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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发工夫:
年月日--------------------------------------------------
董事长任命书人事任命通知书范本
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则,经董事会选举并任命下列同道为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届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赞同成立之曰起1年。
本届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签字:
姓名签字工夫
======================================
某某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命书
我代表某某有限公司,兹任命某某某教师/女士担任某某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其职责和权限为:
代表企业实有限公司治理.贯彻施行国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迫xing标准,施行企业的治理制度,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组织...某某有限公司董事长:
签字日期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证实
巢湖市事业单位登记治理局:
兹证实同道具有完好民事行为才能,可以独立承担民事义务。
经正式任命,在担任职务。
是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则,拟请求筹划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证实
主管部分担任人签字:
主管部分(公章)年月日
(二)任命书(样本)人事任命通知书范本
经股东选举决议,现任命___________为珠海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施行董事、经理,任命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
(不设董事会的小范围公司用)。
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事任命书为顺应新情势下公司运营展开需求,经公司治理层会议决议,决议对以下同道中止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发布: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事业部总经理,掌管事业部的日常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事业部副总经理,负债辅佐总经理完好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人事部总经理,掌管人事部的日常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人力资源部经理,掌管该部分的日常权利;
以上任命决议盲目布之日起即开始施行。
总经理:
(印章)年月日
姓名
原职
现任新职
部分、职位、月支本薪额、部分、职位、月支本薪额
自年月日起生效附注人事任命通知书范本
核定:
人事任命通知书范本
年月日--------------------------------------------------
篇三:
英文翻译
韩国的司法制度
简明扼要地说,韩国是基于日本式大陆法系建立的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法律和法律制度最初通过日本越来越多的发挥政治和其他有影响力影响韩国,特别是在她赢得了对俄罗斯和中国的两个战争后。
然而,美国的政府从1945年至1948年统治韩国,韩国和美国有长期和密切的关系,对韩国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后来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在最近几年韩国法律学者和专业人士倾向于选择留学美国,他们在韩国几乎每一个法律领域都体现了美国的影响力。
他们的这种方式对法律教育、法律专业及法律实践有重大影响。
韩国已就此制定了一个独特的混合法律和法律制度。
法律教育
在韩国学习法律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生再完成4年本科课程。
在韩国共有79个法律学院能接收40到290名学生。
每年几乎大约70万高中毕业生参加由政府组织的资格考试考大学,这与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相似。
如果一个学生在他或她的高中成绩优秀,并有较高的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分数,无论他的愿望,能力,职业生涯规划,其高中教师,父母,亲属和校友等可以申请汉城国立大学(首尔)的法学院,因此,首尔大学法学院总是选择200个聪明的高中毕业生来学习其每年本科课程,她的主要选择标准是基于SAT成绩和大学入学考试成绩。
大学入学考试已实行40多年了,因此,在韩国的大学包括法学院已牢牢建立了这样的制度。
第一年的课程主要包括一般性的研究,接下来三年主要学习法律课程。
虽然个别法学院老师可建议一个新的教学方式,但是需要它在学院会议上获得批准。
在现实中,课程的添加、删除或更改总是受到预算和其他方面的限制。
高校法学教育往往偏重于理论。
但大多数人认为,法律教育应该是一个专业化的,意味着包括律师和法律学者。
因此,一个主要的批评的是法律院过于注重理论法律研究,学习围绕法律规定,而忽视法律应用。
一些人争辩说法律理论没有得到充分的学习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因为成为一个律师不需要法律学位的取得,而必须参加司法考试(见下文),这样使法律界人士很少与学术界交流。
其次,法律是在大学中是很多专业都学习的一门主要课程,因此只有33学分即可授予学士学位。
此外,由于课程是面向司法考试,学生去探索和学术发展的机会是有限的。
无论开设什么样新课程以满足我们不断变化的社会,然而除非此课程与司法考试直接相关,否则学生听课的热情和出勤率都是比较低的。
除了本科课程,许多法学院研究生课程需要两年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和三年的博士学位。
大量的研究生学位的法律授予,使得每年他们有一批人力资源供研究和教学助理以及教师任用。
然而,大多数毕业学生有他们的名字注册,以确保推迟纯粹从兵役而复习他们的司法考试,许多人毕业学生渴望成为法律教授而寻找机会出国学习先进的法律知识,通常很多博士学位申请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
他们申请和学术成果秘密送往内部和外部评估其价值为了基础的审议工作。
目前,为了以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身份进入法律界,获得法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位是不够的。
未来的法律专业人士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通过在司法研究和训练所为期两年的培训,全国由最高法院作为唯一的机构统一任命。
在法学院正式接受法律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是没有关系的,国家司法考试是对所有人开放,不论报名者是否毕业于法学院。
尽管如此,每年可进入法律界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只有1000人左右,所有法律专业学生和许多非法律专业学生投身准备司法考试,毕业后他们大部分通过努力几年从而最终通过合格率仅为百分之三的考试。
最有可能通过考试的候选人是首尔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他们非常聪明,有野心,但往往准备考试的心理压力大,如果他们幸运地通过考试,那么他们的前途将一片光明。
在韩国法律教育和法律界人士目前正经历着重大变化。
首先,我是司法改革委员会的一个成员,在201X年12月提出了一些意义深远的建议,大多数执行立法他们已经在201X年颁布。
一些改革措施是:
1)接受过美国式法学院教育(三年研究生);
2)促进在司法行政中更多公民的参与(主要是实验陪审团审判的某些刑事案件);
3)重新确定最高法院的职能和组织,调整征聘和任命法官和改革刑事程序,加强国防和保护受害者;
和
4)为了民主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全球化,促进法治为更好地运作。
其次,根据自由贸易协定(FTA),韩国和美国在201X年三个阶段开放计划圆满结束,韩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将从201X年年底开始。
第三,由于韩国批准了罗马规约于201X年11月,大部分的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必须经修正,国家执行立法以符合有关的国际规范的形式进行。
最近颁布推出“美国式的法学院”,在201X年3月将允许小数量合格并得到批准的法学院接收第一批学生。
这是一个从依赖司法考试产生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教育到以质量为基础的培训模式的重大转变。
目前的司法考试一直有效控制进入法律职业的人员,将被一个新的考试形式取而代之。
美国式的法律研究生院的培养制度事实上在韩国历史上被认为是哥白尼革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产生法律专业人员的传统方式完全将由新引进的美国式的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考试接管。
现在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在新的法学院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教育,特别是法律教育必须意识到迎合全球化和开放法律服务市场。
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传统理论研究的方法在全球化时期为学生准备法律实践并不充分。
法律实践已经是一个需要了解会计,融资,企业管理,能源,不动产,卫生等还有敏锐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总行业。
因此,新的课程将不得不设计强调跨学科法律研究。
新的法学院也将最终接管所有的实际训练方案的司法研修院。
因此,他们将不得不扩大自己的实践经验或开发新的实践研究以使学生有能力面对国内以及国际实践环境中的法律和法律实践。
此外,为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准备,法学院通过美国式法律教学和惯例努力发展加强韩国法律服务行业竞争力的课程。
大家普遍认为,目前
美国法律是全球标准,事实证明美国纽约州的法律通常被认为是解决国际商业交易的通用法。
例如,部分法学院教无国界的诉讼,域外适用国内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和如何处理专利寡头国际刑事法。
然而,关于法律专业学生准备怎样应对全球化的认识上似乎观点明显不一致。
一部分法学院认同美国的规则,而且以目前的趋势美国化的法律服务行业将很可能最终刮起第四次浪潮。
另外一部分也同样清楚地意识到需要全球法律研究,同时更为深刻和全方位的认为:
本组同意大体上与约翰塞克斯顿在纽约大学法律公告(1998年春季),为了确保法律毕业生将在新的全球化专业环境发挥自己的能力,全球性的法律教育应设法了解人类伟大的共同价值观,互动的法律和文化的时代,人类社会需要在新的全球阶段增加了人类的多样性,长期的福祉发展。
虽然在自由贸易区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对国内法律界人士将是一个大的冲击的,并导致激烈的竞争,其作为后盾的司法使命应保持不变。
公共利益法学课程将由重视社会责任的律师加强。
此外,韩国将讲授法律和社会的经验。
在过去三十年来,我们看到在韩国法律和法律制度方面在有利于民主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的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这方面韩国成功的例子有独立的司法机构,一些独特混合功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将进行分析和比较有利于国内和外国学生的公民的态度。
长期以来,法学教育方面的交流一直是单向的,与韩国学生在美国和其他先进国家学习相比,很少美国和其他先进国家的人们
篇四:
外国人名翻译
人名翻译规则
1、中国名字翻译成为英文时,按照汉语拼音来书写,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其中名字的拼音要写在一块。
2、已有固定英文的中国科学家、华裔外籍科学家以及知名人士,应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名字。
如:
李政道译成“TDLee”。
3、科技图书中的外国人名,按照译名手册翻译成中文,并在第一个中文译文后面加上该名字的英文名字。
4、同一文章中出现同姓的人时,中译名前加各自名字的脚点以区分。
5、译名手册查不到的外文姓氏,可以结合译名手册按照音译的原则处理。
6、不少国外知名科学家和知名人士已有习用的中译名或汉名,则遵循其译名不可音译处理。
HeyNormanBethune翻译为“白求恩”。
7、我国出版物固定已久的外国名字不能乱译,如Elizabeth翻译成为“伊丽莎白”。
8、英文书中出现的俄国人民(这里很可能是打字打错了,似乎是“名”-Angel注),译成中文后,可以在后面加小括号用英文注上其俄文名。
9、日本人姓名的汉字要改为中文简化字。
碰到日本自造的汉字而中文又没有对应的汉字时候,则应沿用日文汉字。
10、英文或俄文书中出现的日文名字,如果不能查到其确切的中文写法,可参照日文发音写出其可能性较大的汉字。
同时用小括号注明采用音译处理。
11、学术专著中的外国人名可以保留原名,而不译成中文。
在某些情况下,俄国人的姓名可以用拉丁文来拼写。
日本人的姓名也可以用罗马文拼写。
12、人名译名尽量采用音译原则,慎用意译原则。
×
英文名字(下面的e代表英文,c代表中文,j代表日文。
--Angel注)
e:
smith===>
c:
史密斯==>
j:
スミス
结论:
完全的音译,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都采用音译英文名字。
中文名字
王平===>
PingWang===>
日文读法おうへい,模拟中文发音ワンピン
英文采用中文拼音,而日本则有两种趋势,一种是用日文发音来读中文名字,除非你会日文,不然肯定听不懂。
还有一种就是直接用日文发音来模拟中文发音。
两种趋势在同一个公司里都会同时存在。
日文名字
夏目漱石(なつめそうせき
(XiamuShushi)===>
SousekiNatsumeNatsumeSouseki)===>
夏目漱石
中文直接采用其日汉字的写法来读,日本人是肯定不会知道我们在念他名字了,发音相差十万(来自:
WwW.:
任命翻译英语)八千里。
英文则是直接采用日文假名的罗马字,注意,这个不是英文哦!
只是日文假名的发音罢了。
1.英语姓名结构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
教名+自取名(中名)+姓。
如GeorgeWalkerBush(中译:
乔治o沃克o布什)。
George是教名(GivenName),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Walker是中名(MiddleName),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所以,要不是为了与其父亲、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分开,一般情况下,美国现任总统的名字经常会写成:
GeorgeBush(现在我们常见的形式是:
GeorgeW.Bush)。
Bush是姓(FamilyName),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
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
常用的男子名有:
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
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英语中姓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中国人如何起英文名
至于中国人名的英语写法,目前有两种习惯:
一、直接以汉语拼音表达,如"
邓小平"
-->
"
DengXiaoping"
。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1、姓名顺序保留汉语习惯,即姓在前,名在后,而不是按英语习惯;
否则,"
就要译成"
XiaopingDeng"
"
江泽民"
ZemingJiang"
了,这是与当前通行规范不相容的。
2、姓和名作为两个组合分开书写,名的部分不要再分开,如上例"
不宜写成"
DengXiaoPing"
,也不宜写成"
DengXiaoPing"
(按照作者的意思是应该写成这样DengXiaoping名字连着写,但是只有首字母大写,这个规则感觉有点奇怪。
-Angel注),再如:
诸葛亮"
要写成"
ZhugeLiang"
因为"
诸葛"
是姓。
3、要注意专有名词首字母大写规则,也可以全部大写,但不宜全部小写,如"
胡锦涛"
HuJintao"
或"
HUJINTAO"
也有写成"
HUJintao"
的。
上述规则也适用本文其它部分涉及专有名词的部分。
二、起一个英文名,再与汉语拼音的姓组合,这在文化层次较高的年青人中间比较流行,比如像"
PeterZhang"
、"
DavidWang"
MaryZhao"
等等。
在港台地区,由于其国际化程度较高,所以采用第二种方法的相当普遍。
一些我们熟知的政经演艺名人,均有其专用英文名。
语言的目的在于交流,而交流的最高标准是便于使用、易于理解、避免混乱。
按照这一原则,起一个易读易记的英文名,再加上汉语拼音的姓氏,不失为将自己融入到国际社会的一个有力工具。
这一做法在我国正逐渐流行开来。
如搜狐总裁张朝阳的英文名:
CharlesZhang;
另一个IT业界名人吴士宏:
JulietWu。
下文为台湾人所写
上次提到:
李安被称为AnnLee,为何巩俐不能译为LiGong,而是GongLi?
这确实也点出了人名翻译面临的另一项挑战──政治上的问题。
中国和台湾人名翻译的习惯大不相同。
在中国,以姓氏和名字为两个组合分开书写,姓氏先行,名字的部分则不使用hyphen(连字号)分开。
胡锦涛是HuJintao(而非HuJian-tao)、江泽民就要译成JiangZeming(而非JiangZe-ming)。
依此规则,台湾家喻户晓的王建民Chien-MingWang在对岸成了WangJianmin。
中国这一套以汉语拼音的中文姓名英译规则,虽然早在30年前就向联合国申请为国际使用的标准,其优点固然是统一拼音规则和型式,没有姓氏与名字顺序排列的问题,但缺点也是一箩筐:
首先名字不使用连字号,导致「熙安」和单名的「贤」都是Xian,「楚安」和单名的「川」也都是Chuan,无法区分;
再者,如以名字缩写(initial)表示,台湾之光王建民以台湾的规则可以C.M.Wang表示,但中国军头王建民在中国却只能以J.Wang表示,孰胜孰劣,当下立判。
此外,这一套号称「国际通用」的系统依旧会让西方人(或英语使用者)搞不清楚GongLi究竟是巩小姐还是李小姐。
台湾有关人名翻译的规范就自由宽松多了,不仅ㄢㄤㄣㄥ可不严格区分(例如王建民的音译应为Chien-MinWang而非Chien-MingWang),拼音规则、姓氏与名字的次序亦无硬性规定。
现在随着母语抬头,护照也可使用台语或客语、原住民语的音译,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立委萧美琴的台语音译HsiaoBi-Khim。
这两种规则「一人一家代,公妈随人拜」,原本互不相干。
一般翻译实务上,如对象为台湾人,当然采用本地的惯用法;
如为中国人,则采该国的英译规则。
然随着两岸交流频繁,游走两岸的政客、商人多了,台湾与中国的界线逐渐模糊,有时很难归属分类,还有像扬振宁这种旅居西方国家的华人,即使有家以「统一」为名的翻译公司似乎也难以统一界定。
此种困境(dilemma)尤其在两岸人士并列的英文期刊或新闻的翻译表现上尤然。
只是现在媒体鼓吹「中国热」,许多人偏好汉语拼音、以使用中国人名英译系统为荣,虽然人在台湾,却仍使用WangJianmin称呼我们的王建民(听说今年大学英文学测即使用此种英译),这就像有个
女子团体,明明是台湾人,却要唱谄媚对岸的中国话,不知该感到愤怒还是替她们悲哀。
关于人名翻译的国家标准法规及其它
hooklee
今天看到“土博”的《从北大校名翻译说中国人名翻译》和yw-yves的《关于人名的拼写方法》,觉得这个也是个有趣的话题。
几年前我和一些网友在丁香园论坛也讨论过这个问题,现在也来说两句。
先说说国家标准和法规问题。
这个实际上也和我们前面讨论的大学、地名等专有名词的翻译有关。
我在自己以前收集的资料里面找了一下,又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中国语言文字网”查了一下,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