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饮料代加工合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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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到订单后,应根据乙方的订单,把从乙方所得符合产品“规格”的包
装材料应用于相应的合同产品。
《加工订单》作为合同组成部份。
加工订单应由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2、加工订单的商务条款,如:
加工承揽费用、付款方式、产品质量要求等应以本合同及最新补充协议(含附件)为准,否则视该《加工订单》无效。
商务条款的更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以兹确认。
3、《加工订单》须根据本合同的规定送至甲方,并附上双方已同意的生产排程计划表,方为有效。
该排程计划表应列明合同产品的每次交货量,作为《加工订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条(代工费用及结算)
1、甲方的代工费用价格(含税)具体品名、规格、单价如下:
a)原辅材料叉车接货、搬运、保管。
e)管理费用。
f)设备、房屋折旧费用。
4、结算
a)产品根据乙方加工订单必须预付30%的加工费,提货时付清订货数量的加工费,未付清款项不予提货。
b)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并符合销项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质量责任)
1、甲方代工产品质量应符合(*******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卫生执行国家标准。
2、验收方法:
乙方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提货出厂。
3、因甲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乙方产品不合格(依据乙方企业
标准)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对提供的所有原辅材料造成的品质问题负全部责任。
还应包括乙方因运输、仓储、装卸、销售等过程造成的品质问题负责。
4、委托加工成品经交付后如发生质量异常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
立即通知甲方,并形成书面文字和提供问题产品所处的地点、联系人、电话、数量、生产日期及批号。
由双方共同
追查分析及责任归属,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私自处置异常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超过保质期产品不再追述)5、乙方定购的包装物
及原物料在发货前应至少提前个小时将发货信息通知甲方,发货信息包括:
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发货厂家(地点)、预计到达日期、联系人等。
出现交货异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产品制造日
期标示应依相关国家标准及食品标示法规办理。
甲方须保证符合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延后或提前)制造日期标示。
7、甲方应依乙方提供之制程及质量规定执行原物料制程及成品质量检验及管制,每批次原物料由乙方依规格自行验收。
成品之质量及数量验收由乙方负责,乙方驻甲方代表签名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涉及配方或工艺技朮必要时,将由乙方对甲方作适当的培训指导。
特殊工艺制程,若甲方硬件无法满足时,由乙方增购或再行协商。
其相关条约另行协议补充。
8、甲方向提供乙方下列报表:
生产日报表、出入库报表、质量报表,材料消耗报表,在乙方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共同提出产品检验单,以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其他报表。
并按双方规定的程序传递、裁决。
第七条(宣传费用和责任)
1、乙方销售其产品之所有销售活动:
包括买赠、有奖销售、广告、宣传等一切销售促进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销售其产品之所有销售活动:
包括买赠、有奖销售、广告、宣传等一切销售促进活动,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产品交付及仓储约定)
1、乙方应制定每月各单品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果计划有所调整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
月度计划提交甲方的时间为每月的27日前(逢星期天提前一天)。
并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旬生产计划,旬生产计划提交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旬的7号、17号、27号。
(逢星期天提前一天)。
3、乙方在甲方按所确认的订单规定的时间生产完成之日起30日内
提货完毕。
如乙方未在30日内将该次下单的产品提走:
a)乙方应将加工费全部付给甲方。
如果乙方30日内未将该批次的货款付予甲方,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的产品作为补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不得有异议。
b)乙方在30天内未将该批次的已生产的产品运走,超过30天的乙
方同意甲方按每天每件0.10元人民币收取滞仓费在乙方货款中扣减。
4、生产期间甲方免费提供每批次包装物、原物料等生产原材料及合
同产品的库存,但应遵循本条第三款的约定
5、乙方自行安排车辆至甲方仓库提货,以甲方按乙方的合理要求将产品放置于乙方提货车辆甲板上视为交货,交货前发生的装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须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及核算)
1、双方约定的合理损耗不得超出如下约定数量:
2、代工产品提货时的运输安排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可协助乙方寻找运输工具,运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原辅材料和成品在甲方公司的装卸由甲方负责。
3、乙方凭甲方开出的有效提货证明提货出厂。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需提供生产“牌”产品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给甲方(须加盖乙方公章)。
2、产品的空罐、纸箱及包装、装璜的设计和文字,由乙方设计与提供。
涉及描述甲方厂名、地址、电话和甲方专有的文字、符号、商标以及其他甲方所有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任何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擅自使用的,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厂名、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商标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由于知识产权原因造成侵权行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
*****
5、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的商标及企业商号和产品外观、图案等属公司所有,乙方授予甲方因须履行本合同条款而使用的商标之特许权。
除履行本合同外,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得自行或协助他人作侵权行为,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6、合同并未授权甲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7、甲方应妥善保管印有乙方商标及企业商号的包装材料,对生产及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销毁,以防止其流入市场对乙方构成侵权,对甲方不履行上述责任,致使上述产品流入市场而构成侵权,甲方须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8、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有关乙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甲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9、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本合同规定或上述一方发给另一方的各种通知,均需书面形式,按对方的主要营业地址发给/邮寄给对方,或按双方已依本条规定方式通知之另一通讯地址发给对方。
2、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等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传真件视为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法律及司法权本合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四五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电话:
电话:
: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二:
饮料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协议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加工“产”品事宜,于2016年03月18日在中山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定的加工协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加工服务,其中生产产品免费采用乙方“商”标,制造商为乙方,产品采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有关证件。
生产销售过程中,牵涉生产合法性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商标的合法性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加工产品及加工方式
1.加工产品:
“(”三片罐),规格:
310ml(1*24装、1*12礼品装)。
2.加工方式:
采取全委托(除原材料外)的加工方式进行,即甲方提供马蹄原材料,乙方代购包装和其它原料及产品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等,甲方按产品成品进行验货接收。
产品配方及外包装质量要求见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生效,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作任何更改,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在销售甲方“恬之乐”产品,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以外的地区销甲方加工产品
3.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标进行生产,不得有损乙方商标品牌形象。
三、加工费用及价格加工价格按产品成品进行计算,具体价格如下:
(不含税)
每箱在原基础上加收0.5-1元。
内溶物根据甲方要求和市场价格有所变动以实际采购价格经甲方同意确认生产,包材损耗为3%。
四、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库存要求
甲方每次订单量单品不得
15天内完成交货(按乙方收
1.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量进行生产,少于24万罐/次;
乙方在接到订单后需在到定金之日起;
首次定单要25天).
2.生产完成后甲方应于7天内运走。
如逾期超过30天不运走的乙方则有权自由处理或按天数收取每平方2元仓储费。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按毎批订单24万罐基数甲方支付乙方代订购包装材料订金15万元,作为材料代采购订金,在全部材料到达乙方工厂甲方在订单生产前需支付乙方该批订单总额80%款项;
甲方每次订单生产完成后3天内或出货前3天按该批的合格成品数量结清款。
乙方应在产品出库前抽检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检验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材料给甲方,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可以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均应出具相应发票给甲方收执,合同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3.甲方如需乙方代购处理设备需由甲方付款购买,乙方协助。
六、加工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原物料验收方式
1.产品技术标准按囯家标准或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执行。
2.产品在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变质(有毒)、漏水、包装不合格等若干问题产品数量低于该批次产品总量的5%,则由乙方负责退换;
若问题产品数量超过该批次产品总量的10%,则乙方须按该批次产品总量全部退换或按照该批产品的成本价赔偿甲方。
上述问题发生时,还侵害了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但因运输、储存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3.乙方采购原料须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及价格进行采购。
七、权利和义务
2)
3)品加工费用;
甲方提供所要加工物料尽可能详尽的技术要求、图纸和样品;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委托加工手续,并按时向乙方支付产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技术);
2)乙方对在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甲方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就项目首次接触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技术和商业信息;
3)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供合乎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加工的价格及拒绝为甲方生产,或收取合同未约定的费用,若属于原材料的价格浮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不得违法合同约定,否则应赔偿违约行为所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特别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的出厂价与甲方的价格一致,不得与甲方恶意竞争,降低出厂价,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依法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的所有补充协议均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账号:
签约日期:
篇三:
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1、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
xxx有限公司地址:
xxx邮编:
xxx电话:
xxx传真:
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
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
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
、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
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
(含周六及周日)。
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xx。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x年x月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
工艺进行加工。
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
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
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x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x年。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2、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aaaaaaaaaaaaaaa合同编号:
20xx-sk-0822-1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11111111111111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1111年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