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924520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138.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Word下载.docx

(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

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医院临床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1、特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①、需要严密监护患者病情变化,监护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一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1、二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三)三级护理

1、三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士在工作中应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术前讨论

 

术前讨论制度

一、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大中手术(甲类、乙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疑难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新开展的手术邀请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三、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四、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五、讨论内容:

诊断和诊断依据;

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

术前准备,手术方案;

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

麻醉选择;

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六、科主任或主持者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七、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或主持者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本及病历中。

八、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

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

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

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2周。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主要讨论内容:

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

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

死亡原因或性质;

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

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科协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请随到。

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七、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

手术分级及准入管理制度

一、成立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手术科室的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及各手术科室的主任担任委员。

主要职责为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

委员会下设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评定专家组,组长为相应外科专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成员为手术科室学科带头人和主治医师。

职责为负责手术医师和麻醉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评价,手术医师和麻醉师的手术分级审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职责为组织手术医师资质的审定,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麻醉科监督执行情况。

各科室成立本专科手术医师资质评审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

二、手术分类及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

(一)手术分类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Ⅰ类:

如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Ⅱ类:

如手术过程复杂等,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各种重大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二级手术难度大,须请上级会诊及指导手术的;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另行印发)

(三)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标准

1、三级手术:

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承担,有参加该类手术5-10例经历,手术操作规范,手术器械及设备使用熟练;

2、二级手术:

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承担,有参加该类手术5-10例经历,手术操作熟练;

3、一级手术:

由住院医师承担,有参加该类手术5-10例经历(作为一助完成5-10例,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5例),手术操作熟练。

(四)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标准

1、因各种原因被降级处理的医师,可在降级半年后申请该类手术资质;

2、外院进修学习后拟开展的手术,建议邀请外院专家指导下进行;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经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由科室成立手术专家组方可实施。

三、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核程序

(一)手术医师提出申请

医师根据个人工作能力提出申请,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表》(附件1),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科室、工作时间、申请时间、已获得的资质等级和病种、拟申请的资质等级和病种、申请理由(包括个人能力、诊治病种及手术例次)、科室意见、专家小组意见、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二)科室评审小组意见

各专科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三)医院专家小组审定

结合科室意见,由医务科召集组织专家组进行手术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沟通能力、术前准备、手术技能熟练程度、无菌操作等方面,提出同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并报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审定后的手术医师资质表下发各手术科室和麻醉科,并交医务科留存。

四、手术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手术准入制安排手术人员,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不符合手术准入资质的医师进行手术,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

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延迟半年审定其手术资质。

若发生同类手术技术事故,相应责任人应进行手术资质降级处理。

若麻醉科监管不力,造成违规事件发生,由麻醉科和相应责任人负责。

(二)医院每三年调整一次手术分级标准,每半年对手术医师资质认定一次。

医务科定期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资质表及时送交麻醉科。

(三)报告制度

手术中出现异常情况,主刀医师不能继续胜任手术时,应及时要向上级医师报告,如不请示上级医师所造成的后果由手术医师负责。

手术发生意外,手术医师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积极参与处理,严重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急诊手术时值班医师资质不够,若病情紧急,可以超越被审定的手术范围,应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尽可能与上级医师联系,上级医师应在接到报告后尽快参加手术。

2、由外院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手术,若由较低资质医师承担,必须在外院专家担任术者,本院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并完成一定手术量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相应手术的资质准入。

附:

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批表

广宁县人民医院

会诊制度

一、门诊所诊视的病人,复诊三次尚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专科会诊;

住院病人入院五天尚不能确诊者,科内应组织会诊讨论,十天不能确诊者,应进行扩大会诊(或请专科会诊)或院内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应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病情,或者本次住院治疗中新发生的疾病或并发症。

与本次住院治疗无关的慢性疾病,一般不列人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

三、病人会诊分为“急、普”二种性质的会诊。

急会诊,应随请随到会诊;

普通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四、急会诊,被邀请科医师必须随请随到。

急会诊时,被邀请科室主治、主任医师不在时,由总住院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上级医师再去会诊。

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六、科间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字后送到被邀科室。

被邀科室按“会诊性质”及时派主治医师以上相应职称的医师去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七、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告医务科,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医疗院长参加,会诊由请会诊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

八、请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

会诊单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字,送医务科登记盖章后发出。

急会诊由医务科与应邀医院联系。

在确定会诊时间后,申请会诊科派医师前往应邀医院迎接会诊医师。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参加。

必要时也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或寄病历材料请书面会诊。

九、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各种资料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后主持人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外出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登记,急诊例外,会诊回来补报医务科。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小时制记录。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体格检查,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

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

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

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

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