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梨树湾变监理实施细则电气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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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站用变压器
630kVA
2.3电气主接线
220kV配电装置部分:
采用双母线接线。
110kV配电装置部分:
10kV配电装置部分:
最终每台主变压器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每组母线分列运行。
,
站用电部分:
380V站用电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2.4配电装置:
本站按户内式变电站设计,将主变压器室、220kVGIS室、110kVGIS室、10kV开关柜、10kV无功补偿装置、站用电配电室、控制及继电保护室等设计成一栋联合建筑,即电气综合楼。
电气综合楼可分为南、北两侧。
南侧为2层布置,北侧为4层布置。
北侧第一层布置110kVGIS设备、通讯室和继电器室等。
其中110kVGIS设备布置在一个房间内,层高为10.5米。
110kVGIS套管与主变套管之间通过软导线连接。
蓄电池室层高为4.5米,上层设有夹层,作为继电器室,层高为6米。
北侧第一层地下为电缆大厅,有电缆隧道引出至站外。
南侧变压器室旁边布置通讯室和控制室,通讯室层高为4.5米,上层设有夹层,作为控制室,层高为6米。
北侧第二层布置220kVGIS设备,单列布置,层高为12米。
220kVGIS套管与主变套管之间通过软导线连接,220kV出线设备布置在电气综合楼北侧的地面上,最终6回220kV出线均通过套管引出至北侧的出线门架,与线路连接。
南侧第二层为主变压器通风机房,层高为3.75米。
通风机房与220kVGIS室不在同一标高。
北侧第三层布置10kV串联电抗器、10kV开关柜、站用变压器、380V站用配电屏以及会议室和休息室等。
串联电抗器周围设有围栏,防止带电时人员进入。
10kV串联电抗器和10kV开关柜之间用墙隔开,通过穿墙套管连接。
站用变压器紧靠站用配电屏,配电屏为双列布置,第三层层高为5米。
北侧第四层布置10kV并联电容器组,每2组电容器组之间设置巡视通道,同时每隔2组电容器设置一堵防火墙。
电气综合楼北侧最终布置6回220kV的出线设备和出线构架。
2.5主要电气设备选择:
主变采用油在调压变压器;
220kV设备采用GIS设备,具体参数为:
1.额定电压:
252kV
2.母线额定电流:
3150A
3.设备额定电流:
出线及母联:
进线:
1600A
4.额定开断电流:
50kA
5.额定关合电流:
125kA(峰值)
6.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50kA(3s有效值)
7.电流互感器:
出线:
0.2S/5P30/5P30及0.5/5P30/5P30,800-1600/1600-3200/5A
0.2S/5P30/5P30及0.5/5P30/5P30,400-800/800-1600/5A
母联:
5P30/5P30/5P30及5P30/5P30/0.5,1600-3200/5A
110kV设备采用GIS设备,具体参数为:
额定电压:
110kV
母线额定电流:
2500A
设备额定电流:
2000A
额定开断电流:
40kA
额定关合电流:
100kA(峰值)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40kA(3s有效值)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00kA
电流互感器:
0.2S/0.5/5P30/5P30及5P30/5P30,500
-1000/1000-2000/5A
10kV开关柜采用金属铠装中置式开关柜,10kV无功补偿装置选用室内成套组装式电容器补偿装置。
2.6招标采购的设备情况如下:
主变压器:
保定天威变压器
220kVGIS设备:
西安西开
110kVGIS设备:
10kV开关柜:
西电三菱
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10kV串联电抗器: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3.系统及电气二次:
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控制:
220kV线路保护:
采用两套保护
220kV光纤距离线路保护柜(屏柜型号PRC02-31,南京南瑞保护公司);
220kV光纤分相电流差动线路保护(屏柜型号PRC31AM-06,南京南瑞保护公司)。
220KV母线保护:
母线保护1(屏柜型号GMH150-2218S/CQ,北京四方公司);
母线保护2(屏柜型号BP-2B,深圳南瑞公司),两套母线保护中,仅使用GMH150-2218S/CQ柜的失灵保护。
110kV线路保护:
南友村
(一)、
(二)两回线路配置一面GXH161A-1122/CQ型110kV微机距离保护柜;
凉亭
(一)、
(二)两回线路配置一面GXH161A-1122/CQ型110kV微机距离保护柜;
巴山
(一)、
(二)两回线路配置一面GXH161A-1122/CQ型110kV微机距离保护柜;
红槽房线路配置一面GXH163A-1121/CQ型110kV光纤差动保护柜;
上桥线路配置一面GXH161A-1121/CQ型110kV微机距离保护柜。
110kV母线保护:
采用110kV微机距离保护(屏柜型号GMH150-2121S/CQ)。
3.2 计算机监控系统
监控对象除各线路断路器外,还包括220kV、110kV电动隔离开关控制,其余220kV、110kV的接地隔离开关均在就地手动操作。
本工程设一套独立的微机五防工作站,完成全所的防误操作,该套系统(包括主机、电编码锁、机械编码锁、电脑钥匙等),由珠海优特公司成套供货,全站220kV、110kV配电装置就地采用GIS本身的电气闭锁完成防误操作闭锁;
根据业主要求,手动操作的接地刀、电容器网门的就地网锁由机械编码锁完成,不再设电磁锁。
监控系统具有单相同期检测功能,本工程的220kV、110kV断路器均为同期点。
3.3电能量采集及生产调度通信:
本工程由远动专业设置一面站内电能量采集装置柜(型号WEFT-3000),所有的电度表均由远动专业设置,10kV部分安装在电气开关柜上。
重庆市调电能量采集点为主变三侧和220kV线路,其余均为沙坪坝地调能量采集点;
本工程配置一套60线调度交换机作为站内生产调度、行政管理通信用,交换机经光纤通道与重庆市调的调度交换机连接,接入重庆市电力调度交换网。
梨树湾变电子站设备共有两面信息采集柜和一面信息子站柜,均安装在继电器室;
保护及录波信息子站与重庆市调的通讯方式为:
通过Modem采用电话拨号方式与重庆市调进行通信,
经信息管理柜中10M/2M的网桥转换,在通过75欧同轴电缆就地接入光纤通信机房DDF数字配线架的2M接入端口,以光纤通信方式实现与重庆市调的信息传递。
3.4直流系统:
本工程直流系统采用220V,220V直流系统设备布置于继电器室内,充电电源、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及蓄电池巡检仪由苏州龙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为了方便对直流系统进行监视监控,在2端直流母线上分别装设了微机监控单元,并可与变电站监控系统通讯。
3.5消防报警系统:
本系统采用自动报警控制二总线,在主控室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盘,当探测区域内有报警信号传来时,相应区域内声光报警器响;
火灾报警控制盘具有与变电所监控系统进行通信的功能,并在探测到火灾时给出一付报警节点,火灾报警还应提供与图像监视及警戒系统(预留)的通信接口;
本工程主变消防由主变成套提供的排油充氮装置完成,主变本体的感温电缆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不启动消防。
2.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市电力公司
监理单位:
青海智鑫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西南电力设计院
施工单位:
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
3.监理工作流程
3.1监理工作全过程流程图
编制监理大纲及投标签定监理合同成立项目监理部编制监理规划及细则建设单位审查监理规划及细则进入施工监理流程编写监理总结进入质保期消缺流程监理工作结束
3.2施工监理流程
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
施工资源投入监理
施工过程控制监理
施工体系控制监理
施工监理总结
3.3设计修改程序
设计修改
一般设计修改,不论是由设计、项目法人、施工还是运行单位提出的一律由设计院认可,并发出设计修改通知单。
重大设计修改,应由设计院提出报告,监理单位认可,由业主单位批复。
设计现场服务
设计文件评审时,设计院应进行交底,现场施工期间,必要时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技术人员交底,施工图纸修改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按档案规定,提供正式蓝图,现场监理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当施工中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施工图外扩大工程量,超出施工范围时,设计代表应及时对其量进行核定,并进行性价比。
3.4设计变更流程
设计单位核查
业主审批(甲方)
监理认可
施工单位实施
施工单位提出
监理鉴认发布
施工单位
业主提出(甲方)
监理鉴认(发布)(
业主认可(甲方)
设计单位提出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的控制为“四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其要点及目标值分述如下:
4.1质量控制
4.1.1质量管理目标
按合同约定实现变电所建设达标投产。
4.1.2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跟踪施工全过程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W点、H点、S点按监理工作明细表跟踪检查(明细表附后)。
审查分项工程是否具备验评条件,参加阶段性验评。
组织初步验收,办理验收签证,参加最终质量验评,督促办理验收移交。
4.1.3施工质量控制
电气质量控制关键网络路径为:
施工图会审接地装置安装中的质量控制设备、材料质量的控制一次设备安装中的质量控制二次设备安装中的质量控制继电保护、综自系统、防误系统、直流系统、低压系统、消防系统安装调试中的质量控制工程初验消缺处理竣工验收投产运行
施工图会审前应详看图纸,特别是大的设计思路方法进行分析。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合理建议、看法,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接地装置是全所设备、人身安全、二次设备保护正确动作的重要保障,除接地电阻测量是S点外,其余过程均为H点,电气监理必须亲临现场检查;
接地钢管、扁钢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国标要求,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厂家资质证书,还应有现场试验报告,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允许采用。
接地体埋深、焊口搭接度均应符合设计、国标要求,焊口质量必须良好,无焊工操作证的人员不能进行焊工作业,全部焊口均应清除药皮,并有防腐(埋地下的)、防锈(地面上的)处理措施,接地网中横竖各应有多少条,间距尺寸,接地极数量、集中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等要严格按设计施工。
监理过程中发现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总监、业主对设计问题要提出监理意见,并有依据,对安全现象随时指正,如大锤头有无脱落可能、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正确着装,有无安全记录,班前安全讲话、安全工作票有无执行。
设备、材料、质量的控制
(1)材料应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要求,依据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除符合上述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文件,经检验合格的检验记录或证明报监理审核认可。
(2)设备必须是经设备招标中标的厂家提供,设备开箱须提前至少3天将开箱申请表报送监理审批,同时报业主参加开箱检查,重要设备应由厂家参加,设备开箱时应由参与各方共同按开箱清单清点、核对,由施工单位填写开箱清单,由各方签字生效。
设备应有装箱清单,合格证试验报告,设备说明书等资料,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证明,配套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设备进入现场后,在竣工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维护专人保管。
施工单位自购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大型设备的运输需施工单位提前报送“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内附组织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为H点,监理须对其内容详细分析,如人员分工是否合理、组织是否到位、工器具是否配置、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技术方案是否可行等等。
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中,监理要依据电气安装规范、施工蓝图、厂家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作为质量检查和跟踪监控,尽量做到事前、事中控制,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种缺陷及时指正。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表”或类似文件,并督促实施。
严格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控程序,核对承包商的开工(包括后续开工)条件,审查并批准开工报告。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求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检查专业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要施工安装记录和工程形象同步,督促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和消缺。
未进行施工单位三级质量检查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不予进行中间验收,安装技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单位签字不全的监理有权拒绝签字,及时进行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根据现场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同时报送建设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下达复工命令。
审查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报表,根据“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签署付款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处理工程遗留问题,不留尾巴。
参加竣工验收,督促消缺并复验,审查承包商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审查承包商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组织移交。
安装记录、调试记录不得有漏项、漏填现象,安装记录、调试记录表格中应分别有规范、厂家标准或设计要求,并应填写实测数值,不得以规范、厂家、设计标准和要求代替实测数值。
审查调试计划、方案、措施和报告,协调设计、施工、设备等各方配合系统或组织施工、设备等各方面配合系统调试及工程交接,整理竣工资料,编写监理总结移交,处理运行及保修期中发生的设计、设备、施工等问题。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监理人员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签工程复工表,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完整的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施工单位按电力行业标准《电气装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编制所承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监理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进行核查、汇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质检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只设“合格”一个等级,并且必须合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1)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2)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中没填实测数据;
(3)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电气安装质量验评不同于土建阶段验评,应一次完成,不分阶段,承包商在电气施工完毕,确认下列进行验评的条件时,向监理提出书面验评申请:
(1)变电工程电气部分已施工完毕,无明显缺陷;
(2)已经通过承包商三级质检组织的检查和验评;
(3)应提交的资料齐全。
监理组织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予检,提出消缺意见,承包商进行消缺处理经监理复查通过后,监理提出书面予检意见,提交质量验评工作组,验评工作组提出《电气工程质量验评方案》,确定验评时间安排,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分部工程质量只有“合格”一个等级,且符合如下规定:
(1)按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进行质量评定,并应签名验收;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带电或试运行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试运结果做确切结论,并签名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以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正常并签字验收;
(3)本单位工程资料签字齐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以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应评为合格的三个条件齐备;
(2)未因施工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3)未发生因接地及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承包商须提供的电气工程验评及验收移交资料有:
(1)工程验收文件包括:
单位工程竣工技术材料目录,开工、竣工验收报告、施工组织设计、重要设备的施工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施工总结等。
(2)设计交底及变更,含图纸会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应施工预算增减表、技术变更核定单。
(3)装置性材料、设备质量证明:
含全部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装置性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包括:
SF6气体、绝缘油、电缆软导线压接、铝管焊接等试样),并有现场检验报告。
(4)电气安装记录:
含电气一、二次设备,电缆敷设,隐蔽工程记录签证,中间交接验评等记录。
(5)电气试验报告,含高压、继电保护、仪器仪表、接地网、油、气等试验。
(6)电气验评表、竣工图
归档资料按国标“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归档资料、竣工图要求一式两份移交。
4.2进度控制
4.2.1进度控制目标:
实现建设单位提出投运的工程里程碑工期。
动态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包括材料、设备、供货、人力机具的调配,使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
4.2.2按周审核电气工程量完成情况,检查进度偏离情况,对影响的进度及时进行专业协调,提出解决办法,签署会议纪要。
4.2.3保证常规性H点、W点、S点见证,检查和旁站工作,适时组织质量验评,保证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4.2.4设备、材料供货进度直接影响到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进度,及时组织现场开箱检验,对发现的缺件、损坏件要求制造厂家及时消缺,并补充供货,对于在安装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通知承购方组织厂家进行处理。
4.3投资控制
4.3.1审查已完工程是否与实际相符,完成投资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及行业固定。
4.3.2对自行超出工程量和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3.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引起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要进行计量。
4.4安全控制
4.4.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督促其实现施工目标,协助业主实现其安全管理目标。
4.4.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是否能保证安全施工的需要。
4.4.3对工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随时批评、指正,必要时可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汇报建设单位。
4.5合同管理
4.5.1对本工程有关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对影响工程建设质量、投资等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4.5.2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纠纷,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4.5.3按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监督、检验、评定施工质量。
4.5.4按审定的进度计划对照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属建设单位原因的提请建设单位及时主动解决,属施工单位原因的督促其纠正。
4.5.5对索赔问题,监理要公平、公正、合理、慎重处理。
4.6信息管理
4.6.1信息管理要立足于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建立监理档案。
4.6.2监理信息网络和传递方式,规定建设单位的所有信息应通过监理传递至各参建单位,工程各参建单位所有信息应通过监理传递到建设单位,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传递信息。
4.7组织协调
4.7.1与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之间的关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在工程各有关单位的关系中,独立公正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项目法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与设计、施工、供货商、调试之间的关系为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督促设计、施工、供货、调试合同的履行,与其它行业之间(如消防、建安、档案馆等)的关系是协作配合的关系,按国家规定履行协作手续,办理工程的有关事宜。
4.7.2定期召开每周一次工程例会,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提出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处理的办法,通过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形成会议纪要。
4.7.3在监理合同中,当项目法人委托监理服务范围超过国家规定时,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中予以补充,应在监理细则中补充其工作程序、实施办法。
4.7.4当有些项目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监理应提出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人员的工作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亦有处理规定,具体细列如下:
5.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5.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5.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5.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5.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5.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5.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5.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5.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5.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5.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5.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5.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3.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5.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5.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3.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5.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5.4.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5.4.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4.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4.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