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表单填写范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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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人)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受理人:
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
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姓名:
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3.国籍(地区):
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4.身份证件类型:
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
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5.身份证件号码:
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
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6.自行申报情形:
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二)表内各栏
纳税人在填报“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第1~4列需分行列示各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工薪,同时,另起一行在第4列“收入额”栏填写上述工薪的合计数,并在此行填写第5~22列。
纳税人在填报“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需分行列示。
1.第1列“任职受雇单位名称”:
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名称全称。
在多家单位任职受雇的,须分行列示。
如果没有,则不填。
2.第2列“所得期间”:
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的起止时间。
2
3.第3列“所得项目”:
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
纳税人取得多项所得时,须分行填写。
4.第4列“收入额”:
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5.第5列“免税所得”:
是指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
6.第6~13列“税前扣除项目”:
是指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1)第6~9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
(2)第10列“财产原值”:
该栏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3)第11列“允许扣除的税费”:
该栏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①适用“劳务报酬所得”时,填写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②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时,填写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③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填写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④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填写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4)第12列“其他”: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5)第13列“合计”:
为各所得项目对应税前扣除项目的合计数。
7.第14列“减除费用”:
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
没有的,则不填。
8.第15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是指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9.第16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第16列=第4列-第5列-第13列-第14列-第15列
10.第17列“税率”及第18列“速算扣除数”:
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
部分所得项目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
11.第19列“应纳税额”:
第19列=第16列×
第17列-第18列
12.第20列“减免税额”:
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其中,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时,其根据税法第三条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的30%,填入此栏。
13.第21列“已缴税额”:
是指纳税人当期已实际被扣缴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14.第22列“应补(退)税额”:
根据相关列次计算
3
3.11A0644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
姓名国籍(地区)
张某某
中国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4
30
XX
居民身份证X
X
X
姓名
税前扣除项目所工资薪金纳税人证券账户卡上的证券账户号张某某证券账户号
所得来源国区)1取得所得纳税人姓名任职、受雇单位纳税人基本情况
(地所得期所得期止起张某某长沙市XX有效身份证照类型国籍(地区)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
公司
得项目2国籍(地区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名称
收入基本养额老保险3实际含税)
中国税务登记证号
允许扣基本医失业住房财产其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照号码43
合计11身份证照号码职务0X市XX纳税人开立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准予扣减除除的捐费用赠额124XX路XX号
应纳税所得额1330X申报人职务X0731-********纳税人本人开户银行账号410000
速算所得项目税率扣除月应纳税%数所得额14151617XXXXXXXXXXX据实填写职业XXXXXXX
应纳税额18XXXXX
疗保险费4中国银行全称公司或营业部全称
费5身份证照类型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保险费6有效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公积金7扣缴义务人编码
原值
除的税8居民身份证国标行业
费9
他10XX省XX
国别地区在华天数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
2015.12.312015.1.1天XX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地址
收入额
证券公司地址
XX省
XX市
XX路邮编
按XX号
填
表
说
明境内有效联系地址邮编
写410000
联系电话138XXXXXXXX410000
此行由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所得项目股票代码股票名称转让股数
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本栏)(股
年所得额
123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已缴(扣)
抵扣税额
001XXXXXX公司10000
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
备注
实际转让收入额
境内
境外
合计4
税额
500000
1、工资、薪金所得
240000
240000
198000
33156
0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3
国别(地区)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小计
扣除限额
境外已纳税额5=6+7
五年内超过扣除限额未补扣余额
305000
未扣除余额本期应补缴税额
营所得限售股转让收入及纳税情况
限售股原值
按6
填
表
明
据
实300000
填写
4、劳务报酬所得
19
合理税费
20
7
21
22
5000
23
24
、稿酬所得5
同一国家或者
8=4-5
195000
本期应缴税额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取得所得国别地区税率
地区内,
不同所
纳税人在境外实际已经9
以前五年内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
20%
依据前列计算结果填写
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
得项目的应纳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未进行补扣的部分
8、财产租赁所得
税额之和
10=8×
9
39000
9、财产转让所得
已扣缴税额
11
其中:
股票转让所得———————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39000
12=10-11应退(补)税额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及所附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报送的,我确保上述资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张某某2016年1月12日、偶然所得10声明2015年10月8日纳税人(签字):
张某某签字:
代理机构(人)签章:
·
代理人(中介机构)签字或盖章:
·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
受理人:
: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受理日期:
年:
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月日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
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在该期限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纳税。
四、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纳税人填写本表时,应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填报。
其中,在填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项目时,按年填写。
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则按月或按次填写。
1.第1列“所得来源国(地区)”:
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国家或地区。
2.第2列“所得项目”:
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分行填写。
3.第3列“收入额”:
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未减除任何免税所得和费用的实际含税收入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额,为全年收入额;
纳税人的境外5
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4.第4~11列“税前扣除项目”:
(1)第4~7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
本表中填写该纳税人缴纳该费(金)的全年汇总额。
(2)第8列“财产原值”:
(3)第9列“允许扣除的税费”:
(4)第10列“其他”:
(5)第11列“合计”:
为所得项目对应税前扣除项目的合计数。
5.第12列“减除费用”:
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在计税前减除的费用。
没有则不填写。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为全年合计额。
6.第13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7.第14列“应纳税所得额”:
8.第15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月应纳税所得额”:
该项仅适用于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时填写,其它所得项目不填。
第15列=第14列÷
12个月
9.第16列“税率”及第17列“速算扣除数”:
10.第18列“应纳税额”:
是指纳税人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1)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时,第18列=(第15列×
第16列-第17列)×
(2)所得项目为非工资、薪金所得的,第18列=第14列×
第16列-第17列
11.“本期应缴税额计算”栏:
应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分行填写。
(1)第20列“扣除限额”:
是指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
(2)第21列“境外已纳税额”:
是指纳税人在境外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3)第22列“五年内超过扣除限额未补扣余额”:
是指纳税人以前五年内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未进行补扣的部分。
没有则不填。
(4)第23列“本期应补缴税额”与第24列“未扣除余额”:
依据前列计算结果填写。
①若第20列≥第21列,且第20列-第21列-第22列≥0时,将结果写入第23列。
6
第23列=第20列-第21列-第22列
②若第20列≥第21列,且第20列-第21列-第22列<0,将结果写入第24列。
第24列=第21列+第22列-第20列
③若第20列<第21列,则将结果写入第24列。
7
3.12A06095《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证号
所得年份:
2015年填表日期:
2016年1月12日金额单位:
、其他所得11
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张某某:
(代理人):
签章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字):
8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
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
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
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7、职务:
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8、职业:
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9、在华天数:
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
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
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11、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本栏。
纳税人识别码:
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或者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12、年所得额:
9
填写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相应所得项目的收入总额。
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计算。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以非人民币计算的,按照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折合成人民币。
13、应纳税所得额:
填写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
14、已缴(扣)税额:
填写取得该项目所得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税款。
15、抵扣税额:
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抵扣的在中国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6、减免税额:
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减征或免征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7、本表为A4横式,一式两联,第一联报税务机关,第二联纳税人留存。
10
3.13A06240《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填表日期:
2015年10月8日
税款所属期: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
日日月受理时间:
年年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月国家税务总局监制11
表单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纳税人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清算申报,本表按月填写。
二、向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