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驱动电梯定期自检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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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手机)
使用救援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
紧急救援电话
二、设备信息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单位名称
型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改造日期
额定起重量
Kg
额定速度
上行m/s
下行m/s
层站门数
层站门
油缸数量
个
顶升型式
三、维护保养单位信息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修理许可证编号
修理许可证等级
修理许可证有效期
维护保养合同
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自检结论
自检结论:
□合格□不合格
自检人员(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六、使用单位确认
我司\本人已对产品编号为的液压驱动电梯的自检报告结论进行确认,并同意报定期检验。
安全管理人员(签章):
使用单位(盖章)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技术资料
1.4
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液压驱动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机房及相关设备
2.1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
~75°
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容易握到的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
“电梯机器——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2
机房专用和消防设施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液压驱动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且设有消防设施
2.5
控制柜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液压驱动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3)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
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
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
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
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4)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
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2.6
主开
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液压驱动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2.8
溢流
阀
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140%。
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载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2.9
紧急
下降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
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驱动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者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者松链。
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且有误操作防护
2.10
手动
泵的功能
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者夹紧装置的液压驱动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动。
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手动泵应当装备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超过满载压力的2.3倍
2.11
油温
监控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当能够立即将液压驱动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且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驱动电梯才能够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2.13
油位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并且易于检查
2.14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
2.15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4
限速
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4)受检液压驱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3.6
井道
安全
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7
检修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3.9
轿厢
与井
道壁
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不大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液压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3.12
柱塞
极限
开关
(5)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当使液压驱动电梯液压泵站停止运转并且保持停止状态。
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当自动闭合
3.13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14
底坑
设施
与装
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够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3.16限速器绳张紧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液压驱动电梯停止运转。
3.17
缓冲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1
轿顶
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电气防沉降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液压驱动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距层站入口水平距离不大于1m)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4.3
窗
(门)
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4.5
平衡
重块
(1)平衡重块可靠固定;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平衡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4.8
和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一个双向对讲系统以便保持与救援服务的持续联系,如果在机房和井道之间不可能进行直接对讲,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当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本条
(1)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4.10
超载
保护
设置当轿厢内的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时,能够发出警示信号并且使轿厢不能运行的超载保护装置。
该装置最迟在轿厢内的载荷达到110%额定载重量(对于额定载重量小于750kg的液压驱动电梯,最迟在超载量达到75kg)时动作,防止液压驱动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断丝的形式
钢丝绳类型
6×
19
8×
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股谷(缝)断丝
1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5.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5.3
松绳
(链)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当钢丝绳或者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液压驱动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对于具有两个或者多个液压缸的液压驱动电梯,这一要求适用于每一组悬挂装置
5.4
旋转部件的防护
滑轮、链轮、限速器,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6轿门与层门
6.3
门间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液压乘客电梯不大于6mm;
对于液压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2)在水平移动层门和折叠层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层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层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6.4
玻璃
门防
拖曳
措施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5
防止
门夹
人的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6
门的
运行
和导
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如果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6.7
自动
关闭
层门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8
开锁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6.9
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有符合下述要求的门锁装置:
③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④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2)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应当符合本条
(1)的要求。
6.10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者停站;
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11
轿门
开门
限制
及轿
开启
(1)应当设置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外时,能够防止轿厢内的人员打开轿门离开轿厢;
(2)轿厢停在开锁区域时,打开对应的层门后,能够不用工具(三角钥匙或者永久性设置在现场的工具除外)从层站处打开轿门
6.12
门刀、
门锁
滚轮
与地
坎间
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
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7试验
7.1
沉降
试验
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在上端站,10min内的下沉距离应当不超过10mm
7.3
破裂
阀动
作试
验
对于配置破裂阀作为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液压驱动电梯,轿厢装有额定载重量下行,当达到破裂阀的动作速度时,轿厢应当能够被可靠制停。
注:
对间接作用式的液压驱动电梯,如采用限速器触发安全钳来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不进行本项目的检验
7.4
和平
衡重
(如
果
有)
器—
钳试
(1)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如果有)动作试验:
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轿厢有效制停。
定期检验时轿厢空载;
(2)平衡重(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5
其他
类防
止轿
厢坠
落措
施试
采用表1中除破裂阀或者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以外的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措施,参照7.3和7.4的相应载荷要求进行试验。
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单位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7.6
防沉
降系
统试
采用电气防沉降系统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当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以下最大0.12m至开锁区下端的区间内时,无论层门和轿门处于任何位置,液压驱动电梯的液压泵站都应当驱动轿厢上行;
②液压驱动电梯在前次正常运行后停止使用15min内,轿厢应当自动运行到最低停靠层站;
③轿厢内装有停止装置的液压驱动电梯应当在轿厢内提供声音信号装置。
当停止装置处于停止位置时,该声讯装置应当工作。
该声讯装置的供电可以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者其他等效电源;
④如果采用手动门或者关门过程在使用人员的持续控制下进行的动力操纵门,轿厢内应当有以下须知:
“请关门”。
采用非电气防沉降系统,应当符合GB21240中的相应要求。
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单位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2012年3月23日前安装的液压驱动电梯,对于采用电气防沉降系统的,只对①进行检验,②~④项不进行检验;
对于采用非电气防沉降系统的,本条不检验
7.8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人员无需通过IC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IC卡功能
表1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和沉降的组合措施
防止沉降的措施
由轿厢下行运动使安全钳动作
由轿厢下行运行触发夹紧装置动作
棘爪装置
电气防沉降系统
自由
坠落
或者
超速
的预
防措
施
直接作用式
液压电梯
由限速器触发的安全钳
√
破裂阀
节流阀
间接作用
式
破裂阀、由悬挂机构失效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两者同时作用
节流阀、由悬挂机构失效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两者同时作用
√表示可供选择的一种组合措施。
附表A数据表
项目
数据
2.1
(1)通道尺寸
楼面高:
m
梯子高:
m
梯子倾角:
°
2.1(3)机房门尺寸
高度:
宽度:
2.15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MΩ
照明电路:
MΩ
安全电路:
3.9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最大间距:
最大距离处的局部高度:
4.5平衡重标识
块数:
块
或
总高度:
4.9地坎护脚板宽度
附表B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层站
门锁啮合长度
(mm)
层门间隙
门扇
间隙
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间隙
经测量:
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最小值为mm
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最大值为mm
150N人力施加最不利点时层门间隙最大值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