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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充分发挥市质量控制中心和专家的作用,继续充实完善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检查,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

今年安排院感质控、药事管理、病历质控、护理质控检查等检查,分别于5、7、9、10月完成检查,成绩作为年终质控考核分数。

(四)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

继续着力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服务态度、流程改进、人力配备、患者分流、诊疗质量、预约检查、电话随访、就医环境、投诉处理、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改善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每所市级医院选择不少于一个病种的要求,在全市试行临床路径管理,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和评估改进体系。

二、强化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

(一)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严格准入条件;

强化医院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卫生部各项建设管理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加大院务公开和向社会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从严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大医师执业管理力度,结合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三)继续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对二级医疗技术的初审工作。

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提升技术项目开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实施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本着从严、从细的原则,对各医疗机构申请开展的手术,组织专家进行逐一分析论证,对符合条件准予开展相应手术,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开展。

加强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开展手术的范围和种类进行检查,杜绝超范围从事手术。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医疗广告核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三、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为载体,提升中医药服务均衡化

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关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创建工作,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中西医、中西药协调发展。

到2010年底,50%的镇(街道)达到“中医工作先进镇(街道)”标准,60%的医疗机构中药房达到“放心药房”标准,在职中医药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

全市中药处方量占总处方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推广应用农村和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5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治疗率达到20%以上。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建立以市中医院为“网顶”的全市中医药技术指导中心,指导全市开展中医药特色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二)继续以开展中医“名科、名医”建设为抓手,加强中医院和综合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的中医科建设,注重中医药临床骨干培养,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抓好中医药科教工作,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服务参与率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落实中医药在合作医疗与社区卫生服务中的政策措施,筛选适宜中医诊疗技术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推广应用,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把中医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全过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作用;

(四)是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宣传力度,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和政策措施。

四、继续贯彻实施《海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和《海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健全医疗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和处理投诉流程。

(二)配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科学完善调解制度和流程,公平、公正调解处置医疗纠纷。

与保险公司理顺理赔程序,建立快捷、通畅的快速理赔通道,加快医疗纠纷处置进程。

(三)实行全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排名制度,开展对赔偿超过1万元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工作,对属于不负责导致医疗缺陷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医护人员进行处罚,并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和批评。

继续建立全市案例分析反馈和讲评制度,将经专家分析的典型案例在全市的会议上予以反馈,由专家就诊疗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点评,确保医疗安全。

五、全面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做好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稳定护理队伍,加大临床护士资源配备,做好一线护理队伍管理,政策向一线倾斜。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护理质量和基础护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狠抓基础护理管理,从加强护士“三基训练”入手,规范护士基础操作,强化基本功,按照患者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房,突出观察重点,对发现问题的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患者护理安全。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尤其对新生儿科、手术室、血液透析等重点科室的管理。

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标准,开展医院感染专项检查,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六、实施科教兴医,提升学科水平和人员素质

(一)加强各级各类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重点学科创建单位的督导,努力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不断扩大学科知名度,提升学科水平,积极创建省级及嘉兴市级重点专科;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做好医学科研计划项目立项、科研成果奖申报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同时,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造就一批医疗技术骨干,提升卫技人员队伍素质。

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项目,加强对外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全面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社区护士岗位培训、B超及临床检验岗位培训、乡村医生全科知识培训,提高乡村卫技人员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开展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

多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疾病筛查、诊疗规范、急诊急救、康复保健等方面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七、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血

落实《嘉兴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嘉市卫发[2007]178号),加强采供血人员及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的培训,组织专家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不合理用血的,要责令及时整改,对不合理用血问题严重的,暂时停止供血,整改合格后再供血。

继续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切实保证血液供应。

抓好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成分用血,确保临床用血科学、安全。

八、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继续实施2010年度“市级医院牵手社区活动”,通过派出市级医院医师和在市级医院进修2种模式,从医院管理、临床医疗技术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使当地群众不出家门口就能方便快捷到大医院的医疗服务。

九、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为平台,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根据当前平安医院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措施,并狠抓落实。

大力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整治。

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治安防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治安队伍建设,加强技术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宽松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完善预案,加强协调,提高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医闹”行为,努力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力争全市创建平安医院的达标率超过70%。

十、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保持妇儿保规范化门诊建设和外来孕产妇、儿童管理,孕前保健及科研在嘉兴市的领先地位,重点抓好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管理,力争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高于2009年。

实施《海宁市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年内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十一、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医政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精防工作。

健全三级精神病防治康复网络,加强社区内精神病人的持续看护管理及医疗康复,认真组织并完成海宁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

(三)加强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管理。

开展第三轮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今年第三轮参合居民健康体检率达到30%以上。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防盲治盲、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高校招生体检、禁毒等工作。

完成征兵、招生体检及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做好与医学会、护理学会及与残联、劳动、人事、民政、老年工委等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各项社会医疗工作。

当前,医政和医院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全市医政和医院管理工作者,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上下协调,团结奋斗,百折不挠,辛勤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使我市医政和医疗管理工作今年有新的突破,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造福。

附件:

2010年医政工作专项检查安排表

2010年医政工作专项检查安排表

时间

内容

检查单位

承担/参加单位

备注

3月

临床用血检查

各临床用血单位

医政科牵头

海宁市采供血点

4月

值班值勤暗访

各公立医疗机构

市卫生监督所

5月

院感质量检查

镇、街道卫生院

院感质控组

6月

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

中医先进创建办公室

7月

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办法与毒麻精药品管理检查

药事质控组

8月

1.医疗广告专项检查

2.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

1.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

2.全市各医疗机构

9月

1.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

2.病历质控检查

1.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镇、街道卫生院

临床质控组

10月

1.护理质控检查

2.重点学科中期评估

1.镇、街道卫生院

2.有重点学科的单位

有关医疗机构

11月

平安医院考核

卫生局牵头

各相关部门参加

12月

全年医政工作检查

医政科

主题词:

医政要点通知

抄送:

嘉兴市卫生局。

海宁市卫生局办公室2010年3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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