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注射药物相互作用参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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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茶碱

1.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可干扰茶碱在肝内的代谢,与本品合用,增加本品血药浓度和毒性。

2.西咪替丁可降低本品肝清除率,合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清浓度和(或)毒性。

3.某些抗菌药物,如大环内酯类的红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

氟喹诺酮类的依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等可降低茶碱清除率,增高其血药浓度。

其中尤以红霉素、依诺沙星为著,当茶碱与上述药物伍用时,应适当减量或监测茶碱血药浓度。

4.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平可诱导肝药酶,加快茶碱的肝清除率,使茶碱血清浓度降低;

茶碱也干扰苯妥英的吸收,两者血浆浓度均下降,合用时应调整剂量,并监测血药浓度。

5.与锂盐合用,可使锂的肾排泄增加。

影响锂盐的作用。

6.与美西律合用,可减低茶碱清除率,增加血浆中茶碱浓度,需调整剂量。

7.与咖啡因或其他黄嘌呤类药并用,可增加其作用和毒性。

安定

1.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2.与易成瘾和其他可能成瘾药合用时,成瘾的危险性增加。

3.与酒及全麻药、可乐定、镇痛药、吩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应调整用量。

4.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

5.与西咪替丁、普奈洛尔合用本药清除减慢,血浆半衰期延长。

6.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后者代谢,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

7.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

8.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品的消除,血药浓度降低。

9.异烟肼抑制本品的消除,致血药浓度增高。

10.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而致中毒。

重酒石酸去

甲肾上腺素

与全麻药如氯仿、环丙烷、氟烷等同用,可使心肌对拟交感胺类药反应更敏感,容易发生室性心律失常,不宜同用,必须同用时应减量给药。

1.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各自的疗效降低,β受体阻滞后α受体作用突出,可发生高血压,心动过缓。

2.与降压药同用可抵消或减弱降压药的作用,与甲基多巴同用还使本品加压作用增强。

3.与洋地黄类同用,易致心律失常,需严密注意心电监测。

4.与其他拟交感胺类同用,心血管作用增强。

5.与麦角制剂如麦角胺、麦角新碱或缩宫素同用,促使血管收缩作用加强,引起严重高血压,心动过缓。

6.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由于抑制组织吸收本品或增强肾上腺素受体的敏感

性,可加强本品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或高热,如必须合用,则开始本品用量需小,并监测心血管作用。

7.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作用均加强。

8.与妥拉唑林同用可引起血压下降,继以血压过度反跳上升,故妥拉唑林逾量时不宜用本品。

地塞米松磷酸盐

1.与巴比妥类、苯妥因、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

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

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

多巴酚丁胺

1.与全麻药尤其环丙烷、氟烷等同用,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2.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拮抗本品对β1受体的作用,导致α受体作用占优势,外周血管的总阻力加大。

3.与硝普钠同用,可导致心排血量微增,肺楔嵌压略降。

4.本品不得与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混合使用。

盐酸多巴胺

1.与硝普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合用,注意心排血量的改变,比单用本品时反应不同。

2.大剂量多巴胺与α受体阻滞剂如酚苄明、酚妥拉明、妥拉唑林(Tolazoline)等同用,后者的扩血管效应可被本品的外周血管的收缩作用拮抗。

3.与全麻药(尤其是环丙烷或卤代碳氢化合物)合用由于后者可使心肌对多巴胺异常敏感,引起室性心律失常。

4.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拮抗多巴胺对心脏的β1受体作用。

5.与硝酸酯类同用,可减弱硝酸酯的抗心绞痛及多巴胺的升压效应。

6.与利尿药同用,一方面由于本品作用于多巴胺受体扩张肾血管,使肾血流量增加,可增加利尿作用;

另一方面本品自身还有直接的利尿作用。

7.与胍乙啶同用时,可加强多巴胺的加压效应,使胍乙啶的降压作用减弱,导致高血压及心律失常。

8.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时应用,可能增加多巴胺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

9.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可延长及加强多巴胺的效应;

已知本品是通过单胺氧化酶代谢,在给多巴胺前2-3周曾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初量至少减到常用剂量的1/10。

10.与苯妥英钠同时静注可产生低血压与心动过缓。

在用多巴胺时,如必须用苯妥英纳抗惊厥治疗时,则须考虑两药交替使用。

氟尿嘧啶

曾报告多种药物可在生物化学上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见的药物包括甲氨喋呤、甲硝唑及四氢叶酸。

与甲氨喋呤合用,应先给甲氨喋呤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

先给予四氢叶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疗效。

本品能生成神经毒性代谢产物-氟代柠檬酸而致脑瘫,故不能作鞘内注射。

别嘌呤醇可以减低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复合辅酶

严禁静脉推注。

甘露醇

1.可增加洋地黄毒性作用,与低钾血症有关。

2.增加利尿药及碳酸酐酶抑制剂的利尿和降眼内压作用,与这些药物合并时应调整剂量。

肝素钠

1.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险。

①香豆素及其衍生物,可导致严重的因子Ⅸ缺乏而致出血;

②阿司匹林及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包括甲芬那酸、水杨酸等均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并能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

③双嘧达莫、右旋糖酐等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

④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易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

⑤其他尚有利尿酸、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尿激酶、链激酶等。

2.肝素并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纠正酸中毒的药物可促进肝素的抗凝作用。

3.肝素与透明质酸酶混合注射,既能减轻肌注痛,又可促进肝素吸收。

但肝素可抑制透明质酸酶活性,故两者应临时配伍使用,药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4.肝素可与胰岛素受体作用,从而改变胰岛素的结合和作用。

已有肝素致低血糖的报道。

5.下列药物与本品有配伍禁忌: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柔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氢化考的松琥珀酸钠、多粘菌素B、阿霉素、妥布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孟多、头孢氧哌唑、头孢噻吩钠、氯喹、氯丙嗪、异丙嗪、麻醉性镇痛药。

6.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与本品有协同作用。

还原型谷胱甘肽

不得与维生素B12、甲萘醌、泛酸钙、乳清酸、抗组胺制剂、磺胺药及四环素等混合使用。

间羟胺

1.与环丙烷、氟烷或其他卤化羟类麻醉药合用,易致心律失常。

2.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并用,使升压作用增强,引起严重高血压。

3.与洋地黄或其他拟肾上腺素药并用,可致异位心律。

4.不宜与碱性药物共同滴注,因可引起本品分解。

肌苷

不能与乳清酸、氯霉素、双嘧达莫、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甲磺酸培复沙星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应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剂量。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7.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甲氨蝶呤

1、乙醇和其他对肝脏有损害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肝脏的毒性。

2、由于用本品后可引起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增多,在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应相应增加别嘌呤醇等药剂量;

3、本品可增加抗血凝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缺少或(和)血小板减少症,同此与其他抗凝药同用时宜谨慎;

4、与保泰松和磺胺类药物同用后,因与蛋白质结合的竞争,可能会引起本品血清浓度的增高而导致毒性反应的出现;

5、口服卡那霉素可增加口服本品的吸收,而口服新霉素那可减少其吸收;

6、与弱有机酸和水杨酸盐等同用,可抑制本品的肾排泄而导致血清药浓度增多,同此应酌情减少用量;

7、氨苯喋啶,乙胺嘧啶等药物均有抗叶酸作用,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其毒副作用;

8、与氟尿嘧啶同用,或先用氟尿嘧啶后用本品,均可产生拮抗作用,但如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作用,同样本品如与左旋门冬酰胺酶合用也可导致减效,如用后者10日后或于本品用药后24小时内给左旋门冬酰胺酶,则可增效而减少对胃肠道和骨髓的毒副作用。

有报道如在用本品前24小时或10分钟后用阿糖胞苷,可增加本品的抗癌活性。

本品与放疗或其他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宜谨慎。

克林霉素

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使用。

氯化钾

1.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尤其是具有较明显盐皮质激素作用者、肾上腺盐皮质激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因能促进尿钾排泄,与本品合用时降低钾盐疗效。

 

2.抗胆碱药物能加重口服钾盐尤其是氯化钾的胃肠道刺激作用。

3.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加重口服钾盐的胃肠道反应。

4.与库存血(库存10日以下含钾30mmol/L,库存10日以上含钾65mmol/L)、含钾药物和保钾利尿药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多,尤其是有肾损害者。

5.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环孢菌素A能抑制醛固酮分泌,尿钾排泄减少,故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

6.肝素能抑制醛固酮的合成,尿钾排泄减少,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

另外,肝素可使胃肠道出血机会增多。

硫酸阿托品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

2.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

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

4.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硫酸镁

与硫酸镁配伍禁忌的药物有硫酸多粘菌素B、硫酸链霉素、葡萄溏酸钙、盐酸多巴酚丁胺、盐酸普鲁卡因、四环素、青霉素和萘夫西林(乙氧萘青霉素)。

盐酸氨溴索

与抗生素如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使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

氯丙嗪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

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

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

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

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

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7、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加强,不良反应加重。

米力农

⒈与丙吡胺同用可导致血压过低。

⒉与常用强心、利尿、扩血管药合用,尚未见不良相互作用。

⒊与硝酸酯类合用有相加效应。

⒋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的正性肌力作用,故应用期间不必停用洋地黄。

美洛西林钠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

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

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本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混浊。

5.避免与酸碱性较强的药物配伍,pH4.5以下会有沉淀发生,pH4.0以下及pH8.0以上效价下降较快。

6.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有协同作用,但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脑蛋白水解物

1.蛋白水解物注射液不能与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2.同用抗抑郁药治疗可发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导致不适当的精神紧张。

此时建议减少抗抑郁药剂量。

尿激酶

本品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尚无报道。

鉴于本品为溶栓药,因此,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太松等不宜合用。

肝素和口服抗凝血药不宜与大剂量本品同时使用,以免出血危险增加。

葡萄糖酸钙

1、禁与氧化剂、枸橼酸盐、可溶性碳酸盐、磷酸盐及硫酸盐配伍;

2、与噻嗪类利尿药同用,可增加肾脏对钙的重吸收而致高钙血症。

青霉素G钾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活性,故不宜同瓶滴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青霉素G钠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庆大霉素

1.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其产生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2.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

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4.与头孢噻吩、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5.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6.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7.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

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乳酸钠

乳酸钠与新生霉素钠、盐酸四环素、磺胺嘧啶钠呈配伍禁忌。

速尿

1.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2.肾上腺糖、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

3.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也增加,这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4.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及抗惊厥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5.与氯贝丁酯(安妥明)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6.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7.饮酒及含酒精制剂和可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能增强本药的利尿和降压作用;

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8.本药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时,后者的剂量应作适当调整。

9.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10.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11.本药加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2.与两性霉素、头孢霉素、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合用,肾毒性和耳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损害时。

13.与抗组胺药物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14.与锂合用肾毒性明显增加,应尽量避免。

15.服用水合氯醛后静注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此与甲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16.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肾上腺素

1.α受体阻滞剂以及各种血管扩张药可对抗本品的加压作用。

2.与全麻药合用,易产生心律失常,直至室颤。

用于指、趾部局麻时,药液中不宜加用本品,以免肢端供血不足而坏死。

3.与洋地黄、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致心律失常。

4.与麦角制剂合用,可致严重高血压和组织缺血。

5.与利血平、胍乙啶合用,可致高血压和心动过速。

6.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两者的β受体效应互相抵消,可出现血压异常升高、心动过缓和支气管收缩。

7.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心血管作用加剧,易出现副作用。

8.与硝酸酯类合用,本品的升压作用被抵消,硝酸酯类的抗心绞痛作用减弱。

头孢拉定

1.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相互灭活,当前述药物同时给予时,应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类药物不能混入同一容器内。

2.本品不能与其他抗生素相混给药。

3.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以及糖肽类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4.丙磺舒可延迟本品肾排泄。

5.本品中含有碳酸钠,因此与含钙溶液如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有配伍禁忌。

头孢匹胺

不能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点滴使用。

头孢哌铜

1.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联合应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作用。

但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存在物理性配伍禁忌,因此两种药液不能直接混合。

如需联合使用,可按顺序分别静脉注射这两种药物。

注射时应使用不同的静脉输液管,或在注射间期,用另一种已获批准的稀释液充分冲洗先前使用过的静脉输液管。

此外,应尽可能延长两种药物给药的间隔时间。

2.与下列药物同时应用时,可能引起出血:

抗凝药肝素,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溶栓药、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尤其阿司匹林、二氟尼柳或其他水杨酸制剂)及磺吡酮等。

3.本品与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后出现配伍禁忌。

因此应避免在初步溶解时使用该溶液,但可采用两步稀释法。

即先用灭菌注射用水进行初步溶解,然后再用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

4.与下列药物注射剂也有配伍禁忌:

多西环素、甲氯芬酯、阿马林(缓脉灵)、盐酸羟嗪(安太乐)、普鲁卡因胺、氨茶碱、丙氯拉嗪、细胞色素C、喷他佐辛(镇痛新)、抑肽酶等。

头孢他啶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

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

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庚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

偶亦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

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

2.在碳酸氢钠溶液中的稳定性较在其他溶液中为差。

3.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

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

4.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速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头孢曲松钠

1.头孢菌素类静脉输液中加入红霉素、四环素、两性霉素B、血管活性药(间羟胺、去甲肾上腺素等)、苯妥英钠、氯丙嗪、异丙醇、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时将出现混浊。

由于本品的配伍禁忌药物甚多,所以应单独给药。

头孢呋辛钠

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噁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庚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

2.本品不能以碳酸氢钠溶液溶解。

3.本品不可与其他抗菌药物在同一注射容器中给药。

4.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可引起肾毒性。

头孢地嗪钠

1.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

2.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

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

3.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

头孢噻肟钠

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1.与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

与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

2.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

3.大剂量头孢噻肟与强利尿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

4.头孢噻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液混合。

5.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两者合用需适当减低剂量。

头孢唑林钠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

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黏菌素B、黏菌素甲磺酸钠,葡萄糖钙。

2.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

3.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

4.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他唑巴坦钠/哌拉西林钠

1.本品与庆大霉素联合对粪肠球菌无协同作用。

和某些头孢菌素联合也可对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和变形杆菌属的某些敏感菌株发生协同作用。

2.体外试验中,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可以灭活氨基糖苷类药物。

当本品与妥布霉素合用时,由于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可能使妥布霉素失活,使妥布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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