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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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室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行管理,并严格执行《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2011》等国家标准,接受并通过年检验收。
实验动物使用均在许可范围。
实验动物工作符合国家及省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验动物工作生物安全制度完善。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等符合《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等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
2(A2)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7.05.1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以及是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
抽查对象动物实验室于2014年建成,主要用作监督抽检和委托检验药品的热源、过敏反应、异常毒性、溶血与凝聚实验。
实验动物主要为购于拥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繁育单位的兔子、豚鼠及清洁级小白鼠。
从事动物实验工作4人中3人持有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1人持有实验动物饲养证。
动物实验室相关实验记录存档备查。
成立了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并制定动物实验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实验动物饲养、处置等福利制度情况较好。
已按照规定分别设有普通环境和屏障环境。
实验动物工作符合国家及省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规范操作(SOP)管理,制度上墙。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
3(B1)
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管理中心(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博物馆)
2017.05.04
省级科普场所和设施是否存在改作他用、侵占的情况;
科普设施是否存在故意破坏情况;
科普经费使用情况。
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博物馆为2005年认定的省科普教育基地,行政隶属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已制定《“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博物馆科普工作管理办法》,并通过内设专门机构负责博物馆的宣传展示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博物馆拥有专职科普人员3人,兼职科普人员和志愿者3人。
博物馆常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科普场所和设施基本完好,自认定科普教育基地以来共投入建设资金168万元,2014年新设“怒江金丝猴”专题,没有发现科普场所和设施改作他用、被侵占和人为损毁现象。
一、省科技厅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该科普教育基地的监管及检查。
二、科普教育基地自身应加大该科普基地建设投入,丰富科普宣传形式。
4(B2)
大理旅游集团蝴蝶泉公园分公司(大理市蝴蝶泉公园蝴蝶泉馆)
2017.05.05
大理市蝴蝶泉公园蝴蝶泉馆为1995年认定的省科普教育基地,行政隶属大理旅游集团蝴蝶泉公园分公司。
“蝴蝶泉馆”内设蝴蝶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蝴蝶泉馆的科普宣传及日常管理工作。
已制定并经常检查落实科普工作管理及科普教育讲解员管理制度。
“蝴蝶泉馆”拥有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15人(其中兼职人员7人)、志愿者17名和科普讲解员6人。
“蝴蝶泉馆”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良好,通过组织“流动科普教育基地”深入边远村镇、企业、学校和街道开展科普教育,每年举办重大科普活动3次。
2004年新建蝴蝶大世界1000平方米、蝴蝶养殖基地35亩,2012年投资280万元对蝴蝶泉馆进行装修改造,2014年新增蝴蝶展柜15个。
“蝴蝶泉馆”科普场所和设施基本完好,没有发现科普场所和设施改作他用、被侵占和人为损毁现象。
二、科普教育基地自身应加大该科普基地建设投入,引入新兴媒体,丰富科普宣传形式。
5(B3)
元谋人博物馆
元谋人博物馆是以陈列展示元谋古猿、元谋人及其文化、元谋石器文化系列、元谋恐龙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科技类专题博物馆,1997年12月被认定为省科普教育基地,行政隶属元谋县文体旅游局,工作人员15人(含外聘9人)。
博物馆全年每天对外开放8小时,并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到博物馆开展课外实践及文博知识有奖问答,以及流动展览“进基层、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进行科普宣传教育。
博物馆建有网上博物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场馆设施及经费使用情况较规范。
没有发现科普场所和设施科改作他用、被侵占和人为损毁现象。
科普教育基地自身应持续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力度,丰富科普活动形式,不断提高科普教育成效。
6(B4)
楚雄州图书馆
2017.05.11
楚雄州图书馆2009年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职工40人(其中科普兼职人员3人)。
图书馆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良好,通过建立科普流通点、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捐赠和推荐、借阅科普图书、放映科普电影、组织科普讲座等方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图书馆科普场所、设施完好,科普经费使用情况较规范。
科普教育基地自身应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加强对科普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科普教育的能力。
7(B5)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
2017.05.15
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2015年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行政隶属玉溪市防震减灾局,配备专职科普讲解员2名。
2015年以来,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每年安排科普场馆运维专项经费3-8万元,2016年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0万元,玉溪市财政配套和市科技局补助经费9.775万元。
科普馆科普宣传活动情况正常(截止2017年4月入馆参观人员累计约8000人)。
科普专项经费未发现挪用现象。
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严谨和规范科技经费台账,做好科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期完成“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能力提升”项目验收。
8(B6)
保山市博物馆
创建于2003年的保山市博物馆同年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10年被中国科协认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拥有史前文化、衷牢山文化、永昌文化、抗战中的保山(正筹建)、民族民俗文化、畅游保山、高黎贡山人类与环境7个基本陈列展览。
博物馆已明确分管领导并设有科普教育工作专门机构,共有专、兼职科普宣传工作人员6人,志愿者25人。
博物馆正常开放,并通过针对青少年设置展览内容、组织年度“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以及组织流动博物馆“下社区、下校园、下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免费文物咨询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展示及宣传教育效果。
9(B7)
昭通市博物馆
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昭通市博物馆,为昭通市第一座综合性地方博物馆,建筑总面积13400平方米,设有“远古足音悠久历史”、“革命老区红色记忆”等六个展厅。
2011年12月开馆至今,已接待省内外观众70余万人次(其中青少年22万人次)、各级各类团队1300余个。
没有发现博物馆科普场所和设施科改作他用、被侵占和人为损毁现象。
科普经费使用较为规范,科普活动的开展正常。
科普教育基地自身应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丰富展示宣传形式;
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科普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科普教育工作成效。
10(C1)
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按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
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进展及重大事项报告,呈报科技报告及填报甲方制发的有关调查表和统计表;
履行项目执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共抽取检查2015、2016年省科技计划“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级多晶硅产业化关键技术省创新团队”和“云南省光电子硅材料制备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两项,抽查对象已填报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提供项目经费支出分类归集统计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两项目均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时限完成相关任务。
抽查对象科技管理部负责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财会部针对每项科研项目设立专账进行分类核算,并按照省科技计划相关规定及财经法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和规范管理。
问题:
一、省科技厅2017年3月已下达的项目经费共90万元尚未到位。
二、“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级多晶硅产业化关键技术省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工作发生变动。
一、抽查对象与属地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项目经费尽快到位。
二、抽查对象及时与省科技厅协商沟通,妥善化解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实际影响。
三、按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1(C2)
云南恒达工程公司
2017.05.03
抽查对象已按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约定,通过实施抽取检查的2015年省科技计划“沼气发酵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应用”项目,在普洱市、西双版纳州新建沼气工程6个(其中完成5个,在建1个),基本完成对西双版纳州两家橡胶企业各1个沼气工程的改造(正开展技术测试工作)。
省科技厅2017年已下达的项目经费共120万元尚未到账(财政科技经费共300万元,其中的180万元已于2015和2016年按期到位),自筹经费已支出1300万元。
抽查对象未建立财务专账管理财政科研及自筹经费,未见项目财务明细台账、合作协议等资料。
二、按省科技计划相关规定及财经法规,抽查对象须建立财务专账,规范使用和管理项目财政科技及自筹经费。
三、抽查对象须补充完善项目相关财务明细台账、合作协议等资料。
四、按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2(C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共抽取检查2015、2016年省科技计划“树鼩免疫学特性研究及免疫反应评价试剂盒的研发”、“乙型脑炎纯化灭活疫苗的临床研究”等8个项目,各项目实施进度总体正常,大部分项目已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时限完成相关任务。
抽查对象内部经费管理机构健全,拥有《财政性科研经费报账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来科研经费报账的规定》、《外来科技经费绩效支出暂行管理规定》等24部经费管理制度,并按“计财处配合、科研处督促、审计处监督”方式实施项目经费管理。
8个项目涉及的省本级财政科研经费920万元均已到位。
一、“云南省重大传染病疫苗研发重点实验室”等少量项目因财政科研经费到位及与参与单位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不及时等原因,经费预算执行滞后。
二、未见各项目财务明细台账、合作协议等资料。
一、抽查对象须加快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二、抽查对象须补充完善项目相关财务明细台账、合作协议等资料。
三、“甲型肝炎-手足口病(EV71及CA16)联合疫苗临床研究”项目组须及时向省科技厅提出技术指标调整申请。
四、按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3(C4)
临沧惠康中药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抽取检查的2016年省科技计划“滇西雪胆等云南特色稀缺濒危药材良种选育、规范化种植及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已按科技计划任务书规定开展了雪胆种植相关技术测定、品种筛选、育苗、种源基地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项目经费395万元(其中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0万元)已到位并完成投资预算320万元。
未见抽查对象内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及项目财务明细台账。
一、抽查对象须建立健全内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和管理项目财政科技及自筹经费。
二、抽查对象须补充完善项目相关财务明细台账。
14(C5)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2017.05.08
共抽取检查2015、2016年省科技计划“食品药品安全高通量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云南种植中药材的农药残留分析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等13个项目。
涉及省本级财政科技经费3215万元,截止2017年4月30日到位2425万元。
抽查对象内部经费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全部受检项目均设立专账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建有经费支出明细台账。
一、除“太阳能、生物质能大规模综合利用推广模式研究与组织实施”和“高倍聚光光伏系统(HCPV)研发”两个项目外,其余11个受检项目均未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迟缓,省财政收回11个项目经费共计967.12万元,返还836.93万元,涉及“基因组大数据的创建及在云南高原特色水产新产品的产业化示范”等4个项目经费共计130.18万元未获返还。
三、“污水及有机固废生态处理新工艺成果转化的适应性研究”项目执行进展严重滞后,“高倍聚光光伏系统(HCPV)研发”项目研发工作已经中断。
四、“云南民族民间重要芳香疗法植物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和“云南种植中药材的农药残留分析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两个项目负责人行政隶属关系非抽查对象。
五、因人事调动,“太阳能、生物质能大规模综合利用推广模式研究与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空缺。
一、抽查对象须及时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商,尽快签订相关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抽查对象须加快项目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省财政收回且未返还经费的4个项目执行情况。
三、对执行进度严重滞后和研发工作已中断的两个项目,抽查对象须据实向省科技厅提出处理意见。
四、抽查对象须加强对项目合作(参与)单位外拨财政科技经费及其所购设备仪器形成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加强对项目负责人行政隶属关系非抽查对象两个项目经费的风险管控,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
六、抽查对象须按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调整补充“太阳能、生物质能大规模综合利用推广模式研究与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
七、按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5(C6)
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
抽取检查的2016年省科技计划“城乡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应用与示范”项目已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组建了项目实施小组,确定了参与项目研发的合作单位,对项目所涉区域的农村经营网点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已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本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10万元已到位,自筹经费已执行60万元。
一、未见抽查对象内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及项目财务明细台账。
二、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三、抽查对象须进一步明确项目重点任务,在项目科技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加快项目及经费执行进度。
16(C7)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
共抽取检查2015、2016年省科技计划“曲靖市科技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罗平小黄姜标准化种植技术及贮姜新技术示范推广”两个项目。
其中的“曲靖市科技管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省财政经费60万元按时到位并全部使用,2017年2月提前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基础通信平台、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办公楼基础设施改造等任务。
“罗平小黄姜标准化种植技术及贮姜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省财政经费40万元已到位,抽查对象已在罗平、富源完成小黄姜标准化种植1500亩、贮藏保鲜528吨的技术推广,以及1200人次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未见抽查对象项目财务明细台账。
一、抽查对象须健全内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和管理项目财政科技及自筹经费,补充完善项目相关财务明细台账。
二、按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7(C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五〇试验场
抽取检查的2016年省科技计划“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五〇试验场诱饵研发创新团队”项目,总体执行进展顺利,用作项目外协费的2016年省财政科技经费50万元已到位。
2016年自筹经费50万元实际到位11.94万元。
一、抽查对象须尽快落实项目自筹经费,进一步加强对外协经费的规范管理。
二、按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抽查对象须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呈报科技报告,认真履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18(C9)
云南和创药业有限公司
抽取检查的2015年省科技计划“续断、黄草乌规范化种植及加工提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2000余亩中药村种植基地、面积6600平方米标准化饮片加工和提取车间主体,以及研发中心、办公及食宿用房、培训中心、给排水、污水处理等附属配套建设,加工提取成套设备及省财政科技经费260万元均已全部到位。
一、抽查对象因银行抽贷致资金链断裂,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项目难以如期达到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
二、未见抽查对象项目财务明细台账。
一、抽查对象须落实银行贷款,确保自筹经费足额到位,加快项目推进。
二、抽查对象须及时向省科技厅业务主管部门据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协商处理项目中后期管理相关事宜。
三、抽查对象须健全内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补充完善项目相关财务明细台账。
19(C1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共抽取检查2015、2016年省科技计划“柔性透明导电薄膜用超细银纳米线及其涂布液关键技术研发”和“溅射靶材用高纯铂粉研发及应用”等8个项目。
项目总体执行进展正常,各项目组均已填报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财政科技经费共1740万元均已足额到位。
抽查对象内部经费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全部受检项目均设立专账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
一、因科技计划任务书签订时间较晚,项目及经费预算执行滞后,致“柔性透明导电薄膜用超细银纳米线及其涂布液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省财政科技经费60万元被收回(后返还),“溅射靶材用高纯铂粉研发及应用”项目未实现阶段目标。
二、个别项目存在须调整预算和延迟验收及自筹经费不到位等问题。
三、未见各项目财务明细台账及合作(参与)单位经费投入相关佐证材料。
一、加快项目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展,落实并确保自筹经费足够到位。
二、补充完善各项目财务明细台账及合作(参与)单位经费投入相关佐证材料。
三、加强对项目合作(参与)单位外拨财政科技经费及其所购设备仪器形成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及时与省科技厅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处理相关项目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