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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
2
循环冷却
水量损失
蒸发损失
1.86
1.00
夏季1.5%
冬季0.8%
风吹损失
0.37
0.3%
排污损失
1.36
1.1%
3
生产用水
24.0
喷淋水
4
未预见用水
自来水
5
扣除循环水,用水
26.73~27.59
6
折合日用水量(m/d)
641.5~662.2
b.循环冷却设备用水分项
表2
用水分项
(m3/h)
备注
粉煤灰库罗茨风机
0.60
循环冷却水
辊压机冷却水
50.0
辊压机主减速机冷却水
2×
11.0
循环风机冷却水
1.5
水泥磨主轴承冷却水
水泥磨主减速机稀油站冷却水
35.0
7
水泥磨主电机稀油站冷却水
1.8
8
水泥磨主轴承稀油站冷却水
3.8
9
风机冷却水
1.2
小计
c.喷淋用水分项
表3
m3/h
水泥磨喷淋水
生产补充水
8.5设计内容
(1)生产循环冷却供水及设备喷淋供水
(2)生活、消防供水
(3)其他设施用水
A.供水系统
(a)循环冷却水供水系统
新建厂区内生产工艺中机械设备的冷却用水主要由厂区循环供水泵房保证,其循环冷却水供水系统分别由循环水泵;
循环水水池;
机力通风冷却塔及输(配)水管道系统组成,水泥磨生产线循环冷却水量约123.9m/h,循环水温降幅8—10℃,供水温度小于32℃,供水压力0.2~0.4MPa,碳酸盐硬度80~250mg/L,悬浮物含量小于20mg/L,PH值控制在6.5~8.5范围内。
生产补充水量约27.59m/h左右,其中循环水补水量约3.59m/h。
本期生产线的循环冷却供水系统大部分采用闭式运行方式,个别开式运行,如回收困难或水量不大,可采用回水直接排放。
循环水供水泵房拟布置在本期水泥磨生产线北部位置其位置既利于本期生产线供水运行。
循环冷却供水采用压力供(配)水方式,供水压力约0.6MPa,工艺冷却供水设备进口水压力可维持在0.2~0.3MPa左右,如局部循环水设备要求水压较高时,可考虑其管道系统设管道加压泵设备,提高供水压力。
由生产工艺冷却设备冷却后的冷却水经循环水回水管道系统返回到循环水泵房,在泵房附近,利用循环水回水余压进入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进行降温冷却后回至循环水冷水池,经循环冷水泵二次循环使用。
厂区循环水主干管道材料选择玻璃钢管材料,利于防腐,提高管道使用寿命,支管道材料可选择钢管,防腐直埋敷设,管道敷设深度可略浅于冰冻深度,回水管道利用厂区地形坡向,尽量坡向循环水池。
管网适当处可设检修及泄水闸阀井,循环水管道系统最高处设置排气阀。
(b)生活消防供水系统
厂区生活、消防供水采用合并的供水系统,其厂区生活及其他供水量约11.5m/h,厂区供水采用变频调速稳压供水方式,生活供水压力为0.2~0.4MPa。
(消防时供水流量279.5~281.5m/h,供水压力可达到0.8~1.2MPa)
考虑管道直埋敷设,降低土方施工费用和保证管道具有较好抗腐蚀性,利于管道运行检修维护,厂区生活消防供水管道材料建议选择直埋式保温钢管材料,管道直埋敷设深度可不受冬季冰冻对管道冻害的影响。
管道系统配置必要的隔断及检修阀门设施。
(c)其他用水
厂区内其他用水,如设备、设施冲洗;
地面路面浇洒;
树木草坪绿化等,本项用水尽可能利用使用过的水项,如降温后的循环回水;
部分冷却系统排污水及生活排水(如洗涤、浴室排水)等。
B.供水泵房
水源地来的输水管道送至循环冷却贮水池处。
厂区本期新建一座综合供水泵房建筑,配置相应的调节水池及冷却塔设备,泵房建设规模满足本期。
综合供水泵房建筑采用矩形地面式钢砼及砖混建筑结构型式,建筑面积约85.00m,建筑尺寸:
13.8m×
6.0m×
4.5m;
水泵间地坪±
0.00m标高较室外地坪高0.3~0.5m左右。
泵房建筑内布置有运行值班室;
电气配置室;
供水泵及水处理设备场地等。
考虑泵房内管道布置紧凑、合理、协调、美观,设备安装、检修便利,泵房内各设备均有序排列,预留检修空间。
泵房内供水设备布置有:
循环冷水泵2台(一用一备),供水能力160m/h,供水压力20~50m,设备选型:
IS125-100-400(l)型,性能:
Q=160m/h;
H=50.0m;
N=37kw;
冷却塔供水泵1台,供水能力160m/h,供水压力15~20m,设备选型:
IS200-150-250(l)型,性能:
Q=160m/h;
H=20m;
N=15kw。
变频调速生活消防共用给水设备1套,最大供水能力10~180m/h,供水压力30~120m,设备选型:
XPG-6/25型,性能:
Qmax=90m/h;
H=60.0m;
消防泵:
XBD-6.6/2.5-100×
3,流量90t/h,H=66.0m,P=30KW,两台;
稳压泵:
XBD6/1.67-(l)40×
5,流量1.67L/s,H=60m,功率2.2KW,两台。
泵房集水坑设排水泵1台,设备选型:
SLQ-0.4-50S型,性能:
Q=1~1.5m/h;
H=10~15m;
N=0.4kw。
设备检修配置1台手动单梁起重机,设备选型:
SDQ-2型,性能起重量:
2t;
起升高度3~10m;
跨度10m。
按循环水工艺需求,循环水处理可采用旁流水处理方式,即要求处理水量为循环水总量的5%左右.
泵房内设1台循环水综合水处理器1台和1台循环水过滤器,处理和过滤水量分别按10~25m3/h;
20~35m3/h.考虑,综合水处理器设备选型:
WD-50A1.0ZH-A型,设备处理水量10~25m3/h,N=0.22kw,过滤器设备选型:
WD-35FL型,设备过滤水量20~35m3/h。
泵房外分别设置循环水池和生活消防水池各一座,有效容积分别为200m和200m,贮水池为圆形地下式钢砼建筑结构型式,水池建筑直径几何尺寸为:
9.0m,在靠近循环水池北面布置一座同规格逆流式玻璃钢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单塔冷却水量为200m/h,冷却水温降幅8~10℃。
玻璃钢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型号选择为:
GBNL3-200型;
冷却水量:
200m/h:
冷却水温降幅:
8~10℃;
单塔风机功率:
5.5kw,两塔按同时运行考虑。
循环水池平面布置为:
循环水池位于西侧,生活消防水池靠其中布置,冷却塔设备靠循环水池北面布置。
生活消防水池设计水面标高相对于泵房±
0.00m在-0.3m左右,水泵设备采用底阀负压引水方式。
厂区循环冷却供水,设备喷淋水及生活消防供水均由供水泵房内设备保障。
主要设备表
单体名称
S01-循环水泵房及水池
编号
名称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重(kg)
总重(kg)
S01/01
循环水水泵
台
一用一备
型号:
IS125-100-400(l)
流量:
160.0t/h扬程:
50m
电机转速:
1450r/min电机功率:
37kw
S01/02
冷却塔供水泵
IS125-100-250(l)
20m
15kw
S01/03
生活、消防共用变频给水设备
套
XPG-6/25
90t/h扬程:
60.0m
22kw
S01/04
排污泵
用于泵房积水坑
SLQ-0.4-50S
1~1.5t/h扬程:
10~15m.
0.40kw
S01/05
综合水处理设备
WD-50A1.0ZH-A处理水量:
10~25t/h
压力等级:
PN1.6MPa功率:
0.22KW
S01/06
过滤器
WD-35FL
设计流量:
20~35t/h过滤网精度:
0.2mm
S01/07
玻璃钢冷却塔
座
GBNL3-200电机功率:
5.5KW
τ=28℃Δt=10℃时为200t/h
8.6排水系统及废(污)水处理
(1)排水系统
新建厂区生产、生活排水采用合流制排水方式,雨水采取地面、路面汇水,明沟或暗管排放。
新建熟料水泥生产线厂区内需排放的各类生产废(污)水、生活污水汇集后经排水泵房统一向厂区外排放。
生产排放废水量约12.76m/h。
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废(污)水在排入厂区排水系统前须要求达到并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允许排放,如水泥料磨如有排水,先经沉淀池沉淀;
部分含酸、碱废(污)水须经中和处理及生活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排水管道自流排至污水排水泵房提升后排出厂区。
(2)排水泵房
厂区污水排水泵房拟建在厂区东南角(地形最低处),排水泵房采用圆形地下式钢砼建筑结构型式,建筑面积约20m,建筑尺寸:
集水池D=6.0m;
H=10.6m(地上5.1m,地下-5.5m);
泵房内布置有水泵间;
水泵吸水井。
泵房外布置进水井(设滤网,拦污栅)。
水泵吸水井池底标高-5.2m,水泵间地坪标高±
0.00m,室外地坪标高-0.5m。
泵房水泵间内排水泵设备采取一字式布置形式,排水设备布置有:
液下污水排水泵2台(一用一备),排水能力15m/h,扬程20m,设备型号:
50YW15-20-2.2型;
性能:
Q=15m/h;
N=2.2kw;
8.7计量与调控
厂区各类供水管道系统结合相关运行工艺要求及设备控制性能,设置必要的计量与调控设施,满足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运行要求,其操作方式可采用集中监控,就地操作或设备自动计量等。
部分设备及管道系统防冻、检修可适当考虑供(排)水设备保温及管路系统泄空或短路循环等措施。
8.8建议及遗留问题
(1)设计方案审定可行后,外部单项建设工程(如水源地取水工程;
输水管道系统等)如有条件可尽早实施,配合水源地可行的取水方案及取水设施的设计,输水管线定位及敷设范围地形测量等工作,建设部门宜及早安排落实,必要时设计单位可配合实施。
(2)新建厂区永久性供水设施有条件时,可提前施工,便于解决施工用水及消防供水需求。
(3)工程设计仍需完善及配合事宜,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前期亦于修正、补充和解决。
第九章采暖、通风和空调
9.1设计依据
9.1.1执行生产工艺的要求
9.1.2执行现行的通用规程、规范及标准
9.2设计范围
9.2.1生产工艺建筑单体要求的通风系统
9.2.2生产工艺建筑单体要求的空调系统
9.3设计原则
9.3.1执行工程设计合同范围内有关工程设计内容
9.3.2执行工程生产工艺对通风空调技术要求的设计内容
9.3.3执行现行工程设计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的内容
9.3.4执行工程专业设计内容深度
9.4设计条件
9.4.1当地气候条件和生产工艺的要求
9.4.2总图规划和生产单体设置
9.5设计内容
9.5.1本水泥粉磨站采暖面积约5000㎡,热负荷约0.6MW。
采暖管径约DN125。
9.5.2由于水泥粉磨站的采暖热水新建锅炉房提供保证,锅炉房位置宜靠近采暖集中区。
锅炉设备选用0.7MW的立式热水锅炉,锅炉房尺寸9.0×
5.4×
6.0m,使用两个采暖期。
循环水泵房及水池
01
0.7MW立式锅炉
02
同时使用
≮27t/h扬程:
60m
03
稳压罐
9.5.3采暖散热器型式:
车间采暖系统采用排管散热器,其他建筑采用四柱760散热器
9.5.4管道敷设:
管道采用钢管,直埋敷设。
聚氨酯保温,保温厚度≮40mm。
9.6通风及空调
厂区生产建筑物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部分设施内可采取机械通风,有特殊要求的环境可考虑设置空调设备及新风换气设备(如中央控制室建筑),部分含有粉尘,飞灰的生产环境,除设备采取可行的封闭措施外,宜考虑设置机械通风除尘设施。
9.7计量与调控
厂区各类采暖供热管道系统及相关运行设备,可根据用途及要求,设置必要的计量与调控设施,满足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运行要求,其操作方式可采用集中监控,就地操作或设备自动计量等。
9.8建议及遗留问题
本工程通过技术,经济审查落实后,宜进一步对施工图设计条件予以明确和完善。
第十章消防
10.1设计依据
10.1.1执行生产工艺对消防工程设计的要求
10.1.2执行现行的消防设计规程、规范及标准
10.2设计范围
10.2.1厂区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10.2.2厂区室外地下式消火栓系统设计
10.2.3生产工艺单体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
10.2.4生产工艺单体建筑室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10.3设计原则
10.3.1执行工程设计合同范围内有关工程设计内容
10.3.2执行工程生产工艺对给水排水技术要求的设计内容
10.3.3执行现行工程设计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的内容
10.3.4执行工程专业设计内容深度
10.4设计条件
10.4.1供水水源
本水泥粉磨站生产线新水供水由厂区打井水供给,厂区打井水足可以保证水泥粉磨站生产线的生产用水,水质水量也达到要求,故需在水井处接一根公称直径DN150的管道至循环水池,到达循环水池压力不小于0.2Mpa。
10.4.2厂区总平面布置
厂区总平面布置除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外,各建筑物、燃料堆埸,材料库区在布置时,其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应符合消防布局的要求,消防设施尽可能靠近主要消防区域,以便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如消防供水泵房、水池布置考虑到进出水管保持通畅、短捷,值班运行人员管理便利,同时兼顾消防车辆的取水条件,在各主要道路口及主生产线附近布置有地下式消火栓设备或水泵接合器等设施,厂区消防供水干管、消火栓等设施均沿道路一侧布置,便于使用和维护。
生产区内道路布置可保证消防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主要消防区域设环形车道,路面宽6m,需要消防区域布置可通行车道,保证车辆正常靠近,路面宽3.5m。
生产区主干道路与进厂公路连接。
10.4.3建(构)筑物
结合生产工艺要求和建筑防火规定,生产区内大部分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为戍类,厂区内配电室,中控室,空压机室等建筑设施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煤粉制备车间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建筑耐火等级大部分按二级设置,个别可按一级考虑。
建筑结构防火设计均按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有关技术要求见土建专业工程设计内容。
10.5生产区水消防系统
10.5.1设计原则及范围
(1)厂区内水消防系统采用消防与生活供水合并系统,实行临时高压系统运行方式。
消防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水的补充供给与贮存,消防供水加压和输配水管网系统,灭火设备及相关设施。
(2)生活消防水池容量满足厂区内消防时最大用水量251/S,(室内5L/S,室外20L/S),连续3小时供水量要求及部分生活用水量,并确保能在消防过程中连续补充损失水量。
(3)在最短时间内能输送,控制与扑灭火灾所需水量及厂区各消防保护区域内所需水压要求。
(4)设置有效的能控制和扑灭在生产区预计发生火灾时所需要的消防系统,设备和设施。
(5)在生产、生活用水量最大时仍能保证消防供水。
(6)消防设备的控制采用主控制室集中控制,消防水泵设备就地操作及消火栓专用启动按钮等不用控制方式。
10.5.2消防系统结构
(1)供水
生活,消防供水设计一座贮水容量为300m钢砼贮水池,贮水池的补充水由厂区补给水系统供给,水质、水量均满足要求,补水系统可保证水池补水时间不大于48小时,并考虑消防贮备水量。
(2)消防水泵
消防供水泵设备拟选用一套变频调速生活消防共用给水设备,供水量:
10—90m/h,供水压力:
0.6—1.2MPa,可自动调节供水流量和工作压力。
(3)输配水管网系统及消防设施
水消防系统采用并设置:
室外、室内消防系统,燃煤防尘降温系统等。
厂区内消防水主干管网布置呈环状,在必要消防区域设枝状管道,可保证厂区主要建筑及消防区域从不同方向的连续供水。
供水管道具备扩建,改建条件,设计供水能力90—120m/h,在消防管网上设有能局部范围运行或检修的隔断闸阀。
生产主建筑物周围布置的环状管网上,间隔60m设一地下式消火栓设备,其他区域消火栓间距为80m~120m左右,每具消火栓设备的消防保护半径控制在120m以内,单具消火栓设备配有Ф100和Ф65消火栓口。
在厂区适当位置布置水泵接合器装置。
室内消火栓主要布置在重要生产建筑、办公楼设施及需水消防的建筑物内。
每具室内消火栓设备配有Ф65mm口径消火栓口,Ф65mm×
20m水龙带和手提式Ф16、Ф19口径直流水枪,室内消防水量按25L/S设计,其水量、水压由消防供水设备保证。
10.5.3消防系统运行
厂区内主要采用水消防系统,对配置电气设备集中的建筑或油类储存场所及不宜采用水消防的环境,辅助有化学灭火设备,化学灭火设备主要采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等灭火设备等,设备型式大多为移动式,气体消防主要采用CO2(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当厂区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启动消防水泵设备。
消防管网内水压可提升0.8~1.2MPa以上,水量增加到90~120m/h左右,能确保各类消火栓设施投入正常使用。
厂区内燃煤堆放场地及煤予均化设施等,可适当设置洒水喷淋设施,用于防尘、降温,防止煤粉飞扬污染环境和原煤堆放发热而引起自燃。
永久性消防设施尽可能提前施工,便于供施工期消防使用,在施工期间应有可靠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供水能力要满足20—25L/S要求,施工期可燃物仓库及大量堆积物场地应尽量靠近消防设施。
厂区消防在有条件时可利用城区配置的专用消防车设施协同消防。
消防系统水压要求。
根据生产区平面建筑物布置及消防设施的消防能力,核算厂区内最高消防点和最远消防处为最不利消防区域,要求在此区域消防水压应保证为:
室内消防水0.6—0.8MPa,室外消火栓0.8MPa。
10.5.4消防措施
(1)考虑建筑结构防火设计条件外,配置有室内、外消防设施及设备。
(2)在一些高温、干燥或有易燃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必需的降温、增湿和通风除尘设施。
(3)对较大型电气设备及电缆设备材料着重考虑防火阻燃技术条件。
设备安装环境按有关防火规范实施,如电缆沟采用阻燃防火架构材料和隔断封闭措施等。
(4)在必要防火位置可考虑火灾报警装置及消防控制设施。
(5)消防供电
消防设备的供电按三级负荷供电,电气配置设计按有关防火规程执行,专用消防水泵机组为自动连锁控制运行方式。
(6)采暖通风及空调
生产车间及高温高湿场所,主要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空压机站、变(配)电室、高压开关柜室等建筑设施为机械通风方式;
仪表修理间、计量监测室设空调设施,保证生产环境满足环保及消防要求。
厂区采暖锅炉房及供水泵房设施的消防设计执行有关防火技术规定。
厂区采暖供热为热水采暖方式。
(7)工程中相关生产工艺,辅助设施的火灾防护按有关水泥工厂防火规定执行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