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学校饭堂和餐饮店的用水量计算不同范文模板 13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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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店面介绍本店位于大学的中心地段,主要针对的客户群是大学生、教师、以及打工人员。
经营面积约为80平米左右。
主要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以及特色冷饮和休闲餐饮等。
早餐以浙江等南方小吃为主打特色,当然本地小吃也是少不了的。
品种多,口味全,营养丰,使就餐者有更多的选择。
午餐和晚餐则有南北方不同口味菜式。
而非餐点又提供各种冷饮,如果汁、薄冰、冰粥、刨冰、冰豆甜汤、冰冻咖啡、水果拼盘等。
本餐厅采用自助快餐的方式,使顾客有更轻松的就餐环境与更多的选择空间。
本餐厅装饰自然,随意,同时负有现代气息,墙面采用偏淡的温色调,厨房布置合理精致,采光性好,整体感观介于家庭厨房性质与酒店厨房性质之间。
三、发展战略
1.本餐厅开业之前,要作广告宣传,因为主要客户群是针对学生的,而学生中信息传递的速度与广度是很大的,所以宣传上可不用费太大的力度,只需进行传单或多媒体(如:
音响)等形式的简单广告即可。
2.本餐厅采取自助餐的方式,免费茶水和鲜汤。
并且米饭的质量相对竞争者要好,可采用不同的做法(如:
蒸熟,是一种南方饭馆常见的米饭做法),使口感与众不同,以求有别于竞争者,给顾客更多的优惠,以吸引更多的客源。
此外,本餐厅还推出烧烤+冷饮、八宝饭等情侣套餐,由于休闲饮食的空缺,这也将成为本店的一大特色。
3.有许多学生习惯于三点一线的生活方式,许多时候为了节约时间会选择最近的就餐地点而不愿到较远点的餐馆,所以在地理位置选择上不会与学校大门有太大的距离。
餐厅在适当的时候还将推出送外卖的服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得做法。
如:
若有三份以上(包括三份)的叫量可以免费送货上门,单独叫外卖的需交付一定的送货费,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如有一人想叫外卖,为了不出送货费则会拉上另外的两份外卖,如此也是能增加销量的。
4.餐厅使用不锈钢制的自助餐盘,即节约又环保,而废弃物也不能随便倾倒,可以与养殖户联系,让其免费定期收取,如此可以互利。
据悉,竞争者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到位,因此良好的就餐环境是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的。
5.暑假期间虽然客源会骤降,但毕竟还有部分留校学生、附近居民以及打工人员,届时可采取减少生产量,转移服务重点等方式,以改善暑期的经营状况。
寒假期间就考虑修业一个月,已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6.市场经济是快速发展的,变化的,动态的,因此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一个企业的发展,于是可根据市场,进行分析,并制作出长期的计划,每过一个阶段
就该对经营的总体状况进行总结,并做出下一步计划,如此呈阶梯状的发展模式。
在经营稳定后,可以考虑扩大经营,增加其它服务项目,并可以寻找新的市场,做连锁经营,并慢慢打造自己的品牌,可以往专为学生提供饮食的餐饮行业发展,总之,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如此才能有企业的未来。
7.餐厅管理结构
店长兼收银1名,厨师1名,服务生2名。
经营模式:
实体店+外卖
经营理念:
健康、快捷、舒适
本店特色营销将侧重于以下一些重点:
主要的文化特色:
健康关怀、人文关怀
主要的产品特色:
具有食疗保健功能的素食餐品
主要的服务特色:
会员制的跟踪服务
主要的环境特色:
具有传统文化气息的绿色就餐环境
三市场分析
在大学中一直被诟病的就是大学食堂的饮食问题,大学的饮食质量不高已成为公认的问题,仅仅是满足了学生们的温饱问题,而质量却远远没有达到学生们的要求。
部分大学的饮食状况令人担忧,甚至有的大学食堂出现了集体中毒事件。
本策划就是凭借这一点:
大学生的饮食安全,提高大学生的饮食质量,成立大学饮食联盟,旨在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价格低廉安全高质并富有特色的食品,并且同时为各高校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更好的完成学业。
优势与劣势:
篇二:
如何计算餐饮污水量
油水分离器如何选型
当客户询价油水分离设备时,我们通常都会问到客户的排水量有多大。
因为设备必须根据排水量来设置,若选型小,导致容易溢出,若选型太大,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而在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常常提供的数据类型会有所不同,其中也不乏客户对这方面不了解,就希望我们能替他选个适合的型号。
一,提供就餐人数来计算排水量,Q=NKs/100t,N-用餐人数,Ks为小时变化系数
1.5~1.1。
小时变化系数体现了餐饮类型的不同,比如中餐类型自然是比咖啡厅,西餐厅的人均用水量要小的多。
这是最常见的也是最实际最有效的计算方式,因为即使相同面积的餐厅,就餐的人数因为各种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若一间中餐厅的用餐人数为200人,而每100人用水大约为每小时1吨,根据
Q=NKs/100t,可以得出,200*1.5/100=3T/h。
即这间餐厅最好是能拿一台3T/h处理量的油水分离器。
二、已知餐位数来计算排水量
餐厅对外营业的餐厅按餐位计算如何算呢?
每餐位的排水量按照0.12m3/座.次计算,一天大约营业10小时,例如:
某酒家一共设置1000个餐座,则其一天的水量为0.12*1000=1200T/天,每小时水量为12m3/h.
餐厅的就餐人数一般由甲方或者建筑方专业提供,当无法获知确切人数时,中餐酒楼可按0.85~1.3m2(餐厅有效面积),餐厅有效面积可按图纸计算,若资料不全,可按80%的餐厅建筑面积计算,用餐人数可按2.0~4.0次计算,餐饮服务人员按20%席位数计算。
海鲜酒楼还应另加海鲜养殖水量。
餐厅建筑面积,设计排水量:
每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每天排水量按0.04~0.12m3计算,上述系数可根据具体地点,取不同的值取中间值和最大值都可以,由排水量反推用水量。
三、厨房总体面积确定油水分离设备的选型
1、按餐位数计算厨房面积,一般来说,与供应自助餐餐厅配套的厨房,每一个餐位所使用的厨房面积大约为0.5~0.7m2,供应咖啡制作简易食品的厨房,由于出品要求快速,供应品种相对少,因此对每个餐位所需厨房面积为0.4m2,具体比例如下:
餐厅类型厨房面积自助餐厅0.5~0.7m2咖啡厅0.4~0.6m2正餐厅0.5~0.8m2若已知厨房面积为200m2,要知餐位数那自然也是可以推算,在此,我们可设餐位的使用系数Kh为1.5:
Q=200÷
0.7*1.5/100t=6t/h,那这间餐厅所需求油水分离器的排水量就是6t/h.
2、按餐饮面积来油水分离器设备的选型
厨房的面积在整个餐饮面积中应有一个合适的比例,餐饮企业各部门的面积应做到合理安排。
各部门名称占餐饮面积百分比餐50%
客用设施(洗手间,过道)7.5%
厨房21%
清洗7.5%仓库8%
员工设施4%
办公室2%
例:
同样,若已知厨房面积为200m2,通过比例也能知道整个餐饮的面积
200÷
21%=953m2,按每平米每天使用水量0.04~0.12m3,取值计算,也可推算出该餐厅每日的排水量大约为60T/D,餐厅工作时间约为10小时,則该餐厅选购的油水分离器也应该是6T/h左右的排水量。
1、食堂及餐厅的含油污水,应经除油装置后方许排入污水管道。
2、污水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计算。
3、含食用油污水在池内的流速不得大于0.005m/s。
4、含食用油污水在池水的停留时间为2~10min。
5、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的容积不得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
6、隔油池应设活动盖板。
进水管应考虑有清通的可能。
篇三:
食堂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试行日期:
1990年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89)建标字第498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商业部、卫生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编制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4—89,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1989年10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
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第3.1.3条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
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第3.1.5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3.1.6条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第3.1.7条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1条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
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二、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三、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第3.2.2条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二、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1.35m;
三、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四、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3.2.3条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
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6。
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第3.2.4条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第3.2.5条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0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50m,并应采用光滑、不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
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
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二、卫生器具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
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2.8条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
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第三节厨房和饮食制作间
第3.3.1条餐馆与食堂的厨房可根据经营性质、协作组合关系等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
一、主食加工间——包括主食制作间和主食热加工间;
二、副食加工间——包括粗加工间、细加工间、烹调热加工间、冷荤加工间及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
三、备餐间——包括主食备餐、副食备餐、冷荤拼配及小卖部等。
冷荤拼配间与小卖部均应单独设置;
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
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五、烧火间。
第3.3.2条饮食店的饮食制作间可根据经营性质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
一、冷食加工间——包括原料调配、热加工、冷食制作、其他制作及冷藏用房等;
二、饮料(冷、热)加工间——包括原料研磨配制、饮料煮制、冷却和存放用房等;
三、点心、小吃、冷荤等制作的房间内容参照第3.3.1条规定的有关部分;
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第3.3.3条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
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二、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室;
三、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四、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第3.3.4条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
第3.3.5条加工间的工作台边(或设备边)之间的净距:
单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
于0.7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
双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50m。
第3.3.6条加工间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6;
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10。
第3.3.7条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加工间均应处理好通风排气,并应防止厨房油烟气味污染餐厅;
二、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
三、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四、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尚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第3.3.8条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用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3.3.9条各加工间室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并应处理好地面排水;
二、墙面、隔断及工作台、水池等设施均应采用无毒、光滑易洁的材料,各阴角宜做成弧形;
三、窗台宜做成不易放置物品的形式。
第3.3.10条以煤、柴为燃料的主食热加工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位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灰的问题。
严寒与寒冷地区宜采用封闭式烧火间。
第3.3.11条热加工间的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第四节辅助部分
第3.4.1条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置。
第3.4.2条饮食建筑宜设置冷藏设施。
设置冷藏库时应符合现行《冷库设计规范》(GBJ72—84)的规定。
第3.4.3条各类库房应符合第3.1.6条规定。
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10。
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20。
第3.4.4条需要设置化验室时,面积不宜小于12m2,其顶棚、墙面及地面应便于清洁并设有给水排水设施。
第3.4.5条更衣处宜按全部工作人员男女分设,每人一格更衣柜,其尺寸为0.50×
0.50×
0.50m3。
第3.4.6条淋浴宜按炊事及服务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每25人设一个淋浴器,设二个及二个以上淋浴器时男女应分设,每淋浴室均应设一个洗手盆。
第3.4.7条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30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30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
男厕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第四章建筑设备
第一节给水排水
第4.1.1条饮食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其用水量标准及给水排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的规定,其中淋浴用热水(40℃)可取40l/
人次。
第4.1.2条淋浴热水的加热设备,当采用煤气加热器时,不得设于淋浴室内,并设可靠的通风排气设备。
第4.1.3条餐馆、饮食店及食堂设冷冻或空调设备时,其冷却用水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第4.1.4条餐馆、饮食店及食堂内应设开水供应点。
第4.1.5条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排水管道应通畅,并便于清扫及疏通,当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加盖篦子。
沟内阴角做成弧形,并有水封及防鼠装置。
带有油腻的排水,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别设置,并安装隔油设施。
第二节采暖、空调和通风
第4.2.1条采暖
一、各类房间冬季采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二、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内应采用耐腐蚀和便于清扫的散热器。
第4.2.2条空调
一、一级餐馆的餐厅、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和炎热地区的二级餐馆的餐厅宜设置空调,空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二、一级餐馆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一级饮食店和二级餐馆可采用局部空调系统。
第4.2.3条通风
一、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排出35%;
二、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于10m/s;
三、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其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
第4.2.4条蒸箱以及采用蒸汽的洗涤消毒设施,供汽管表压力宜为0.2MPa。
第4.2.5条厨房的排风系统宜按防火单元设置,不宜穿越防火墙。
厨房水平排风道通过厨房以外的房间时,在厨房的墙上应设防火阀门。
第三节电气
第4.3.1条一级餐馆的宴会厅及为其服务的厨房的照明部分电力应为二级负荷。
第4.3.2条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
配电箱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及插座。
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施。
第4.3.3条主要房间及部位的平均照度推荐值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第4.3.4条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应采用漏电保护器。
第4.3.5条餐馆、饮食店应设置市内直通电话,一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宜设置公用电话。
第4.3.6条一级餐馆的餐厅及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宜设置播放背景音乐的音响设备。
附录一名词解释
1.餐馆:
凡接待就餐者零散用餐,或宴请宾客的营业性中、西餐馆,包括饭庄、饭馆、饭店、酒家、酒楼、风味餐厅、旅馆餐厅、旅游餐厅、快餐馆及自助餐厅等等,统称为餐馆。
2.饮食店:
设有客座的营业性冷、热饮食店,包括咖啡厅、茶园、茶厅、单纯出售酒类冷盘的酒馆、酒吧以及各类小吃店等等,统称为饮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