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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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Word格式.docx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

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

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1.凤凰男离婚比较坚决

问凤凰男为啥要离婚,答活的憋屈、窝囊。

凤凰男十年寒窗苦读,寄予了整个家族的希望,从山沟沟来到大城市,取了孔雀女,住在丈母娘家,孔雀女一家有恩于他,但施恩者并没有给予受恩者应有的尊严。

特别当凤凰男的父母来到大城市,孔雀女及其父母没有给与凤凰男父母应有的尊重时,那基本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凤凰男就这么忍让着,一旦翅膀长硬,离婚之坚决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净身出户也要分开。

凤凰男在他那农村的老家,一说起来都是很有面子的,大学毕业,娶了大城市的媳妇,有车有房,工作有前途,不要太滋润。

人前是这样,可以背后,孔雀女一家总是把对凤凰男的恩情挂在嘴上,动不动就是,你一农村来的,没有我们家帮助,你能有今天。

大恩如大仇,当凤凰男觉得这恩情还怎么也还不了了,每次见到她、想起她,都觉得欠她的,为了摆脱这种心理的痛苦,就只能选择离开。

2.没孩子的离婚比较坚决

为什么要生孩子呢?

船最怕空舱,空舱容易翻,所以得往船舱里面填物或注水,这叫压舱,这样才能确保稳稳当当。

婚姻也得压舱,可用爱情、金钱这些来压舱,但这里少不了孩子。

新婚夫妻,干柴烈火,激情四射,你中只有我,我中只有你,没孩子,没问题的,但你不可能天天谈情说爱吧,婚姻还得有其他东西来维系,生孩子务实点可以为婚姻压舱。

没孩子可能是因为生理原因确实生不了,一年年过去,女方年龄偏大,再拖,想生也生不了,男方也扛不住外部的压力,就想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孩子也有可能是双方主动的选择,比如丁克家庭,丁克家庭不要孩子,有的是理由,什么为自由,为事业等等。

前期都没什么问题,时间一长,激情耗尽,回家你玩你的,他玩他的,安静的有点恐怖,慢慢的就会生厌这种生活从而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有孩子爱情会褪色,一直没有就一直褪,褪到散伙为止。

有孩子的,一旦离婚需要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探望权的问题,孩子将来的成长教育的问题,会不会被继父继母欺辱等等问题,考虑问题一多,有时也就不离了,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那没孩子的一想,趁现在还没孩子赶快离吧,因为没孩子,以后可以彻底毫无瓜葛,不就分财产吗,少分点,大不了净身出户,所以没孩子的顾忌更少,更容易豁出去。

3.有实力的离婚比较坚决

人为什么要有点钱?

钱就是实力,它给你底气,使你可以更少顾忌别人感受,由着自己性子来。

它能给你重新选择机会。

有了它,你永远会在心中嘀咕,老子有钱,行就行,不行就散。

它给你喜新厌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你的喜新厌旧成为了可能。

你要的,它都可以给你。

有了它,好像一切都成为了可能。

这就是钱的魅力。

这种人一旦想离婚会比较坚决,离婚不就散点财吗,无所谓。

那没什么实力的,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离婚的。

他就一普通上班族屌丝,讨一老婆已经把几代人的积蓄都花光了,离婚再结婚,听着都吓人,他根本折腾不起,能凑合着过就凑合着过了。

还有一种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在经济上男人成了女人的依靠,女人没被逼到绝路上是不会选择离婚的,因为一旦over她就没依靠了。

对于女人来说不想死的很惨,要么自己独立,要么有本事拿住男人。

说到离婚比较坚决的,顺道说一下哪种人不太容易离婚。

那就是多情人。

他今天跟三姐搞,明天跟四姐搞,走马灯似地搞来搞去反而不愿意跟原配离婚。

外面逢场作戏就是为了满足那个欲望,家里原配那可是能干实事的。

那些就跟一个女人在一起死泡的反而危险,动了情下面可就要玩真的了,这样的三姐最容易上位。

这样就会出现乱搞的还是老公,就搞一个的迟早散伙。

二、折磨——坚决不离婚

对方提出离婚就已经很怒了,现在居然还闹到了法院要打官司,那更是怒不可遏,但光怒根本不解决问题啊,现在对方起诉了,总得应诉吧,赶快找律师。

当初要结婚是你提出来的,现在要离婚也是你提的,你到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闹着玩的,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奉陪到底。

一般只是闹一闹要离婚的,但还没有闹到法院打官司那一步,还有和好的可能,一旦闹到法院了,那原告基本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要离。

苦于自己不是专业人士,得找个律师,哪怕闹到离婚,也不能让对方这么轻轻松松说离就离,一定要折腾一下,不能便宜了他。

律师都找好了,那就开始折腾吧。

1.拖

你想离婚,还没有答应我的条件,那我能让你轻易离婚吗,我先拖死你。

那一个离婚案件到底能拖多久呢?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3个月,如果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等6个月二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还是3个月,如果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关系仍未好转,那就有被判决离婚的可能,即使二次起诉离婚还判不离,等第三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就得判离了,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就可以判离婚,但毕竟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原告反复起诉离婚这一事实也说明感情破裂,法院有什么权力硬要没有感情的人继续共同生活呢。

如果请律师折腾的,那花样就更多了,可能在送达的时候就开始制造障碍了,不接受法院传票,等法院公告送达快到期的时候再去应诉,还要求举证期限;

会提管辖权异议;

一次判不离时,为了达到拖延目的,会胡乱找个理由上诉;

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法院演苦情,甚至以死相要挟,使得二次起诉法院也判不离等等。

这么一折腾下来,没个两三年这婚是离不了的。

2.闹

当拖实现不了自己目的的时候,那就来点更主动的,那就闹。

有折腾自己的,狠一点的有自杀、自残的,以此来给对方试压,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

有折腾对方的,恐吓要杀全家,要伤小孩,又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

还有为了弄臭对方到对方单位闹事的,给对方朋友、领导等发短信揭短,甚至连房事不行那点事都拿出来到处散得等等,有些自己闹还嫌动静不够大,还带上父母、七大姑八大姨、朋友、甚至孩子一起闹,总之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选择用闹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一般都是因为在法律上不占有优势,想通过闹的方法给对方试压,以便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如果你离婚的主意已决,那就绝不能表现出犹豫、心软,让对方看到希望,否则你就得妥协让步,要么不离了,如果离婚的话,你得散财,以金钱来换自由。

但也得看清形势,把握尺度,毕竟你只是想离婚并不想闹出人命,如果对方真的自杀、自残的,那可以先缓一缓想其他的办法;

如果你腚真的不干净的,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对方现在只是吓唬要检举揭发你,但不要闹到鱼死网破那一步,所以你得适时选择妥协,就当破财免灾了。

3.找婚外情的证据

我处理过的所有离婚案件都涉及到婚外情的问题,区别就是大部分案件打官司时对方就已经知道,还有一些保密工作做的比较好,打官司的时候对方还不知道。

我甚至处理过一个案子,本以为他会是个例外,没有婚外情的,等案子处理完了,他才跟律师说,他也有婚外情的。

因为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于婚外情导致了感情破裂,所以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来查找婚外情的证据,甚至找所谓的调查公司、侦探公司来帮着取证。

当事人花费那么大的精力来调查婚姻情的证据,其实是对婚外情以及所谓的一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财产有一定的误解。

误认为只要能证明一方有婚外情了,那就属于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以少分财产;

无过错方可以向有婚外情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

甚至可以主张对方及小三构成重婚。

首先普通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并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律惩戒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要遵守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中的过错并不限于重婚、姘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行为,还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或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损害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

按照该条文的规定,这里的过错是包括普通的婚外情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将婚外情作为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依据,也是非常有限的照顾,甚至不予考虑。

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普通婚外情并不属于重大的过错行为,并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证明有婚外情并不能必然构成重婚,即使婚外情都生孩子了,也不一定能构成重婚,证明重婚的标准要远远高于证明婚外情的标准。

这么说是不是调取婚外情的证据就没有必要了呢,或者说根本派不上用场了呢?

绝对不是。

你有婚外情的证据,首先在道义上你就占有优势,你就是闹你也有筹码,在谈方案的时候可以给自己争取到更多利益,狠一点的拿婚外情的证据往重婚犯罪上整,一般对方还是害怕的,对方只要害怕,那你谈就有优势了,说难听一点的就是只要对方烦你了,甚至怕你了,你讹钱就好讹了。

三、累——离就离吧

律师作为处理案件的专业人士都觉得折腾累了,何况深陷其中的当事人,那早就身心疲惫了,甚至都快被逼疯了,死的决心都有,希望能尽快结束这场噩梦。

折腾累了,觉得无聊没意思了,离就离吧。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不折腾个半死是不会死心的,也不会想明白的,等折腾完了,也就豁然了,放得下了。

既然已经同意离婚了,那就务实一点吧,看能不能为自己多争取点利益。

1.二次离婚被告的被动性

当事人有时候所谓的想明白了,倒不是真的不想折腾了,而是形势比人强,没有折腾的筹码了,如果有筹码还能折腾到利益,还是会继续折腾的。

这里的一个形势比人强的形势就是对于被告来说,如果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被告的地位就相对被动了。

第一次起诉离婚,相对来说原告被动,只要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即使有法定的离婚事由,法院也有可能判不离,但等6个月过后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的地位就被动了。

对法院来说离婚案件就两句话:

1.再回去试试。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会说,就算签个合同你都不能随随便便毁约,何况婚姻这等大事,再回去试试吧。

2.好聚好散。

给你们6个月时间让你们再试试,你们根本没有和好,再次起诉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那就好聚好散吧。

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这时候原告再作出财产让步的可能性变小,甚至没有,其实原告到这个时候也没有让步的必要了,法院依法判就行。

被告就会面临既被判离婚了,在财产分割方面又没有得到实惠,因此,在第一次判决不离的情况下,通常双方还会继续谈判,这时候被告就得把握时机见好就收了。

2.钱才是诉讼的目的

折腾了半天,整了一摞一摞的婚外情的证据,法院的回复居然是法院不管婚外情,法院只管婚外同居和重婚;

拖了半天还是得走法律程序;

闹了半天,负心汉主意已决,即使人回来了,心也回不来了;

人都折腾累了,也不要再计较对错了,那就谈钱吧。

什么能安抚一颗受伤、绝望心灵?

许多人会选择了钱。

当一切无法改变时,钱就是诉讼的目的,打官司打到最后都是为了弄钱。

离婚案件庭审中常见一种假象,那就是明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甚至双方都已经有了婚外情,连下家都找好了,但是被告在法庭上还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说双方感情是多么的好,根本不愿意离婚。

被告在法庭上一点都不指责原告半点不是,还说原告的好,以此来影响法官的判断,法官就有可能在有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依然判不离。

但庭下就又是另一副嘴脸:

不拿钱想离婚门也没有。

被告的这种行为很好的诠释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一般都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制定的很务实的诉讼策略。

3.谁急谁就得散财

谈判就是这样的,谁先扛不住了,谁先想结束这场谈判,谁就得妥协让步。

一个离婚案件通过前面的拖和折腾两个阶段以后,双方疲惫不堪的到了第三个阶段,谁先急着结束,谁就得让步,让步通常的表现就是散财。

通常情况下原告作为起诉方更容易急,所以才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

原告急着结束,原告就得散财,这时哪怕律师提醒说案子继续打下去会对原告更有利,原告还是愿意散财尽快结束,因为他真的折腾累了。

如果被告急着结束,那被告就得让步,通常的表现也是散财。

本想通过拖、闹、使劲的折腾能多争取点利益的,哪知原告比较能抗,加上虽然自己在道德上占优势,但在法律上并不占有优势。

虽然律师提醒如果被告继续折腾下去,原告可能就扛不住了,但被告如果坚持打到底,也可能做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最后被告还是做出了让步,见好就收,个中愿意也是折腾累了。

通过上文对离婚案件三个阶段的分析可知离婚就是一场战斗,需要双方的精力、体力、财力、抗压能力、资源、计谋和策略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配合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通常情况下,比较能抗的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更多利益。

比较能抗的一方,一般都是知己知彼方,清晰案子的走向,知道对方的套路,己方又能够制定出好的应诉策略。

涉案的当事人总是冲动有余理性不足,当然当事人也没有这个经验和脑力劲知道什么时候该争取、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哪里才是对方的七寸。

权利都是靠自己争取的,都闹到打官司这一步了,如果指望对方自觉地给予更多的利益,那这想法就有点天真了。

必须是在策略应诉的基础上,让对方不得不给予更多的利益。

因为当事人并不能理性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加上诉讼又是一项专业的活动,专业的事情就得找专业人士来做,所以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要做的第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先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

 

作者简介:

王荣洲律师,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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