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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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监理指令…………………………………………………………….……………….13
5.3.3技术联系报审………………………………………………………….…………….13
5.3.4延长工期报审及工程费用变更手续……………………………….……………….14
5.3.5施工签证手续…………………………………………………………………….….14
5.3.6索赔报审…………………………………………………………………….….……14
5.4安全生产控制程序………………………………………………………….……..………..15
5.4.1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及处理方案报审……………………………….…….15
5.5项目月付款申报手续…………………..………………………………………….………..15
6.资料编号办法…………………………………………..………………………………….……..15
6.1土建专业文件………………………………………………………………………..……...15
6.2水电专业文件……………………………….………………………………………..……..16
1.总则
监理单位厦门中建东北建设监理事务所依据监理方与业主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业主方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该项目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给予充分全面的配合,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质量控制、工期控制、组织协调、工程实物核实及造价控制、部分合同管理。
⑴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⑵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督促其实施;
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⑷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⑸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以及其送审、报验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⑺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复核已完工程量,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⑻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3.监理工作依据
(1)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2)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纪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9-2000);
(5)承建单位编制的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6)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7)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法令、监理法规等;
(8)与业主签定的监理合同和由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
(9)业主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它决议、备忘录等;
(10)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监理工程发出的有关的通知书和指令等。
4.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4.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4.2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根据控制点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或其质量后果影响程度不同,将质量控制点分为见证点和停止点:
4.2.1见证点:
凡是列为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施工单位在达到某个见证点(质量控制点)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日期与时间,请监理人员到达现场见证和监督。
如监理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见证,则施工单位可以自行进行该项施工。
以下控制点被列为见证点: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控制点(W点)
材料进场
砂、石、砖、电焊条、装饰材料、水电材料等一般建筑材料
工程测量定位
各层墙体定位,窗台标高、门窗过梁底标高
地基与基础
人工挖孔桩桩径、垂直度及桩位偏差;
基坑(槽)尺寸、标高;
模板尺寸;
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
砼质量;
基础墙砌体,平面防潮层、立面防潮层
主体结构
模板尺寸、位置、标高、内部清理及湿润情况;
模板及支撑的强度、稳定性;
钢筋的搭接长度、焊接长度及焊缝质量、锚固长度;
砼配合比、浇筑过程,表面质量;
砖砌体水平、竖直灰缝质量及砖墙的垂直度、平整度
建筑装饰装修
地面夯土层密实度;
垫层厚度、平整度;
楼面基层清理,找平层平整度;
块料面层铺贴的平整度、座浆饱满度;
门窗材料进场检查,门窗框、扇尺寸,上墙安装的垂直度,打胶;
打胶;
墙面基底的清理、打毛;
基层抹灰面的平整度、空鼓情况;
门窗框的灌缝;
阴阳角处理;
内墙面、天棚面抹灰面层质量,涂料质量;
厨卫间防水层厚度,墙面(墙裙)磁砖面层铺贴的平整度、座浆饱满度;
外墙面隔水基层质量,外墙面砖铺贴的平整度、座浆饱满度
建筑屋面
屋面基层清理;
防水层涂刷、平整度;
保护层平整度、空鼓情况;
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平整度、空鼓情况,分仓缝的灌缝;
坡形瓦铺贴的平整度、座浆饱满度。
建筑给排水
及采暖
给排水系统安装;
排水管道的通水试验;
消防、给水系统使用前的冲洗;
隐蔽管道的防腐报验
建筑电气
电气管线预埋报验;
基础、接地装置焊接及防雷引下线焊接报验;
灯具、电器安装报验
智能建筑
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设备安装
通风与空调
送排风、防排烟、除尘、空调风系统设备等安装
4.2.2停止点(H点):
被列为停止点的质量控制对象,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方派员对控制点实施监控,如果监理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停止进入该停止点相应的工序,并等待监理方,未经认可不能越过该点继续活动。
如因监理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检查监督而造成施工单位工期的延误,施工可以进行工期索赔。
以下控制点列为停止点:
质量控制点(H点)
水泥、钢材进场报验、取样、送检;
铝合金型材进场报验;
地下室和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报验、取样、送检;
电线(电缆)进场报验
轴线、标高(每层)的复核报验
人工挖孔桩的深度、孔底扩大头,桩的静载、动测检验,桩基验收;
地梁、承台钢筋隐蔽验收;
基础工程验收
主体
模板支撑系统验收;
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
卫生间灌水试验;
内外装修完成(落架前)报验
屋面
屋面防水层完成报验;
屋面灌水试验
水电
消防管、生活给水管打压试验;
避雷、接地摇测试验;
低压电器设备、导线(电缆)绝缘试验
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设备进场验收,调试报验
送排风、防排烟、除尘、空调风系统等设备进场验收,调试报验
5.监理程序交底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时、准确、详细地向监理单位履行相关程序及申报有关的文书资料,报审材料中如有复印件,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存放单位公章备查。
现将有关监理工作程序及所用表式作如下阐述。
5.1施工组织报审程序
5.1.1施工组织(方案)报审
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签订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并附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
对重点分项工程及重点施工部位如梁、板砼浇捣、屋面保温层、防水层施工方案,施工单位须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一周向监理单位申报详细的施工方案。
5.1.2开工报审
工程项目在开工前或阶段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在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始项目的施工。
对于列入停止点的质量控制点,施工单位应按相关程序对已完成的项目办理报验手续,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于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特别强调施工单位须按《砼浇捣令》的要求认真检查准备工作情况,在达到施工条件后向监理方申报《砼浇捣令》,在得到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开始砼施工。
5.1.3分包报审
对于需要分包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建委明确要求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防水工程等,施工单位均应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办理分包单位报审。
5.1.4进度计划报审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0天须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
在每月21日,施工单位还应提交本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对本月超前或滞后总计划情况及其原因分析提交报告,同时提交针对本月计划超前或滞后原计划的情况而采取的对次月进度计划的调整措施。
在特殊阶段,应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施工单位还应提交分阶段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并填写《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5.1.5复工申请
分部(分项)工程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停工,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退且施工现场达到复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在复工之前须办理复工申请手续(A1),经监理方审批后方可复工。
分部(分项)工程因监理方指令停工(《工程停工令》B2),在经施工单位整改整顿并达到复工条件,施工单位在复工之前须办理复工申请手续(A1),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复工。
5.1.6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申报及管理人员变动报审
施工单位须按投标书承诺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场,在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对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报审(A22),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岗位证书及资质证书等附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才能进驻。
对于报审的管理人员如果不符合投标书要求或者申报后经审批的管理人员不能常驻现场的情况,监理方将视此为违约。
如果施工单位某个岗位的管理人员因为正当原因不能再担任某一岗位,施工单位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接任该岗位,同时,对于管理人员的变动必须办理相应的管理人员变动报审手续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件(A22),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方审核批准后该岗位的管理人员变动方能生效,管理人员变动未办理报审手续的视为违约。
5.2质量控制监理程序
5.2.1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
使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成品、半成品如钢筋、水泥、砼构件、铝合金、装饰装修材料、水电材料、钢结构型材等,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应的生产厂家和(或)供应商的资质报审并提交相应附件(A11),经监理方及建设方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同时对于装修、装饰材料在进场前还应提供样品交监理封存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该材料进场后监理方需依据封存的样品进行验收。
5.2.2建筑材料报审
建筑材料进入现场后,施工单位经自检试验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后,须就该批进场材料向监理方提交报审并提供相应附件(A9),同时须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批号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3设备报审
施工单位在按图纸设计要求购买主要工程设备之前,须向监理方就该机械的选型进行报审(A12),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方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购买。
5.2.4工程报验
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和列入质量控制点的各工序的施工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前24小时(特殊情况不少于12小时)向监理方提交《工程报验单》(A4)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报验,未进行报验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对于擅自隐蔽的工程监理方有权要求重新打开检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2.5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施工单位在建筑物的每一层轴线、标高测量完成以后,须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A15)进行报验,并且附上测量放线记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相应工序的施工。
对于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主体施工阶段每楼层施工前后进行一次。
主体工程完成以后每月进行一次,工程竣工以后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沉降观测持续时间一年,每次观测施工单位均须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相应的沉降观测成果资料。
5.2.6整改复查报审
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或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在整改完毕后,须向监理方提交《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内容反馈意见。
对要求整改的项目未能整改达到要求或虽整改但未书面汇报反馈意见的项目,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对于要求整改的隐蔽项目未经检查自行隐蔽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重新打开检查,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若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所指内容有疑议,应提交《施工备忘录》(A19)质询。
5.2.7砼浇捣方案报审
砼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提交《砼浇捣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砼浇捣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5.2.8拆模报告
为了保证砼工程的质量,砼工程达到拆模条件后,施工单位在拆除模之前,应提交《拆模报告单》(A27),经监理方审批后方可拆除模板。
5.2.9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和处理方案报审
对于出现质量事故(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对于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原因、经过、事故性质、造成的损失以及初步处理意见及时向监理方提交《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A16),施工单位不能隐瞒不报或自行隐蔽,特别是砼工程,如存在缺陷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隐蔽,应向监理方报告,经监理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于施工单位擅自处理的隐蔽工程,监理方有权要求打开重新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经监理方审批后,应随后向监理方提交《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方案报审表》(A17),在经监理方及有关各方审批后方可对该事故进行处理。
5.3索赔报审手续
5.3.1施工备忘录
下面两种情况应办理施工备忘录:
①是对于现场施工中发生的需要及时记录的情况,如该记录将对工程进度及造价等方面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方提交《施工备忘录》(A19),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变化做出相应的估算。
②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或监理方的通知或指令所指内容持有疑义,通知或指令将引起相应费用变更或工期延长,施工单位须及时提交《施工备忘录》(A19),并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变化做出相应的估算。
《施工备忘录》是办理索赔报审的有效附件之一。
5.3.2监理指令
凡是设计变更须由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指令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监理指令》是办理索赔报审的有效证件之一。
5.3.3技术联系报审
设计变更须由设计单位做出并经监理方(重大变更还须经建设方)批准后方能实施。
施工单位对设计有疑义或有合理化建议,应通过《技术联系报审表》(A13)书面提出疑义或建议,经回复后按回复意见执行。
技术联系报审项如将造成工程造价(工期)的变化,还应在表中做出相应的估算。
《技术联系报审表》是办理索赔报审的有效证件之一。
5.3.4延长工期报审及工程费用变更手续
根据经监理方及建设方签认的《施工备忘录》(A19)和(或)《技术联系报审表》(A13),施工单位要求延长工期则须提交《工程临时延时期申请表》(A7)办理工期延长手续,经监理方、建设方审批同意后工期作相应调整。
根据经监理方及建设方签认的《施工备忘录》(A19)和(或)《技术联系报审表》(A13)发生工程费用的相应变更,施工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工程量及变更费用,提交《工程费用变更报审表》(监A11),经监理方、建设方签认后作为索赔依据之一。
5.3.5施工签证手续
施工单位应在时效内根据上述办理并经审批后的《施工备忘录》、《技术联系报审表》以及监理方的《监理指令》或《监理施工备忘录》等所指内容中有关工程造价、工期变化的内容办理索赔意向,即办理《施工签证单》(A20),并附相应附件——《费用索赔申请表》(A8)、《工程临时延时期申请表》(A7),工程量计算书及其它相关资料,经监理方、建设方审批后施工单位可在时效内正式办理索赔手续。
5.3.6索赔报审
《施工签证单》经监理方审批后,即索赔意向办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在时效内向监理方提交《索赔报审表》(A12)及相关资料,经监理方审核并经业主方审批后索赔正式生效,工程造价、工期作相应调整。
如施工单位在时效内未正式办理索赔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5.4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5.4.1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及处理方案报审
对于工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初步补救措施及处理意见在第一时间向监理方提交《工程安全问题(事故)报告单》(A25)。
施工单位在对安全问题(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后,须向监理方作详细报告,并提交《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A26),在经监理方批准后才能实施该处理方案。
5.4.2工程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须为工地员工至少配备三个急救箱,经常保持良好和清洁状态,并须确保工地存放的急救设备种类及数量足够使用。
施工单位的一般性安全责任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向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协调实践,以养成安全工作习惯;
根据实际情况,未所属员工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用品,并教导个督促他们正确使用,此类安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手套、安全鞋、安全眼镜或眼罩、安全带、耳塞或耳罩、合适的面罩及呼吸器等。
2、为所属员工提供安全、适当的机械设备、工具、物料;
机器的危险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
龙门架、卷扬机、起重机械、起重装置及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经安全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有关证书副本须交监理机构留存。
3、为确保所属员工的安全及健康,须为员工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保养,漏电保护器要使用匹配的电线及插头;
手提电动工具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属于双重绝缘型者除外)。
否则不可使用。
5、须告知所属员工不得损坏或干扰工地内安全设施,包括栅栏、闸门、机械护器、灭火器等。
6、工程三所使用的危险物品或化学物品,必须向安全工程师呈报。
7、当所属员工在工地内工作受伤时,应及时报告急救员或送往医疗站处理。
8、工程负责人须每月为其员工讲解本工程项目对安全的要求,强调本工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9、对工地安全事务尚有任何意见或疑问,有责任向安全工程师提出或通知项目总监。
10、安全工程师必须每天巡查施工现场并记录所有不安全情况,联系有关管理人员迅速进行处理完善。
5.5项目月付款申报手续
施工单位在每月20日提交合同项目的《项目月付款申报表》(监A18),并附上工程检验证明和工程量统计表(18附表),特别强调,在申报本月付款时,施工单位还必须向监理单位一起提交次月的详细的进度计划。
否则,监理方将不对本月的进度付款进行审批。
6.资料编号办法
6.1土建专业文件
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按下式进行编号:
XX-XX-XXX
资料号
年份
项目代号
所有文件资料均按所施工的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归档。
6.2
水电专业文件
水电专业文件编号方法基本同土建。
只要在单位工程代号后加字母:
S(水)或D(电)等。
7.监理的权限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监理人员有权进入工地现场(包括为工程做准备或为工程供应材料制品及机械设备的一切车间和场所),施工单位应为监理人员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方便。
2、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不符合总进度计划的月、周计划。
在核验材质、检查施工质量时,如对材质或操作工艺有疑问时,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取样到测试单位或施工单位请测试单位到现场测试。
3、属监理验收的隐蔽工程项目,未经监理人员的验收签证,一律不准覆盖,如在监理人员验收之前已经覆盖,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建单位对其剥落、开孔或开通孔以便验收,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
4、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相应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有权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有权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签发停工通知书,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后,应在48小时做出书面答复。
6、以下情况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施工单位没有自检验收过的项目
没有设计单位的正式图纸或书面说明的项目
验收部分已覆盖而承建单位又不对其剥露、开孔或开通孔的项目。
7、按时间约定,监理工程师将本着热情服务,随叫随到,处理检验批报验、材料报验及隐蔽验收。
但监理工程师不成为施工方的质检员,如果3次验收不合格,监理方要求施工方公司一级复验后方受理。
对人为增加验收安排的报验(下午5点、晚上安排验收)所耽误的时间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8、另外,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接受各方的监督,并可向监理公司、业主、建设管理部门举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