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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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文档格式.docx

季度

月度

第4题

证券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单项审计意见。

1

2

4

6

第5题

证券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自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其申报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将对申报材料的书面意见报送到中国证监会。

5

10

15

20

B

第6题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下列项目属于证券公司享有的权利的是( 

收取交易手续费

收取交易佣金

收取客户资产管理报酬

收取交易印花税

第7题

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 

)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D

第8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 

)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

3

12

【答案解析】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9题

托管银行应当为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其账户名称为(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公司名称

[解析]托管银行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为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账户名称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同时,为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海、深圳分公司)代理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证券公司——托管银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第10题

证券公司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 

证券交易所批准

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监会进行合规性审核

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11题

下列关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的基本事项说明,不正确的是( 

客户资产的种类和数额

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额度

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资产的清算返还事宜

[解析]B项的基本事项应为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

第12题

会员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的持续报告义务不包括( 

每个交易日上午9:

00之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之家”网页的“业务在线——资产管理”栏目下报备经托管机构复核的前一交易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

发生投资者巨额退出或出现其他可能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应于有关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监控报告(如有)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单项审计意见

[解析]D项应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单项审计意见。

第13题

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须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须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证券公司设立任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都须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在专门账户中运作管理

[解析]C项应分为两种情况,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事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14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证券,不得用于( 

买进

卖出

回购

买卖

第15题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下列项目不属于客户义务的是( 

按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保存交易记录等资料至少7年

对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承诺

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的风险

第16题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事先报(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备案

第17题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符合的要求之一是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

第18题

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之一,但这一部分不包含下面的( 

决策依据

投资程序

收益分配

风险控制

[解析]收益分配属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19题

( 

)由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与单个客户三方签署。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专项资产管理合同

一般资产管理合同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20题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投资事项中包括:

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5%

10%

15%

20%

第21题

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客户按其所拥有的份额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担风险

证券公司应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

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经证券公司批准可以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

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解析]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2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展期、解散或终止的,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 

)个工作日内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23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的内容不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自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的内容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第24题

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由( 

)代表客户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拥有证券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公司

证券交易所

资产托管机构

[解析]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由证券公司代表客户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拥有证券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应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中约定。

第25题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的内容不包括( 

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

风险揭示

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设计、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的全部事项,以充分保护委托人利益,方便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

第26题

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接受的客户资产形式包括货币资金、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基金资产等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证券公司在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时,为调剂资金头寸,可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国债通过回购拆入资金

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集中在固定的席位上进行

第27题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符合的要求之一是最近( 

)年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情形。

第28题

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29题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无异议意见或做出批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决定之日起( 

)日内,完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并开始投资运作。

30

60

90

180

第30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后,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在扣除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后,分派给客户的资产只能是( 

股票资产

债券资产

基金资产

现金资产

第31题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集合计划展期

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解析]D项属于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32题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可以约定,当客户在单个开放日申请退出的金额超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一定比例时,证券公司可以按比例办理退出申请,并暂停接受超过部分退出申请或暂缓支付,但暂停或暂缓期限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二、多选题(本大题30小题.每题1.0分,共3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关于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净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证券公司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

证券公司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净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A,B

1.0分

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

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执行投资人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

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A,C,D

[解析]B项应为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

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包括的基本事项有( 

)等。

与客户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B,C

[解析]D项应为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中委托人中应说明的事项包括(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的姓名

有效联系方式

A,B,C,D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应包括: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即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的名称(自然人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会员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的持续报告义务有( 

专用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之家”网页的“业务在线——资产管理”栏目下更新相关资料

托管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分管领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变更的,应于变更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之家”网页的“业务在线——资产管理”栏目下更新相关资料

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3个月内投资组合比例达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于次日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达到的日期及投资组合情况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会员自身、托管机构及与该会员、托管机构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于有关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解析]C项应为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6个月内;

D项应于有关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会员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设立情况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会员公章)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备案材料或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有( 

备案报告或者申请书、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拟定文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协议

推广方案及推广代理协议、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中利益冲突防范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特别说明

管理人负责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的情况登记表、管理人最近两期的净资本计算表和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解析]D项中应为管理人最近一期的净资本计算表和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以下( 

)等方面的业务规范。

内控制度

推广安排

投资风险承担和证券公司资金参与

登记托管与结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关于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证券公司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币形式的资产

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

证券公司为调剂资金头寸,经托管机构同意,可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债券用于回购

A,C

[解析]B项应为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

D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证券公司应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分支机构对外独立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负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负责自营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主办人员不得管理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必须进行第三方托管,证券公司可选择任一商业银行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机构

[解析]D项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应当选择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里关于集合计划介绍的内容有( 

集合计划的目标规模(总份额)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

投资限制

集合计划的推广时间

A,B,D

[解析]C项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内容。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的内容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

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设计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设计、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等内容。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关于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的说明有( 

决策程序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保持必要的( 

)以备支付客户的分红或退出款项。

现金

股票

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

国债

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内控制度的内容有( 

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

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会计核算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和清算由结算托管部门负责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及推广机构应当明确对客户的后续服务分工,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协议、客户明细、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

[解析]D项属于推广安排的内容。

以下( 

)属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受托人的义务。

对委托人的财产、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偏好等进行调查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会计账册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按月编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报告

确保所接受的委托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并对委托投资资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解析]D项属于资产管理业务受托人的权利。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在显著位置载明的重要提示包括( 

“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

“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无异议函(或批准文件)(名称和文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委托人的退出

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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