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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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类别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0.52亿元,占总收入的56.98%;

政府性基金收入469.60亿元,占总收入的33.85%;

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7.42亿元,占总收入的0.54%;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19.85亿元,占总收入的8.63%。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03.14亿元,其中,中央级291.89亿元,占48.39%,省级56.07亿元,占9.30%,市县级255.18亿元,占42.31%。

2011年预算安排预备费和应急保障资金共计37,5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抗旱、美国白蛾防治、森林火灾扑救和恢复生产、建立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公安局打防控体系和省市检察机关鉴定中心建设、济南监狱狱政设施改造、市民兵训练中心和民兵武器装备库建设、建党90周年系列宣传等方面,保障了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项目的急需支出。

预算安排的偿债准备金50,000万元,用于偿还大明湖综合整治工程、护城河通航工程、BRT专用车辆、市投融资平台借款等。

2011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91,198万元,其中城建税、城市教育费附加、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超收23,519万元,专项用于城市维护支出、教育支出和国有资产处置成本支出,市级超收可用财力新增67,67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民生政策、支持教育发展、公共公益事业补贴、归还政府债务、安排预算调节基金等方面。

按照法定程序,已将市级超收可用财力使用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备案。

2011年省财政厅转借我市地方政府债券70,000万元(不含转借商河县4,000万元),其中:

市级37,600万元,县区32,400万元。

按照法定程序,已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此,市级预算收支作了相应调整。

由于上下级之间的体制结算正在进行,上述部分数字还会有所变化。

2011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和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保障民生,锐意深化改革,精心细化管理。

全年预算执行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聚财增收,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突破

2011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不断稳固财源促进增收,并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迈上了300亿元台阶,提前一个月完成预算任务。

国税部门完成585,694万元,增长13.20%;

地税部门(包括省地税局直属分局代征部分)完成2,001,041万元,增长20.96%;

财政等部门完成667,430万元,增长36.3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551,794万元,增长22.02%,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42%,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较快增长,县(市)区收入规模不断扩大,4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其中有两个县(市)区突破30亿元。

(二)全力扶持“三农”,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扎实推进

市财政“三农”投入260,396万元,比上年增长27.73%,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大力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

一是扶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资金56,024万元,支持3个大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6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7条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13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我市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推进现代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投入资金42,464万元,扶持“城郊型、都市型”农业发展,支持蔬菜、畜牧、林果花卉、种苗四大产业振兴,打造特色品牌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是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拨付资金9,582万元,推进防护林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扶持太阳能新能源和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1.2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投入53,503万元,进行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公路养护、危桥改造,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结构,确保了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四是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全年拨付“四项补贴”资金47,525万元,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779万元,投入3,323万元进行产业扶贫,支持25个乡镇148个村近6万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帮助其早日脱贫致富,切实保障了农民利益。

五是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8,727万元,完成土地治理项目8个,科技推广项目3个,惠及7个县(市)区、9个乡镇(办事处)、60个行政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7个,是历年来扶持最多的一年。

六是积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投入资金9,561万元,支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带动近5亿元投资,使546个村47万人受益。

(三)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市财政拨付社会保障资金307,394万元,比上年增长25.96%,逐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社会保险和就业投入52,774万元。

其中,拨付21,511万元,支持在省内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就能领到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高于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水平;

投入4,968万元,对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补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拨付资金12,000万元,支持全市30.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确保十年无拖欠,连续五年为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待遇,2011年提高到月人均1825元;

安排资金14,295万元,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和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是医疗卫生支出92,408万元,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建设,促进食品药品监察执法能力提高。

三是社会福利和救助投入99,452万元。

其中,拨付17,575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800元提高到2300元,保障了7.5万户、13.9万城乡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投入1,441万元,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低收入家庭发放取暖补贴1,937万元和廉租住房补贴2,000万元;

安排资金58,833万元,支持做好困难人员解困工作,保障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老党员、涉军群体的待遇和补贴资金;

拨付17,666万元,支持儿童福利院、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促进了孤残贫困人员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切实完善投入机制,重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教育投入187,591万元,增长32.07%,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完成了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着力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700元、初中900元,分别高出省基准定额100元;

建立高中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高中提高为500元、职业教育学校提高为600元;

支持办学条件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校舍安全、校园安全工程,市级累计投入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量在全省十七市中位居第一;

对新建5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质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化发展;

采取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支持高校债务化解;

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是文体事业投入82,341万元,推进“农家书屋”、“一院三馆”建设,支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图书馆、群艺馆及文化站免费开放,推动艺术精品创作及艺术院团发展,保障我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大型赛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等,促进了公共文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是计划生育支出3,416万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四是人才经费投入14,612万元,支持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提前三年完成了“5150引才计划”目标。

(五)认真落实调控政策,财政稳定经济职能有效发挥

更加注重发挥产业引导资金的放大作用,多措并举扩大内需、稳定增长、调控物价、支持改制。

一是全年投入五大类产业引导资金61,640万元,支持打造区域性服务业中心,促进金融、物流、外经外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传统工业优化升级,支持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调控物价,投入5,980万元,用于保障地方粮油等物资储备,发放涉农“四项补贴”47,525万元,促进粮食、猪肉等物资稳定供应,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三是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财政政策,投入892万元,加快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拨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补贴资金51,664万元,带动市场消费近55亿元,切实扩大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强了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四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投入资金38,769万元,对重大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进行奖补,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和小清河流域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五是积极促进企业改革改制,投入10,000万元资金,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拨付2,249万元,用于破产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和补缴社会保险等。

(六)着力促进城乡建设,省会城市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公用事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投入力度。

一是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991,028万元,用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综合环境整治,推进了西客站、小清河等重点片区和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二环西路、张庄路等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投入资金26,490万元,支持南部山区造林、湿地恢复与保护、破损山体治理等“国家森林城市”十大工程,在全国率先推进“生态水系建设”,提高了省会城市森林覆盖率,改善了生态环境。

三是投入240,888万元,进行旧城棚户区改造,促进5000套棚改安置房建设;

投入158,376万元,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开工建设2.65万套保障性住房,向203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实物配租;

投入10,609万元,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进行“奖补”,累计完成农房建设26.5万户、危房改造3万户,超额完成省定三年新建农房20万户、危房改造1.5万户的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四是拨付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企事业补贴资金80,376万元,通过亏损补贴、贷款贴息、价格补助等形式,支持了公用事业发展。

五是投入政法经费63,452万元,保障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支出需要,支持公检法司部门科技强警强检、办公办案装备、信息化建设,加大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投入力度。

六是安排专项资金5,800万元,用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干部报酬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七)锐意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效能日益提高

财政改革迈上了新台阶,公共财政体制框架逐步完善。

健全了综合预算体系,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全口径城建资金预算,逐步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逐步将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范围;

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贯彻加快和扶持县(市)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年共计补助县(市)区资金总量225,671万元,有效缓解县区财政困难,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积极支持偿还政府融资债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对城建投融资集团公司的扶持政策,完善偿债保障机制,不仅新增债务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年末债务余额比年初减少近14亿元,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充分发挥政府公物仓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作用,减少新增资产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能;

加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力度,全年节约采购资金13.16亿元,节约率15.55%,工程项目资金评审审减1.36亿元,审减率8%,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市12月份支出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6.27个百分点;

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加快财政信息化大平台和公共资金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合理化和高效化。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全市科学把握生财、聚财、用财、管财之道,财政实力逐步增强,理财水平日益提高,民生财政理念更加突出。

2011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和社会重点事业支出占比达到55.41%,比上年提高2.26个百分点,农林水、教育、科技支出增幅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市委、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十件实事”全部得到落实。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济南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各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结构性矛盾和发展中的问题:

一是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偏小,收入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落实民生提标扩面政策、实现法定支出增长、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归还到期债务本息等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三是绩效预算制度有待健全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

对此,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预算安排意见

2012年预算安排,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培植财源,大力增收节支,集中财力保民生、保法定增长、保重点社会事业支出,全力推动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拓空间、抓改革、促开放、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开展。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参考中央、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安排为3,742,29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与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汇总为3,764,504万元,比上年增长15.68%;

市级收入安排1,791,920万元,增长15.39%。

其中:

市本级收入安排1,555,744万元,增长15%;

高新区收入安排236,176万元,增长18%。

市本级收入分征收部门安排情况是:

市国税局294,702万元,增长12.5%;

市地税局898,820万元,增长16%;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代征64,826万元,增长15%;

市财政局等部门297,396万元,增长15%。

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的汇总计划为1,972,584万元,比上年增长15.95%。

全市收入3,764,504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845,872万元,减上解省支出等520,270万元,全市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4,090,106万元。

市级收入1,791,920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564,121万元,减上解省支出、补助县区专项支出等452,897万元,市级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财政预算财力1,903,144万元。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为2,779,985万元,比上年下降6.35%;

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438,054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76,315万元,全市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41,724万元。

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515,645万元,下降2.81%;

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121,662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671,092万元,市级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966,215万元。

根据市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济政发[2011]5号),我市自2011年起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安排支出,结转至2012年安排。

201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326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4,850万元,收入总计为16,176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6,176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一是资本性支出8,587万元,其中,安排5,400万元用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的注入,安排200万元用于教育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支出,安排2,987万元用于节能环保和其他支出。

二是费用性支出4,115万元,其中,安排3,600万元用于市级国有企业破产、改革改制费用支出。

三是其他支出3,474万元,主要用于对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公共财政预算中专项资金及其他统筹资金安排重点是:

(一)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安排316,94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1.72%。

65,000万元用于支持水利设施建设;

63,830万元用于农林业产业化经营;

12,900万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免收转移支付;

2,4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危桥改造;

35,021万元用于土地综合整治;

5,000万元用于“旅游综合体”和城镇建设提升;

49,975万元用于各项涉农补贴和农业保险;

52,000万元用于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失地农民安置;

1,100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

10,000万元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

(二)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机制。

安排361,261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7.52%。

16,877万元用于落实各种保险补贴和再就业资金;

20,070万元用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101,049万元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

12,877万元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1,97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和社区居家养老;

3,587万元用于农村社保公益事业和低保取暖补贴;

127,752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各种低保救助、医疗费、离休干部津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经费;

7,491万元用于退伍军人安置和军休干部一次性抚恤;

4,422万元专项用于居委会干部补贴及办公经费;

4,269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低保联动机制等救助政策保障;

2,165万元用于药品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三)大力推进社会重点事业发展。

教育支出安排243,738万元(其中,教育附加61,5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65,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9.93%。

103,365万元用于校舍安全、办学条件标准化、薄弱学校改造、211工程建设以及平安校园和校车安全等;

18,295万元用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9,000元;

20,680万元用于支持市属重点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和民族特殊教育发展;

3,6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普惠化发展;

9,530万元用于经济困难学生及幼儿资助等;

9,350万元用于国家重点骨干院校建设及化解高校债务;

6,120万元用于国有困难企业退休教师移交补助。

文化体育传媒计划生育支出安排89,400万元。

30,000万元用于济南大剧院、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

1,000万元用于文化事业发展;

1,500万元用于艺术生产创作经费;

2,000万元用于支持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1,350万元用于支持院团改革、农家书屋后续建设、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全部免费开放;

23,860万元用于广播电视台发展补助、设备购置和电视节目制作等;

6,224万元用于各项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参赛、运动员培养以及体育设施的购置维修、运转和免费开放;

4,00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补、低保育龄妇女免费查体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经费。

人才培养引进支出安排14,711万元,支持实施“5150引才倍增计划”和“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

(四)加大支持产业发展和企业改革改制资金投入力度。

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72,370万元。

5,000万元用于支持园区建设;

9,000万元用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资金;

10,000万元用于促进服务业跨越提升;

6,000万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壮大;

5,000万元用于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4,000万元用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3,0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业发展;

20,515万元用于技术研发与创新型城市建设奖励;

2,500万元用于支持节能降耗;

1,0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龙头项目。

安排企业改革改制资金10,000万元,用于企业结构调整扶持。

(五)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排65,484万元,其中:

16,135万元用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建设;

2,000万元用于公安指挥中心建设;

6,602万元用于人民警察加班补贴;

26,449万元用于补助政法部门办公经费,支持基层公安部门公用经费逐步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5,510万元用于看守所、劳教所、济南监狱监管设施建设、债务化解和运转;

1,706万元用于打防控体系和反恐建设。

(六)积极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

安排822,141万元用于重点片区和重点工程建设;

17,000万元用于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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