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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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机制。

全面梳理和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数据开放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简称“五公开”)全过程公开。

丰富政务公开的平台载体,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方便公众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形成公开事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服务便捷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四化”机制。

3.打造品牌。

用好省试点招牌,打造X政务公开品牌,构建形成有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有示范意义的优质政务环境、高效营商环境、便民服务环境。

二、试点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选取县国土局、住建局、扶贫局、民政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7个单位和X镇为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未列入这次试点单位的,在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任务的同时,可积极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公开事项清单

由县编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对8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按照县、镇两个层级,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

各试点单位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全面推进“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按事项一事一套汇总编制8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方面由国土局牵头,各镇相关部门配合;

“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方面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扶贫救灾”方面分别由扶贫局和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义务教育”方面由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等要求;

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行政监管特别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信息;

服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统一公开要素齐全、内容一致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

对8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反复审核确认,并按照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会同省、市、县三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会审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再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1.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X办发〔X〕4X号)要求,抓紧推进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等机制,强化智能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信息。

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要全部通过县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

同时,要积极做好“市长信箱”“县长信箱”来信回复等工作,随时掌握社情民意。

2.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

各试点单位要加强政务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提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开办率。

要探索建立县、镇两级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

要加快信息发布移动客户端阵地建设,积极入驻新华社、人民网、今日头条等第三方移动客户端、X省信用信息平台、食品药品监管等专业性移动客户端,不断拓宽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扩大信息受众面和影响力。

3.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各试点单位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室建设。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在10个镇服务大厅和涉及民生服务的国土、住建、扶贫、民政、政务中心等部门要配置完善电子屏、查询机、公告栏、复印打印等设施设备增设自助查阅器,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5.加强其他载体建设。

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公示栏、大喇叭等媒体和平台的作用,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重大事项应采用全媒体发布的形式,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知晓政府信息,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四)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各试点单位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边试点、边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

(五)积极探索打造特色和亮点

各试点单位要深入把握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特点,善于借鉴吸收县内外先进经验,大胆先行先试,在体制机制、试点内容、公开要素、模式路径、手段方式、宣传推广、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形成立体式效应,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1.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各试点单位要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对8个试点领域的公开内容,率先依法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公开。

2.探索推行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8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由县政府审定后统一制作公开模板,做到标准、尺度、要求等基本一致。

3.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8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综合采用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或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数据库查询等方式,为特定群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4.探索开展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8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创新发布传播方式,对政府网站设置的重要公开专题或专栏,主动制作转化为“二维码”形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

5.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制度,选聘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对各试点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举报或者建议频道,及时收集、处理举报和意见建议。

6.探索建立“政府开放日”制度。

各试点单位要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经验,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政府”“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与信任。

四、工作进度

(一)实施方案制定阶段(X年8月-X年10月)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全县各试点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备案。

各试点单位对照全县总体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方案,于X年10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办备案。

(二)全面动员部署阶段(X年10月)

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

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班,推进政务公开软硬件体系建设,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三)梳理编制目录阶段(X年9月-X年10月)

由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各试点单位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经县、市两级审核通过后,于X年10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X年1X年6月)

县政府办组织各试点单位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试点单位对照试点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半年总结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X年内夯实基础,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并务必于X年5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办备案。

(五)中期评估阶段(X年1月)

对X年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研究确定试点事项扩面方案,推动试点工作在面上拓展、在质上提升。

(六)总结验收阶段(X年6月-X年7月)

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全县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经县、市两级审核通过后,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各试点单位要总结试点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备案。

同时要认真做好试点期间方案制定、数据采集、信息公开、沟通协调等各环节档案的收集、分类、留存等工作,随时迎接省政府办公厅的督查调研和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我县承担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试点单位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抽调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试点日常工作。

各试点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实际,至少配备熟悉业务的1-2名在编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试点内容、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鉴于各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对起步晚、基础弱,特别是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平台和载体不健全,亟需补齐短板。

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门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工作公开平台建设、硬件设备等。

(三)加强工作交流。

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试点单位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沟通工作,并在本方案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主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县政府办。

县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工作情况,并通过电视台开办专栏、编发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四)加强检查评估。

县政府办要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将试点工作纳入X年度、X年度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加强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

对试点工作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成效不大的进行通报批评;

对试点工作疲沓拖拉、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并影响到省政府评估验收的,及时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

试点工作启动后,各试点单位要立即建立工作台账,每7个工作日向县政府办报送一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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