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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doc

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平稳推进,有效地为业务提供真实、完整、一致、规范的基础数据支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数据管理组织与职责、主数据标准、主数据维护和使用、主数据质量、主数据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须依照本办法制定其所负责主数据的管理细则。

第四条主数据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对于集团公司统一建设部署的正在新建及计划建设中的系统,必须执行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对于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已经建设并且需要与集团统一建设部署的系统建立主数据交互的系统,必须根据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进行改造。

第五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实现主数据标准化的唯一平台。

集团公司主数据由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赋码并统一分发,供各系统使用。

第六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权威数据源,集团公司主数据使用方在使用主数据时,原则上从主数据管理平台获取。

第七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主数据:

描述企业核心业务活动对象的数据,一般具有可唯一识别、共享和相对稳定等特点。

神华的主数据指那些描述神华核心业务对象或实体的基本业务数据,是公司所有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业务进行的基础,这些主数据长期存在并且被重复应用于公司的多个业务部门和信息系统,主数据的编码、属性数据及分类数据也构成主数据内容的重要部分。

主数据标准:

企业内部对主数据权威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定义。

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以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标准与技术标准:

业务标准是对主数据业务属性的定义,包括属性定义、分类类型及业务解释;技术标准是对主数据技术属性的定义,包括编码规则、数据类型、格式等内容的规范化定义。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采取差异化的集中管理原则,各业务条线根据其业务管理模式和主数据管理需求,确定其所负责的主数据的管理模式,并随着集团业务的逐渐规范以及信息化的推进,逐步向集中管理演进。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组织由首席信息官(以下简称CIO)、相关业务部门、信息管理部和二级单位相关部门构成。

第十条CIO对主数据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方向或者关键问题做出决策。

具体职责如下:

(一)掌控主数据管理总体发展方向,协调并解决重大争议问题及冲突;

(二)签批发布主数据工作成果,包括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质量评价结果等。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代表集团行使主数据相关管理职能。

对于有多个业务部门管理的主数据类别,进一步分为业务主责部门和业务配合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

(一)业务主责部门

1.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配合部门共同制定、修订主数据标准与管理流程;

2.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配合部门共同开展主数据管理的实施工作;

3.参与主数据成果的发布会签;

4.负责收集主数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务配合部门

1.参与制定、修订主数据标准和管理流程;

2.负责本部门主数据管理的实施工作;

3.负责收集本部门主数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部负责推进集团主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协调主数据管理组织各成员工作。

(一)组织制定集团主数据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协调业务主责部门和业务配合部门制定主数据标准和管理流程;

(三)组织实施主数据质量管理活动;

(四)协调解决主数据管理的各类问题,及时向CIO反馈问题;

(五)基于主数据平台为主数据质量评价提供客观基础数据;

(六)接收并处理主数据访问申请;

(七)负责主数据平台的运维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单位相关部门按照集团主数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主数据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主数据管理采用联席会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由信息管理部主管领导牵头召集会议,各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共同参与,推进主数据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数据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主数据管理工作的实施计划的审批;

(三)争议问题的协调处理;

(四)对于联席会上无法决策或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信息管理部主管领导向CIO提交。

主数据管理组织架构图见附件1《主数据管理组织架构图》。

第三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十五条主数据标准管理包括对主数据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主数据标准的制定、修订由信息管理部发起,业务主责部门牵头,联合业务配合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七条业务部门负责收集主数据标准需求和意见,并据此进行业务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十八条信息管理部根据业务部门制定的业务标准和主数据平台的技术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应的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业务主责部门组织相关各方对主数据标准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主数据标准评审通过后由信息管理部和业务主责部门联合签报,经CIO签批后发布。

第二十一条信息管理部根据发布的标准,负责在主数据平台上进行相应实施,以保证标准在平台上的落实。

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详见附件2《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和附件5《主数据属性标准模板》和《主数据分类标准模板》。

第四章主数据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主数据安全管理,是根据主数据的敏感性、重要性建立一套完整的主数据安全分级标准以及访问授权机制,以保证主数据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三条主数据安全分级标准依据《神华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采用三个安全等级:

公开级、普通商密级、核心商密级。

安全等级即可针对一条完整的主数据进行设置,也可针对一条主数据的某些属性进行设置。

(一)公开级:

公开级为一种数据载体(系统)防护级别要求,即不对数据载体进行特殊要求。

(二)普通商密级:

普通商密级为一种数据载体(系统)防护级别要求,即要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交换、数据使用的安全需求。

(三)核心商密级:

核心商密级为一种数据载体(系统)防护级别要求,即要采取严格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交换、数据使用的特殊安全需求。

第二十四条主数据安全等级由主数据业务主责部门负责确定,具体要求参见《神华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公开级、普通商密级和核心商秘级主数据的使用审批流程由业务部门和信息管理部共同确定,并在相应的主数据管理细则中明确具体要求。

第五章主数据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主数据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为主数据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主要方法是根据主数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主数据管理系统中的主数据进行质量评价。

对主数据的使用系统是通过主数据的使用审计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主数据质量评价由业务主责部门负责,业务配合部门和信息管理部参与。

第二十八条信息管理部为主数据评价提供客观基础数据,业务主责部门对基础数据进行评价并生成主数据质量评价结果,由业务主责部门和信息管理部联合签报,经CIO签批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主数据质量审计的对象是使用主数据的业务系统,审计的目的是检查主数据在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准确性、唯一性和一致性,为主数据管理体系的提升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主数据质量审计由信息管理部联合业务主责部门和业务配合部门执行;由所审计业务系统的主管业务部门配合提交审计所需数据。

第三十一条主数据质量审计结果,由业务主责部门和信息管理部联合签报,经CIO签批后发布。

第三十二条主数据质量评价和审计采用不定期方式进行,由信息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质量管理流程详见附件3:

《主数据质量管理流程》

第六章主数据维护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本业务领域内的主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各业务部门按照主数据标准要求和主数据运维管理办法对主数据进行日常维护。

第三十五条业务系统需要通过系统接口集成访问主数据时,应填写《主数据接入申请表》,由相关业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提交给信息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安排实施,实现主数据标准接入。

业务系统接入主数据时,不允许对接入的主数据进行本地维护。

与主数据管理平台存在集成的主数据范围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申请。

第三十六条主数据使用方根据业务部门批准的权限使用主数据。

主数据使用方需要理解主数据标准,遵守和执行主数据管理相关的规定,根据主数据的相关要求使用主数据。

第七章建议和反馈

第三十七条主数据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

第三十八条业务部门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主数据修订时统一考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清单.

附件1:

主数据管理组织架构图

附件2:

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

附件3:

主数据质量管理流程

附件4:

主数据接入申请表

附件5:

主数据标准模板.

附件1:

主数据管理组织架构图

附件2:

主数据标准管理流程

附件3:

主数据质量管理流程

附件4:

主数据接入申请表

主数据接入申请表

申请内容

申请人信息

主数据类型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员工ID

访问数据项

申请人单位

部门

申请急迫程度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使用期限

 

申请理由

申请日期

申请人签字

 

审批签字

申请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业务部门意见

 

信息管理部意见

 

附件5:

主数据标准模板

主数据分类标准模板

数据项编码

DIM0001

数据项名称

项目分类代码

编码规则

代码采用2位数字顺序编码

代码长度

2

代码

名称

业务含义说明

01

基建

<这里给出针对这个类别的业务解释>

02

科技

<这里给出针对这个类别的业务解释>

03

信息化

<这里给出针对这个类别的业务解释>

 

 

 

 

 

 

 

 

 

 

 

 

 

 

 

 

 

 

 

 

 

 

 

 

 

 

 

 

 

 

 

数据项编码

DIM0001

数据项名称

项目分类代码

编码规则

代码采用2层4位数字顺序编码

代码长度

4

层次一

层次二

业务含义说明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00

信息化

 

 

 

 

 

0101

咨询类

<这里给出针对这个类别的业务解释>

 

 

0102

系统建设类

<这里给出针对这个类别的业务解释>

 

 

 

 

 

 

 

 

 

 

 

 

 

 

 

注:

如有更多层次的可再进行扩展

 

主数据属性标准模板

主数据名称

XX主数据

主数据所有人

XXXX部

主数据管控模式

集团主数据分为三种管控模式:

集中管控、分级管控、混合管控

属性序号

业务规则

技术规则

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

管理规则

备注

数据项编码

数据项名称

数据项业务定义

数据类别

规则说明

数据类型

数据长度

可否空值

安全等级

安全要求

责任人

顺序编号

目前分为3类:

ID****:

ID标识类;

DES****:

描述类;

DIM****:

维度类;

此项可由主数据标准组统一编制

该数据项的业务名称,规范化要求如下:

1.ID标识类统一为:

***编码或***号码

2.维度类统一为:

***代码

明确给出该属性的业务定义,确保对属性理解的一致性

目前分为3类:

ID标识类;

描述类;

维度类;

对于ID标识类属性,需要明确其引用的编码规则(例如项目编码),或者对其规则进行说明(例如证件号码);

对于其它属性如有技术规则的说明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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