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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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示范文本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示范文本

InTheActualWorkProductionManagement,InOrderToEnsureTheSmoothProgressOfTheProcess,AndConsiderTheRelationshipBetweenEachLink,TheSpecificRequirementsOfEachLinkToAchieveRiskControlAnd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

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1.1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六冶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内容、方法、应考虑的因素、实施、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结果的处理、监测记录和相关附录。

  1.2 本程序适用公司各有关单位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监视和测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Q/LY G03.02-2007《记录管理程序》

  2.2 Q/LY G11.01-2007《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2.3 Q/LY G17.03-2007《改进管理程序》

  2.4 Q/LY G012.06-2007《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两级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工作提供资源保证,并为监测结果负责;项目部(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安排项目部(车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及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的日常工作。

  3.1 两级公司由质量安全处(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3.2 两级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工作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系统的垂直测量和监测工作;

  3.3 项目(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车间)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测量和监测工作、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与本单位外的监测单位联系,委托其进行自己不能进行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监视、测量的内容

  4.1.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符合性情况。

  4.1.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4.1.3 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的运行控制。

  4.1.4 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4.1.5 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处理情况。

  4.1.6 个体防护的管理、使用情况。

  4.1.7 排污设施的日常管理,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等的控制情况。

  4.1.8 公司员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作业场所对员工造成伤害的噪声的排放;事故、职业病、事件等不良绩效。

  4.1.9 爆炸、火灾及火警隐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现场的安全管理。

  4.1.10 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对相关方的管理等。

  4.2 监视、测量应考虑的因素

  4.2.1 重要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情况;

  4.2.2 环境因素对重大危险因素、风险水平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

  4.2.3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3 监视、测量方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方法有:

日常性监测、定期监测、不定期监测、季节性监测、专业性监测、综合性监测、现场监测等。

  4.4 监视、测量的实施

  4.4.1 日常性监测。

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根据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的安排,每天采取旁站、巡回检查的方式对施工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视和测量。

各施工班组长每天负责对本班组施工内容、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4.2 定期监测。

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由六冶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组织实施,各二级公司、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配合进行安全环境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月查;每周由项目(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项目安全环保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周查。

  4.4.3 不定期监测。

两级安全环保主管部门不定期地到施工(生产)现场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的控制、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各项目部(生产车间)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确定监测频次,如施工现场搅拌站上料、搅拌、卸料过程中,喷砂施工、操作现场土壤裸露风力较大时、车辆集中运输、扬尘较大时应定时进行粉尘监测;高空交叉施工作业、桩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应增加安全监测频次。

  4.4.4 季节性监测。

每年夏季、冬季到来之前,两级安全环保部门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季节性防护工作进行检查。

  4.4.5 专业性监测。

公司相关专业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系统专业设施(如天车、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维护、安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

  4.4.6 综合性监测。

二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基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职工劳保用品穿戴、职工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

  4.4.7 现场监测

  4.4.7.1 进货中的监测

  a)项目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告知本单位及外来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减少物料撒落,以减少损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b)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在原材料的搬运、贮存、发放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规定,并告知材料使用人员有关注意事项,防止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员工造成各种伤害。

  4.4.7.2 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监测

  a)项目部(厂)按规定对污染源,危险源的产生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别是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做好监视和测量。

  b)对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由专职安全员按《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程序》和《施工生产环境运行管理程序》进行监视和测量。

  c) 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测量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工业生产噪声测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d) 粉尘、污水排放监测的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4.8 体系检查

  公司各部门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监控检查工作。

  4.4.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内容除对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方案的实施以及体系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日常例行监测外,还应包括对目标、指标符合情况、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和监测,对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4.4.10 顾客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满意信息的监测见《顾客满意度测量管理程序

  4.4.11 对环境、安全监测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4.4.12 以上检查过后,由检查人员负责做检查记录,填报《监测记录表》(附录A),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附录B),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跟踪验证。

  4.4.1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评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至少每年一次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基础管理、宣传教育、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适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及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的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测评,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督促其改正。

  4.5 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

  4.5.1 根据各种环境监测所得信息,各级单位将对环境监测的结果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比较,从而实现各自对环境方面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其评价频度为:

  a)项目部(车间)每月一次;

  b)两级公司各部门每季度一次;

  c)两级公司环境监测主管部门每半年一次

  4.5.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评价频次: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b)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时;

  c)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时;

  d)发生相关方有环境严重投诉或连续投诉时;

  e)发生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报批评、处罚时;

  f)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时;

  g)工作场所发生变化时;

  h)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时。

  4.5.3 各二级单位在评价出有未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

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在全公司通报相关信息,以便各单位及时纠正。

  4.6 监测结果的处理

  对监视、测量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建安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执行。

  4.7 监测记录

   以上的监测中形成的记录由负责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人员负责收集,并及时按《记录管理程序》规定归档。

  4.8 信息收集、分析、改进

  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及安全员应及时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隐患、不符合等有关信息,并按《数据分析管理程序》要求分析施工(生产)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趋势,找出近期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按《改进管理程序》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便持续提高我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同时,各单位应按系统逐级上报《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有关信息分析、处理结果,每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有关信息、报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经汇总分析后为公司管理评审、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5 报告和记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G12.05-01) 附录A

  《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G12.05-02)附录B

  《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G12.05-03)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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