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控制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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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Q/SFZB008收获机械产品型号、产品代号及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制度主要内容
5.职责
5.1技术中心专业研究所负责零部件产品图样技术状态的确定及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
5.2采购部采购管理科负责采购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及信息传递。
5.3采购部物管科负责库存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发放及信息传递。
5.4制造部生产计划科负责协作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及信息传递。
5.5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协作件、自制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转移及信息的传递。
5.6制造部装配车间负责装配前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分类管理、使用及信息传递。
5.7质量管理部外检科负责采购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确认。
5.8质量管理部质检科负责自制件实物技术状态的确认、影响互换性零部件批量装机节点车的确认及其信息反馈。
5.9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配件中心负责售后服务用零部件实物技术状态的识别、分类管理及发放。
6.内容及要求
6.1专业研究所在对产品进行设计更改时,应明确零部件产品图样的技术状态,根据Q/SFZB006和Q/SFZB008的规定对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的产品图样代号加注更改顺序号,并根据Q/SFZB005的规定按产品系列和更改通知单下发日期给出“同时实施识别号”,下发更改通知单。
6.2外购、外协件供应商及自制件生产车间(自制件制造过程中最后一道工序的所在车间)应根据更改通知单或有关技术文件对影响互换性的更改进行识别,并在更改后首批新状态制品上做出识别标识。
识别标识可采用粘贴、拴挂等方式,在零部件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应损坏、脱落,识别标识的内容应包括“首批新状态件”字样,不借助工具应便于识别(标识格式见附件2)。
6.3在外购、外协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后制品允许过渡使用时,采购部采购管理科、制造部生产计划科应首先过渡采购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统一过渡完毕后(包括多家供应商的老状态制品),方能采购新状态制品。
当几种零部件需配套过渡使用且均由采购部负责采购时,采购部负责对过渡数量进行协调控制,否则由生产计划科负责进行协调控制。
在首批新状态制品采购入库时,应在入库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外检科应根据入库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方能办理检验手续。
物资管理科应根据入库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方能入库,并对新老状态制品分类识别存放。
物资管理科在新状态制品投放前应连续投放老状态制品,直至投放完毕为止,不允许新老状态制品混合投放。
在首批新状态制品投放时,保管员应在投料单(或领料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
当允许过渡使用的老状态制品数量小于物资管理科库存数量时,应将超出部分做退库处理;
当库存的老状态制品做服务配件使用时,应转存营销公司配件中心配件库。
6.4在自制零部件影响互换性更改后制品允许过渡使用时,自制件生产车间应首先过渡生产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统一生产完毕后,方能生产新状态制品。
在首批新状态制品转移出车间前,应在“成品转移单”中注明“首批新状态件”字样,并经检验人员确认。
6.5装配车间应根据投料单(或领料单)和成品转移单确认新状态制品识别标识后,对新老状态制品分类识别管理,首先使用老状态制品,在老状态制品使用完毕后,方能使用新状态制品,不允许新老状态制品混用。
在新状态制品批量装机时,应对首台整机进行识别,并通知质检科确认。
6.6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后,老状态制品仅允许过渡使用于限定机型时,采购部、制造部生产车间应对仅用于限定机型的老状态制品,按《产品设计更改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控制,并填写“老状态零部件特征识别卡”,装配车间根据“老状态零部件特征识别卡”和老状态制品标识对老状态制品进行控制,在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完毕后,新状态制品开始使用时对限定机型的首台整机进行识别,并通知质检科确认。
6.7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后,老状态制品因特殊原因需另行过渡使用时,应按《产品设计更改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申请单”,进行分段集中过渡使用,装配车间根据“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申请单”规定的过渡数量和老状态制品标识对装机区段进行控制,并通知质检科确认。
6.8质检科应对新状态制品批量装机时的首台整机(包括限定机型)或另行过渡使用时的装机区段进行识别确认,填写“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见附件3),并于整机下线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专业研究所。
6.9专业研究所按产品系列对产品零部件的更改情况进行统计,编制“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见附件4),在接到质检科反馈的“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后将其补充完整,于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分三次反馈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技术质量科、配件中心及海外事业部市场管理部。
6.10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配件中心对由于零部件的设计更改而使其技术状态发生变化的零部件实物进行分类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识别。
6.11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配件中心在接到配件需求时,应根据零部件图样代号、产品型号及代号、产品出厂编号对照“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对所需配件技术状态进行识别确认,并按确认后的技术状态发放。
6.12设计更改的其他要求应符合《产品设计更改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
7.考核
7.1质量管理科负责影响互换性设计更改实施后,实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程开发部负责本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抽查及考核。
7.2各责任部门、供应商未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进行控制,影响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每次负激励责任者100元~500元。
7.3责任部门、供应商未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进行控制,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受影响部门可对责任者提出考核意见,反馈技术中心工程开发部进行考核,同时对提出部门每次正激励100元~500元。
7.4被考核部门负责责任人的落实和提报,逾期未提报的则视责任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财务科依据考核通报将考核款从责任人下月工资中扣除;
对供应商的考核,财务科依据考核通报从其货款中扣除。
附则与
附件
8.附则
8.1本制度由技术中心工程开发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附件
附件1:
设计更改零部件技术状态控制流程。
附件2:
识别标识格式。
附件3:
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及编制说明。
附件4:
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及编制说明。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
技术中心工程开发部
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本制度起草人
陶一凡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审定人
鲁正宏
本制度批准人
朱金光
批准时间:
2005年12月28日下发时间:
2005年12月31日
2.流程说明:
01.各专业研究所编制、下发更改通知单,明确“同时实施识别号”。
03.外检科对首批新状态零部件进行检验确认。
05.加工车间加工新状态零部件,首批应带有“识别标识”
07.装配车间对首批新状态件进行确认,并将所装配的首台整机反馈质检科。
09.质检科填写《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反馈专业研究所。
11.营销公司、海外事业部依据《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对新状态零部件进行分类管理、发放。
02.采购管理科、生产计划科采购新状态零部件,首批应带有“识别标识”。
04.物管科对采购的新状态零部件进行分类管理、发放。
06.质检科对首批新状态零部件进行检验确认。
08.质检科对首台体现新状态零部件的整机进行确认。
10.专业研究所填写《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并反馈营销公司、海外事业部。
识别标识格式:
JL1104-091A
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
产品系列代号及名称:
编号:
序号
新状态零部件
图样代号
零部件名称
首次体现新状态
产品出厂编号
产品代号
装机时间
更改通知单编号
注:
更改后影响互换性的零部件首次批量装机时填写反馈单,反馈单由质检科填写,装机下线后2日内反馈相关专业研究所。
编制:
批准:
日期:
编制说明
1编号:
□□○○○○○○
顺序号(每个系列产品每年每月从01开始编排)
月份号(用两位表示,不够两位前面加0补。
例:
05、12)
年份号(用历法年份的后两位表示。
05、06)
产品系列代号。
2其他各栏的填写要求应符合附件4“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编制说明”的规定。
TA0504001为TA系列拖拉机2005年4月份顺序号为01的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编号。
GE0504001为GE系列收割机2005年4月份顺序号为01的新状态零部件装机反馈单编号。
JL1104-092A
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
零部件代号
影响互换性
更改后零部件代号
图样版本号
制品处理意见
同时实施标识号
首次体现新状态产品
备注
出厂编号
装机反馈单号
审核:
零部件更改情况记录表编制说明
1产品系列代号及名称:
填写产品系列代号及产品名称。
拖拉机产品应符合Q/SFZB006的规定,收获机械产品应符合Q/SFZB008的规定。
2零部件代号:
填写更改前零部件产品图样代号。
对于一个零部件更改后分拆为几个零部件的情况,此栏可合并单元格填写;
新增件此栏填写“新增件”字样。
3零部件名称:
填写所更改的零部件名称。
4影响互换性:
本次更改属于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在此栏打“√”,不影响互换性的零部件更改此栏不填。
5更改后零部件代号:
填写更改后零部件产品图样代号。
对于几个件更改后合并为一个件的情况,此栏合并单元格填写;
取消零部件时此栏填写“取消”字样。
6更改单编号:
填写该零部件所在的更改通知单编号。
7图样版本号:
填写更改后的产品图样版本号。
8制品处理意见:
应与更改通知单中的制品处理意见一致。
9同时实施标识号栏:
填写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同时实施零部件识别号,每一个影响互换性的零部件更改均应填写该顺序号,需同时配套实施的零部件该顺序号应相同。
零部件同时实施标识号应符合Q/SFZB005的规定,有关内容如下:
□□○○○○○○□
顺序号。
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以天为单位依次填写。
下发日期代号。
用年代号的后两位及月、日代码表示,一位数时补0。
示例:
TA050415a。
表示2005年4月15日同一天下发的TA系列拖拉机更改通知单中,第一个影响互换性需同时更改实施的零部件识别号。
10出厂编号:
出厂编号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规定:
a)填写影响互换性更改后,首次体现零部件新状态产品的出厂编号;
b)填写影响互换性的更改后老状态制品仅允许过渡使用于限定机型时,限定机型首次体现零部件新状态产品的出厂编号,此时在备注栏中注明限定机型的类别或机型号(与更改通知单中老状态制品过渡使用的要求相同);
c)填写老状态制品因特殊原因需另行过渡使用时装机区段的产品出厂编号,此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过渡使用区段”字样和机型类别或机型号。
11装机时间:
填写影响互换性更改后,首次体现零部件新状态产品的装机日期(年月日)。
12反馈单号:
填写零部件新状态装机反馈单编号。
13备注:
填写必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