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党建带团建工作调研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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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运输生产站段(按47个计)占94.1的比例,这部分团员的93工作在运输安全生产第一线的关键岗位。

现有35岁以下青工33022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7。

91分布在主要运输生产站段。

  全局现有基层团委57个,直属团(总)支部14个,一线团支部651个。

有专职团委书记48名,其中,41个分布在主要运输生产站段。

**客运段、福州客运段、**电务段、鹰潭机务段4个单位各配了1名专职团委干事。

其它7名专职团委书记分布在局机关党委1名、公安系统2名、合资公司2名、多经2名。

主要运输生产站段中的向塘桥隧段、**供电维修管理段、厦门站等5个单位和其它非主要运输一线单位均无专职团干定员,设兼职团委书记或团支部书记。

  有86的站段党政领导都谈到,团员青年身处行车安全一线岗位,是企业发展的未来,青年队伍不稳,一线不稳,未来不稳。

团组织的工作针对青年群体做好专门化的服务工作,引导青年的思想教育,丰富青工业余文化生活,有助于企业管理在一线的加强。

  现状2:

主要运输生产站段专职团组织负责人的结构

  年龄分布:

20-25岁15人,占36.5;

26岁-30岁21人,占51.2%;

31岁-35岁5人,占12.3%。

  文化程度:

本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6人,占39%;

中专文化程度25名,占61%。

  工作经历:

从一线运输安全生产工人岗位直接选拔的27人,占66;

从原有干部岗位提拔的14人,占34。

在一线行车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有33人。

团委负责人大都从运输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中选聘到团干部岗位,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一线工作经历。

  现状3:

有专职定员单位的团工作的负责模式

  路局“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实施后,全局有23名专职团干部被选送,占原全局专职团干部数的29。

新的定员标准下达后,46个主要运输生产站段单位根据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以工代干人员选培后的实际情况,有的对团委负责人予以了不同形式的重新明确,也有的还没有明确,以至现有团工作的专职队伍构成比较复杂:

  类  型单位数实  例

  未配备团委负责人,指定人员兼职3如永安机务段指定党办主任兼管、鹰潭大修段指定财务科的助会负责

  老团干转业多年后“回流”2如新余工务段、九江机养段

  大学毕业见习期刚满、新定职3如**车务段、福州工务段、永安工务段

  调整后没有及时明确2如**客运段、厦门工务段

  负责人长期不在岗,指定人员负责1如鹰潭站团委书记长期在外学习

  形成表格中状况的主要原因主要是:

有政策规定不能从工人中聘干,原有人员送培后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

  更为突出的现象是,有76的专职团干部谈到,每天只能保证有1/2以下的时间来专门从事团的工作,其它时间更多地在帮助单位党办做一些宣传助理或文字的工作。

  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地滞约了团工作的开展。

  现状4:

团工作深化开展的约束条件

  团员青年反映的影响岗位成才的限制条件:

一是有57的人认为,参加学习、交流少;

二是有63人认为在岗位上自己的晋升机会少;

三是有49的人反映,在一线受关注程度低。

  兼职团支部书记反映的开展工作的限制条件:

一是87的支部书记认为工作任务繁重,开展活动的时间难以保证;

二是64的团支部反映活动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由段团委支持,只有少数车间会给予行政支持;

三是71的团支部书记反映车间、党支部提供的活动阵地和空间不够;

四是81的团支部书记认为自己在一线岗位,自身素质能力不强,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站段团委负责人关注的关键因素:

一是68的人认为站段团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党政主要领导对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关心重视程度;

二是17的人反映团委负责人的政治、经济待遇得不

  

到完全落实,甚至不能参加一些重要会议;

二是认定干部身份,以工代干的团干部迫切希望解决干部身份、职称评定和职级相符的问题;

三是72的人反映团干部出路少,原来从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关键岗位工作多年,并表现出色,但转业后却没有机会去从事专业管理工作,希望企业畅通转岗渠道。

  现状5:

站段党政领导对团组织的基本态度

  在我们走

  访的站段党政主要领导中,32有担任专职团干部的工作经历。

76的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团的工作表示满意,肯定了团组织在安全生产、经营创效和思想教育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寄予了更高期望,表示会继续支持团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活动。

47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过单位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92的党委领导认为来自行政上的支持对团工作至关重要。

81的党政领导回顾八九十年代的团工作,感到现在企业团组织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有所弱化。

53的党政领导希望从路局层面建立党团互动、上下互动的机制,为基层党委提供政策性依据,为基层团组织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关心重视程度有逐层递减现象,矛盾的突出方面在一线党支部对团支部的指导薄弱

  95基层站段领导对团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是认同的,对发挥团员青年作用的重要性必要性是有所认识的,但对团委功能的界定、工作的具体指导力度并不大,对团组织的期望大于他们实际工作中为团组织创造的平台和提供的政策支持。

对团工作重视的程度、支持的力度和指导的深度逐层弱化。

如有51的站段没有制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细则,91的党支部没有制订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有53的站段领导谈到了青年文明号在一线班组中的创建,只有12的车间级领导谈起青年文明号。

在具体工作的指导上,73的一线党支部没有将团支部工作纳入总体安排,没有做到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

  2、对团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关注和帮促不够,团委书记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待改进

  一些单位选拔团委负责人不考虑工作经历、工作能力。

尤其在生产力布局调整过程中,少数单位将团干部岗位作为“照顾性、安置性、随意性”的岗位,不论年龄结构,不论任职资格,不论个人兴趣或是职业定位,以至出现随意指定、人员回流等现象,影响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91的单位反映,路局政策限制了选拔团干部的渠道。

路局规定不允许站段将工人提拔到干部管理岗位,将许多有能力、有素质的优秀青工拒之门外,要选拔年龄合适、身份合适、经历合适的青年到团干部岗位,选择面很窄。

  94的单位没有建立团干部的梯队培养措施,在人员调整后,一些单位临时“物色”团委书记候选人,许多单位面临选不到中意的团委负责人的现象,给团工作的延续性带来较大的影响。

  79的单位不重视团干部的任职和岗位素质提高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的具体措施。

  73的单位安排团委书记转岗到部门或车间级党政正职岗位,但87的单位不按团章规定执行团干部协管制度,站段党委在安排团委书记转岗时事先操作,事后与局团委沟通。

24的单位对团委书记的转岗重视不够,特别是在生产力布局调整或人员机构变化时,一些自身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团委书记被安排在一般干事或技术员甚至车间干事的岗位上,对优化团干部转岗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导致团的工作岗位对素质全面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吸引力。

  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不统一、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13的单位党委从来没有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33的单位党委每年少于2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团的工作,72的一线党支部从未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

75的单位党组织能够落实团委负责人列席重要会议、享受部门正职等相关待遇,但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落实不理想,抱着团干还年轻、可以等一等的态度,而往往产生“小数效应”,影响全局。

一些专兼职团干部不能列席参加党委中心组或党支部的学习会、必要的党委会(支委会)、党政联席会、安委会、安全例会。

  全局团干部“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的问题比较突出。

有21的专职团委书记反映把自身的主要时间、精力放在团以外的工作上,长期被其它部门借用帮忙;

76的专职团干部反映自己用于团工作的时间只能保证一半。

87的兼职团委书记处于单位党委要求干就干一点、没要求就不干的状态。

85的兼职团支部书记要挤出时间和精力开展活动,全靠车间党支部、班组支持,希望能够建立落实量化的工作日制度。

  团工作活动经费缺乏。

原**局各单位团工作经费由路局规定按照单位35周岁以下青工数每人12元的标准予以安排,该经费远远不够站段团组织自行开展活动。

原福州分局没有统一标准。

并局至今经费标准还没有整合统一,团工作经费大部分由站段行政给予补贴支持,滞约了团工作的开展。

  兼职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大都属于义务劳动,津贴没有保障,从经济待遇上没有体现工作地位。

32的单位团组织自行建立了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或是给予团支部书记一定的待遇补贴。

68单位没有制订该项措施,缘于路局没有相关政策的要求。

  在青年人才的培养上,团组织“推优荐才”的职能得不到保障。

一些团支部反映单位在发展青年入党时,由党支部事先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事后补推荐材料,变相作为团内推优指标。

一些团委反映单位或一线支部对青年文明号班组成员进行调整,事后团委才知道人员调整情况,这不利于青年文明号班组的创建和管理。

  三、建议和对策

  1、建议修订完善全局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基层单位党委每半年保证1次专题听取团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团的工作。

落实团委书记的政治、经济待遇,保证团委书记列席参加重要会议,享受单位部门正职相关待遇。

要求站段明确团委书记在站段党群工作室的职能,处理好与党群工作室负责人的责权关系,保证团组织作为一级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加大对团工作活动经费的支持,建议参照其它路局标准,统一制订团的活动经费政策。

规定兼职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建议由站段自行解决,给予20-60元/每月的工作津贴。

  保证团干部工作时间、精力。

专职团干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团工作上,兼职团干部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保证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团支部书记工作日制度,兼职团支部书记每月累计不少于2天的工作日。

  规范“推优”制度。

建议路局党委组织部与路局团委共同协商每年的发展青年党员指标,保证站段28周岁以下团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比例。

同时督促站段规范操作。

  建议要求单位党政组织帮助指导团组织建立举荐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把团组织举荐的优秀人才,纳入到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范畴。

对青年文明号班组长和成员的调整使用以及团员的培养使用,要征求站段团组织的意见。

  强化党支部对团支部的“带建”。

将团支部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支部活动和考核内容,纳入党支部书记的绩效考核范围,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

车间党支部每季度必须带团支部书记深入现场进行一次工作检查,提高团支部书记的自身素质和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总结推广站段党建带团建的经验,如**电务段、福州电务段、福州机务段、向塘机务段、**南车辆段、鹰潭车辆段等。

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单位六好班子的评选考核。

每年表彰一批党建带团建工作业绩突出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先进单位。

  2、建议完善团委书记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

  在选拔上给予政策支持。

团干部既具有干部工作的普遍性,也有其规律的特殊性。

团干部受到年龄和转岗条件的制约。

基层单位选拔团干部时,应在现有的干部队伍中,对优秀青年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建议以公开招聘的形式,给一线工人身份的团员青年创造机会,为优秀青年成长成才拓宽渠道。

  建立新团干部的任职资格考评。

站段团委书记原则上应从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和有大、中专文化水平的优秀青年中产生。

一般应有在行车安全生产一线岗位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加大对团干部培养力度。

建立站段1:

1后备团委书记制度,加强对后备团干部的培养,在站段团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站段应在半年内配齐团组织负责人。

  建立团委书记的挂职锻炼制度。

根据团干部的不同情况和发展方向有计划地选派从事团工作两年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各方面能力较强的团干部,到基层、到一线生产岗位锻炼。

新上任的团委书记选派到路局团委进行挂职锻炼,使其能尽快适应团工作角色。

  规范团干部管理、使用制度。

坚持“成熟一个,输送一个,成才一个,重用一个”的思路。

团干部的考核、调整、使用和管理要执行协管制度,站段党委要事先征求路局团委意见,并需路局团委参与考核。

对自身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团委书记转岗一般要安排到车间级正职岗位。

  3、建议党政组织加强团组织创建青年放心岗、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政策支持。

  建议路局业务部门帮助指导路局团委修订完善各专业系统青年放心岗、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建和管理。

  站段党政组织要帮助指导团组织不断深化青年放心岗、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在人物财力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制订落实激励措施,使其成为团组织服务运输安全生产、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品牌阵地。

  赋予团组织考核、管理青年放心岗和青年文明号的适当权限,由各单位建立推进品牌工作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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