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1210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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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奖励5000~9000元,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告,奖金在年终统一发放;
4.3.3记大功:
每次奖励10000~20000元,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告,奖金在年终统一发放;
4.3.4突出贡献奖:
该奖项经公司领导研究,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采取一事一人一议的方法,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告。
4.4奖励的程序:
4.4.1工作职责范畴内的奖励程序
4.4.1.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奖励申请,包括奖励内容及证明材料等;
4.4.1.2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出具报告(技术方面由发展部出具评估意见,成本及利润方面由财务部出具评估意见);
4.4.1.3人事行政部办理审批手续。
由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部门主管副总、人事行政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4.1.4人事行政部发布公告并执行。
1
2
4.4.2公司管理范畴内的奖励程序
4.4.2.1人事行政部提交奖励申请,包括奖励内容及证明材料等;
4.4.2.2人事行政经理、人事行政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4.2.3人事行政部发布公告并执行。
4.5奖励的分类及标准:
序号
具体内容
奖励类型
4.5.1
乐于助人、勤劳勇敢、勤俭节约、拾金不昧、廉洁奉公、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能够发扬公司优秀企业文化、体现中华民族优秀道德品质者;
通报表扬
4.5.2
在行业内获得荣誉称号,并为公司增加荣誉者;
嘉奖
4.5.3
爱岗敬业,能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重要突击性任务者;
4.5.4
对公司遗留问题的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4.5.5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除人事行政部员工外);
4.5.6
受到被服务客户的书面表扬者(书面文件须有对方公章);
4.5.7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4.5.8
将工作中的经验或工作中的教训与同事公开分享,受到广泛好评,有书面记录达三次者;
4.5.9
全年绩效考核成绩每次均名列前茅者;
4.5.10
勇于承担责任,以公司利益为重,主动积极行动,推动工作完成者
4.5.11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记功
4.5.12
对生产技术、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或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4.5.13
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直接经济利益超过10000元者;
4.5.14
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者;
4.5.15
发现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者;
4.5.1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4.5.17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对于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起到重要作用的行为,有行业权威认证者;
;
记大功
4.5.18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及时采取措施,因而减少损失者;
4.5.19
对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社会重大奖励者。
4.6奖励结果应用
4.6.1所有奖励将计入公司员工档案,记功以上奖励将由人事行政部联系人才服务中心将奖励文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4.6.2各项奖励均作为员工晋升、加薪的参考依据。
5、处罚
5.1处罚的目的:
严明纪律,强化管理。
5.2处罚的方式: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经济处罚。
5.3经济处罚的级别:
5.3.1通报批评:
全员第一次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司企业文化的程度较轻的行为,则仅做通报批评。
如全员再次出现同样行为则处罚50元*2M-2(M为该情况出现的次数),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3.2警告:
全员第一次违反某“警告类”条款处罚100元;
如再次出现违反同一条款则处罚100元*2N-1(N为该条款全公司范围被违反次数)。
单次最高处罚不超过150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3.2记过:
全员第一次违反以下“记过类”条款处罚500元,如再次出现违反同一条款则处罚500元*2N-1(N为该条款全公司范围被违反次数),最高处罚不超过5000元,罚款分批在工资中扣除;
5.3.3记大过:
全员第一次违反以下“记大过类”条款处罚1000元,如再次出现违反同一条款则处罚1000元*2N-1(N为该条款全公司范围被违反次数),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0元,罚款分批在工资中扣除;
5.3.4开除: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5.4处罚的执行:
5.4.1工作职责范畴内的处罚程序
5.4.1.1被处罚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处罚申请;
5.4.1.2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获取证据;
5.4.1.3听取当事人意见;
5.4.1.4人事行政部根据本制度确定处罚级别;
5.4.1.5被处罚人所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等逐级审批,并由被处罚人本人签字确认;
5.4.1.6人事行政部执行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告;
附注:
1、经济损失的大小将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由相关负责人计算确定;
影响的严重程度、恶劣程度及当事人悔过程度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判;
2、特殊情况下人事行政部可直接提出处罚意见并经被处罚人所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等审批后执行。
5.4.2公司管理范畴内的处罚程序
5.4.2.1人事行政部提出处罚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据;
5.4.2.2听取当事人意见;
5.4.2.3由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并由被处罚人本人签字确认;
5.4.2.4人事行政部执行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告;
5.5处罚的分类及标准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惩罚等级
说明
5.5.1失职失信(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错误行为)
5.5.1.1怠工
5.5.1.1.1警告
故意拖延工作,情节轻微者
5.5.1.1.2记过
故意拖延工作,并试图通过申报加班完成本职工作者;
故意拖延工作,经过上级领导多次指导、督促仍不能改正者;
5.5.1.1.3开除
怠工情节严重者
5.5.1.2脱岗旷工
5.5.1.2.1警告
脱岗/旷工不超过半日者;
5.5.1.2.2记过
脱岗/旷工1日者;
5.5.1.2.3记大过
一自然年内累计脱岗/旷工达2日者(非连续);
5.5.1.2.4开除
连续旷工达到2天或一自然年内累计脱岗/旷工达3日者;
5.5.1.3违反工作流程
5.5.1.3.1警告
违反工作流程,经多次提醒才予以改正,态度不端但未造成公司及个人损失者
5.5.1.3.2记过
因违反工作流程(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造成公司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者
5.5.1.3.3记大过(降职)
因违反工作流程(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造成公司损失在5000元(不含)至20000元(含)或致人员受轻微伤及以下者
5.5.1.3.4开除
因违反工作流程(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造成公司损失在20000元以上(不含)或致人员受轻伤及以上者
5.5.1.4缺乏责任
5.5.1.4.1警告
工作敷衍了事,完成工作质量不高,返工不超过3次者
5.5.1.4.2记过(降职)
工作敷衍了事,完成工作质量不高,返工不超过5次者
5.5.1.4.3开除
工作敷衍了事,完成工作质量不高,返工超过5次者
5.5.1.5工作失误导致经济/名誉损失
5.5.1.5.1警告
因工作失误,公司损失在1000元(含)以内;
5.5.1.5.2记过
因工作失误,公司损失在1000元(不含)至5000元(含);
5.5.1.5.3记大过
因工作失误,公司损失在5000元(不含)至20000元(含);
5.5.1.5.4开除
因工作失误,公司损失在20000元(不含)以上的;
5.5.1.5.5开除
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名誉损失的
5.5.1.6管理不力
5.5.1.6.1通报批评
与下属沟通时,情绪失控,造成不良影响者
5.5.1.6.2警告
因管理失当,下属工作忙而无序,漫无目标,计划不周
5.5.1.6.3记过(降职)
因管理失当,下属员工缺乏主观能动性,依赖领导督促工作
5.5.1.6.4记大过(降职)
对下属管理不力、不能有效激励下属、不能有效对下属进行考核者
5.5.1.6.5开除
发生问题,逃避管理责任或隐瞒问题者
5.5.1.7包庇错误
5.5.1.7.1警告
包庇违纪/失职员工,拒绝配合公司查处违纪行为者;
5.5.1.7.2记过(降职)
包庇违纪/失职员工,涂改或伪造相关文件者;
5.5.1.7.3记大过(降职)
包庇违纪/失职员工,情节恶劣或造成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者
5.5.1.7.4开除
包庇违纪/失职员工,情节恶劣或造成损失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
5.5.1.8不服从管理
5.5.1.8.1通报批评
不服从上级或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5.1.8.2通报批评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5.5.1.8.3警告
对上级或主管领导有不同意见,未予以说明或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已见就擅自决定者;
5.5.1.8.4记过
对上级或主管领导有不同意见,陈述未被采纳而谩骂或擅自违抗指挥者;
5.5.1.8.5记过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司车辆、公司设施等公司资源的。
5.5.1.8.6记大过(降职)
拒不执行公司工作安排,或不服从公司管理,破坏公司管理秩序者;
5.5.1.8.7开除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态度不端且超过3次者;
5.5.1.9滥用职权
5.5.1.9.1开除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或私设小金库者
5.5.1.9.2开除
利用职权,虚报账目,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者
5.5.1.9.3开除
利用职权,高价购进产品,并从中得利,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5.1.10利用公司便利,做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5.5.1.10.1警告
利用公司提供的工作条件处理私人事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5.5.1.10.2记过
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如睡觉、看杂志、听音乐、娱乐、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者;
5.5.1.10.3记大过
利用公司电脑下载或传播盗版软件,文件及影片等。
5.5.1.10.4开除
利用公司之便,做违法犯罪事宜。
5.5.1.11缺勤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5.5.1.12兼职
开除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者
5.5.1.13其他
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者
5.5.2文档管理(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错误行为)
5.5.2.1文件管理不当
警告
不按照质量管理要求、不按公司管理要求进行文档管理
5.5.2.2文件造假
5.5.2.2.1记过
丢失一般性文件者(涉及金额在500元以下);
5.5.2.2.2记大过(降职)
虚构业绩、谎报工作结果文件,涉及金额在50000元以内者;
5.5.2.2.3开除
虚构业绩、谎报工作结果文件,涉及金额在50000元以上者;
5.5.2.2.4开除
在质量管理外审中造假,造成负面评审结果者;
5.5.2.2.5开除
丢失、销毁、伪造公司重要文件(涉及金额在500元以上);
5.5.2.2.6开除
伪造、私自变更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5.5.2.2.7开除
开具虚假发票报销或报销未发生费用者:
5.5.2.2.8开除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文件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各种证件和文件、家庭住址信息等;
5.5.2.2.9开除
因隐瞒病史、受伤经历或隐瞒与原单位有劳动争议等情况者;
5.5.3破坏公司和谐(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错误行为)
5.5.3.1破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声誉
5.5.3.1.1通报批评
仪容仪表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5.3.1.2通报批评
公众场合说脏话、随地吐痰、不爱惜公物、乱扔烟头、不冲厕所、浪费复印纸、着装不符合行为规范(上班期间穿着运动服装、牛仔裤、短裤、运动鞋、拖鞋等)、不办理考勤手续等;
5.5.3.1.3通报批评
未经许可,携带无关人员进入公司者;
5.5.3.1.4警告
在代表公司对外交往中,因准备不充分导致言论或行为失态,造成一些不良影响者;
5.5.3.1.5记过(降职)
在代表公司对外交往中,因个人情绪导致言论或行为不端,造成不良影响者;
5.5.3.1.6记过
酒后上岗者(因公接待除外);
5.5.3.1.7记过
私自携带管制类枪械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5.5.3.1.8记大过(降职)
与客户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5.5.3.1.9记大过(降职)
打架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5.5.3.1.10开除
私下与客户讨论公司是非,造谣生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5.5.3.1.11开除
在公司内赌博者;
5.5.3.1.12开除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5.5.3.1.13开除
吸食毒品者;
5.5.3.1.14开除
偷盗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5.5.3.2破坏公司办公设施
5.5.3.2.1警告
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公司办公设备、网络或设备设施损坏,给公司日常办公造成影响,损失在2500元(含)以下者;
5.5.3.2.2记过
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公司办公设备、网络或设备设施损坏,给公司日常办公造成影响,损失在2500元(不含)至5000元(含)者;
5.5.3.2.3记大过
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公司办公设备、网络或设备设施损坏,给公司日常办公造成影响,损失在5000元(不含)至10000元(含)者;
5.5.3.2.4开除
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公司办公设备、网络或设备设施损坏,给公司日常办公造成影响,损失在10000元(不含)以上者;
5.5.3.3破坏员工关系,影响团结
5.5.3.3.1警告
工作时间在公司工作场所和休息场所喧哗、嬉戏、争吵或有其它与工作无关行为,妨碍他人工作与休息者;
5.5.3.3.2记过(降职)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5.5.3.3.3记大过(降职)
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5.5.3.3.4开除
对上级主管、同事、员工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公司秩序者;
5.5.3.3.5开除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5.5.3.3.6开除
私下传播公司薪酬体系者;
5.5.3.3.7开除
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情绪者;
5.5.4徇私舞弊(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错误行为)
5.5.4.1伪造病历
伪造病历进行休假,查证属实者
5.5.4.2考试作弊
在公司安排的考试中作弊,查证属实者
5.5.4.3涂改原始记录
涂改原始记录,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者
5.5.4.4伪造出勤记录
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5.4.5盗用他人账号
未严守自己的OA密码,私自将密码转告他人,或借、盗用他人的OA密码进入系统越级越权操作。
5.5.5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错误行为)
5.5.5.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流程
5.5.5.1.1记大过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施工管理流程等,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影响者;
5.5.5.1.2开除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施工管理流程等,造成公司财产损失重大,影响严重者;
5.5.6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5.6.1重大违纪,开除并移交相关法律部门
5.5.6.1.1开除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管理不善,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导致技术信息或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外泄,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者;
5.5.6.1.2开除
乘工作之便,利用公司的产品技术、技术资料及服务流程,进行私自盈利活动,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及严重损害公司形象者;
5.5.6.1.3开除
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者;
5.5.6.1.4开除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或为已谋私利者;
5.5.6.1.5开除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5.5.6.1.6开除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接受或向员工或客户索要贿赂,如财物、回扣、手续费、宴请等;
5.5.6.1.7开除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5.5.6.1.8开除
利用公司商业信息为个人谋利者;
5.5.6.1.9开除
在招投标中,泄露公司标底或与他人串通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其他有悖道德及法律的行为。
5.6处罚结果应用
5.6.1受过处罚的员工,在公司当年度绩效考核时进行减分,详见《绩效考核制度》。
5.6.2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员工(除功过相抵者),不得参与公司当年度员工评优。
5.6.3受过记过以上处罚的员工,不得参与公司当年度员工调薪。
5.6.4受过记大过以上处罚的员工(除功过相抵者),不得参与公司当年度晋升。
5.6.5记过(不含)以上的行政处罚应进入员工个人档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罚应进入人事档案。
5.7处罚的其他相关内容
5.7.1对于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形,审核人、监督人同样存在过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5.7.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应接受处罚外,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的,公司将向有关国家机关举报;
5.7.3员工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以现金形式在1个月之内进行赔偿,如拒不赔偿,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渠道索赔;
5.7.4员工在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
6、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6.1员工功过抵消需要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不涉及经济抵消;
6.2通报批评与通报表扬抵消;
嘉奖与警告抵消;
记功与记过抵消;
记大功与记大过抵消。
6.3同年度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工资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附则
7.1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管理制度》。
7.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7.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原《规章制度》第三章《奖惩》同时废止;
7.4原公司规章制度中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7.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