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雾器损坏事故原因及改进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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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层维修工作间、办公室、资料室和库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卷帘。
3.飞机库内不宜设置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用房,需设置少量这些用房时,宜靠外墙设置,并应有直通安全出口或疏散走道的措施,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用房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顶板隔开,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4.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使用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飞机库地下或半地下室内。
甲、乙、丙类物品暂存间不应设置在飞机库内。
当设置在贴临飞机库的生产辅助用房区内时,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与其他部位之间必须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
甲、乙、丙类物品暂存量应按不超过一昼夜的生产用量设计,并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淌扩散的措施。
(二)防火间距
一般情况下,两座相邻飞机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m。
但当两座飞机库其相邻的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当两座飞机库其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飞机库屋面结构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7.5m。
飞机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7-1的规定
表4-7-1飞机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m)
建筑物
名称
喷漆
机库
高层
航材库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丙、丁、戊类厂房
甲类物品库房
乙、丙类物品库房
机场油库
其它用
建筑
重要的共
飞机库
15.0
13.0
10.0
20.0
14.0
100
25
50
(三)消防车道
飞机库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Ⅲ类飞机库可沿飞机库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应设置回车场。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6.0m,消防车道边线距飞机库外墙不宜小于5.0m,消防车道上空4.5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飞机库的长边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进出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消防车出入口,消防车出入飞机库的门净宽不应小于车宽加1.00m,门净高度不应小于车高加0.5m,且门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5m。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地或消防水池处,应设置消防车道和回车场。
(一)防火分区
各类飞机库内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7-2规定。
表4-7-2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类别
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机库容量
Ⅰ类飞机库
30000
可停放和维修多架大型飞机
Ⅱ类飞机库
5000
可停放和维修1~2架中型飞机
Ⅲ类飞机库
3000
只能停放和维修小型飞机
飞机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的局部开口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门或卷帘应与其两侧的火灾探测系统连锁关闭,并应同时具有手动和机械操作的功能。
(二)耐火等级
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
Ⅰ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飞机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均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4-7-3规定。
表4-7-3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h)
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防火墙
3.00
墙
承重墙
2.50
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2.00
非承重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1.00
房间隔墙
0.75
0.50
柱
支承多层的柱
支承单层的柱
梁
1.50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柱间支撑
吊顶
0.25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支承屋顶承重构件的钢柱和柱间钢支撑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并达到相应耐火等级建筑要求的耐火极限。
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屋顶金属承重构件采取外包防火隔热板或喷涂防火隔热涂料等措施进行防火保护,当采用泡沫一水雨淋系统或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屋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构件。
三、建筑构造
飞机库的防火墙应设置在基础上或相同耐火极限的承重构件上。
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飞机库的外围结构、内部隔墙和屋面保温隔热层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飞机库大门及采光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工作间壁、工作台和物品柜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飞机库地面下的沟、坑均应采用不渗透液体的不燃烧材料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