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6904116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25.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考高分考点总结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一)从不同的角度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进行分类,如:

  1.按项目管理工作的对象,即按项目的分解结构,如子项目1、子项目2等进行信息分类;

  2.按项目实施的工作过程,如设计准备、设计、招标投标和施工过程等进行信息分类;

  3.按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如“三控制”等进行信息分类;

  4.按信息的内容属性,如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

  

(二)综合分类,即按多维进行分类,如:

  第一维:

按项目的分解结构;

  第二维:

按项目实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维:

按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

信息管理手册

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都有各自的信息管理任务,各方都应编制各自的信息管理手册。

信息管理手册描述和定义信息管理做什么、谁做、什么时候做和其工作成果是什么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任务目录);

  

(2)信息管理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

  (3)信息的分类;

  (4)信息的编码体系和编码;

  (5)信息输入输出模型;

  (6)各项信息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图;

  (7)信息流程图;

  (8)信息处理的工作平台及其使用规定;

  (9)各种报表和报告的格式,以及报告周期;

  (10)项目进展的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工程总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制;

  (11)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2)信息管理的保密制度等。

英国JCT合同条件

一、JCT合同条件

  1.JCT的建筑工程合同条件。

  ◆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属于总价合同。

  2.适用于DB模式的JCT合同条件。

  3.适用于MC模式的JCT合同条件。

  二、JCT98合同条件

  1.主要用于传统采购模式,也可以用于CM采购模式。

  2.适用条件:

  ◆传统的房屋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项目复杂程度由低到高都可以适用,尤其适用项目比较复杂,有较复杂的设备安装或专业工作。

  ◆设计与项目管理之间的配合紧密程度高,业主主导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经验要求高。

  ◆大型项目,合同总金额高,工期较长,至少1年以上。

  ◆从设计到施工的执行速度较慢。

  ◆对变更的控制能力强,成本确定性较高。

  ◆违约和质量缺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但工期延误风险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

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2)不可索赔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1)关键线路延误

  

(2)非关键线路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3)交叉延误

索赔费用的组成

一、我国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

  1.人工费

  ◆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

  

(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

(2)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

(4)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3)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

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4.分包费用

  5.现场管理费

  6.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

拖期付款的利息;

错误扣款的利息。

  ◆主要有这样的几种规定:

  

(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

(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

(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

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二、国际上通行的可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程序

索赔的分类

分类方法

类型

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

2.工程加速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即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

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

2.索赔工期

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1.良好行为记录与不良行为记录的含义。

  2.行为记录的公布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

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住建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分包管理的方法

一、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1.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都是由分包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

  2.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二、分包管理的内容

  1.成本控制

  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如果不是由业主直接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则要把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一定要在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之后才能支付,并应扣除管理费、配合费和质量保证金等。

  2.进度控制

  3.质量控制

  4.安全管理

  三、分包管理的方法

  1.分包单位的选择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考察,并经业主和工程监理机构的认可。

  2.对分包单位的劳动力组织及计划安排进行审批和控制。

  3.要责成分包单位建立责任制。

  4.应该建立工程例会制度。

  5.建立合格材料、制品、配件等的分供方档案库。

  6.采取竞赛活动。

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和补偿要求

1.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2.业主向承包人授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或作出说明,以便符合业主的要求。

  3.在授标后(或签订合同后)业主为了加快工期、提高质量等要求变更施工方案,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工程变更的程序

1.提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业主方、设计方均可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的批准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

  

(2)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

  (3)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通知前应征得业主批准。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为了避免耽误工程,工程师和承包人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有必要先行发布变更指示,先执行工程变更工作,然后再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进行协商和确定。

  ◆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

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书面认可。

施工合同跟踪

一、含义

  1.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2.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二、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内容

  

(一)合同跟踪的依据

  1.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

  2.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

  3.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二)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

  

(2)工程进度

  (3)工程数量

  (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故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1.合同的法律基础

  2.承包人的主要任务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

  

(2)工作范围;

  (3)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

  3.发包人的责任

  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

  4.合同价格

  

(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

  

(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5.施工工期

  6.违约责任

  7.验收、移交和保修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

  ◆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

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它表示: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

  

(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保修责任的开始;

  (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8.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

支付担保的内容

1.支付担保的含义

  ◆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2.支付担保的形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

  (3)担保公司担保。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

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人下段。

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预付款担保的内容

 一、预付款担保的额度

  ◆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如果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

  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一)银行保函

  ◆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

  ◆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

  1.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

  三、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一、担保形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书

  3.履约保证金

  4.同业担保(不允许两家企业互相担保或多家企业交叉互保)

  ◆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

  二、具体要求

  

(一)银行履约保函

  1.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2.有条件的保函,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

  3.无条件的保函。

  

(二)履约担保书

  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须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三)保留金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

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质量保修期满(或“缺陷责任期满”)时,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与规模。

投标担保的含义、额度、有效期

1.投标担保,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5.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的保证金数额为2%~5%.

工程保险的内容

1.有关概念

  

(1)保险

  

(2)保险标的

  (3)保险金额

  (4)保险费

  (5)保险责任

  (6)保险除外责任的范围

  2.工程保险的概念

  

(1)工程保险的好处

  ◆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险费,换得遭受大量损失时得到补偿的保障,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注意事项

  ◆业主和承包商投标后仍须预防灾害和事故,尽量避免和减少风险危害。

  ◆工程保险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风险问题。

  3.工程保险种类

  

(1)工程一切险

  ◆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两类;

  ◆应以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双方名义共同投保;

  ◆如承包商不愿投保工程一切险,可以对其自有的材料等分别进行投保,但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2)第三者责任险

  (3)人身意外伤害险

  (4)承包人设备保险

  (5)执业责任险

  (6)CIP保险(一揽子保险)

  CIP保险优点包括:

◆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

◆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

◆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1.合理分配风险的好处:

  

(1)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报价,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较少。

  

(2)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承包商可以准确地计划和安排工程施工。

  (3)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4)整个工程的产出效益可能会更好。

  2.工程风险分配的原则:

  ◆合同风险应按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1)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

  

(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

  (3)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

  (4)符合工程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处理方法。

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等。

  

(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等。

  (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环境的变化。

  (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不遇的洪水等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1)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

  

(2)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资信和能力风险,包括承包商的技术能力、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没有合适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不能积极地履行合同等;

  (3)其他方面,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

  3.管理风险

  

(1)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4)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

  (5)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如合作伙伴争执、责任不明等。

工程合同风险的分类、产生的原因

1.合同风险的概念

  ◆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2.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

  ◆合同工程风险:

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如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等。

  ◆合同信用风险:

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如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可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3.产生的原因

  

(1)合同的不确定性。

  

(2)一个工程的实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很难预测,如不利的自然条件等。

  (3)合同的语句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矛盾等而可能造成合同的不完全,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而发生纠纷,甚至发生争端。

  (4)由于合同双方的疏忽未就有关的事宜订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

  (5)交易成本的存在。

  (6)信息的不对称。

  (7)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

三种合同计价方式的比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远程网络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