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最新版22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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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
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
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3、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民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公证机关
C
【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本题正确选项为C。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法院的判决书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建筑施工图纸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A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5、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答案】C。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
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6、单选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
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杨村
李村
县城医院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答案】A。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7、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
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
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为B。
8、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9、多选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BCD
【答案】BCD。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
(1)再次公证;
(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
(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
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10、单选题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11、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ABCD
【答案】ABCD。
《专利法》第6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_____
文字作品
工程设计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美术、摄影作品;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计算机软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因此选C。
13、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正确
参考答案:
正确
《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4、判断题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说法正确。
15、单选题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支配权
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16、多选题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
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
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BD
【答案】BD。
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17、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____。
绝对权
D
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
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
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18、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9、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
犯罪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有效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D。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20、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登报声明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1、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
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
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
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故本题应选B。
22、判断题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错误
错误
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2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答案是B。
2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_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个月
两个月
三个月
六个月
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故选D。
25、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21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
故正确答案为A。
26、单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
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
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
因此,B、C、D正确,不选。
27、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
28、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
29、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自行恢复
不得自行恢复
经乙同意后恢复
经甲同意后恢复
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30、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AD
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本题应选AD。
31、单选题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
(二)》第23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