是在一些原作者没有做出定性说明的地方,译者可根据自己的不同理解来做出合理的解释。
如上所述,这些标准在笔译中发挥着巨大的指导作用,而口译实践也同样可以采用这些标准,但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
在口译中,译员的译文需遵循知识的客观性,充分考虑听众所处的文化背景和伦理道德体系,以恰当的译语传译原语。
这两点与笔译的指导原则是一致的,在本文第三部分提到的第一、第二种不恰当情况可用以上原则解决。
译员的译文不能出现诸如“空气是可被视见的”等常识性错误。
译员也不可不当地把“黑人”译为“negro,而应译为“blackpeople"
,因为前一种译文是对人的一种蔑称和侮辱,势必引起听者的反感和抵触。
在第三点指导原则上(符合原文文本的定向性),口译则体现为不同类型的口译及其语言灵活度问题。
译员在口译中应考虑到其种类和场合,从而决定使用何种译语表达,这可被理解为口译的原语文本定向性。
口译可被分为会见、谈判、记者招待会、专访、演讲、参观、游览口译等,其种类的不同决定了口译语言的正式度和灵活度也不同。
我们可以把口译的灵活度分为两类:
灵活适当与灵活不当。
其中,前者又可分为低度灵活、中度灵活和高度灵活。
后者可分为灵活不足和灵活过度川。
在各类口译中,会见、谈判、记者招待会、专访、演讲口译为低度灵活的口译,译文受原语限制很严,译员需严格按照口译的场合和目的来选词组句,给出适当的译法。
而参观、游览口译则灵活性较高,译员可较随意地使用译语用语,译文只要能把参观或游览地的情况解释清楚就达到了要求。
就第三点标准而言,口译译员需要深人了解要做的口译种类及其为发言人服务的目的,从而决定译文的取舍。
在1998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朱铸基总理在回答提问时做出以下表述:
“目前,我的思想非常单纯。
在这一次人大会议上,人民代表给我以重任。
我自己感到了这个任务的艰巨。
我现在非常地惶恐,就是怕辜负人民群众对我的期望。
但是,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
对于这段讲话,译员首先要考虑这是记者招待会发言,译文需要充分地把总理的话语意义表达出来,并且译语的言辞要非常正式、庄重。
总理的话语表达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政府的声音,这事先就给口译定了基调或限定了原语文本的定向性:
用语灵活度低、表达用语正式、句式结构平衡。
外交部高翻朱彤对原语分析后,译语如下:
So,asformythinking,Ithinkatpresentthat’sverysimple.AtthissessionoftheNationalPeople’sCongress,thedeputieshaveentrustmewithaveryheavyandimportanttask,andImyselfcanfeelverykeenlythearduousnessofthistask.AndactuallyIinreallyfearfulorIinafraidthatIwouldletthepeopledown.Butnomatterwhatiswaitingformeinfrontofme,beinglandminesoranabyss,IwillblazemytrailandIhavenohesitationandnomisgivingsandIwilldoallmybestandcontribute,devoteallmyselftothepeopleandthecountryuntilthelastdayofmylife.
译文句式整齐,重点突出,句子间意义衔接自然。
并且译语在用词上正式,例如“entrust"
"
ar-duousness”等词。
原语体现的是朱总理的决心,译文充分地表达出这一含意,尤其是处理最后一句话时很出彩。
“地雷阵”和“万丈深渊”该怎么译?
如何体现“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一排比句式特点?
这些问题都可当成原语文本对译语的定向性。
译文采用直译法来译“地雷阵”和“万丈深渊”,以突出所处处境的危险性。
译员采用了四个并列分句的句式来体现原语的排比式,以加强表达的效果。
口译中,究竟何种译文是合适的、可被接受的?
从社会交往行为的角度出发,口译译文符合正文中讨论的三条标准(不违背知识的客观性;
理解的合理性与解释的普遍有效性;
符合原文文本的定向性),就可被认为是合适和得体的。
它可被听众接受,原语发言人接受,译员自身接受,这样就很好地完成了口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