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名词解释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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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采用之。
2)综合所得税制。
是综合纳税人的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课税。
在征收上采用申报法,
其优点是能够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缺点是不能源泉控制,防止偷漏税款难度较大。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是就纳税人有连续来源的各类所得,按比例实行源泉课税,再对
纳税人全年各种来源的所得,总额达到某一定额以上的综合课税。
它既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偷税等行为的发生。
作用
1)正确处理政府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实现政府的经济权益,稳定个人的税收负担。
2)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3)调节社会的总需求,保持经济的稳定。
纳税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包括: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
澳门、台湾同胞等。
征税对象及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税
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X
12
4)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5)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与劳务报酬相同
同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X(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20%
8)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x(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20%或10%)
9)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10)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20%)
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X(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捐赠扣除限额=应税所得额X30%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w捐赠限额的部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X适用税率税率
适用比例税率20%:
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
20
2
超过20000〜50000
30
2000
3
超过50000
40
700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
扣除数
不超过1500
元的
不超过1455
超过1500元
超过1455元
至4500元的
至4155元的
10
105
部分
超过4500元
超过4155元
至9000元的
至7755元的
555
4
超过9000元
超过7755元
25
1005
至35000元的
至27255元的
超过35000元
超过27255元
5
至55000元的
至41255元的
2755
超过55000元
超过41255元
6
至80000元的
至57505元的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的部分
超过57505元
45
13505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
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中国公民2011年9月起费用扣除标准为
3500元,外籍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仍为
4800元。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
薪金所得;
不含
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适用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5000
不超过14250
15000至30000
14250至27750
750
30000至60000
27750至51750
3750
60000至100000
51750至79750
9750
超过100000
超过79750
14750
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当年不得扣除;
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
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
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罚款净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其他(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营业外收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