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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总务工作手册

青城山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总务科工作手册

一.部门职能和岗位设置

1.1部门职能

1.1.1负责全院供水、供电、车辆维修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

1.1.2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资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1.1.3负责全院生活、工作所需物资(除药品)的采购、检验、保管和使用工作。

1.1.4负责全院基础设施和公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1.1.5负责对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定期评定,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1.1.6负责对物业管理、膳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协调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1.1.7所有工作内容均做好记录、台帐备查。

1.1.8车辆分配指派由办公室负责,总务科只对车辆维护负责,包括车辆的年检。

1.1.9总务科会同护理科负责召开老人伙委会,听取老人意见和建议,对厨房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测评。

1.1.10财务科负责对总务科的相关财务帐目实施监督管理。

 

1.2岗位设置

 

注:

仓管员管理所有库房,包括固定资产库、低值易耗品库、行政仓库、食品库;不得由总务科成员兼职。

厨师长管理敬老院、儿童院、职工食堂日常工作及厨师、厨工的管理(厨师长职责略)。

司炉工保证全院开(热)水供应,厨师长可兼任。

二、岗位职责

2.1总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2.1.1制定总务科全年工作计划,物资的月度请购计划,各技术工种的培训、安全教育计划及后勤人员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1.2负责对全院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使用,防止国资流失。

2.1.3负责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确保各工作岗位设施设备、通讯设备、光纤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车辆的正常使用等后勤保障工作的有序运转。

2.1.4负责全院生活、工作物资(除药品)的采购控制,确保质量。

2.1.5负责全院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管理,保持院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1.6对本科室内各项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随时检查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记录、台帐等。

2.1.7监督、检查和指导物业管理、膳食工作,协调好院各部门的关系。

2.1.8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2.2副科长岗位职责

2.2.1在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2.2.2负责对门卫、厨师长(包括所有厨师、厨工)、司炉工、洗衣工、保洁员、维修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及时按规定完成每年《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及炊事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工作。

2.2.4听取老人伙委会的意见,并及时整改和反馈到厨师长及食堂。

2.2.5严格检查、督促所有下属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并作记录。

对其管辖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

2.2.6制定每周食谱和每月公布老人食堂帐目。

2.2.7按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要求,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2.3采购员岗位职责

2.3.1熟悉市场行情,索取确认合格供应商名单及相关资料。

2.3.2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请购计划单,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2.3.3必须确保采购物资符合采购要求。

2.3.4必须按规定办理缴库手续。

2.3.5负责做好老人需求物品的采购工作。

2.4仓库保管员(兼国资管理员)岗位职责

2.4.1按规定管好入库物资,确保帐、卡、物一致。

2.4.2建立仓库物资台帐,做好仓库物资月报,填报每月计划请购表,每月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盘点。

2.4.3必须凭领料单发放物资,手续必须齐全。

2.4.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造册、新增、捐赠、调拨、转移和报废工作,并且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5维修员岗位职责

2.5.1负责保障全院水、电、气、通讯、照明、各工作岗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每天(工作日)记录台帐工作。

2.5.2每天(工作日)巡视配电、水、气、煤设备装置是否正常。

检查院内各处窨井盖是否完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5.3及时完成各部门送交的报修任务,做好维修记录。

2.5.4做好修旧利废和节水、节电等节能工作。

2.6门卫岗位职责

2.6.1负责门卫的安全保卫工作。

2.6.2负责做好外来人员工作联系、会客、探视登记。

指挥车辆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

2.6.3夜间值班人员应每隔二小时巡视全院内、外部环境。

2.6.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携带公物(私人物件)出院需凭出门证。

2.6.5保持其工作场所的卫生。

2.6.6做好各项交班记录本的记录,并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记录。

记录不全可拒绝交班。

2.6.7做好信件、报刊、杂志及时正确发放;发放包裹(单)、挂号信坚持本人签名确认。

2.7洗衣工岗位职责

2.7.1负责全院老人、儿童衣被及居室的窗帘等洗涤、烘干、整理分发工作。

2.7.2做好洗涤设备(机器)的例行保养工作及清洁工作,节约使用洗涤用品。

2.7.3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规定,做到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2.7.4搞好洗衣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2.8保洁员岗位职责

2.8.1做好全院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及时清除院内所有垃圾。

2.8.2定期处理低值废品,及时上缴变卖所得,并做好记录。

2.8.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1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房屋、附属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等。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办公桌、文具橱、档案箱仍计入固定资产帐房。

除此之外,对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虽不作固定资产,但必须设帐登记,类同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行实物管理。

3.2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房屋、附属建筑物,各处窨井盖,各种教学专用设备,车辆,各工作岗位设施设备,锅炉,电器,家具,被服等所有设施设备,归总务科管理。

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康复器械等有关医疗的所有设备由总务科和医务室共同管理。

3.3固定资产分类:

在参照《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办法》的基础上,将具有我院特点的固定资产列入其中进行管理。

主要分以下六大类:

第一类:

土地

第二类: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

第三类:

交通运输设备

第四类:

专用设备(5000元以上)

第五类:

通讯设备

第六类:

其他

1、家具类2、电器设备类(生活、工作)3、摄影设备类

3.4固定资产管理

3.4.1本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由分管副院长领导,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将院内的固定资产大类归口列入有关部门,并落实到使用部门和个人。

总务科是院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财务科是主管部门,其余部门为使用部门,各部门做到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缺,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

3.4.2实物管理部门和专管员职责

①设专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仓管员兼),负责本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②建立固定资产帐册、卡片;填写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技术资料档案由办公室保管),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应与使用部门的帐、卡一致,定期核对。

③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

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和抽查,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帐、卡、物相符。

3.4.3使用部门和兼管员职责

①使用部门也应指定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帐册、卡片,按办公室统一编制的顺序,排列编号,便于核对,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②妥善保管和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完好无损。

③每年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确保帐、卡、物相符,严禁擅自更动,转移和外借。

3.4.4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转移,由总务科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使用部门签章后,办理固定资产帐、卡变动手续。

3.5固定资产的计价核算

3.5.1根据相关规定,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核算,正确及时反映固定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价值,一经入帐,严禁任意变动。

3.5.2由建设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3.5.3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实价和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

3.5.4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开工支出的工、料费记帐。

3.5.5改、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3.5.6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发票、凭证或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和接收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记帐。

3.5.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的完全价值入帐。

3.5.8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值记账。

3.6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制度

3.6.1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组织一次清理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家底清楚。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堵失漏洞,防止流失。

3.6.2对盘盈、盘亏和损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总务科和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帐卡。

3.6.3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因使用日久、损坏严重、产品淘汰,需要报废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报总务科长,经分管副院长确认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办理注销和清除工作。

报废资产的残物出售,按国家物资政策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处理。

3.7低值易耗物资的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物资是国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因其价值低,易消耗,所以未被列入固定资产。

根据号文规定,单件价值在500元以下和办公桌、文具橱、档案箱单件在300元以下的物资属于低值易耗物资。

低值易耗物资的请购、登帐、编号、制标贴参照固定资产同类物资登记原则,做好帐、卡、物相一致的各项工作,其中编号、制标贴与固定资产有不同处。

低值易耗物资的报废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经有关程序后,报请分管副院长批准。

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

对报废的物资由总务科统一处理。

3.8仓库管理制度

3.8.1仓库内各类存放物资必须分门别类,存放货架上,做到堆放有序,并且一个品种一张卡片。

3.8.2物资进库时必须对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严格验收,符合要求后填写入库单并进行入库登记。

3.8.3物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发放物资必须凭领料单,无单严禁发放,如遇特殊情况,由总务科长同意后发放,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开领料单。

3.8.4发放物资必须按先进先出原则,同时作好记帐登卡工作。

3.8.5仓库物资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无差错。

3.8.6每月底根据库存物资情况及各部门须用物资申报情况填写物资采购表报总务科长,作为下月采购的依据。

3.8.7仓库存放物资每月盘点一次,填报《仓库物资月报表》于总务科长。

3.8.8仓库存放物资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虫蛙、霉变。

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进行干燥处理,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3.8.9做好库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存放物资的清洁工作。

3.9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设备管理,更好地为一线和广大职工服务,特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制度:

3.9.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所须添置的设备,应当先向总务科提出书面的请购申请,由总务科报分管副院长讨论审批。

3.9.2经院领导讨论批准后,由采购员根据请购单要求的设备型号、规格,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专项设备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3.9.3设备到位后,由仓管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对所购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而后办理缴库手续。

3.9.4仓库保管人员对入库设备应填写具体的产品名称、型号、编号、数量、单价、总价、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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