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第I驻地办监理规划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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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承包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采购配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生活、交通、试验和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的开展。
3)确定驻地办监理人员的分工,明确监理范围,各级监理人员(包括辅助人员)的职责,制订实施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2、建立监理机构:
云南富宁至广南高速公路监理机构采用二级监理体制形式,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业主组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监理单位组建。
本项目施工监理组织设置为二级现场监理机构,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包括一个工地试验室)。
监理办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名,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两名,并根据施工合同段的工程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每个施工合同段将指派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担任施工合同段的负责人。
富广路第I监理合同段组织机构设置框图
(土建施工期)
(路面施工期)
3、建立驻地监理办公室工地试验室:
尽快组建监理驻地办工地试验室,进行仪器调试和校正,对承包人提供路基填土料和材料的标准试验和混合料试验样品加快送中心试验室。
加强对路基用土、混凝土、砂浆、压实度和承包人进场材料,随时进行抽样检测、评估、确认或拒用,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同时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及试验人员的资格和资质进行检查和考核。
4、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1)组织各级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核查设计图纸,接受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和有关测量数据;
2)组织各级监理人员,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熟悉工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5、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驻地办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针对驻地办的特点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各项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由驻地高监、专监和现场监理人员一道对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进行细划,制定适合我监理标段的各项监理实施细则,使监理实施细则具有可操作性、灵活性和指导性。
我监理办根据此实施细则对承包人展开一系列监理活动。
6、制定各监理人员职责:
(1)驻地办的职责
1、各驻地办严格按合同文件对本监理合同段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制定驻地办监理工作计划,包括建立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程环保和水保的计划目标体系和计划指标。
主动协助总监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的争端。
2、熟悉施工设计文件,检查承包人的复测资料和定线放样数据成果并现场核实,报总监办审批。
3、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审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水保等保证体系,审查承包人提供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将审查意见报总监办。
4、熟悉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占地和临时用地使用权及拆迁的进展情况,审查和认可承包人的工作区域及运输道路。
5、审查承包人的年度施工计划,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审查、审批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若偏离较大则分析原因,要求承包人调整计划和采取措施,若严重滞后于计划,特别是关键路线上的工程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向总监办报告,并向总监办建议拟采用的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图纸;
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对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写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艺试验方案(如路基试验段),监督试验过程,审批试验报告;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施工放样。
7、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指令承包人返工,情况紧急或由于安全原因可下停工令,但必须报总监办备案;
8、检查承包人工程材料的来源、材料情况、材料到位情况等,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9、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及时报总监办。
10、主持每月的工地会议,整理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并发送参加工地会议各方,同时报总监办备案。
11、建立、管理施工监理档案,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月报,定期向总监办报告工地情况,进行交工验收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12、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进行工程中间计量,检查核实承包人的中间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报总监办。
13、及时而慎重地处理工程变更,按规定的授权范围进行审批。
14、积极预防可能导致延期与索赔事件的产生,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索赔,仔细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15、对发生的延期、索赔、重大变更、计量支付、工程延误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监办报告。
16、检查工程的实际完工程度,审查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和其他竣工资料,参加本合同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7、制定驻地办各部门及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8、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19、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职责。
(2)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和主持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
领导驻地办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组建现场监理机构,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并领导驻地办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
3、主持制订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4、审批单位工程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令、分项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中间交工证书。
对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支付进行控制;
5、主持召开本合同段的工地例会,并负责与合同各方联系,确定监理业务工作中需相互配合的问题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写会议纪要;
6、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批;
7、主持审查本监理合同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等,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
8、组织召开本监理合同段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9、经常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验收单位和分部工程,审核并签署已完工程量清单;
11、签发由驻地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
12、参与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13、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阶段工作总结、专题工作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等;
14、定期向总监办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建设指挥部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决定;
15、组织审查承包人的分包申请报告,对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批准;
16、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意见并提出改进意见;
17、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或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但必须报总监办审批。
18、安排本监理合同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19、主持整理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档案资料;
(3)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助手。
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分管所辖合同段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日常监理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所辖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3、审核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测量、试验仪器的配置。
对主要管理人员的素质、数量和机械设备、测量、试验仪器的性能、数量有不适应工程需要的,有权要求更换和增加。
4、组织或参加重要技术、合同管理问题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监控。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6、根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令和通知。
7、组织对所辖合同段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签署支付凭证和编报阶段或最终交工证书,报总监办核实上报。
8、组织对所辖合同段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编写竣工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竣工证书”。
9、根据指挥部、承包人或由监理自己提出的工程变更(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上报或下达指挥部或上级监理机构批准的变更指令,并督促承包人实施)。
10、组织编写有关工程监理的各种汇报及请示和报告。
11、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履行其职责。
当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4)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计划;
2、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副总监)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予以改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副总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指示承包人做出处理;
4、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
5、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单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工程变更应报告总监(副总监);
6、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配合材料试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签发一般工程项目、工序的中间交工证书;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要向总监(副总监)报告;
8、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安排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9、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时参考;
10、配合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证书;
11、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12、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结构专业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计划。
2、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监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予以改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高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4、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
5、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单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其它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工程变更应报告高监。
6、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配合材试、测量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签发一般工程项目、工序的中间交工证书。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要向高监报告。
8、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安排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挡案。
9、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高监处理时参考。
10、审签承包人报送的中间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报表。
11、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2、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6)隧道、地质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计划;
2、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基线、位置尺寸、工程量等有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予以改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副总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指示承包人做出处理;
5、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单项工程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工程变更应报告总监(副总监);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要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7)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严格按规范要求的进度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2、负责检查承包人对导线点,水准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下受损坏,如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
3、承包人进行施工前测量时必须在场,操作时随时抽测;
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经签认后,承包人才可绘制施工图;
4、审查承包人的检验申请,经现场检验校对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才能签字认可;
5、配合道路工程师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监督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6、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计量工程师进行收方丈量,审核计算数据;
7、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使用测量仪器的精度;
8、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材料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监督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成品、半成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熟悉合同文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具体规定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合同的要求控制采料和工地试验;
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室内试验室均须有试验监理人员旁站,并保证一定的抽检频率;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5、根据规范来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
6、依据中心试验室批准的试验资料,签认标准试验;
7、全面负责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
所有试验结果,报告或其他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8、按时报送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试验汇总表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驻地办;
9、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试验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10、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9)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合同段计量支付和计划统计的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和工程量清单,了解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紧密配合各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的编制工作。
3、深入工地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具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到数据真实、可靠、计算准确。
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
4、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
计日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垫付款、索赔等均有签认凭证、单据。
5、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记要和各种报告,经项目监理负责人签字后报指挥部(或上级监理理机构)。
7、负责所有计量支付统计表、各种报告、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随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以备查询。
8、参加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9、参与单价变更的审查工作,配合有关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10、办理项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交通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标志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①、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的领导下,配合路面材料试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技术规范要求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抽检材质及其尺寸数据。
②、交通标志板和结构件运抵工地后,应对标志板的外形尺寸、标字符尺寸、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标志膜的缺陷,(包括拼接缝和气泡)。
以及标志立柱、横梁、及连接件的质量,按设计图和技术规范进行严格检查。
③、承包人在标志工程施工时,对基础定位放样,基桩开挖、基础砼浇筑,标志立柱,标志板安装要到现场进行检查,或派监理员旁站监理。
④、当承包人完成标志工程后,应对标志板安装的平整度、立柱的垂直度、标志板下缘至路面的净空高度、标志板内侧距土路肩边线距离,以及标志基础尺寸和基底法兰盘的质量进行检验。
2、标线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①、标线涂料、玻璃珠运抵工地后,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密度、软化点、色度性能、抗压强度、耐磨、耐水、耐碱、逆反射系数等项目要进行检验。
②、标线施工时从放样、清扫路面、划底漆、划标线,要进行现场检查或派监理员在现场旁站监理。
③、标线施工完毕应对标线形的流畅性、标线长度、线段空标尺寸、标线宽度、标线端线的垂直度、斑马线的角度、标线的厚度、标线表面的污染及变色、标线的反光效果等缺陷进行现场检查。
3、坡形梁钢护拦工程的监理职责
①、坡形梁钢护拦运抵工地后,对坡形梁外形的尺寸、螺孔、螺距、立柱截面的尺寸及螺孔的定位,园头式端头的外形尺寸,防阻块,托梁的外形尺寸,热浸镀锌的质量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②、坡形梁护拦从放样,打桩或挖基、立柱、护拦板安装到线形调整各工序,进行现场检查或派监理员旁站监理。
③、施工完毕后应对坡形护拦安装线形顺畅度等进行现场检查,
4、隔离棚防眩设施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①、对承包人运抵工地的隔离栅、防眩板等设施的材质、尺寸、焊接、镀锌、油漆等质量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全面检查。
②、施工安装完毕应对隔离栅、防眩板等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现场检验。
(11)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严格按照绿化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批绿化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机械设备、人员的进场情况。
2、施工中对承包人承诺应种植的草、树木的种类、尺寸、质量等进行抽检。
3、对承包人种植好的草、树的成活情况、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成活的草、树要承包人立即补种。
4、配合好合同管理、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对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工作。
(12)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严格按照绿化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房建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机械设备,人员的进场情况。
2、对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砂、石、砖、钢材、水泥、防水以及各种装饰等材料进行抽检。
3、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要按照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检,涉及隐蔽工程、防水工程、浇注砼时要派监理人员在现场旁站监督。
4、当承包人不能按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影响工期,督促并帮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误施工进度。
5、配合合同管理、测量、材试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承包的中间计量、支付工作。
6、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好竣工文件,并及时审查。
7、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督促承包人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
(13)现场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指定范围、指定内容的现场施工旁站、监理和检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负责。
2、熟悉有关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并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
3、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是否落实,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
4、初步审查承包人绘制的施工图纸和变更图纸。
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5、严格执行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
6、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提出审查意见。
7、绘制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表格,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8、参与现场检查、测量等工作,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复核所有试验记录并签字。
9、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试验员工作职责
1、在高监、材试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的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
2、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料取样、料堆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野外和室内检验试验。
试验路施工和其它试验项目等工作时均应旁站监督,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材试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
3、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