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律文书机考简答题按字母排版完整Word文件下载.docx
《电大法律文书机考简答题按字母排版完整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大法律文书机考简答题按字母排版完整Word文件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涉外案件,
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2)案号。
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
×
)
刑初字第×
号”。
(3)公诉机关×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检察院以×
检×
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
罪,于×
年×
月×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被告人×
、辩护人×
,证人×
,鉴定人×
,翻译人员×
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在“受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以下内容:
“本院于×
日作(×
)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
提出上诉(或×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二审后,于×
日作出(×
)×
刑终字第×
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第一审刑事裁判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应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事实和证据。
依次写明:
①控辩主张:
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
辩称„„。
辩护人×
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判决理由:
以“本院认为,„”开头,依次写明:
①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
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
④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判决的法律依据:
“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事实。
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原告×
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
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
“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
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事项的规范写法是怎样的?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
应依次写明:
(1)标题。
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民初字第×
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与被告×
(案由)一案,本院于×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
3.尾部。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写作重点是什么?
(1)事实和证据:
A.控辩主张;
B.“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2)判决理由。
(3)判决主文:
A.
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
人民法院(×
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改判的具体内容)。
B.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
号刑事判决的„„第×
项(维持部分的内容);
二、撤销×
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时间等。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主文应当如何表述?
判决主文: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判决结果:
第一,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维持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
日作出的(×
字第×
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撤销被告×
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如果不需要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
第三,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维持被告×
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
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被告×
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针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如果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表述为:
“驳回原告×
的诉讼请求。
“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合法。
”或“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违法。
”
“变更被告×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责成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内容和期限)。
F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法律文书的特点:
1)主旨的鲜明性。
2)材料的客观性。
3)内容的法定性。
4)形式的程式性。
5)解释的单一性。
6)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
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
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
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
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
(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
(3)综合表达,叙议这主;
(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
(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6)说明情况,乘法明晰;
(7)语方精确,朴实庄重;
(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J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
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
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置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
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
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
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
顾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
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
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简述刑事自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刑事自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主
简述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行政起诉状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
简述法律意见书的概念和作用。
法律意见书:
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法律意见书的作用是,就当事人的某些法律问题给予书面解答,为当事人确定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简述仲裁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文书是仲裁活动中具体适用法律的书面表现形式,是仲裁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一般都有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凭证作用。
仲裁文书的制作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对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仲裁文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文书的制作主体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当事人;
2)仲裁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和仲裁规则的规定;
3)仲裁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简述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
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文书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仲裁协议的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尾部。
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写明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简述现场勘查笔录的概念和功能。
现场勘查笔录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
现场勘查笔录不仅是搜集罪证、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而且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真伪,证实犯罪分子作案事实的有力证据,还是公安机关研究罪犯活动情况,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报告书以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
简述公证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公证书所证明的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因此,它所证明的内容:
第一,必须是客观事实;
第二,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有的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它在一定范围一定意义上说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在诉讼中,除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以外,人民法院都应直接作为证据采用或交付执行。
简述答辩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答辩状就是被告行使答辩权的有效工具,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
简述上诉状的概念、功能及其写作内容。
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上诉状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经过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的依据。
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主要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裁体;
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
它的功能有两点:
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
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简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和功能。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工具,具有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
简述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法定文件,具有启动审查起诉的作用。
本文书记载着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结论性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本,并且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简述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行使要求复议权的具体体现,对人民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有制约作用,可以促使人民检察院正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差错,确保办案质量。
简述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功能及制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
简述起诉书的概念和功能。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
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
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
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
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功能。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
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
(1)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和在法庭上的身份、职责。
(2)对法庭调查结果的概括评述。
(3)支持公诉的意见。
(4)结论(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
简述刑事抗诉书的概念和种类。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刑事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文书之一。
抗诉书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简述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适用的范围主要有:
不予受理起诉;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驳回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按撤诉处理;
中止或终结诉讼;
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等。
简述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和功能。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质性的问题,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合法、正确作出公正判断的判决。
如果是解决审理过程中的某些程序问题,则只能使用行政裁定书,不能使用行政判决书。
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
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作出改判决定的文书,而且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简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它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或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