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动合同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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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班甲方在乙方同意下,如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者,则应按下列标准给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
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但未达四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甲方得延长第四条规定之工作时间,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倍给付工资。
若乙方必须在本合约第五条所述之休假日()、特别休假日()工作,则应按正常每小时工资加倍给付工资。
7.法定社会保险及丧葬事务甲方依法应为乙方投保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其保险费及保险给付应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全民健康保险法之规定。
10.病假
乙方一年内之病假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11.旅费乙方来往大陆工作及工作期满后返台之机票,由甲方负担报销。
12.义务乙方应遵循甲方之公司规定及当地法律,并遵循所在地之传统及风俗习惯。
乙方仅能于甲方公司工作。
乙方不得参与抗议、示威、游行等非法活动。
13.契约之终止于试用期间,乙方未尽职责,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
议,无条件立即返回,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于试用期间,乙方未通过医院之健康检查项目如:
X光肺部检查、HIV抗体检查、梅毒血清检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疟疾血片检查、肠内寄生虫(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虫)粪便检查、安非他命、吗啡尿液检查、妊娠检查、一般体格检查(含精神状态)及癞病检查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乙方应自行负担
或偿还由甲方或第三者先行代付之回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A)于受雇期间未通过发现罹患法定传染病、HIV阳性
抗体、过滤性病毒或患肺结核、性病等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
(B)失去工作能力者。
(C)受甲方以外之人士所聘雇。
(D)行为违背公共秩序或道德。
(E)违反其它中华民国法令,情节重大者。
(F)不服从甲方或甲方之命令或指示,而经警告三次以上者。
(G)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职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达六天以上者。
(H)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所有物等,所有损失归于乙方负责。
15其他若有未尽事宜,皆依中华民国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
如甲方未遵守本契约之全部或部份条文,甲方应负担乙方因此所导致之所有损失。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配合甲方工作规则与相关规定。
乙方应遵守并配合劳工安全卫生法规相关规定。
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在见证下,双方签署本契约。
甲方(雇主)签署乙方(受雇者)签署时间:
XX年4月9日
篇二:
台湾劳动合同
传真:
乙方于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它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7.法定社会保险及丧葬事务
甲方依法应为乙方投保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其保险费及保险给付应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全民健康保险法之规
10.病假乙方一年内之病假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13.契约之终止于试用期间,乙方未尽职责,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x光肺部检查、hiv抗体检查、梅毒血清检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疟疾血片检查、肠内寄生虫(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虫)粪便检查、安非他命、吗啡尿液检查、妊娠检查、一般体格检查(含精神状态)及癞病检查或
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甲方得终止本契
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乙方应自行负担或偿还由甲方或第三者先行代付之回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a)于受雇期间未通过发现罹患法定传染病、hiv阳性
(b)失去工作能力者。
(c)受甲方以外之人士所聘雇。
(d)行为违背公共秩序或道德。
(e)违反其它中华民国法令,情节重大者。
(f)不服从甲方或甲方之命令或指示,而经警告三次以上者。
(g)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职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达六天以上者。
(h)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
所有物等,所有损失归于乙方负责。
15其他若有未尽事宜,皆依中华民国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
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在见证下,双方签署本契约。
甲方(雇主)签署乙方(受雇者)签署
时间:
XX年4月9日篇二:
劳动合同-台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非陆籍员工适用)甲方(用工单位):
上海彰泰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保屯路221号
实际经营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张鸿图张英泰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邮编:
XX33)
乙方(劳动者):
吴沛瑾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与乙方关系: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本合同中,
甲方与乙方合作称作“双方”,单独一方称作“一方”):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从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法
定的终止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44条。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乙方完成该工作任务以为判断标准。
(二)工作年限双方约定,双方劳动关系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建立,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
也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所列情形,均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判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1-13、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4、未满16
周岁者;
5、曾经被本公司或其相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者;
6、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
7、患有精神病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
8、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9、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0、无故拖欠
公款尚未清偿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12、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者;
13、第二条工作地点、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从事部门岗位工作。
乙方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要求、考核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
亦或根据甲方的工作实施地点的变更而变更。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技能、工作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发生产业结构、经营产品结构、业务流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或者职位业绩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4、
第三条劳动保护:
(一)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二)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即工时制为工作时间,乙方在此获知了甲方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时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
-2-2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不提倡乙方的加班行为。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时,应事先向部门主管进行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乙方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非约定工作时间或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从事非本劳动合同书第二条第一款所约定的岗位工作内容,视为值班。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
1、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约定加班工资)元/月;
试用期满基本工资(约定加班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职务奖金及周六加班费不低于元/月。
(二)津贴及奖金:
午餐津贴:
;
通讯费津贴:
劳健保津贴;
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三)业务部门之员工利润抽成规定,须另行签署营销利润提成约定书,该约定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
同享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项下所述乙方工资均指税前数额,包括乙方根据国家及工作地规定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类法定社会保险等款项。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将依法为乙方代扣代缴该等款项。
(五)甲方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并通过向乙方的工资银行卡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退后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六)乙方对当月工资数额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卡帐户起7日内向人办资源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对当月数额认可。
(七)乙方工资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其他员工)讨论或向其披露有关工资事项,违反者(议论他人薪水与被议论者)将扣罚半个月薪水,但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讨论除外。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保险费津贴,由乙方在台湾自行缴纳劳健
保。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公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年假等带薪假期,并按国家有关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乙方享有每年次每次天(含休息日及节假日)的年假用于返台之用,且甲方
提供乙方一年次返台的机票费用(须在自然年内结清)。
乙方年假必须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及甲方的休假管理制度,否则视同乙方自行放弃年假。
(五)乙方须同意签署台籍员工返台休假特别规定书,该规定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3-3
(六)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乙方提供法定福利之外的其他额外福利,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可在国家及工作地规定允许的最大限定内,根据甲方的经营管理需要及法律变化情况自行决定修改、增加或者取消相关的额外福利,而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劳动规章制度
(一)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时地制定和修订其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并将新制定或者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进行公示。
(二)乙方应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其不时做出的修改),恪尽职守,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为此,乙方应当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常保持更新,
以了解甲方关于规章制度的最新规定。
乙方在此确认,其知悉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如登录甲方的公司内部互联、参与甲方就规章制度举行的培训、关注甲方设臵的公告栏,或至人力资源部索取甲方规章制度的书面文本。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薪或扣发年
终花红、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培训
(一)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培训,服从甲方的
安排和管理,并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对乙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关于培训费、服务期、违约金等事项的义务。
培训协议是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均应严格遵照履行。
第九条保密、知识产权及禁止兼职
(一)乙方应签署保密合约,此约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乙方亦须视在甲方工作期
间接触的所有下述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所有的、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具有商
业价值的、未向公众公开的专有及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产品、销售、采
购、客户关系,财务、薪酬福利、人员、技术研发等信息,
不论此信息是技术信息或非技术信息,以书面形式或非书面形式存在,是否由甲方制作,也不论甲方是否在相关资料上标明“秘密”或类似字样。
(二)乙方负有严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乙方承诺其将谨慎尽职地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商誉,并履行下列义务:
1、仅为完成甲方交付工作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这是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设定的义务;
3、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许可,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许可,不得复制、再造、复印、分发-4-4
5、到其他单位任职时,应将自己根据本合同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告知对方;
6、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或甲方要求时,向甲方返还所有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以及所有的副本(无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并不再以任何形式或手段
持有甲方商业秘密。
(三)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下的义务在其受雇于甲方期间均将存续,并在其与甲方的劳动解除/终止(无论因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后将仍将持续,直至甲方相关的商业秘密不再是商业秘密(但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该等信息成为公众所能普遍获取的信息除外)。
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特别是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乙方根据本条规定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承但前述保密义务。
(四)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论乙方是否获得任何形式的所酬,乙方均不得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顾问、代表、代理人等身份在甲方以外的其他法人,非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