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达县域资金不断外流的难题亟待破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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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存款余额
193554
239200
278488
346766
434781
贷款余额
90318
142095
173644
207858
251799
存差
97205
103236
104844
138908
182982
资料来源:
武定县统计公报
表2 武定县保险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余额表
项目
收入
支出
净收入
4386
1838
2550
4346
1583
2763
4758
1614
3144
5533
2125
3408
7831
2081
5750
合计
26854
9241
17615
从上表与图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事实:
二是存款贷不出去的数量越来越大。
2008年时为9.7亿多元,2009年上升为10.3亿元,2010年上升为10.4亿元,2011年突破13.8亿元,2012年突破18.2亿元。
五年合计62.7175亿元。
上述武定县存款中尚未剔除存款准备金、财政存款等,未增加贷款利息收入等,因而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仍然可以由此得出存差过大、县内州内大量存款贷不出去的结论。
二、贷不出去的存款哪里去了?
那么,贷不出去的存款去了哪里呢?
一是武定县金融存款近几年来增长很快。
2008年时为19亿多元,2009年上升为23亿元,突破20亿元,增长了23.58%;
2010年为27.8亿元,增长16.42%;
2011年突破30亿元,增长24.52%;
2012年突破40亿元,增长25.38%。
一是各银行上存到各自的总行,各银行总行再上存到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指标方式贷放到发达地区。
而信用联社是上存到省社。
当然,各银行总行之所以上存到人民银行,原因是可以“吃”人民银行即国家财政的利息。
二是被发达地区拆借。
这就出现了极其反常的现象,一方面,贫困地区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另一方面,县内大量资金又在支援着发达地区,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一是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建设需要的巨额信贷资金不能得到满足。
农业严重投入不足,农村与农民金融需求只能满足不到10%,农民增收失去了金融保证;
工业建设中急需的流动资金只能满足40%—50%,影响了企业正常的原料采购、加工生产与销售;
许多急需的基本建设由于贷不到款而不得不停工待料或缓建、停建。
二是大量货币滞留在银行而不能在社会上流动,失去了货币在流通中增值的机会。
三是每年相当数量的金融存款被“上存”到国有银行的总行,或者被调配、拆借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使用,这无疑是从西部贫困地区这个“贫血”病人身上“抽血”,虽然支援了东部与全国的经济建设,但是也使西部贫困地区这个“贫血”病人更加“贫血”。
四是有的西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在“存款多就是成绩”、“贷款越多风险越大”的误区指导下,形成了不愿多贷款、不愿承担风险的习惯,有的还因“多往上级存款”可以受到本银行总行的表扬、可以升迁职务,对多向西部贫困地区贷款越来越不感兴趣,陷入了存差逐年增多、越增越多的恶性循环。
为此,探索象武定县、楚雄州这样的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十分必要的课题。
三、若干对策建议
(一)把增加贷款、消除存差作为考核与推荐金融干部的指标之一
我国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以后,金融系统以条条管理为主,省、州市、县三级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方金融系统干部仍然保留有推荐权,即金融的地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产生是由各金融总部与地方协商任命的。
建议西部贫困地区党委、政府把增加贷款、消除存差作为考核与推荐金融系统干部的指标之一。
在同等条件下,凡是内心里愿意、行动上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存差、在规定范围内努力为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建设增加贷款的干部,应该破格推荐并委以重任。
实践证明,只有那些解放思想、积极消除存差的干部多了,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建设需要的贷款才可以部分或全部得到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二)准备一大批效益好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供金融部门挑选
建议县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县内有关部门、企业等组成专门班子,对县内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项目进行发掘、梳理与研究,筛选出一大批可以上马、效益好、回收快的项目,编制成高质量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供各个金融机构立项放贷参考。
实践证明,只要选取的项目可行、效益突出、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各个银行是会给予贷款的。
与此同时,建议县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县内人行、农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的同志,组成培训辅导团,对县内有贷款需求的企业,通过短期培训班和一定期内的一对一辅导,为企业顺利贷款提供保障。
(三)尽快发展壮大引资平台
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特别是县一级政府融资平台建设,是前些年迅速发展起来的,在帮助地方政府融资、搞活地方经济方面功不可没。
由于有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了一些问题,受到了社会批评,有关监管部门开始收紧。
武定县等一些西部地区县一级政府的融资平台刚刚组建就遇上了刹车。
在这种情形下,笔者认为,已经具有融资功能的,例如国投等,要充分利用已经获得的融资条件,尽快融资,尽可能多的融资;
尚未取得融资功能的,要想尽办法尽快取得融资功能。
为加快县内“两园六片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2012年5月2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要尽快利用政策,成为实力强大的融资平台。
刚成立不久的武定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挂牌),作为武定县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开发经营的主体和投融资平台,将担负促进武定县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任。
为把其尽快做活做大做强,笔者建议:
一是引进省州实力强大的同类公司,合资合股经营;
二是与县内实力较强的民营公司联合。
(四)尽快创建一批新农村金融组织
为破解农业农村贷款难,经中央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底批准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据一些地方实践证明,这三类新农村金融机构,集聚了农村金融资本,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完善了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但是总的看,自2007年以来,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农村发展得并不快,多数地方还处于起步阶段。
武定县也不例外,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就武定县来分析,无论是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或农村资金互助社,都要注意以下问题:
其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建设思路上,要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合理布局,有序推动;
在方法举措上,要注重完善机制,创新模式,提升效益。
政府要对辖区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作出科学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金融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管理,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协调沟通联动机制。
其二,出台措施、落实政策、扶持引导,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财政风险担保与损失补偿机制;
三是建立政府的奖励引导机制。
其三,加强风险监管,着力化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
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形成新的制度体系。
要在金融统计、利率浮动、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切实从政策、环境、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其四,建立专业的批发供资体系。
鉴于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不能吸收存款,发展能力受限,应有针对性地完善批发供资体系,在满足“只贷不存”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解决他们的资金来源问题,使其能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合理的资本利润。
在现阶段可尝试通过农村信用社或邮储银行等资金富裕的机构拆借资金给小型、微型金融机构。
其五,创新信贷品种、增强自身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新型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
建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发挥自身决策上独立性强、经营灵活性大的特点,积极开发贷款品种,拓展信贷经营模式,支持各类农村经济主体发展。
同时,要建立稳定的客户培植目标体系,建立自身稳定的客户群体,为自身业务拓展夯实基础。
(五)把邮政储蓄银行发展成为与农村信用联社并驾齐驱的农村金融机构
之前,邮储是中国邮局的一个业务部门,由于其大量吸储而不对农村放贷,变成了抽取农村资金的“抽水机”。
2007年3月6日邮储银行挂牌成立,同年5月被批准开展小额无抵押贷款,并在陕西、河南等10多个省市试点。
邮储银行挂牌后,正在开展商户联保贷款(每户5万元)和农户联保贷款(每户3万元)。
就武定县的实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近期要扩大发行“助农双卡”,扩大支农贷款;
远期,邮储银行将发展成与农村信用联社并驾齐驱的农村金融机构。
“助农双卡”
为助农取款卡和“绿卡通·
福农卡”。
助农取款卡是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及以下行政村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商户,安装“商易通”设备,以商户先行垫付现金的方式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被形象地概括为“一张卡、一部机具、一个商户、一本账”。
“福农卡”是中国银联联合多家金融机构打造的金融服务“三农”新平台,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融资难、贷款难和支付不便等问题。
绿卡通就是邮储银行所发放的福农卡系列产品,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种植养殖大户和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为发卡对象,陆续实现小额循环贷款、代发国家和地方各项涉农补贴、农资直销、农产品收购、涉农保险等多种金融功能。
(六)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运作
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县域经济特别是“三农”贷款需求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应运而生。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特别是贫困户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
同时,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民间金融,笔者认为,要区分具体情况,对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人借贷,可以不去干涉,实际上也干涉不了;
对于地下钱庄,可以帮助其转变为村镇银行、农村基金会;
对于以互助为目的各类组织,可以帮助其转变为农村基金会。
对于纯粹以诈骗手段牟取暴利的集资等,要坚决依法取缔。
(七)构建区域内诚信体系
有效的、强大的金融信用体系,是一个区域内经济体健康发展所必需的环境,也有利于外部资本放心地进入。
目前,县内正由人行牵头,加紧进行信用体系建设。
建议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周密的制度设计,建造区域内诚信体系,从根本上消除与避免借贷不还、赖账有理等失信问题,从而使金融机构愿意多贷款、敢于多贷款。
作者单位:
赵俊臣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赵海兰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