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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刻了解反倾销的特点,性质及实施后产生的效应;

2.了解了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各自的研究方向及研究取向;

3.大体能预测出未来国际学者对反倾销的研究方向。

Ⅱ写作结构

文章第一部分综合叙述国外学者对反倾销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结果;

第二部分综合叙述国内学者对反倾销问题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进行了对比,列出了反倾销的几个主要的实施效应;

第三部分就是对上述内容做总结,同时对未来反倾销问题的研究进行了大致预测。

1.国外研究回顾

经济理论界对国际贸易中涉及倾销与反倾销得让探讨,早期有重商主义的限入奖出的重商主义理论,及英国斯密等的自由输出和自由输入的贸易自由理论与德国的李斯特的幼稚产业理论,美国汉密尔顿的市场保护理论。

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两者的理论表面分歧看似很大,但一致的是认为国际贸易中有这样一种贸易行为,即倾销,因而需要对其效应进行分析和采取限制对策即反倾销。

在当代,克鲁格曼等人,主要是运用规模报酬递增理论对国际贸易进行了相互倾销的经济分析,揭示了倾销与反倾销的本质,效应和危害。

到九十年代末,随着倾销理论的逐步成熟,国际上反倾销的使用也在不断扩大,所以,越来越多的专家或学者专注于反倾销理论的研究。

在这期间,博弈论被广泛地用来解释反倾销的战略行为。

他们的研究方向主要分以下几类:

1.1着重研究影响反倾销投诉和调查的基本因素

研究方法主要是经济计量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

据查阅的资料,做这项研究的首先是Finer(1981),Hansen(1990),Fusawa和Prusa(1996),Sabry(2000)等。

他们采用美国的数据分析,得出普遍一致的结论:

有三种可观察变量似乎是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基本决定因素,它们是进口渗透,国内产业就业和产业的资本存量/饱和度。

Furusawa和Prusa(1996)建立一个两国相互倾销模型,其中只有一个国家具有反倾销法。

他们发现如果市场条件导致出口市场更多的竞争性,具有反倾销法国家的厂商不会提起诉讼。

Blonien(2000)也考虑相互倾销模型,但允许两个国家都有反倾销法,这就使报复成为可能。

他的模型显示,如果来自两个国家的厂商相互有足够的产品出口到对方市场,则可能出现合作的结果,而不会提起反倾销诉讼。

此外,汇率和GDP也会成为影响因素。

Feinerg(1989)研究汇率变化对美国反倾销申请的影响,发现美元贬值导致更多的反倾销申请。

1.2研究集中于多边和单边的贸易救济机制

这个研究主要从商品价格博弈上看待反倾销问题。

并指出,进口国对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有利于对本国产业的保护。

如ChadPBown(2005),MaraFroese和DanielDrache(2007)等人认为,反倾销、反补贴是目前WTO成员最经常使用的限制进口工具,且发展中国家使用这些措施的频率越来越高。

1.3研究集中于产业贸易救济机制

如AbbasM.Raza(2005)分析了WTO规则的产业保护问题,mAndreaHolecek(2007),CharlotteN.A.(2002)和Stevenson(2001)分别探讨了钢铁和纺织产业的贸易救济问题。

Stevenson指出:

WTO成立以来国际反倾销重点指控钢材,化工,机电和纺织产品,4项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共有1252件,超过同期总案件的3/4,这与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国家化工,钢铁,纺织,机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有密切关系。

2000年涉及化工产品的反倾销案共69件,占当年总案件的25.4%,比例略有上升。

近两年化工产品主要是有印度指控的(60件,占同期化工案的35.3%和印度总案的58.2%)。

而且在这期间重点被征税的产品是钢铁,纺织产品。

被征税案比例高达70%和65%。

1.4研究涉及反倾销效应问题。

Krupp和Patricia(1996)利用1976至1988年间美国化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数据考察了贸易转移效应,他们按照调查中被提名的进口来源地和未被提名的进口来源地,将数据划分为两类,深入分析了反倾销调查过程以及终裁结果对两种不同来源进口产生的影响。

ThomasPrusa(1997)将这一研究扩展到全部产品中,表明贸易转移效应确实存在,且极大地降低了国内申诉企业通过反倾销保护所获得的收益。

H.Vandenbussche和J.Konings(2001)认为,反倾销能激励国外企业进行突破贸易壁垒型的直接投资,在实施反倾销的国家设厂生产并销售。

BruceA.Blonigen和Robertc.Feenstra(1997)利用1980至1988年间美国STC行业数据分析了反倾销同日本对美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指出,即使最终并未征收反倾销税,仅是反倾销申诉和调查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日本企业对美国进行直接投资。

BemardM.Hoekman和MichaelPLeidy(1992)对反倾销措施在上下游产业间的继发性保护效应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认为反倾销措施会从上游产业向下游产业扩散,同时,下游产业的继发性保护可能会引发上游产业提起更多的诉讼。

1.5研究反倾销对进口国的福利问题

Gallaway,Blonigen和Flynn(1999)建立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来研究这个问题。

研究发现,反倾销/反补贴诉讼在1993年导致美国40亿美元的福利损失。

除了多种纤维协定产生的福利损失之外,这个来自反倾销/反补贴的福利成本估计大于任何1993年美国的进口限制措施。

对于如此高的福利损失,他们给出的原因包括:

美国的反倾销决定使得外国厂商为了降低倾销幅度而提高价格,换句话说,反倾销措施使得外国厂商以美国经济为代价来赚取利润成为可能。

大量反倾销肯定裁决涉及到的制造部门是很多美国重要生产部门的上游产业,反倾销不仅给美国消费者带来福利损失,还对美国相关部门的下游生产者和进口商带来了福利损失。

2.国内研究回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深化,对外贸易中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际反倾销局面的出现吗,在借鉴国外倾销与反倾销理论与国际贸易经验下,我国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学者开始倾销和反倾销问题的研究,为今后我国倾销与反倾销研究的深化打下了基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立案急剧增多,和国外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大规模倾销造成对我国产业的严重损害,引起了我国政府企业和学界的高度重视,我国倾销与反倾销理论研究迅速成长起来,标志着我国倾销与反倾销理论发展的新高峰的到来。

就所查阅到的资料,我国学者对反倾销问题的研究最早开始于1992年。

研究方法主要是宏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部分学者也引入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深化,研究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并加深。

下面就依据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对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对国际反倾销法律的认识和对我国反倾销法律体系构建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反倾销的研究最早就是起步于对反倾销法的研究。

首先是1992年,温宏建在《关贸总协定:

关于反倾销的法律体系研究》中详细阐述了贸易的一些法律约束,使我国经济界、企业界更多地了解关贸总协定的各项规定,以便能以有力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

接着就是陈雪(1993)在《试论中国“入关”后对反倾销法应采取的法律对策》中详细介绍了反倾销法典,认为反倾销法典及西方各国的有关规定所确认的倾销标准对我国非常不利,在实践中也已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

我国应改革现有的外贸体制,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国家进出口主管部门和各进出口公司、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各自的权利义务;

加强对反倾销法典的研究,尽快制定我国的反倾销法;

努力提高进出口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法律意识;

学会运用法律知识;

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

然后是李炼(1997)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公平竞争的法律保护——对国际反倾销法的重新认识》指出:

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按国际惯例与世界经济接轨,一个更为紧迫的现实摆在我们的面前:

如何从参与国际竞争和维护本国市场的公平秩序的角度,去寻求对内对外协调一致的反倾销对策,并使这种对策建立在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基础之上。

因此,正确认识国际反倾销法及其反倾销的作用与性质,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黄东斌在《我国反倾销的尴尬与出路》中明确强调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出口企业要知法,懂法的必要性。

随后是姜双林和姜群华(2005)在《中国反倾销法程序体系的构建》中指出:

我国反倾销法的法律形式的细则化,程序内容的缺失化,证据规范的稀释化,程序理念的片面化并依据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

他认为中国反倾销法的构建应立足于本国国情同时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达到对证据规则的完善和对程序的规范。

2.2研究出口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策略

窦晓军分别在2000年和2001年发表论文《出口企业对反倾销对策的战略性研究迫在眉睫》。

在2000年发表的论文中他明确指出:

1.反倾销措施作为WTO所允许的贸易政策工具将会在WTO框架内长期存在;

2.由于中国入世后各种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的作用完全消失或被大大减弱,其他国家或地区将更加依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来打击中国产品,保护本国产业。

由此,我国出口企业对反倾销对策的战略性研究和应用以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在2001年发表的论文里他利用2001年日本,韩国,泰国的进口聚苯乙烯对中国的倾销案件指出中国出口企业反倾销的必要性。

暨南大学的李建国(2003)在《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的理论及其实证研究》中以新古典主义理论为基础,运用宏微观经济理论分析国际贸易的倾销与反倾销现象机理及效应,以及实证分析方法来研究中国出口产品遭受的反倾销成因,结合国际贸易理论新动态为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的反倾销提供对策建议。

2.3反倾销对反倾销实施国带来的负面效应研究

国内学者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就研究人数上也没有国外研究人数多。

就专业研究,最早的是2008年浙江工商大学的吴惠雯教授在《滥用反倾销对反倾销实施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一文中,做了专业详细的阐述。

文章在第五大部分给出了反倾销的含义。

反倾销是指由于对倾销的错误界定,进而导致反倾销的不恰当使用,最终不仅无法使实施国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得到保护,反而使得国民福利遭受到损失等一系列情况。

文章从第四章研究滥用反倾销的负面影响。

主要从滥用反倾销对于反倾销实施国的进口竞争产业,FDI,下游产业,消费者,整体国民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展开分析,运用理论结合实证的分析方法,对滥用反倾销给反倾销实施国福利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

第五章是实证和案例分析,通过对反倾销前后宏观经济指标变化和微观产业绩效方面的局限性。

文章指出:

①滥用反倾销实际上与鼓励竞争的思想相违背,影响产业竞争力的提高;

②滥用反倾销会对本国企业的RD投入产生抑制效果,进而导致企业技术长期停滞。

③反倾销会导致贸易转移效应。

关税同盟统一对外征收关税,内部不征收关税的政策将导致部分成员国从原来的第三方进口转向从成员国进口。

这样不但没有起到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反而由于第三方进口产品的增多加剧了国内产业的竞争。

④反倾销的直接投资效应。

国际直接投资一般分为资源寻求型投资,市场寻求型投资,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劳动成本需求型投资等几种类型。

反倾销带来的直接投资就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

反倾销的存在激励了出口企业通过在反倾销实施国设厂投资,或者在未遭受反倾销指控的第三国投资设厂,然后再通过出口等方式来跨越反倾销保护。

⑤反倾销对进口国带来福利问题。

反倾销导致的直接投资虽然可以增加进口国的国内就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国内税收。

但进口国损失了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甚至是加收的反倾销税;

其次,对国内产业竞争刺激更为强烈,势必使得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目标化为泡影。

综合起来看,实施反倾销对反倾销实施国带来更大损失。

此外,翁旭青(2009)教授利用宏微观经济理论和数据模型等分析方法,在分析了上述效应后,又分析了反倾销对进口国下游产业带来的影响;

反倾销的生产扭曲效应;

反倾销的消费扭曲效应和反倾销的商品替代效应。

2.4反倾销的公共利益问题

保护国内产业免遭倾销损害是反倾销的最直接目的。

但随着其使用频率的提高,范围的扩大,反倾销的合理性越来越令人怀疑,因为其在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同时,却可能损害了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和与被控倾销出口商品所在国之间使的经贸关系。

所以,有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或正在考虑将公共利益问题纳入反倾销立法中。

加拿大是最早考虑公共利益立法问题的国家。

近几年,我国学者也对此做了一些研究。

顾宾和邱薇(2009)发表了一篇名为《反倾销应加大公共利益考量》,指出:

倾销与损害认定以及采取反倾销措施时,不能只考虑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的利益,还要考虑或重视用户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烟台大学陈有志和徐世腾教授在《国际反倾销中公共利益问题及其启示》指出三点我国如何应对公共利益问题。

①加强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规定;

②加强我国在反倾销应诉中公共利益的抗辩;

③加强我国在反倾销领域中的国际协调。

3.总结

3.1总结相关理论

对比国内与国外研究可以看到,国内着重研究反倾销法和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只在最近几年,才有个别学者研究反倾销对反倾销实施国的负面效应。

国外学者则着重对反倾销整体理论的研究。

鉴于,中国与其他先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内外学者对反倾销研究的起步也不一样。

适时地实施反倾销会对进口国的产业进行短时间的保护,但同时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反倾销的贸易转移效应会增加第三方国家对进口国的进口量,这样的结果同样会增加进口国国内产业的竞争力,甚至会导致国内某个产业因竞争不力而退出市场;

反倾销的实施直接导致某些产品供给的减少,如果是原材料的减少,就会直接影响到下游产业的发展;

此外,反倾销的直接投资效应还会引发国民福利等一系列问题。

依据我国学者对我国反倾销现状的研究,我国的反倾销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多出口厂商对国际反倾销法也没有正确和深刻地认识。

这样不利于我国厂商针对倾销问题做出正确对策,也不利于我国厂商凭借法律工具维护自身利益和提高自我竞争力。

所以,政府应重视对我国反倾销法的构建,完善反倾销法律体制,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3.2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综合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内容,合理的反倾销会对一国的产业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是从企业的长期发展角度看,这种保护也只是暂时的。

反倾销给实施国带来更多的是负面效应。

但是反过来讲,如果进口国不对出口国实施反倾销,这对进口国带来的产业有害冲击是必定无疑的。

所以,反倾销问题的背后是各国公共利益的问题,虽然,目前有部分国内外学者开始着重研究这一问题,但若要形成一个各国均能达成共识的长期有效的理论,还任重而道远。

所以,如何处理好各国的公共利益必将会成为未来国际学者研究反倾销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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