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要求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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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监理规划。
1.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
1.4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
1.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1.6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3、《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
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
2.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705.54㎡,地上5层,建筑高度15.15m
2.3、基础类型:
砖混结构,建筑项目的类别为三类。
2.4、合理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建筑耐火等级:
2.4.1、合理使用年限:
50年
耐火等级:
二级
级:
Ⅱ级
2.5、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为准
2.6、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2.7、建筑工程总造价:
2063397.97元
2.8、主体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一览表:
工程名称
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南宁华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部门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用途
建设工期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钦州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章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
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
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
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五章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
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
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
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
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
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植被绿化;
④定期洒水;
⑤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
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2.2工程装饰阶段
(1)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
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
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
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六章扬尘防治监理措施
(一)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二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4、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5、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6、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7、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
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8、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9、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6、明确监理企业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7、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场容场貌统一、协调、干净、卫生,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排水沟和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防止泥沙流污染城市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广告围挡,出入口硬化,土石方等物料运输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扬尘污染。
8、要求工地配置人员、器材,专人负责控尘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9、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
10、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每周定期按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帮助工地提高管理水平。
11、完善奖励、处罚制度,将几栋建筑的扬尘治理工作结果进行评比,做得好的进行奖励,做得差的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范围和内容
(一)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
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
2、严格烟尘控制。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
3、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具备遮挡措施,同时在建筑垃圾上覆盖密目网,并定时洒水。
5、对基坑开挖部分的泥土应当覆盖密目网。
6、清扫道路、场地时,必须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7、清运垃圾运输材料、土方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冲洗,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不得污染、损坏市政设施。
8、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9、室内、楼层内施工时同样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对楼层内、室内的建筑垃圾必须采用袋装的方式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清运,严禁将垃圾从楼层上向下倾倒及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
(二)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应硬化处理,施工道路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厚度在10厘米以上,有条件的工地可以采用黑色路面。
2、木制品加工时应在库房内进行,并及时将木屑清扫在密封容器内或袋内,破碎混凝土、切割大理石和砖块,模板周转清理等作业时应采用湿用业。
3、脚手架、平台等部位设施上的垃圾严禁用翻竹笆、吹尘等方法来清除垃圾,应当先洒水后清理、拆除脚手架、平台等设施时应当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
4、脚手架等部位使用的密目网原则上三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如果密目网上的积尘严重时应及时清理。
(三)设施管理?
?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
2、泥浆排放必须做到三级沉淀排放,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排放到市政管网。
3、现场的材料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覆盖密目网、洒水等)。
4、对特别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库房内,装卸时做到轻放、轻装、轻卸。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
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
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
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
(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
(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6)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