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工作总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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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不依法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4、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在完成国家、省统一部署的涉农、教育、医药、电力、石油等价格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调价备案商品价格和抗冰灾期间价格的监管。
健全价格监督检查快速反应机制,打造12358价格举报工作品牌,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42件,查出违法金额544.70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89.29万元,其中:
清退303.81万元,没收75.79万元,罚款9.69万元。
受理价格举报和政策咨询428起,查处举报违法案件205件,实行经济制裁92.33万元,其中:
清退90.05万元,没收0.42万元,罚款1.86万元。
5、加强对社会舆论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本着稳妥、正面宣传的原则,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适时发布各类价格政策及信息135篇(条),正确地引导社会公众的价格心理预期,切实防止因价格引发抢购和群体性事件。
通过努力,有效地防止了我州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2008年1-12月份,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整体呈下行走势。
12月份,CPI同比涨幅降至0.9%,比全省的2.9%低2个百分点,居全省涨幅第十位;
1-12月累计上涨6.2%,比全省6.0%仅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
剔除冰灾和国家成品油、电力调价及翘尾因素影响,基本实现了5%的预期调控目标。
二、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推进我州产业化建设
1、积极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我州新型工业化发展。
一是积极向省争取优待电价政策。
矿产品加工和移民企业是我州工业的支柱产业,为推进我州新型工业化发展,我局继续按照有利于移民企业的发展;
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原则,将那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发展前途的优势骨干矿产品加工企业作为扶持重点。
现已向省局上报拟实施优待电价企业51家,其中移民企业27家,矿产品加工企业24家。
预计优待金额约7800万元。
二是根据州政府领导的要求,报省物价局同意,我局对州德夯公司下发了《湘西州物价局关于对花垣、保靖、古丈矿产品加工企业优待电价进行调整的批复》(州价价[2008]75号),对我州部分锰锌等矿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用电实行一部制电价,共优待6838万元;
考虑到今年下半年锰、锌产品价格下跌,企业普遍亏损的实际,我局又下发了《湘西州物价局关于对全州锰、锌矿产品加工企业电价实行临时降价措施的通知》(州价价[2008]161号),对我州锰锌矿产品加工企业用电再实行临时降价0.03元/kwh,共优待4696万元。
三是经州同意,龙山县、花垣县对县内企业实行下浮电价,下浮额度达4000多万元。
以上三项全年累计对企业实行优待金额达2.33亿元,促进了州内工业的发展。
四是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实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规定,对我州10家高能企业实行淘汰和限制,其中淘汰类5家,限制类5家,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农业产业化。
多年来我局对全州烤烟生产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材料,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州烤烟生产情况和收购价格过低等问题,建议提高我州烤烟收购价区。
在多方的努力下,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文将我州从烤烟三价区调整为烤烟二价区。
同时,将烤烟收购价平均提高20%。
按现行价格计算,每担烟(50公斤)比原来增加140元,按全州烤烟种植面积20万亩40万担计算,预计为我州烟农增收5600万元。
3、积极利用价格杠杆推进我州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旅游“两费”的征收力度,为政府筹措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政府管理的旅游公共资源获取合理补偿和回报。
目前,已征收“两费”445万元。
二是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门票价格秩序。
根据省局关于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秩序进行整顿规范的要求,我州经过调查研究,按照只降不升的原则,对辖区39个景区(点)的门票价格按照管价权限进行了逐一审定,重新下文明确。
其中:
降低价格的10个,维持现行价格的26个,对“湘西土家族苗族民俗展览馆”和“花果山城市公园”景点实行免费开放,对“湘西酒鬼工业园”景点作出停止向游客售票,注销服务价格登记证措施处理。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确保了整顿规范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实行明码标价,依法打击价格欺诈、宰客行为。
广泛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活动,拓宽价格诚信活动范围和完善价格信用体系,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湘西州旅游形象。
4、优化我州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规范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
共检审州直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199个,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个,服务价格收费项目2个,降低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2个。
检审率99.5%,合格率达97%,检审金额9.27亿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垄断行业的服务收费行为,对垄断行业指定服务项目、指定使用产品实行政府定价,按照保本原则核定价格水平;
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高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坚决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
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辟涉农价费公示新渠道。
上半年,我局利用有线数字电视平台,在《阳光政务》频道上公示了34个部门259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开辟了涉农收费公示新渠道,提高了公示的效率。
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我州价格部门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重点抓住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价格和收费问题,切实加大调控监管和整治规范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加强涉农价格的管理。
今年依据上级文件先后两次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同时,要求各县市切实加强对粮食价格监督检查,把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好处和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
继续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化肥实行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管理。
配合政府督查室开展了对化肥价格的调研,并撰写了《湘西州化肥价格上涨的成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被政府督查和自治州情况采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同时,对生猪、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实行“绿色通道”收费政策。
2、组织开展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清理整顿。
下半年,我州价格部门根据省局的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涉农价费工作。
全州八县市和州直部门采取文件梳理、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136个涉农收费部门、单位的36项涉农价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审核。
通过清理整顿,我州涉农价费秩序总体情况是好的,州县两级无越权出台涉农价费项目的情况,大部分执收单位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收费不规范、农村电价过高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州进行了分类处理,及时进行整顿,规范涉农价费秩序。
一是在政策层面上予以规范。
针对龙山县红岩中心卫生院执行三类医疗服务价格,我局与州卫生局联合下文将全州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原执行三类价格的统一调整为按三类价格的80%收取。
及时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二是对违规收费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如:
龙山县清退高中违规收取的补课费30.2万元。
保靖县责成县广播电视局按9元/月的标准向农民收取收视费,对多收的1元部分向农民清退。
三是对不能马上予以整改的,待查明情况后进行整改。
保靖县已限期县国土局对乡镇办证情况进行清理,等摸清情况后再进行整改。
3、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工作。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价费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5日,我局与州财政局就加强涉农价费公示工作进行联合行文,对全州的涉农价费公示工作作出了部署。
首先是加强领导,明确了责任。
各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行政村的涉农价费公示栏(或价目表)制作经费,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州物价局局长丁学勇同志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收费科负责指导全州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各县市物价局负责具体抓好辖区内的公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其次是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三个层次的公示,即:
强化涉农执收部门的价费公示工作,所有涉农价费执收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执收窗口的醒目位置,将涉农价费政策包括价费项目、标准、范围、对象、政策法规等依据进行详细公示;
抓好行政村一级的涉农价费总公示栏工作;
重点抓好农村墟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整扶贫联系村、处于交通要道的行政村的涉农价费公示工作。
做到执收部门和行政村公示工作两个“百分之百”。
此项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
同时,抓好督促检查。
州局于12月上旬组织对全州涉农价费公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办好价格实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8年,我局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春运票价、液化气价格等价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整治规范力度,同时继续关注低收入群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1、切实规范了教育收费。
全面贯彻落实“湘价传电【2008】19号”《通知》精神,全面取消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六项收费,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规范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可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2亿元。
同时,加大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
08年春季开学期间,州物价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湘西雅思实验学校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3139360元,已清退1438000元。
通过重点整治,巩固和扩大了执法效果,震慑了违价行为,全面落实了教育收费政策,切实规范了学校执收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
2、规范医药价格行为。
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按单病种或服务单元收费改革试点。
研究探索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成本补偿方式和逐步解决以药养医的机制和政策;
继续理顺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降低流通环节差率水平,治理药价虚高。
今年全州已降低和理顺了71个品种、217个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可降低药品价格400多万元;
研究制定了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措施。
全州乡镇192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了今年的“新农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药品2694种,规格达30740个,金额为1.8亿元。
通过“新农合”招标采购可减轻农民患者负担3060万元;
继续认真抓好医药费用监测工作。
今年,我局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了网络上报的方式,监测工作的实效和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得到了省局的肯定。
3、加强了对春运价格的监管力度。
全州春运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700余人,联合交警、交通、城市客运等部门当场制止乱涨价240起,清退37050元,罚款14200元,扣押乱涨价车辆30台,取消线路牌7块。
接到举报和咨询共345起,答复345起,处理136起。
通过加强监管,维护我州春运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4、继续加强对液化气价格的综合调控。
一是在气源价格上涨时,给予政府补贴以平抑价格。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和冰冻灾害的影响,液化气气源价格持续攀升。
考虑到CPI高位运行的实际,我州决定不上调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补贴政策,保持液化气价格的稳定。
上半年,对吉首地区液化气企业给予补贴56.8万元。
二是在气源价格下降时,及时调低液化气零售价格。
今年11月,考虑到液化气气源价格下降,我局及时对州液化气公司液化气价格实行下调。
将每瓶(12公斤装)由原96元下调为87元。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弱势群体的价费政策。
对城市低保户液化气实行补贴。
今年一季度,全州共拨付价格调节基金52.4万元补贴城市低保户,以减轻城市低保户生活用气负担。
继续落实好对城镇低保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八千瓦时照明电费、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价费优惠政策,按全州2007年28606户城镇低保家庭计算,三项合计可享受优惠价费467.78万元。
督促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公交、上公园以及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相关收费减免政策。
同时,逐步推进了价格服务进社区的价费公示工作。
近期,我局对涉城镇低保对象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价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将其中23项价费政策编成宣传手册并印发3万余份和制作60块价费优惠政策宣传牌分发到全州60个社区,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块公示牌,确保社区群众价格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五、积极疏导价格矛盾,促进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
今年我局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安排,从我州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了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把改革的影响控制在社会各方面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了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
1、适时疏导电价矛盾。
一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我州丰富的水能资源,根据州政发[2005]15号文件和湘价重[2004]114号文件精神,核定了保靖县泗溪河、川洞、树儿洞、龙洞塘、东辽、龙洞和永顺县钓鱼台等七个小水电站上网价格。
二是积极向省里汇报要求对我州上省网的回龙、七儿河水电站上网电价进行调整。
三是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丰枯电价,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四是根据省物价局湘价电[2008]105号文件精神,规范和调整了全州电力销售价格。
五是为了解决我州供电矛盾,促进我州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向省局争取德夯公司过网费政策。
六是针对我州部分县电网建设因冰雪灾害损失严重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冰灾补贴。
经努力,为古丈、永顺、凤凰、龙山等县争取冰灾补贴35万元。
2、推进水价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全州自来水价格调整前的调研工作,为今年全州自来水价格调整出台作好了准备。
并先后召开了龙山、泸溪、永顺、保靖、花垣、古丈、凤凰县自来水价格听证会;
二是按照省里关于开征污水处理费的统一部署,我州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5个县污水处理费标准:
龙山0.40元、永顺0.40元、保靖0.40元、花垣0.40元、泸溪0.50元。
另,古丈拟调为0.50元、凤凰、吉首拟调为0.80元。
3、做好成品油价格与客运联动工作。
6月20日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调整了全州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重新制定了我州《道路汽车客运价目表》,理顺和规范全州公路客运票价。
六、围绕提高依法治价的水平,加强基础性工作
1、大力开展了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价格法制建设。
为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全州两级物价部门均制定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方案,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报纸、电视搞好媒体宣传。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胡章胜就《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接受了《团结报》记者的采访,对如何推进依法治价工作提出了要求。
州物价局在《团结报》开辟了《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专版和为期三个月的“物价工作掠影”协办栏目。
各县市物价局也根据实际,在本地的新闻媒体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永顺县、吉首市、古丈县物价局在当地电视的黄金时段连续播出《价格法》宣传广告或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五.一”期间,全州共进行电视报纸宣传、报道220多次,发表宣传文章172篇。
二是悬挂横幅标语,营造舆论氛围。
全州在超市、宾馆、车站、饭店、学校、旅游景点、交通要道等地方悬挂庆祝《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横幅360多条。
三是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组织执法人员上街、深入乡镇广泛开展价格宣传、价格咨询和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活动。
向群众发放宣传品,请人大、政府领导进行视察。
全州价格部门共出动人员2180多人次,印发资料68000份。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的价格法律意识,为依法治价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四是配合省局开展好价格法宣传。
有六篇调研文章获省局奖励,州局撰写的《发挥价格部门作用促进山区经济发展》被编入《湖南物价》。
2、进一步规范价费审批行为。
进一步完善价费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和审核,重大价费事项集体审议以及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费公示等相关制度。
一年来,我州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先后调整制定了全州客运票价、七个小水电上网电价、龙山县天然气价格、湘西雅思实验学校学生公寓价格、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资料工本费的服务价格、湘西州妇幼保健院特殊病房床位、保靖县民族中学标准宿舍住宿费标准、机动车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湘西联谊中学民办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此外,审批核定了州直27个部门申报举办的39期各类短期办班收费。
3、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今年,我州把扩大征收放在首位,采取任务到人,分块管理的方式,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宣传和征收、管理力度。
州本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03万元,投入了调节基金55万元用于扶持“菜篮子”基地建设。
同时,完成了《湘西自治州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的研究和起草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积极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前期工作,确保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期征收。
4、强化成本调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促进成本监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农产品调查中的直报调查和常规调查日趋规范:
①优化了调查点的布局,撤销了龙山县召市烤烟点,更换了泸溪县椪柑调查点;
②严格调查数据的把关,建立了登记调查户责任制,实行每个品种按时收集逐日登记;
③强化了调查方法的研究。
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直接调查、配合调查、工作督察等形式进行联动调查。
二是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①完成了农民种植意向、农资购买意向、农户存粮情况的三个专题调查;
②完成了凤凰、永顺、龙山烤烟的直报调查;
③开展了农产品规模生产效益专题调研。
完成了涉及龙山、泸溪、永顺、古丈、凤凰5个县40多户农民的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常规调查任务。
三是加强了成本监审工作,为科学定价批费奠定基础:
①对自来水、小水电、医疗、教育、电力、民爆产品、旅游服务以及城市公用事业等8个行业19个品种进行了价格成本的监审,累计监审成本总额11580万元,核减不合理成本1235万元;
②配合省队对民爆产品经营差率及公路客运票价进行了成本调查;
③对州液化气公司冰灾损失,州内三家旅游公司旅游收入进行了调查。
5、强化价格服务。
一是价格调研、信息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8年,围绕化肥、花垣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节能减排等价费热点问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
共组织撰写各类调研文章20余篇;
编发《物价情况反映》三十二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综合调研等各种材料170多条(篇),被省、州采用40余条。
积极做好价格信息发行工作,全州发展《价格在线》会员800余户。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和公布了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价格信息网及时公开价格政策信息。
6、开拓价格认证工作领域。
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严格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增强价格鉴证能力。
共受理各类涉案物价格鉴证37宗,复核裁定1宗,鉴证标的总价值678.0527万元;
积极拓展价格认证工作领域,成功地为湘西百草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肤净洁进行了价格认证;
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和抵税(应税)财物价格鉴证业务。
目前,《车损评估办法》(实施细则)已起草完毕,力争尽快出台;
继续认真开展“双认定”工作。
通过努力,2008年州价格认证中心获得国家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称号。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机构问题。
积极落实中央编办发[2007]133号《关于将基层物价检查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的通知》及国家发改价检(2007)2414号文件精神。
通过努力,全州物价检查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转为行政机构,分别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所属人员全部转为行政编,解决了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
另,州局解决了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的问题,个别县已实现价格监督检查局机构升格。
二是加强了作风建设。
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干部队伍中形成踏实肯干,勤思好学的良好风气;
继续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依法进行价格决策管理,继续推行廉政回复卡制度,高度重视纳税人评议和行风评议工作,防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
今年,州局积极向省局争取解决部分县局检查用车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改善了基层价格部门的工作条件。
加强了对县市物价局工作指导,制定了对县市物价局的综合法规、价格检查、调节基金考核细则。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
今年州局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州政协委员提案4件。
我们将办理建议、提案和发挥好价格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成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责任制等措施做好每件建议、提案从交办到答复,从面商到办结每个环节的工作,力求取得实效,让代表、委员们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
八、搞好建整扶贫,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今年是我局和州人民银行对保靖县普戎镇块洞村进行联合对口扶贫的第二年。
今年来,联合扶贫工作队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共投入189.65万余元使块洞村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建设都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
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党员和村民选举产生了新一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增强了班子的责任心、凝聚力和战斗力。
发展新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人,培养了一批村级后备干部。
为加强村组织建设,投入9万元修建村部楼,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场所。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共投入资金177.8万元,兴建了人畜引水工程,对3口山塘进行加固,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