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说话题目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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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业余爱好,我喜爱的体育运动,我的拿手菜,我最得意的一件事
我的业余生活非常丰富,这缘于我的业余爱好非常广泛,凡是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有所长处的人时,我都会想办法向他们学习。
慢慢地使自己在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发展,虽然说一个人博而不精并不是好事,但我觉得,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充实而有意义,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在学习之余也闲不住,读书、上网、养花是我日常缺一不可的业余生活三部曲,羽毛球、篮球、跑步更是我清早、傍晚必不可少的强身健体的三个项目。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和高尚的朋友谈话,一个人在房间里静悄悄的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书上那印在白纸上的方块字,向我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着红的艳丽、紫的深沉、绿的盎然、白的纯洁;
在这个世界里,有生活得豪爽的鲁智深,机智的孙悟空,多愁善感的林妹妹,奸诈的曹操;
在这个世界里,有人间的伊甸园,也有天上的街市,还有静静的小河。
在这个世界里,我了解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些知识,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每当我翻开书,读到有趣的章节时,我会禁不住咯咯而笑,惹来同学的好奇。
读书虽有乐,但也有悲的时候,每当读到琼瑶的庭院深深深几许,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罗米欧殉情朱丽叶时,我就会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书是我的忠实伙伴,它伴随我走过许多无聊的时间,书可以医治我心灵的创伤——青春的忧郁,同学间的磕碰,考试后的担心。
当这些东西占据我的头脑时,我会拿起书到另一个境界去,书是最好的避风港湾,它使我把一切的烦恼都抛掉。
我喜欢看书,书里的知识真的多得让你心明眼亮,它能充实你的头脑,书也能带给你欢乐和悲伤,还有许多许多。
我喜欢冲浪,在因特网这个动感世界里浏览时事新闻、下载资料信息、收发邮件、偶尔也轻松一下,看看动画、听听音乐、玩玩游戏,也和网友聊天,体验一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神奇魅力。
我喜欢养花,并把鱼养在花的下面,把花插在鱼缸里,合理利用资源,鱼提供给花必须的养分,花帮鱼换气,二者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啊!
在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的喜悦之中,消除了疲劳也为我们办公室增添了一道风景线。
我喜欢羽毛球,羽毛球是一种最美丽的运动,动若脱兔、柔若无骨,腾挪之间,全身肢体舒展之美胜于任何一项运动,将人的全身每一肢体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它恰到好处的表现了力量与阴柔的完美结合。
一记扣杀之凌厉,如剑之影;
直攻直伐势若雷霆;
持拍护胸,以退为进,却也能绝地逢生;
回追反手底线,顿显挽狂澜于既倒;
而网前妩媚轻撩,如清风抚过。
然而却陡现杀机...轻钩、慢捻,直刺、横劈、前挑、纵砍伐都可无比恣意妄行,完全自我放纵。
收放只为电光火石之间,一念之差终入不复之地;
灵光乍现却也尽显英雄本色。
我真的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喜欢篮球,篮球是津汕处提供给我们的又一项业余运动器材,虽然我不懂规则、不懂得分后卫和小前锋的差别在哪里,但我知道这项运动的好处一堆,可以增强体力、增高、增加肌肉协调性、增强免疫力、培养合群的人我观念…等等。
早上沐浴着阳光,几个人面带灿烂的笑容蹦蹦跳跳,开心无比啊!
读书、上网之余,我会给家里养的花浇水、施肥、剪枝,在欣赏自己劳动成果的喜悦之中,消除了疲劳。
一到春天,密密层层的爬山虎就象碧绿的瀑布挂在高高的院墙上,绿茸茸的草坪中间,一棵大槐树亭亭如盖,撒下满地绿荫。
阳台上、墙角边,一盆盆鲜花姹紫嫣红,更为这春意盎然的小院锦上添花
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别人看来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在我的心目中却充满趣味,其乐无穷。
常言道:
民以食为天,对于美食没特意的研究,但平时我喜欢做菜,我的拿手菜是“菠菜拌粉丝”。
配料很简单,有菠菜、粉丝,另需一些小调料。
取半斤菠菜洗净,切成一寸长;
粉丝二两用水泡软,也切成一寸长;
把四、五个香菇和一小撮虾米,泡软剁碎;
另将一根青葱切成末。
做法是:
在锅内放清水,煮开后下菠菜烫熟,捞起装盘进冰箱冷却。
再将粉丝放入烫菠菜的开水中煮熟,捞起加一点油和鲜酱油拌一下,以免结团。
将凉后的菠菜和粉丝拌和,再加鲜酱油调至咸淡适中。
锅里放少许油,将香菇和虾米末炒熟,起锅前放入葱末。
然后将这些料倒入菠菜粉丝内拌匀,淋上一些芝麻油即成。
这是一道凉拌菜,别看材料简单,做法也不难,却是十分可口。
每当请朋友来家做客,都是极受欢迎的,常常等不到下面的菜上桌,就被一扫而光了,我不得不提醒客人,留着一点肚子装别的菜。
做菜的窍门有不少,其中一个我觉得很重要,就是材料的搭配。
单拌粉丝和单拌菠菜我全试过,都不怎么样,两样合在一起,口感才好。
香菇和虾米在一起也能产生特殊味道。
我现在做菜很少用味精,而是通过菜料搭配提鲜生味。
我做菜做饭虽不是什么美味佳肴,但也十分可口。
我的拿手菜是炸扣肉,这道菜对于现在家庭已不是少见的菜了,但对于小时候我们农村的小孩,却是罕见的,是难得吃上一次的,农村里喝喜酒或办丧事时,一桌菜往往有10种菜左右,其中必定有一种是扣肉的,就在这时,无论爱不爱吃肥肉(扣肉中多半是肥肉),都能吃上一两块扣肉
,因为这毕竟是难得的一次机会。
平时,我们是没机会吃上扣肉,一来没钱买,二来也不会做这道菜,由于这道菜色、香、味俱全,所以每次这道菜一上桌,一下子就被夹完了。
近来,人们的钱袋渐渐鼓起来了,我家也不例外,我爸以前跟别人学过几样菜,其中有一道菜就是炸扣肉,于是,我家不只是在办喜事或丧事时才得尝这道菜了。
渐渐地我也学会了做这道菜,而且做成之后的色.香.味也并不逊于我爸做的。
这道菜便成了我的拿手菜。
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这道菜的做法。
步骤是:
(1)买回肥瘦.带皮的猪肉和葱.八角.五香粉.酱油.米酒等原料。
(2)刮干净猪皮上的毛并且戳一些小洞,然后烧开大半锅猪油,接着把这几块猪肉放进锅里炸。
(3)约摸炸了十二、三分钟左右就停火,把猪肉捞出来凉干(4)炸好的猪肉凉了之后,就把它切成一片一片,把适量的五香粉.酱油.米酒拌混一起做成扣肉的配料,再把数根葱(不用切)放进做好的配料中拌混,最后拿起配料中的葱,手出力地捏出葱的汁擦到那一片片扣肉上,这样就可以把上好配料的扣肉放进锅里面蒸了。
(5)约摸蒸了四五分钟后就取出。
这样,美味可口的扣肉就做成了。
大家学做这道菜时,千万别把第(4)、(5)个环节漏掉,因为还未上过配料的,又未蒸过的扣肉有一股
焦味,没味道,而且肥肉部分吃来很容易使人腻,所以,这时不要心急,嘴馋马上吃。
应该上好配料蒸过之后吃才可口,这时你会吃一片想一片,同时也不觉得肥肉的可恶了。
我的职业 我的学习生活
我是一名学生,每天一学习为主。
我的学习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我喜欢读书与写作。
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在课堂上的学习,是有老师跟我们一起进行的。
课堂气氛非常活跃,给我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色彩。
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之外,在课外时间我的学习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比如在宿舍,宿舍既是休息的地方,也是读书的好场所,尤其是午休前时间。
每天吃完午饭,同室舍友一个个像变戏法般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图书馆借来的,有书屋租来的,有自己花钱买的,可谓来源之广。
这些书中,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
爱》,有描述项羽夺权争霸的《西楚霸王》,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武则天》……世界名著固然精彩,包罗万象的杂志也令人爱不释手,我们看属于自己的《女友》,看描写我们的《金色年华》。
还看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的《少男少女》;
心情不佳时去寻觅《知音》。
与人交往受挫时找《做人与处世》,在《大众电影》中目睹心中偶像的风采,在《科幻世界》中创造未来。
一本好书在手,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因为有书,午休看,晚睡也看,曾无数次打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甚至不惜冒险点起蜡烛也要看,经常因此而遭到宿舍检查人员三番五次的敲门警告。
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
每天晚上的“卧谈”时间我们谈得最多的也是书。
我们评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学价值,论柯林斯的成名之作《白衣女人》,辩《黄埔将帅》,析《红与黑》在文学上的地位……连作品中的主人公也要评头论足一番;
我们谈吴三桂、评林黛玉、薜宝钗、赞武则天,骂慈禧太后,我们各抒已见,侃侃而谈,神采飞扬。
古语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但我们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们求的是知识,一种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用它来开拓我们的视野,武装我们的头脑,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
在书中我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
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的,偶尔也会吟上几句诗。
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
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
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
我觉得,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的童年,童年趣事
童年的记忆是院中的那棵枣树。
它遮蔽了夏日酌热的阳光,奶奶手摇蒲扇为树下的我们驱赶着炎热和蚊虫。
伏在桌上做功课,听着树上的蝉鸣,心里却异常的安静。
打枣的日子和姐姐缩着肩膀躲在屋里,听着房顶“噼噼啪啪”雹子似的响声,舔着嘴巴看着蹦落一地圆圆的枣子。
当爸爸不再摇动那些树枝,便“噌”的蹿出房门,争抢着去捡那些最大最红的果实。
童年的记忆是河边的那片空地,撒欢儿似的疯跑,欢笑着的追赶,摔跤后的哭喊。
还有那些大到足以容纳几个人的废弃的水泥管子,带着各自采到的野葡萄钻进去,便成了过家家最棒的场所,说悄悄话或受委屈后躲避的秘密基地。
童年的记忆是街口那高高的台阶,虽然没过了我们的头顶,却一个个青蛙似的往下跳,在男孩子们起哄的叫喊声中,巾帼不让须眉,谁也不做胆小鬼。
童年的记忆是晚上那条黑得不见五指的小胡同,手拉手麻着头皮、闭紧双眼一步步小心翼翼的往里走,心里“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
谁那么恶作剧突然怪叫一声“鬼啊”,一个个便尖叫着冲出来,然后喘着气对望着大笑。
童年的记忆是街里那家倒霉的工厂。
过节的时候大门两旁摆满了鲜花,不仅漂亮,还漂亮的想要掐回家来。
于是便坏笑着盼望着天黑,一个跟一个悄没声儿的溜到墙根下,躲过看门人的眼睛和耳朵,每人揪上几朵,憋着气咧着嘴,兴奋和紧张遍布了每根神经。
男孩子们是勘察兵,平安无事中来上几回。
第二天,大家的窗前姹紫嫣红,可工厂门口的一枝独秀着实让我们担了一天的心。
童年的记忆是星空下那条没有了行人和车辆的不宽的马路,和最贴心的朋友手拉手飞快的转着圈,嘴里唱着“让我们荡起双浆”。
那头晕目眩后的快乐,是因友谊滋生的永远难忘的幸福感。
童年的记忆是爸爸妈妈们黄昏定时的呼唤。
“回家吃饭喽”伴随着各家孩子们的小名儿汇成了大合唱,钻进了我们这群脱缰小野马的耳朵,那是乐不思蜀玩儿疯了时最怕听到,但又肌肠辘辘肚子“咕咕”叫时又恨又爱的最美妙的歌声。
童年的记忆却“咔”的一声停止在那一天,往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了无忧无虑,纯粹的快乐离我而去。
我在懵懵懂懂中孤单的走过了那段并未结束的童年
我的一个愿望
有人说,当老师多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永远年轻!
是的,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因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
之所以说是“最崇高”、“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我们称他为建筑工程师;
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我们称他为工业工程师;
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我们称他为园艺工程师。
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丁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
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
此外父母都希望我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不用那样奔波。
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学在官府”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已孔子为首的一大批私学大师相继涌现出来,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专职教师。
教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变得普及起来。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
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
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
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
历史赋予我们特定的一程,我们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我们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
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
“老师好!
”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
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一次难忘的旅行,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一个愉快的假日
作为一个学生,我的旅游机会是少而又少的。
但也许因为少,他们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说到“难忘”,我觉得去年11月的黄山之行是我最难忘的一次旅行。
那次黄山之行,我被黄山的美景彻底的征服了。
回来的路上我就想,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再次登临,而且最好带着我的亲人,让他们与我一起来欣赏这大自然的杰作。
但黄山之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的,甚至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的印象的却是另外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在上黄山之前,接地导游问我们哪些人原意坐索道上山,她说黄山的风景都在山上,爬上的这几里路上是没有什么好看的的。
我当时就和周围的几个朋友说了,我们来就是爬山的,干嘛坐索道,那不如不来了。
他们也都说是。
其实我们心里都在想,导游要我们坐索道是因为她能得到好处才这么说得。
爬了黄山才知道那几里路上的风景和山上的风景真的没法比,而且因为爬山耗费了大量的体力,上山有好多景点都没有力气去了,比如莲花峰我们一行人当中只有几个年轻的上去了。
从这件事情当中,我看到在这个彼此间缺乏信任的时代,毕竟还是有可信任的人的。
我为自己的阴暗自私而惭愧,也为尚存于我们中间的诚信而感动。
第二件让我难忘的事是在黄山上上厕所都是免费的。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与我震撼却是巨大的。
在我家楼下小巷里的厕所都是收费的,在我去过的旅游景点大多数地方也是收费的,有的收费还很高,就连共青城的胡耀邦陵园的也是收费的。
黄山上面是很缺水的,收你一个冲厕的钱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不理解就是收了,你又能怎样,你不能不上厕所吧,别人都收,我收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但黄山不收,我记住了黄山。
还有一件让我难忘的事就是黄山上面很干净。
班里面几十个人,学校里面几千个人,卫生问题不知在多少次会议上被强调,可结果还是那样的糟糕。
每有检查的来,还是要兴师动众。
黄山上游客的流量是惊人的,那么大的一座山,有时是竟然让我感到用摩肩接踵都不够准确了。
但黄山是干净的。
这并不是说来黄山的游客的素质是多么多么的高。
我也多次看到游客随手丢下垃圾,但很快的就有打扫卫生的过来拾掉了。
而且他们拾的时候都是默默地,没有一个人训斥扔垃圾者,甚至连他们的一个白眼我也没有看到过。
更不要说罚款了。
记得导游在上山的时候说,在山上抽烟必须在允许的地方,否则就惨了。
当时我们就在想,黄山上的罚款一定很重,因为天都峰就是被烟头引起的大火烧掉的,直到我们去时还没有开放。
但导游说,他们不罚款,只要你写几百字的检查。
我们都笑了,觉得这不严重。
但笑过之后我对黄山就有了一份亲切感。
不罚款的黄山为我以后搞好班级卫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这我又怎能忘掉呢!
黄山之旅是我到现在的旅行当中最难忘的一次。
印象深刻的一部电影
在看过的众多电影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一部,那就是美国电影《泰坦尼克号》。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在19世纪末英国的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
故事发生在大海上的一艘船上,电影的整个画面,看起来显得特别的壮阔、雄伟、又因故事发生的过程而显得悲壮。
导演巧妙地运用了一条项链———海洋之心来贯穿全剧;
以船与冰山的相撞,预示了主人公杰克与露丝的爱情悲剧。
主人公杰克本是个贫穷却又放荡不羁的青年,对一切事都是顺其自然。
却因在铁达尼克号船上认识了贵族后裔露丝小姐而变得成熟、沉稳。
杰克与露丝之间演绎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他们两人在船头上“飞”的那个镜头,令人难以忘怀,他们是那么的投入,那样的深情,恍如天地间的事物此刻已不复存,唯有他们二人。
船与冰山相撞之后,杰克与露丝都把生的希望留给对方。
他们之间经历了无数次的生死考验,最后落到大海中,杰克为了让露丝能好好地活下去,怎么也不愿上那块能救他命的木板,并且要露丝发誓:
无论如何,要好好地活下去。
因为杰克知道,那块木板是绝对承受不了两人的重量,上去了,只会使两人都没命的,况且,他还知道,冰冷的海水已把他的身体冻得发麻了,他自己快不行了。
为了心爱的人,他毅然地选择了死。
当露丝把已死去的杰克从木板上扳开时,杰克沉入了海底,我的心顿时跟着往下一沉,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这场天地也为之动容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我虽然还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为何物,但我却真的是被感动了。
在影片中,最最使我感动的,是船与冰山相撞后,人们惊慌、恐惧的忙着逃跑时,却有几个奏乐者在那里镇定自如地为人们奏着优美动听的音乐。
难道他们不怕死吗?
不是的,因为他们只是想在最后的时刻里,为人们再次献上他们的一点心意—音乐。
这个场面太感人了。
感谢导演,是他让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而又令人深思的镜头,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
这部电影上市放映后,连获7个奥斯卡奖。
人们对影片的评价众说纷纭。
我认为,这部电影故事的巧合性是最吸引人的,另外,演员们的高超演技,也令我大为叹服。
《泰坦尼克号》真不愧为一部好电影。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
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
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
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
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
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
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
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
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
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
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
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
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最爱听的歌
“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死神也望而却步,生命之花处处开遍……”你听过这首歌吗?
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爱的奉献》。
记得第一次唱这首歌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全校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我们班全体同学,在一个明媚的星期天到离校很远的张大叔家里,献上我们一片爱心,大家可积极啦,帮他砍柴、担水、扫地,还哼着歌哩!
和我一起扫院子的是活泼爱动的李小燕同学,她嘴里一直哼着一支我不知名的歌,出于好奇,在休息的时候,我就缠着要她,渐渐地,我学会了并且第一次唱了这曲《爱的奉献》。
从那以后,我就迷恋起这首歌来,查字典理解不懂的词语,还买了一本日记本,用红笔记谱,蓝笔记词,规规矩矩地抄下来了呢!
进入中学,这首歌已在我脑中深深扎根。
每次见到一些尊老爱
幼,助人为乐的人或听到一些被社会所赞扬,传颂的事,心里就有一种冲动,好想高歌一曲,用我心中的这首歌,去颂扬,赞美一大群新时期的“活雷锋
”。
当我自己亲自体验这种感觉,并高唱这首歌时,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