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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模块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监理规划

 

赣州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XXXX工程监理部

二OOX年XX月XX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新编:

第一次修改:

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

监理单位

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

XXXXXX平方米

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工程总投资

XXXXX万元

证书编号

[赣]工监企第(072049)号

建设单位

XXXXXXXXXXXXX

实施监理部门

监理二部

建设地点

XXXXXXXXXX

监理阶段

施工阶段

是否招标

XXXXXX

 

已按现有设计文件进行监理规划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

200X年XX月XX日

 

技术负责人意见:

同意按本监理规划实施。

 

技术负责人:

200X年XX月XX日

 

1.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

建设地点:

XXXXXXXXXXXX

工程性质:

XXXXXXXXX

建设单位:

XXXXXXXXXXXXXXX

设计单位:

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单位:

XXXXXXXXXXXXXXX

质监单位:

XXXXXXXXXXXXXX

开工日期:

200X年XX月XX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X年XX月XX日

工期天数:

XX天

质量目标:

合格

合同造价:

XX万元

建筑面积:

XXXm2

结构类型:

XXX

层数:

XXX

总高:

XXX米

基础形式:

XXXXXX

2.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从施工准备至移交投产实行全项目全过程监理,按“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发包人和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3.1关于设计方面

3.1.1对施工图进行预先审查,对图纸中存在的按图施工困难、影响工程质量及图纸错误等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1.2对业主、设计、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或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提出审查意见。

3.1.3涉及单位工程设计原则改变的重大设计变更,由监理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3.1.4协调设计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使设计与施工进度更好地配合,督促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进驻现场服务。

3.2关于现场设备材料检验

3.2.1检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2.2对运抵现场的电气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并签认。

3.2.3核查采购的设备、材料、加工预制件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试验报告、加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3.3施工监理

3.3.1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理组织,实行规范化管理。

3.3.2参与或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审查施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满足施工要求,签署施工图会审纪要。

3.3.3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

3.3.4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对承包单位的计量仪器、设备、进场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特殊工种上岗证证书进行审查。

当开工条件具备时,协助业主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下达开工令。

3.3.5检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主持质量检验评定,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3.3.6根据施工现场发生违反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不同程度,监理可下达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总监向承包单位下达停工令,当整改合格并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下达复工指令。

3.3.7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

当偏差较大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3.3.8审查承包单位月度计划报表,审核完成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当发生索赔事项时,进行索赔调查,核定索赔依据和相关工程量,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指令。

3.3.9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3.3.10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工程移交资料,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处理工程遗留问题,并进行复验及签证。

3.3.11落实施工范围之外,但与本工程有密切联系的有关工程档案检查及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3.12参与工程试运行。

3.4试生产期和保修期监理

3.4.1对试生产期出现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等问题组织调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做好签证和各项服务工作。

3.4.2做好工程保修期的质量回访,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修复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5合同管理

3.5.1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跟踪管理,如偏离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投资及安全控制目标时,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3.5.2监督施工合同、订货合同及其它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业主处理有关合同纠纷,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合同签定各方的合法权益。

3.6信息管理

3.6.1作好现场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的记录和信息反馈。

以文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监理联系单、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信息传递。

3.6.2按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报表,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档案,设立项目监理档案目录,并作好日常管理。

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在监理期限届满时移交业主。

3.6.3建立信息流程图(见附图)。

附图工程信息流程结构图

业主

信息资料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部

设计单位

其它单位

承包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

3.7协调工作方面

3.7.1协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关系

项目监理部将贯彻“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正确地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各方履行合同条款。

独立、公正地处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7.2协调工作方法

定期召开工程工地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有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合同管理方面问题,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3.8其他相关工作

4.监理工作目标

4.1质量目标

4.1.1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等级要求:

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

4.1.2工程竣工资料有效、规范、完整。

4.1.3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使工程总体投运成功。

4.2进度目标

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

4.3投资目标

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核准的工程概算内。

4.4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颁发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

5.2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

5.3本工程经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及批准的设计文件。

5.4本工程业主与其它承包商、供货商(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签订的合同。

5.5施工监理委托合同。

5.6施工过程中设计、业主对本工程所发的有关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图会审、交底纪要及业主对工程提出的要求等)。

5.7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作业指导书。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

6.3.3.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见附图)

附图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中峡监理公司经理(王安利)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助理:

()

项目总监:

()

监理

分部

总监

代表

监理员

监理

分部

总监

代表

监理员

监理

分部

总监

代表

监理员

监理

分部

总监

代表

监理员

监理

分部

总监

代表

监理员

6.3.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表

表二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监理部任职

姓名

技术职称

专业

监理证号

备注

总监代表

监理员

监理员

总监代表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6.3.3.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6.3.1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6.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6.3.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

6.3.1.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提出监理意见;

6.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人员调配;

6.3.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3.1.6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6.3.1.7审核承包单位的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6.3.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6.3.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6.3.1.10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6.3.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6.3.1.12审核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6.3.1.13主持整理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6.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助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6.3.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6.3.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利。

6.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6.3.3.4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6.3.3.5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6.3.3.6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6.3.3.7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提出报告;

6.3.3.8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3.3.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3.3.10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作好监理日记;

6.3.3.11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6.3.3.12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极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6.3.3.13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6.3.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6.3.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6.3.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

检查记录;

6.3.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3.4.4按设计图纸有关标准,检查和记录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记录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

6.3.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6.3.4.6做好监理日记和其他监理记录。

7.监理工作程序

7.1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工作程序详见附图

(一)。

7.2交桩程序

组织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测定工程坐标桩位及有关构筑物位置桩。

如准确无误,应签署交桩会议纪要。

7.3施工图会审程序

组织和参加施工图会审,总结会审中的统一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在会审纪要上签字认可,上报业主转送设计单位。

详见附图

(二)。

7.4开工条件审查程序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自购原材料理化试验报告等资料,如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并且施工人员及机械已进入现场,则可签发开工令。

详见附图(三)。

7.5设计变更程序

设计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工程设计修改意见,说明变更原因并提出申请报告,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经监理部审查报业主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修改通知单》,监理确认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将设计通知单的编写、接收日期、接收人填入《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并交由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详见附图(四)。

7.6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程序

详见附图(五)、(六)、(七)。

7.7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及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出现安全异常情况即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节严重则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详见附图(八)。

7.8索赔处理程序

承包单位在索赔期限内向监理递交索赔申请意向通知,并递交索赔申请表及正式索赔报告。

项目总监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索赔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承包单位协商谈判。

对处理结果,项目总监向业主提交索赔审批表和索赔评价报告,由业主审批索赔申请。

详见附图(九)。

7.9整改、停工、复工程序

当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情况时,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当业主要求或施工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导致停工时,报业主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并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时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全部停工或部份停工的工程,当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承包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报业主批准,下达复工令后承包单位方可复工。

详见附图(十)。

7.10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工作程序

督促成立技术、物资、施工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开箱检验小组,准备好设备开箱检验用的记录、量具。

如发现设备残缺、损、短、溢应分析原因,做好文字记录并拍照。

凡需提出索赔的箱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以供日后复查,监理将检验的最终结果在设备开箱记录上签字认可。

7.11施工质量验评程序

审核承包单位编写《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成立质量验评组。

根据施工合同中各项质量验评的范围和资料准备情况,进行受检范围内的监理预检,督促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

结合监理预检,提出监理审查意见,召开检后会议,由验评小组就工程质量检验情况及存在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限,形成会议纪要。

7.12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在发生质量事故后,监理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并发出《质量通知单》,同时上报总监及业主。

业主、设计、监理审查承包单位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各方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交由承包单位实施。

监理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发复工指令。

详见附图(十一)。

7.1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根据施工合同工期的要求,承包单位结合施工完成及自检情况,提交全部竣工资料送监理部审查,由监理组织预验收。

监理对工程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期限,作出初步验收报告。

经监理复检合格后,承包单位正式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交正式验收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当竣工验收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即认可签证,并办理《工程验收签定书》。

详见附图(十二)。

 

8.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8.1质量控制要点

8.1.1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及对设计修改的审核,提出监理意见。

8.1.2参与对现场到货设备验收工作及对工程所用材料、配构件产品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8.1.3在施工过程中对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及签证,对施工中的W点(见证点)、H点(停工待检点)、S点(旁站点),及时组织阶段性的质量验评。

8.1.4审核电气试验报告,参与系统调整及试验,合格后进行移交。

8.2进度控制要点

8.2.1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建设网络图(或横道图),施工进度计划应该满足项目法人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的工期要求,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对网络计划进行调整。

8.2.2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组织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现场服务。

8.2.3加强对承包单位人力和机具使用的监督,做好供货与施工的总体协调,使供货期与施工进度互相衔接。

配合厂家现场服务,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督促承包单位和厂家及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8.2.4及时协调工程范围外的配套工程实施,确保整体工程同时发挥效益。

8.2.5适时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工作,对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督促有关单位在工程启动前处理完毕。

8.3投资控制要点

8.3.1明确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8.3.2对设计修改的工程量实现价格化;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事项组织调查,审核索赔依据、相关工程量及计算方法。

8.3.3审核工程计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8.4安全控制要点

8.4.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现场安全组织系统,明确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8.4.2督促承包单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针对安全控制点制订安全保证措施。

8.5合同管理要点

对本工程的有关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跟踪管理,经常对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及安全的管理有效性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8.6信息管理要点

信息管理要立足于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可追溯性。

信息管理的范围应覆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覆盖工程建设的全部。

8.7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方法

监理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月报等方式加强各方联系与协调工作,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9.监理工作制度

9.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进行复查,广泛听取意见。

对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设计单位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并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会签,作为施工依据。

9.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敦促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单位执行。

9.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交监理公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承包单位。

监理公司重点审查施工组织的施工方案中是否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对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应要求承包单位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经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施工。

9.4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承包单位可向监理公司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开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现场落实后报项目总监审批(必要时亦可由项目总监授权总监代表审批)。

开工申请经审议、认可,确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或由项目总监授权总监代表)批准开工。

9.5设备材料、配构件检验及送检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查进场材料和配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资料,经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水泥及其他成品、半成品等,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需送检原材料、混凝土和水泥沙浆试块或钢筋焊接试件等的取样工作,必须有监理、业主、承包单位三方同时在场。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9.6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报业主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经项目总监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9.7现场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序、关键部位和其他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工程隐蔽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将评定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并提前三日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签认。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明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将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对于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会同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证。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若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9.8项目总监巡视制度

项目总监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听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代表)汇报,听取业主意见,承建方对监理的工作意见,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对巡视情况填写《巡视记录或报告》,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9.9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总监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与工作建议等。

9.10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缺陷部位、相关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

1)对工程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向承包单位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同时上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复检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2)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可在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对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承包单位改正后,申请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分段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承包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需要承包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应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承包单位执行。

9.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立即上报业主和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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