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二版课本后面的练习题答案及资料 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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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服务于国内和国际市场,可处理超过95%的美元跨境支付;
⑦每日日终进行净额清算的资金转账。
Fedwire与CHIPS相比,流动性差,1美元日周转为12次。
此外,该系统要征收日透支费,银行支付给联邦资金转账系统的日透支费约为2400万美元。
(2)欧元跨国清算系统。
包括TARGET---泛欧自动实时总额清算系统、EBA--欧洲银行协会的欧元清算系统和区域性支付系统。
TARGET的特点是:
①款项必须是大额,且每笔要有即时的头寸,不能透支。
②清算效率高,几分钟内可完成一笔。
③清算时间从AM7:
00到PM6:
00,款项当天支付,当天最终交收,当天起息。
④清算是无条件的,不可改变及撤销。
⑤款项是每笔分开清算,一天内系统可完成10万笔。
⑥由于清算时必须经5家银行,清算成本较高,大约每笔花费1.5欧元~3欧元。
⑦本系统用户间不需要签定系统使用协议,亦不需交换用户密码。
EBA的特点是:
①可以即时支付,亦可非即时支付。
②款项可以多笔打包清算。
③清算行之间款项交付可当天起息。
④效率高,一天可达30万笔。
⑤清算款项可撤销及更改。
⑥成本低,每笔花费0.25欧元。
⑦现在已有49个国家加入EBA清算。
⑧为避免风险,会员需缴保证金。
⑨每日营业终了,需做日终净额清算。
区域性支付系统主要有EAF---法兰克福的欧元支付系统和银行网络清算。
EAF的特点是转移成本低,但处理速度不及TARGET,是欧元区内仅次于TARGET的极具竞争力的支付系统。
银行网络清算的优点是:
只需在该大银行总部开立一个帐户,即可通过该行网络系统与欧洲各地进行资金往来。
同时,由于是同一家银行的网络,服务质量有保证,查询相对简单。
通过欧洲网络银行,在欧盟(EMU)各成员国总、分行,利用既有的银行网络与地方网络联机,实现地方性资金的移转。
但是,这种以现金为支付手段、银行为支付中介的支付方式,仍然没有改变付款人在支付过程中的主动的地位。
在企业之间的交易支付过程中,付款方不主动支付货币资金,收款方资金就不能回笼,因而债务衍生机制依然存在。
(3)SWIFT(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即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系统。
SWIFT系统的特点具有快速准确、标准化与规范化、安全保密性高的突出优势。
(4)CHAPS(ClearingHouseAutomaticPaymentSystem)即伦敦自动清算支付系统。
其特点是:
用高度自动电脑化的信息传递,部分地取代了依靠票据交换的方式,使以伦敦城外的交换银行为付款人的部分交易(1万英磅以上)也可实现当天结算。
(5)日本的清算系统即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BankofJapanFinancialNetworkSystem,BOJ-NET)。
其特点是降低了支付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率,增强了支付系统的稳定性,成为全球可接受的支付系统。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练习题答案
1.答:
票据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仅用于债权债务的清偿和结算的凭证。
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的商业凭证,除狭义的票据外,还包括提单、保险单、存单等票据。
通常所说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
2.答:
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后者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3.答:
本票又叫期票。
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签票人保证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推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予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4.答: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5.答:
参加承兑是指在汇票遭到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非票据债务人在得到持票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承兑此汇票的行为。
6.答:
划线支票是指由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银行在支票上划上两条横跨票面的平行线,这种支票只能用于银行转帐,不能提取现金,以防支票遗失被冒领。
7.答: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倘未到期,将其转让给银行或贴现公司,后者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额支付给贴现人的行为。
二、判断题
1.
(1)无效
(2)无效(3)无效(4)有效(5)无效(6)无效
2.对3.错4.对5.错6.错
三、不定向选择题
1.C2.D3.A4.AD5.BC
6.A7.ABC8.B9.A10.B
四、问答题
票据有七个基本性质:
①票据的设权性;
②票据的无因性;
③票据的流通转让性;
④票据的要式性;
⑤票据的可追索性;
⑥票据的提示性;
⑦票据的返还性。
2.答:
汇票的必要记载项目分为:
(1)绝对必要记载项目。
绝对必要记载项目是汇票必须记载的内容。
根据《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和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绝对必要记载项目包括:
“汇票”字样、无条件的支付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收款人、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等7项内容。
(2)相对必要记载项目。
相对必要记载项目是指这些项目虽然十分重要,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
这些项目是:
出票地点、付款地点和付款期限。
3.答:
由于划线支票只能用于银行转帐,不能提取现金,所以可以防止支票遗失被冒领。
划线支票又可分为:
①一般划线支票(Generallycrossedcheque),是指划线之间空白、在平行线内注明“×
×
公司”或“不可流通”字样。
这种支票任何银行都可以代收转帐。
②特别划线支票(Speciallycrossedcheque),在平行线内写明具体代收票款银行的名称,这种支票只能委托票面写明的银行收帐,不能委托其它任何银行收帐。
4.答:
汇票、本票、支票的相同点:
①汇票、本票、支票的性质相同,都是书面债据,写明一定金额,在一定时间,持票人或指定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支取款项的凭证。
②汇票、本票、支票的作用相同,都是支付手段、流通手段、融通资金的工具(结算、信用、流通、汇兑、融资的作用)。
③汇票、本票、支票的债权人相同,都是持票人(收款人,被背书人)。
④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权力相同,都是要求付款的权利和追索的权力。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不同点:
①基本关系人不同。
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Drawer)、付款人(Payer)和受款人(Payee)。
本票有两个当事人,即制票人(Maker)和收款人(Payee)。
支票有两个当事人,即银行客户(Bankcustomer)和收款人(Payee)。
②无条件性不同。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后者付款给第三者或本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约定自己付款给后者的无条件支付承诺。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付给第三者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③主债务人不同。
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
支票的主债务人是银行客户。
④出票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汇票的出票人责任是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
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支票的出票人责任是担保银行一定付款。
⑤当事人的资金关系不同。
汇票应有资金关系。
本票无所谓资金关系。
支票必须先有资金关系。
⑥期限不同。
汇票、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支票只有即期一种。
⑦张数不同。
汇票多为成套。
而本票和支票是单张居多。
5.答案:
(1)thedraweeofthischeque:
BANKOFCHINA,NewYork.
(2)theamountinwordsisU.S$onehundredfifteenthousandsixhundredtwentyonly.
(3)thepayeeofthischeque:
ABCCompanyororder.
(4)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中间加注“不可转让”(notnegotiable)字样。
五、综合题
1.根据条件开立一张汇票,并完成汇票的背书。
No.1234567
ExchangeforGBP21787.00Beijing,2,may,2005
At90daysaftersightofthisFirstofExchange(secondofthesametenoranddateunpaid),paytotheorderofourselvesthesumoftwentyonethousandsevenhundredandeightysevenonly.
DrawnunderBankofAtlantic,LondonL/CNO.1162/2005,dated21Jan.,2006
ToBankofAtlanticForChinaNational
LondonAnimalBy-Products
Imp.&
Exp.Co.,
BeijingBranch,Beijing.
signature
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
(1)第一种转让方式:
空白背书
(背面)
(2)第二种转让方式:
特别背书(被背书人为ABCCo.,Tianjing,China)
(背面)
2.根据条件开立的本票
PromissoryNoteforUSD15000.00BEIJING,20Sep.2005
At30daysafterdatewepromissorytopaytotheorder
ofZhong-HaiExportCo.,thesumofU.S.DOLLARSfifteen
thousandsonly.
ForJohnsonImportingCo.,HongKong
signature
3.远期汇票到期日的计算
付款日期
到期日
AT90DAYSAFTERSIGHT
(见票日即承兑日为5月21日)
19AUG.
AT3MONTHSAFTER21MAY
21AUG.
AT1MONTHAFTER31MAY
30JUNE
AT2MONTHSAFTER30DEC.
28FEB
AT90DAYSFROM21MAY
18AUG
ONJUNE30FIXEDPAYTO…
AT30DAYSAFTERB/LDATE/JUL.15,2006
Aug.14,2006
由于这张汇票是一张未承兑汇票,因此,作为出票人的乙就是主债务人;
收款人、同时也是背书人的甲作为第二债务人。
所以丁在追索时,一般首先向乙追索,其次再是甲。
乙只要出票,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就不应以货物不符为由拒付。
关于货物不符的问题,应依据合同的规定向甲要求索赔。
5.答:
(1)付款人不能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因为只要D是善意支付对价获得的票据,他的权利就不受前手C权利缺陷的影响。
因此,付款人就应该付款给D。
(2)若汇票上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的,即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3)由于此汇票是一张已承兑汇票,所以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承兑银行、出票人A公司、收款人B公司以及D的前手C公司行使追索权。
第三章汇款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
一、术语解释
汇款又称汇付,指付款人(进口商、买方、债务人)将款项交由银行,通过银行在国外的联行或代理行汇交收款人(出口商、卖方、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通过航空信函的方式邮寄给汇入银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形式通知汇入行,委托其把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一张有指定付款行(一般为联行和帐户行)的汇票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己设法交给收款人,凭其领取款项的汇款方式。
售定是指买卖双方成交条件已洽妥,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出口商。
6.答:
中心汇票指以汇票所用货币的清算中心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银行汇票。
二、填空题
1.债务人;
债权人;
债务人;
顺汇
2.汇款人;
汇出行;
汇入行;
收款人
3.信汇;
电汇;
票汇
4.预付货款;
货到付款;
预付货款;
退汇
5.汇款申请书
6.确定的;
确定的
7.委托关系
三、判断题
1.对2.错3.错4.对5.对6.对7.对8.错9.错10.对
四、单项选择题
1.B2.A3.B4.A5.D6.B7.A8.C
五、问答题
1.答:
信汇、电汇与票汇三种方式在结算工具、汇款成本、安全性以及汇款速度方面有所不同。
从结算工具来看,电汇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用密押证实;
信汇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授权书,用印鉴或签字证实;
票汇使用银行汇票,用印鉴或签字证实。
从汇款人成本方面看,电汇的成本最高;
信汇和票汇成本较低。
安全性方面,电汇大多使用银行间直接通讯,减少了中间环节,安全性高;
信汇安全性低于电汇;
票汇虽有灵活的特点,却有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从汇款速度看,电汇在银行的优先级别高,一般当天处理,因此汇款速度最快;
信汇方式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操作手续多,因此汇款速度最慢;
票汇结算时间可长可短,取决于持票人的意愿。
汇款头寸偿付主要有四种方式,分别为汇款双方银行直接通过账户借记或贷记来偿付;
汇款双方银行通过共同账户行的账户操作来实现偿付;
汇款双方银行通过其各自的账户行的直接账户借记或贷记实现偿付;
汇款双方银行通过其各自的账户行的共同账户行的账户操作来实现偿付。
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是:
风险大,为商业信用;
资金负担不平衡,资金或者完全由出口商负担,或者完全由进口商负担;
手续简便费用少。
第四章托收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
托收是指卖方开具汇票并将其交给当地银行(托收行),并提出托收申请,委托该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代收行),代向进口商收款。
跟单托收是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在跟单托收的情况下,委托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主要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保险单)一起交给银行的委托代收。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出口商发货后,取得货运单据,连同汇票交托收银行,并指示必须在付款人付清货款后,代收银行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进口商)。
4.答:
托收出口押汇是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融资活动,出口商据此得以尽快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有时考虑汇率变动因素,出口商还可以规避汇率变动风险,而银行可获得手续费和押汇利息。
代收行是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人收款的进口地银行,它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也叫受托行。
1.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2.履行贸易合同;
履行委托代理合同
3.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4.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5.商业;
融资
6.出口商
7.托收指示书
8.委托代理关系
1.错2.对3.错4.错5.错
6.错7.错8.对9.错10.错
1.B2.B3.A4.A5.D
6.A7.B8.B9.D10.D
托收是卖方开具汇票并交给当地银行(托收行),并提出托收申请,委托该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代收行)代向进口商收款的国际结算方式。
其主要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托收业务中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在:
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人与托收行是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与代收行是委托代理关系;
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
3.答:
跟单托收按照付款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4.答:
托收业务中银行对出口商进行融资的方式主要有托收出口押汇、贷款、融通汇票贴现融资;
对进口商进行融资的方式有融通汇票贴现融资和凭信托收据借单等方式。
六、案例
答:
1.代收行忽略了汇票付款人的问题。
此案的出口商在制作汇票时,特地将汇票的付款人做成了代收行。
寄单行在其托收面函上也写明了付款人为代收行,请其承兑和到期付款。
而代收行的业务人员忽略了这一点。
尽管根据URC522的规定,代收行没有义务审核单据,只是照转单据,但对于托收面函和汇票内容还是应该仔细审阅的。
如果不认真审核托收面函,就不能“确保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所列相符”,无法正确的执行寄单行的托收指示;
如果不认真审核汇票的付款人,就不能正确的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
所以代收行应该认真核对托收指示和汇票的付款人。
审核时只要责任心强一些,完全可以发现汇票和托收指示的不正常,及时发电质询,就会避免事后纠纷。
2.寄单行不应以代收行作为汇票付款人
根据URC522第9条的规定,“银行处理业务应是善意的并应谨慎从事”。
国际商会在其第550号出版物对URC522第22条及第23条所作的解释中明确表态,“除非征得代收行/提示行的事先同意,委托人/寄单行不应将他们作为汇票的付款人”。
出口商要求寄单行同意以代收行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企图收到承兑通知后,通过银行办理帖现。
如果是一个有水平的银行,寄单行本应拒绝办理,但该寄单行却只考虑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和自身的商业利益,在未征得代收行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代收行作为汇票和托收指示的付款人。
这种做法不符合有关国际惯例,也极易引发银行间争议和纠纷。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
1.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
即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2.卖方远期信用证是指卖方依远期付款方式出口货物,远期汇票所发生的利息由卖方承担,或是将利息加在货物价格之中(也称“即价加息)的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卖方开立远期汇票,但按即期付款且由买方承担未到期汇票贴现利息的信用证。
4.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对汇票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通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有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所列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5.背靠背信用证是指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由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另开的一张内容相近的、给另一受益人的新信用证。
6.电子信用证是集电子开证、电子通知、电子交单、电子审单、电子支付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真正是信用证运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电子化。
1.银行、无条件
2.开证行、付款行和保兑行
3.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4.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5.限制议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
6.自动循环、通知循环和定期循环
7.背靠背信用证
8.9月4日
9.贸易合同;
开证申请书;
信用证
10.信开本信用证和电开本信用证
三、判断题
1.对2.错3.对4.对5.错6.错
四、不定向选择
1.BC2.B3.D4.B5.C
6.B7.ABCD8.BD9.ABD10.ABCD
五、问答题(答案要点)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的特点是:
开证行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文件、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基本流程大致包括以下环节:
进出口商签订国际贸易合同;
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受益人审证、发货、制单;
受益人交单;
出口地银行审单付款;
付款或垫付银行寄单索汇;
开证行审单付款;
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
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
开证行交单;
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
3.答:
一般来说,一笔信用证业务包含四个基本的当事人:
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受益人。
但在有些类型的信用证业务中,还涉及到议付行、偿付行、付款行、承兑行和保兑行等。
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略。
4.答: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靠背信用证都适用于中间贸易,但二者在适用中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在:
(1)可转让信用证的权利转让要以原证申请人及开证行准许为前提,而背靠背信用证的开立与原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均无关。
(2)可转让信用证在UCP500中有明确规定,而背靠背信用证无统一约束,第二受益人往往并不知道信用证是否是背靠背信用证,在信用证上没有、也不必注明背靠背信用证。
(3)可转让信用证的原证与新证是同一个信用证,由同一个开证行保证付款,而背靠背信用证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两者并存,由两个不同的银行保证付款。
(4)可转让信用证只有一次交单议付,而背靠背信用证有两次独立的交单议付。
六、综合题
银行拒付不正确。
因为提单的有效日为提单签发日后的第21天即10月4日,没过交单期。
若10月3日是银行例行假日,10月4日交单不受影响。
第六章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练习题答案
1.银行保函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