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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矿产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现状:

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境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据现有资料统计,全县共有十八种矿产,即煤矿、铁矿、钛矿、锆矿、铜矿、铅矿、耐火粘土、砖瓦粘土、白云岩、石灰岩、砂岩、硫铁矿、重晶石、硅石、水晶、紫砂陶土、天然气、矿泉水等。

现开发利用的矿产仅有煤矿、铁矿、石灰岩、砂岩、砖瓦粘土矿。

目前全县共有矿山企业122家,其中:

煤矿47家,铁矿23家、建筑石料企业12家、砖瓦企业40家,矿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县财政的57.9%,占据主导地位。

沁水县位于沁水煤田南部,其含煤面积2421.9km2,占全县面积的91.2%,占晋城市含煤面积的52%,预测煤炭总地质资源量265.25亿吨。

县境内主要煤层埋深小于600m的地段大部分已完成普查。

沁水、樊庄、阳城(沁水段)、隆化(沁水段)4个普查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0.39亿吨;

阳城长河(沁水段)详查区查明资源储量4.25亿吨;

寺河、潘庄一号、潘庄二号、胡底、士敏、野鹿、坪上、西闫庄(沁水段)8处精查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1.7亿吨。

合计完成煤田勘查地13处。

⑹.社会经济状况:

沁水县2016年全县总人口21.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0255万人。

人口密度为79.人/KM2,人均占有土地资源1.26公顷。

201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67.1亿元,财政收入22.2276亿元,粮食总产131394千克,农民人均纯收入6059.2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5.6元。

沁水县农业基础较好,交通便利,商业繁荣,城市基础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

全县以煤炭、冶金为主,电力、建材、轻工、食品等门类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使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得以发挥。

沁水县的煤炭质量优良、储量丰厚,在世界上有“沁水煤田”之称。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经济迅速发展,侯月铁路的开通、晋矿西移,促进各项建设的发展,已形成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现在随着煤层气开发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发展,沁水煤层气开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压缩的煤层气源源不断运往各地,各大企业云集而至,煤层气开发势头旺盛。

沁水县属于山区地质地貌,平地稀少,村庄及集镇沿河沟走向分布,村庄分散,自然村较多,相距较远。

村庄建筑老房子居多,尤其是嘉峰镇的窦庄村,郭南,郭北村,是典型的古建筑民居遗址,巷道狭窄,四合院居多。

2.2作业范围

沁水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地籍调查项目,于2013年7月正式启动。

调查对象涉及沁水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其中:

龙港镇、中村镇、郑庄镇、端氏镇、嘉峰镇、郑村镇镇区所在地村庄除外),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7月10日以招投标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拔测绘队伍,确定由河南省金图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一标段),和山西省地质测绘院(二标段)分别承担完成沁水县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项目。

一标段负责完成土沃乡、张村乡、樊村河乡、苏庄乡、龙港镇、中村镇、郑庄镇;

二标段负责完成端氏镇、嘉峰镇、郑村镇、柿庄镇、十里乡、胡底乡、固县乡。

河南金图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一标段)承担七个乡镇共121个行政村。

其中龙港镇37个村,郑庄镇27个村,中村镇20个村,土沃乡16个,张村乡8个,樊村河乡6个,苏庄乡6个村。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一标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区域统计表

龙港镇(100)

代码

村名

001

柳庄社区

011

上苏庄

021

常柏村

031

东石堂村

002

宣化社区

012

柿元村

022

水泉村

032

吴家沟村

003

永宁社区

013

小岭村

023

尧都村

033

王寨村

004

北河社区

014

木亭村

024

杏峪村

034

西河村

005

东安社区

015

辛家河

025

河渚村

035

固镇村

006

梅苑社区

016

国华村

026

西坡村

036

孔峪村

007

新城社区

017

马邑村

027

曲寨村

037

青龙村

008

杏园社区

018

张庄村

028

梁庄村

009

杨河社区

019

赵山村

029

中界村

010

南遥村

020

里必村

030

西石堂村

中村镇(101)

中村村

冶内村

上阁村

下川村

南河村

蒲泓村

松峪村

上川村

上峪村

石务村

北岭村

东川村

下峪村

白华村

宋庄村

向阳村

北庄村

张马村

东沟村

山辿岩村

郑庄镇(102)

郑庄村

南大村

石室村

王峪村

河头村

中乡村

吕村村

杨家河村

玉沟村

八里村

王必村

东郎村

洺水村

杨圪坨村

张峰村

西郎村

湾则村

庙坡村

大将村

南郎村

杨树庄村

庙沟村

东大村

西良村

北湾村

西大村

孔必村

龙渠村

樊村河乡(200)

界河口村

卫村村

樊村村

下峰村

赵寨村

景村村

土沃乡(201)

土沃村

塘坪村

下沃泉村

交口村

台亭村

岭东村

中沃泉村

洞沟村

西阳辿村

西文兴村

上沃泉村

南阳村

下格碑村

王庄村

兴则村

后马元村

张村乡(202)

堡头村

张河村

芦坡村

冯村村

板桥村

瑶沟村

张村村

胡家沟村

苏庄乡(203)

苏庄村

西古堆村

官停村

丰岳村

董家山村

当处庄村

3评价依据、方法

3.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订);

2.《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8.《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9.《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

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TD/1014—2007);

1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发布);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5.《山西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原山西省土地管理局1992年发布);

16.《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7.《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补充技术规定》(山西省二调办2008年2月发布);

18.《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1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0.《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21.本技术设计书。

当以上标准对同一内容的规定发生矛盾时,应请示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指导组,根据答复执行。

3.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采取内业查看、审阅成果资料、外业实地抽样检查、检测的方法。

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正确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4成果质量评价内容及范围

4.1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任务完成与文档资料情况、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量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统计分析资料、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具体为:

1、任务完成与文档资料评价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种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与工作方案)是否齐全,并得到贯彻执行。

2、村庄(镇)调查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是否全部打开设宗调查,没留空白与死角,包括其中的国有建设用地和乡镇集体建设用地,调查范围界线面积是否等其内所有宗地面积之和。

3、除城镇地籍调查已完成的和列为近期城中村改造、因房屋坍塌或扶贫搬迁等原因不调查的外,其他应调查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全部调查并完成。

4、应提交的文档资料、权调成果。

测量成果。

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面积统计汇总成果、质量控制检查记录等是否齐全。

正确、规范、有无缺失。

5、“三检”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填写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是否真实,检查发现的错误、问题及不规范之处是否得到整改,确实无法解决的是否予以说明,并汇报国土部门。

6、检查比例、项目、内容是否符合规范和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7、应调查的204图斑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否进行调查。

8、项目经费是否落实到位,并按照合同约定于工作进度成果质量分期支付。

4.2权属调查成果评价

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全、规范。

宗地代码编制是否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权源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文件规定。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内容是否正确、规范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指界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界址点的设置、界址点的位置、界址线的类别与位置是否正确,与实际是否相符、一致,有无错漏。

界标设置是否执行规程规定,实地有无缺失。

地籍调查表填写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准确与宗地草图和地籍图上注记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错漏。

共用宗地调查是否正确。

JW宗地划分与确定是否合理、正确。

界址边长丈量和界址点与临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件距离的丈量是否执行规程的规定、确定无法丈量的原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误差超限的比例是佛超过检查数量的5%。

202、203图斑内的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调查的程序、内容、方法与要求是否正确、规范。

国有现状地物穿过村庄、集镇时权属调查的程序、内容、方法是否正确、规范。

省市督导检查指出的错误和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4.3地籍控制测量成果评价

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籍图分幅与编号是否符合要求。

控制测量(图根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起点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施测方法是否正确,成果精度是否符合锋、规定要求,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图根网点布置是否合理,图根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网点图。

图根(控制)埋石点数量,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点之记是否规范。

信号盲区等特殊区域采用静态测量或图根导线测量的方法是否正确、规范,有关原始记录数据是否齐全,规范。

“三检”比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三检”记录是否正确。

4.4界址点测量和地籍图测绘成果评价

界址点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施测方法是否正确。

界址点坐标与面积成果表事故、否齐全,规范、有无错漏。

界址点、界址边和地物点的精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有无检查记录,检查精度超限的个(条)数书否超过5%。

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图上地籍,地形要素、图式使用、各种文字与符号注记是否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取舍合理、位置恰当、无错漏。

地籍区、地籍子区和行政界线。

行政村界线是否正确、合理、有无错漏。

宗地代码和地类编码是否正确,有无错漏。

标准分幅地籍图中图根点、高程点的注记数量与位置是否规范、符合要求。

数学要素和图廓要素(整饰)是否齐全、正确、规范、有无错漏,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

面积计算方法及结果、分类面积汇总、调查宗地的数量与面积统计汇总是否正确,齐全。

地籍索引图编绘是否符合要求。

内容齐全,正确、规范,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恰当,便于使用。

4.5宗地图成果评价

宗地图是否以地籍图为基础,利用地籍数据编绘,界址点编号是否在地籍子区内唯一。

是否根据宗地的大小与形状确定恰当的比例尺幅面,是否合理、规范。

宗地图中的内容和注记是否齐全、正确、规范、有无错漏

界址点符号与类型,界址线类别与位置、颜色等是否正确、规范有无错漏。

宗地图与地籍调查表内的宗地草图的内容、要素,应一致的是否一致,有无错漏。

房屋、房屋式窑洞、檐廊、阳台、围墙、陡坎、室外楼梯等建筑物、构筑物、地形符号线性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1:

500地形图图式规范。

4.6数据库成果评价

提交的数据库内容是否齐全、正确、规范,命名是否符合要求。

要素集是否齐全,必选图层是否具备,能否正常打开和运行。

图属是否完全一体化。

有无逻辑错误和矛盾。

地籍属性的完整性、正确性、是否符合要求。

点线、点面、线面、面面等拓扑关系是否正确,有无逻辑错误与矛盾。

宗地之外的要素是否齐全、正确、规范、有无错漏

权属调查档案是否数字化,宗地属性与权属记录及资料是否一致。

4.7村庄(镇)调查范围界线与面积对比分析评价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是否正确,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

不合理、不正确的地方是否调整、补划、完善。

村庄(镇)调查范围界线是否以202、203地类图斑为基础结合村庄(镇)建设用地的实际占用现状,由县级国土部门确定。

确定后的村庄(镇)调查范围界线是否以解析法实测取得。

当使用权宗地界线、村庄(镇)调查范围界线与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重合时,是否对重合的部分通过权属调查的程序和方法重新确定这段界线的位置,并以解析方法实测界址点坐标。

204地类图斑中的集体建设用地调查范围界线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5、备查资料准备

为保证本次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和评价结果的真是客观,我公司专门组织了项目组,项目组在接到任务后制定了专门的评价方案,并及时告知作业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资料整理。

准备资料清单明细如下:

沁水县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成果质量评价备查质量明细

(1)汇总资料

本标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使用权调查范围汇总表(地籍调查面积与数量,实宗、虚宗、JB、JC、JW等分村统计相关数据)

地籍调查宗地与面积统计汇总表:

村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和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村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2)数据库成果

地籍调查数据库

(3)权属调查成果(以乡、村分别归档)

含:

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宗地草图、宗地图、权利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材料、本宗和临宗指界手续和材料、指界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指界通知书回执、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含买卖、赠予、继承等相关材料)界址点坐标及面积成果表。

以上资料用牛皮纸逐宗封装并内附目录页。

(4)地籍测量成果资料

①控制测量资料(以乡镇为单位存档,分村装订成册)

包含:

图根点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点成果册、网图、埋石情况、点之记、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②界址点坐标及面积成果表(分村归档)

③仪器检定证书等检验说明材料

(5)三检资料

分村装订,各村按照内业7个检查表,外业6个检查表分别装订。

(对于一村一张表的可按照乡镇装订归档)

(6)图件资料(以村为单位分别归档)

①权属调查工作底图

②地籍索引图

③地籍分幅图

④宗地图

(7)其他资料

6、成果质量评价

6.1任务完成与文档资料评价

通过查阅备查资料,结果见下表:

任务完成与文档资料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结果

1

各种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并贯彻执行

2

调查界线范围内是否留空白与死角

3

应调查的是否全部调查并完成

4

权属调查成果是否完整,齐全

5

控制测量成果是否齐全

6

界址点测量成果是否齐全

7

图件成果是否齐全

8

质量控制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9

数据汇总成果是否齐全

10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

11

数据库成果是否安全

12

三检记录及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13

各类规程规范是否安全

14

简报、文件等是否安全

6.2权属调查成果评价

针对权属调查成果,本次评价通过抽检的方式确定核实对象,采用内业和外业结合的方式进行逐一核实。

(1)抽选对象

本标段地籍成果总宗地为:

18999宗,本次评价抽选对象为20%抽选宗地数为380宗。

(2)评定要点及检查内容

权属调查成果质量内业检查质量评价要素表

档案完整性检查

地籍调查表

宗地草图

土地登记申请书

指界通知书及回执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

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指界委托书

档案规范性检查

共用宗地是否分别填写

表中是否由涂改

全表划改处是否超过两处

划改处是否用”\”表示

划改处是否由划改人签字或盖章

不填栏目是否用“\”符号填充

是否用黑色碳素签字笔填写

凡附页和附贴是否加盖印章

土地登记申请书检查

填写内容是否安全、规范、准确

地籍调查表检查

封面

基本表

界址标识表

界址签章表

权属调查记事

地籍测量记事

调查结果审核

公用面积分摊

(3)评定结果

通过对所抽选380宗宗地逐宗核实,其中存在问题的有13宗,占所抽选总宗地数的3.4%。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个别权源材料缺漏,本宗和邻宗都有缺漏现象;

四至填写不准确或填写错误;

6.3地籍控制测量成果评价

针对地籍控制测量成果,在评价时按照总行政村数的30%进行核实,本标段开展地籍调查118个行政村,本次选取36个行政村,其中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为必选村。

主要评价要素包括:

地籍控制测量评价要素表

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籍图分幅与编号是否符合要求

控制测量(图根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起算数据是否正确

施测方法是否正确,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图根网点布置是否合理,图根点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图根(控制)埋石点数量、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点之记是否完整

信号盲区等特殊区域采用静态测量或图根导线测量的方法是否正确、规范、有关原始记录数据是否安全、规范

“三检”比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三检”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在实际检查评价过程中,通过查阅和实地测量所选取36个行政村,共计布设控制点986个。

外业实测工作量为354个点,占总抽查范围内控制点数量的35.9%。

通过实地查看,所抽查各村控制点布设基本合理,数量和精度均符合规程要求。

6.4界址点测量和地籍图测绘成果评价

通过查阅和实地测量所选取的36个行政村,采用外业架设全站仪进行测量,并与所提交成果界址点对照,同时对地籍图相关要素进行逐一核实,界址点测量成果精度满足要求,超限个数为3.7%,存在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图上地形要素缺少;

2部分文字与符号注记不符合要求;

6.5宗地图成果评价

通过查阅和实地查看所选取的875幅宗地图,评价结论如下:

各种注记完善、规范,地籍要素充分与完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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