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社会投资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悦来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社会投资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悦来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社会投资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区域类别
补助限额
单位
备注
功能绿化
60
元/m2
按功能绿化面积计
功能绿化包括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狭义)、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植草沟、植被缓冲带
透水铺装
70
按铺装面积计
雨水收集
300
元/m3
按收集雨水最大容量计
雨水收集包括蓄水池、调节池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措施的成本按照经评审的施工图和附件4中的估算指标进行计算。
第四章资金申报
第十一条根据工程进度,申报企业向悦来集团提交申报材料,经悦来集团初审后,由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对建设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复审,提出补助额度建议,报两江新区管委会审批。
第十二条申报企业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五)本企业收款账户信息以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等。
(六)其它涉及本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材料。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中如须调整项目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悦来集团和两江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共同审核同意后再行变更,补助资金额度根据建设方案变更情况同步调整。
第五章资金拨付与退回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待项目海绵专项措施建设内容开工后,由申报企业提交《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表》,经审核后,按照管委会审定的补助金额和工程进度分三次拨付:
(一)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措施建设内容开工后进行首次拨付:
由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额度不超过补助总额的30%,经悦来集团和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措施建设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拨付:
由企业提出拨付申请并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申请额度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经悦来集团和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三)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措施运营一年后进行第三次拨付:
由企业提出补助余额拨付申请,经悦来集团和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对竣工验收未达标的项目,由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全额退回补助资金;
对竣工验收合格、但运营一年出现未达到设计目标或未正常运营情况的项目,由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全额退回补助资金。
第六章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两江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财政局会同悦来集团负责监督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组织绩效评价;
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申报企业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项目检查、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经取得的专项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中央、市级和两江新区财政支持项目;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
(三)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四)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八条补助资金审核、安排和管理工作中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两江新区监察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涉及补助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重庆市或两江新区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
期间可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完善。
附件:
1.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申报表
2.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表
3.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措施一览表
附件1
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月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已获相关行政审批证书情况
用地总面积
拟采用海绵城市专项措施面积(m2)
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数额(万元)
联系人和电话
项目介绍及
进度情况
悦来集团审核意见
年月日(签章)
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审核意见
两江新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附件2
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
拨付申请表
采用海绵城市专项措施面积(m2)
项目补助资金数额(万元)
已拨付补助资金数额(万元)
本次申请拨付资金数额(万元)
拨款账户信息
(基本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项目进度情况
附件3
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郑重承诺:
(公司名称)申请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合规、有效,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我们愿为所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郑重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接受处罚。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措施一览表
序号
开发设施
相关图集规范
典型作法
适用范围
估算指标
一
1
透水铺装(230*115*50Cc50碎石混凝土透水砖)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
主要适用于人行、步游道以及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如建筑与小区道路、市政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等,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还可用于机动车道。
135
2
透水铺装(50厚透水率不小于0.1mm/s陶瓷生态透水砖)
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以及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如建筑与小区道路、市政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等,
230
二
绿色屋顶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
规程》(JGJ155)
适用于符合屋顶荷载、防水等条件的平屋顶建筑和坡度≤
15°
的坡屋顶建筑
245
225
3
下沉式绿地(狭义)
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和广场内
50
4
生物滞留设施(简易)
主要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大于1hm2)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
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绿地内
150
5
生物滞留设施(复杂种植土厚度250)
(复杂型)
200
6
生物滞留设施(复杂种植土厚度1200)
7
渗透塘
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大于1hm2)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
区域
8
渗井(2米深)
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内
8600.00
元/座
9
湿塘
于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广场等具有空间条件的场地
10
雨水湿地
适用于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
绿地、滨水带等区域
11
调节塘
塘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
12
植草沟(4米宽,400+h深)
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不透水面的周边,
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地等区域,也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湿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
预处理设施
290
元/m
13
植草沟(4米宽,875+h深)
480
14
植草沟(6米宽,400+h深)
440
15
植草沟(6米宽,875+h深)
720
16
渗管(渠)
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及公共绿地内转输流量较小的区域
120
17
植被缓冲带(含种植土回填及渗透处理,全部栽植灌木)
适用于道路等不透水面周边,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低
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设施
250
18
植被缓冲带(含种植土回填及渗透处理,栽植灌木及常规小乔木)
350
19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2米深)
适用于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径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前端
9200
三
蓄水池
《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含设备)
适用于有雨水回用需求的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
900
塑料蓄水模块拼装式蓄水池,用地紧张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含设备)
1200
调节池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
适用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中,削减管渠峰值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