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709325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129.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13

3.1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概述13

3.2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基本对策13

3.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16

4结论19

参考文献20

引言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

2004年我国建筑业增加值达到9572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01%,从业人员达3900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员的1/3。

建筑业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贡献者;

成为完成国家建设投资的社会发展阶梯;

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却一直不重视安全管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建筑业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不但使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主要贡献得不到体现,而且造成建筑行业本身的亏损。

安全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经超出了项目本身,涉及到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已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安全事故造成投资成本的增加,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也成为建筑业长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的研究,不仅对我国建筑业,而且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概述

1.1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

它有着与其他企业明显不同特点:

(1)流动性。

首先是施工队伍的流动性。

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固定性,而施工队伍则需要不断地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建筑施工。

其次是人员的流动性,施工作业人员从一个队伍换到另一个施工队伍,人员流动性也较大。

再次是施工过程的流动性。

建筑工程从基础主体到装修各阶段,因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不同,施工方法的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变化中,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环境,建筑项目的流动性特点存在不确定性,要求项目的组织管理对安全生产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复杂性。

项目部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情况的复杂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变得复杂起来。

另外,工程建设有多个参与方,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3)密集性。

目前,建筑业工业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这样的劳动密集型特点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4)局限性。

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

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米计算,两层就是5.8米,现在一般都是多层建筑,甚至到十几层或几十层,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

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

(5)差异性。

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

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

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就很不相同,为了完成施工任务,要采取很多的临时性措施,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了。

(6)复杂性。

首先是施工场地复杂,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

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

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

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

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

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

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

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

1.2.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概述

从全球范围看,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一直位于非煤矿山之首。

统计表明,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美国平均每周有2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而我国,平均每天有3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

从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看,在英国可达项目成本的3-6%,在美国和香港是项目成本的7.9%和8.5%,在我国没有正式的统计数据,但据专家分析,这一比例已超过承包商的平均利润率。

建筑业是我国安全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

总的来看,1994-2004年期间,我国因建筑施工事故死亡15128人,每年平均死亡1375人;

1994-2000年期间,我国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数、死亡人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一直呈下降趋势,表明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地改善。

但是,自进入21世纪以来,除了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保持持续下降趋势外,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反弹,2001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04起、死亡1045人,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7.49%和5.98%;

2002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208起、死亡1297人,分别比2001年上升了20.32%和24.11%;

2003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分别比2002年上升5.79%和16.58%;

2004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分别比2003年下降10.49%和12.43%。

虽然2004年的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2001-2004年期间我国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在总体上还是上升的,表明我国正处在建筑施工事故频繁发生的时期,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又将面临新一轮的考验。

从近十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国每年由于建筑安全事故而丧生的从业人员上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

据研究,除了直接损失外,安全事故的间接损失是十分巨大的,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的比例,大约在4倍至50倍之间;

从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构成来看,除人身伤亡支出费用、善后处理费用(直接损失)外,工作损失价值、停产减产损失价值等(间接损失)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2.2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中国,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都掌握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代理人手里。

他们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把工人当作奴隶和牛马,让工人在缺乏最起码的安全措施、极其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他们采取的管理手段是为了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工人阶级成了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

党和政府对职工安全和健康十分重视,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在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在安全管理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1949-1957),从三年恢复时期到“一五”期间,国务院颁布了“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三大规程的制定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极大地推动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

第二阶段基本上是停顿和倒退时期(1958-1976),在这近二十年中,建设中盲目追赶工期,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破坏了生产的正常秩序,建筑业法制建设和制定建筑标准规范的工作受到了严重破坏,大量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多年来经实践检验的科学规定被撤销,资料散失,安全管理的研究工作几乎处于空白。

第三阶段(1977年至今)是恢复和提高阶段。

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介绍到中国,国内的安全管理人员也积极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安全管理模式。

行为科学的观点、现代管理科学的思想、系统安全的原则和方法使人们思路开扩、观念更新。

危险源辨识、安全目标管理、企业安全评价等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工业企业中逐渐推广;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工会监督”的宏观安全管理体制己经形成。

由于我国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事故原理掌握粗放,因此安全事故发生随机性。

据原建设部发布的《全国建筑大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7)显示,2006年,全国共发生工程建筑施工事故起数为886起,死亡总数1048人;

2007年全年伤亡事故起数为859起,死亡总数1012人。

事故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在我国日益得到重视;

但资料也指出我国建设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状况仍反映出安全生产中“靠天吃饭”的落后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设新高潮的到来,我国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十分频繁,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特大恶性事故也时有发生,暴露出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及理论研究水平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虽然在实践中我们开始重视安全管理,但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却是近几年才开始。

总体上我国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且多是从事故发生后来研究建筑安全管理,即鲜有人从事故发生的源头-制度上来研究建筑安全管理。

1.2.3国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目前全世界就业总人数为27亿人,每年因职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21万人(指劳动者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不包括交通事故和职业病死亡),由职业事故和职业危害引发的财产损失、赔偿、工作日损失、生产中断、培训和再培训、医疗费用等损失,约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4%。

世界各国既采用事故死亡人数的绝对指标,也采用反映事故死亡人数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对性指标,如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百万工时事故死亡率,以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来反映国家地区或某些行业领域的安全状况。

如果这些指标居高不下,则意味着为经济发展付出了高昂的生命代价。

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近20年来世界各国均呈下降趋势。

1990年大部分国家在15左右,2000年平均降至10以下,2002年降至8以下。

但是各国情况很不均衡。

先进工业化国家10万人死亡率普遍较低,目前平均值为4左右,其中英国最低,在1以下;

澳大利亚其次,由1992年的7下降到2002年的2;

德国居第三位,自1990年的5.1下降到2002年的2.9;

美国由1992年的5.3下降到2002年的4.2;

日本2002年为4.5。

发展中国家一般在10以上,其中巴西为15左右,非洲等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则更高。

同口径测算,我国目前为9左右.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折算为人民币,英国由1990年0.04降至目前0.02;

日本由1990年的0.07降至目前的0.05;

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均在0.04-0.06之间。

发展中国家则普遍较高,韩国目前为0.6,我国2004年为0.86,2005年为0.7,2006年为0.558。

采矿业、建筑业和运输业是各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较多的行业领域,约占全部事故死亡的50-60%。

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对降低事故死亡起着重要作用。

先进工业化国家已普遍形成了服务业比重很高、工业和制造业比重其次、农业比重很低(平均约占5%)、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较少的产业格局。

2001年美国采矿、建筑和运输业等行业的从业人数,仅占总从业人数的15.4%,尽管这3个行业的10万人死亡率分别为24、12和11,远高于其它行业,但由于服务和金融等低危险性行业就业人数占较高比重,使得总的10万人死亡率较低,平均为4.2。

2建筑施工意外事故和安全隐患分析

2.1安全意外事故的性质和基本要素

安全事故一般就是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了。

如果说性质分类的话就是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

安全意外事故的性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安全意外事故的基本要素,如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等。

2.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分类》(国务院第75号)有关

问题的解释。

人身伤害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

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

事故、特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轻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3)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

2.1.2火灾事故的分类

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1997年)中第

六条规定: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

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1)特大火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重伤二十人以上;

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

受灾五十户以上;

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

重伤十人以上;

死亡、重伤十人以上;

受灾三十户以上;

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

(3)一般火灾:

不具有前列两项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2.1.3交通事故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的分

类为: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财产损失3万员以下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1.4经济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损失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2.1.5特别重大事故的分类

根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对特别重大事故定义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具体分类如下: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的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2.2常见施工安全意外事故及伤害形式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中“五大伤害”主要是指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序次

类别

常见伤害形式

1

物体打击

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

2

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撞伤

3

器具、硬物的击伤

4

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5

高处坠落

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上坠落的伤害

6

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的伤害

7

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的伤害

8

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的伤害

9

从机械设备上坠落的伤害

10

其他因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翘翻、失衡等引起的坠落伤害

1l

机械伤害

机械转动部分的绞入、碾压和拖带伤害

12

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锯、击、撞、挤、砸、轧等的伤害

13

滑入、误入机械容器和运转部分的伤害

14

机械部件的飞出伤害

15

机械失稳和倾翻事故的伤害

16

其他因机械安全保护设施欠缺、失灵和违章操作所引起的伤害

17

起重伤害

起重机械设备的折臂、断绳、失稳、倾翻事故的伤害

18

吊物失衡、脱钩、倾翻、变形和折断事故的伤害

19

操作失控、违章操作和载人事故的伤害

20

加固、翻身、支承、临时固定等措施不当事故的伤害

21

其他起重作业中出现的砸、碰、撞、挤、压、拖作用伤害

22

触电

起重机械臂杆或其他导电物体搭碰高压线事故伤害

23

带电电线(缆)断头、破口的触电伤害

24

挖掘作业损坏埋地电缆的触电伤害

25

电动设备漏电伤害

26

雷击伤害

27

拖带电线机具电线绞断、破皮伤害

28

电闸箱、控制箱漏电和误触伤害

29

强力自然因素致断电线伤害

30

坍塌

沟壁、坑壁、边坡、洞室等的土石方坍塌伤害

31

因基础掏空、沉降、滑移或地基不牢等引起的其上墙体和建(构)筑物的坍塌伤害

32

施工中的建(构)筑物的坍塌伤害

33

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伤害

34

堆置物的坍塌伤害

35

脚手架、井架、支撑架的倾倒和坍塌伤害

36

强力自然因素引起的坍塌伤害

37

支承物不牢引起其上物体的坍塌伤害

38

火灾

电器和电线着火引起的火灾

39

违章用火和乱扔烟头引起的火灾

40

电、气焊作业时引燃易燃物的火灾

41

爆炸引起的火灾伤害

42

雷击引起的火灾伤害

43

自燃和其他因素引起的火灾伤害

44

爆炸

工程爆破措施不当引起的爆破伤害

45

雷管、火药和其他易燃爆炸物资保管不当引起的爆炸事故伤害

46

施工中电火花和其他明火引燃易爆物事故伤害

47

瞎炮处理中的事故伤害

48

在生产中的工厂进行施工中出现的爆炸事故伤害

49

高压作业中的爆炸事故伤害

50

乙炔罐回火爆炸伤害

51

中毒和窒息

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伤害

52

亚硝酸钠中毒伤害

53

沥青中毒伤害

54

在有毒气体存在和空气不流通场所施工的中毒窒息伤害

55

炎夏和高温场所作业中暑伤害

56

其他化学品中毒伤害

57

其他伤害

钉子扎脚和其他扎伤、刺伤

58

拉伤、扭伤、跌伤、碰伤

59

烫伤、灼伤、冻伤、干裂伤害

60

溺水和涉水作业伤害

61

高压(水、气)作业伤害

62

从事身体机能不适宜作业的伤害

63

在恶劣环境下从事不适宜作业的伤害

64

疲劳作业和其他自持力变弱情况下进行作业的伤害

65

其他意外事故伤害

上表就常见的建筑施工安全意外事故类别及相应的伤害形式作阐述。

了解建筑施工安全意外事故的基本组成要素,清楚建筑施工安全意外事故类别及其伤害形式,既是我们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有助于我们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3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和事故征兆

(1).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概念: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是指存在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并对安全生产带来威胁的现存问题,即在建筑施工中能够引发安全意外事件或伤亡事故的问题。

(2).事故征兆的概念:

在建筑施工安全意外事件或伤亡事故发生之前所显示出的可能要出事的迹象。

它一般出现在事故的起因物开始启动到事故发生之前所显示出的迹象。

它一般出现在事故的起因物开始启动到发生的这段孕育和发展的时段内。

由于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地加以消除,就有可能引发事故,而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对于安全检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隐患,都必须及时、认真和彻底地予以消除和解决。

对于施工过程出现的事故征兆,要分清其出现的阶段,并采取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

3.1安全施工技术与防护措施概述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防护是在施工项目生产活动中,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结构复杂程度、工期、施工现场环境、劳动组织、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找出危险点,为消除和控制危险隐患,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安全施工。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进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3)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4)施工用电安全。

(5)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6)预防因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促成事故的措施。

(7)防火防爆措施。

3.2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基本对策

3.2.1基本对策

(1).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

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

主要包括:

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

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

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

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2).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

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