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工程监理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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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工程监理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市政道路工程
一、专业工程特点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市政道路工程通常开工急、工期短、质量控制难度大;且施工场地狭窄,常常影响工程实施地段的环境和交通,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不便,也增加了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难度。
另外,市政道路工程通常地下管线比较复杂,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常常遇到地下管线位置不清的情况,容易发生事故,因此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多作调查研究,摸清施工地段地下管线情况,避免挖断管线,影响施工进度和造成经济损失,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理是指工程在施工阶段,从测量放样到路基、基层、面层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1
2、市政道路工程测量放样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2
3、土质路基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3
4、石质路基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4
5、砂(砾)石基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5
6、碎石基层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
7、石灰土(水泥稳定土)基层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
8、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8
9、沥青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另见沥青砼实施细则)
10、侧石、缘石、人行道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9
11、雨水井、支管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10
图2-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2市政道路工程测量放样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3土质路基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4石质路基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5砂(砾)石基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6碎石基层监理工作流程
图2-7石灰土(水泥稳定土)基层监理工作流程
图2-8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9侧石、缘石、人行道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2-10雨水井、支管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道路工程测量放样
1.1监理人员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指示和检查承包人对所有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2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获得的资料,或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获得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和校核,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
若发现有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丢失、损坏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1.3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及测量资料。
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1.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以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2、土质路基
2.1在开工之前,现场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查勘施工现场,掌握控方路段和填方路段的土方情况,复核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了解施工临时的排水的位置等。
2.2审核承包人填写的开工申请报告及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措施等,检查取土场的土质质量和含水量、最大干密度试验资料。
检查本工程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是否与承包合同相符一致。
检查施工中的临时排水设施。
2.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主要工序
a、路基控土的开挖程序(方法)、挖主路基顶面时的预留石碾压沉降高度、超挖或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b、路基填土的基底处理要求、用土质量(控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填土松厚度、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c、不填不挖路基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情况下,应控制处理措施(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d、严格控制特殊土路基及冬、雨季的施工质量,质量标准均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4路基挖土方在接近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检测路基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对有缺陷的,应指示承包人进行修整。
2.5碾压(夯整)完成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重型压实标准,判断是否已到压实度标准。
合格予以书面认可;不合格,通知承包人返工,待合格后,再给予书面认可。
2.6工程结束时,必须检查填挖方路基土层标高、宽度、距离及中线的位置、外形。
2.7施工后(指路床验收和辅筑基层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指示承包人要保持土基良好状态,最可靠的办法是禁止车辆在路床上通行。
当必须通行时,就应当经常洒水,并重新碾压。
3、石质路基
3.1认真审核承包人的石质路基施工方案、方法和程序。
当用爆破施工时,还应重点研究讨论爆破方案、施工设计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预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出应变措施,做好应变准备。
3.2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检查石方的开挖、填筑方式、填筑施工质量、路基高程、纵横坡度及边坡基底的整修工作。
超挖回填部分,应控制填料质量。
对上述内容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予以签字认可;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纠偏。
3.3检查隐蔽工程的用料、铺砌、整平和压实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字。
3.4在实施爆破作业时,监理人员应检查承包人是否执行经批准的爆破施工设计文件,现行的《土方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检查爆破施工的炮眼位置、深度、方向、装药量及安全防护设施。
爆破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3.5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工程合同要求,设计图纸规定,对石质路的外型尺寸及外观进行检查,合格应签字认可。
对工程缺陷部分,指示承包人及时整修完善,然后再进行验收检查。
4、砂(砾)石基层
4.1在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a、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技术规范、规程,制定适合本工程的砂石基层质量监理工作细则,补充必要的技术标准和措施。
审核承包人开工报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控制标准等;
b、监理人员应检测路基的施工放样。
检查到场的砂石材料的规格、级配、含泥量及翻斗车、洒水车、压路机等施工机具设备等,是否与承包合同相符一致;
c、检查施工的临时道路,是否畅通。
4.2施工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a、检查基底表面清洁,有无杂物;
b、检测路段的上料均匀性,虚厚、高程及横断面、边线齐正,使之符合设计要求;
c、控制不同厚度的洒水量、碾压遍数及外观检查,对压实度和外型尺寸(厚度、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及横坡)进行检测;
d、砂石基层施工完成后,应指示承包人对砂(砾)石基层进行养护,禁止车辆通行,特别是履带车辆。
5、碎石基层
5.1、审核开工报告、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使用碎石材料技术指标、规格和试验报告及施工机具等。
5.2、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放样、路面表面清洁状况。
5.3、检查所使用碎石、嵌缝料的技术指标、规格和颗粒形状,是否与承包合同相符。
5.4、检测摊铺均匀度、虚厚度、纵、横坡度。
5.5、施工完成后,现场监理人员应按规定频率随机抽检碎石基层的压实密度、厚度、平整度、中线高程及纵横坡度,并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予以签字认可。
5.6、施工完成后,指示承包人须在湿润状态下养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特别是履带车辆。
6、石灰土(水泥稳定土)基层
6.1、在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a、审核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石灰(水泥)质量证书、石灰(水泥稳定土)施工配合比的试验报告等。
b、试验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对本工程所用的石灰土(水泥稳定土)进行标准试验,提交石灰CaO+MgO含量、土的塑性指数、灰土配合比和压实度等技术指标的试验报告,再做出能否使用的决定。
c、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放样、施工机具运转及到场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做好开工的监理准备工作。
6.2、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下列内容和工序:
a、随土检查使用的石灰(水泥)、土、水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规格;
b、检查拌和灰土的石灰(水泥)剂量、颜色均匀性和含水量;
c、检测摊铺灰土的厚度、标高、宽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检查稳压、碾压的原则、速度、遍数和对压实度进行检验;
e、查找工程缺陷,发现有裂缝,软弹等现象,制定补救措施,及时指示承包人进行处理;
f、施工完时,及进检测石灰土(基层)的压实度、平整度、厚度、宽度、中线高程及纵横坡度,并对外形进行检查。
6.3、施工后,指示承包人进行湿度养生,避免发生缩裂和松散现象。
7、水泥砼面层
7.1、在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a、审核承包人开工报告、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及有关材料、砼施工配合比的试验报告等资料;
b、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道路面层的施工放样、检验所用材料和施工配合比等,提交检测结果和标准试验报告,供监理工程师决策;
c、监理人员应根据承包合同,检查施工场地及到场的搅拌、运输、振捣等施工机具设备,其规格、型号及功能是否与承包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清单相符。
7.2、施工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下列主要内容:
a、随时抽检使用水泥、砂、石的品质规格,检验水泥砼的水灰比、坍落度及抗压、抗折强度,其质量、强度符合要求给予书面认可;
b、检测支模的直顺度、高程、位置、模板尺寸及砂垫表面的平整度、密实情况,合格应予签字认可;
c、摊铺砼时,检查安放的角隅钢筋、边缘钢筋及其他加固钢筋的位置。
传力杆是否与纵缝垂直,绑扎是否牢固,套筒是否完好。
d、振捣时,应检查振捣的顺序(先四角处后板中,先钢筋网下后平行路线方向),振捣的密实度,防止有蜂窝、麻面现象,防止漏振;
e、检查砼成型后的压光、持平及各种缝(伸缩缝、纵横缝等)的工序处理,检查厚度、宽度、平整度及其他相邻构筑物的衔接高程,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合格应予以书面认可。
f、对施工掺用外加剂或使用真空吸水工艺,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
g、冬季施工,应控制其施工温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7.3、施工完成后,指示承包人保持湿润养生或采用塑料薄膜养护,并检查填缝质量。
7.4、工程结束时,指示承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准备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8、侧石、缘石、人行道
8.1、检测侧石、缘石、人行道板等预制件半成品规格及外观质量;
8.2、检查施工放样及高程;
8.3、检查基层的平整度、整体均匀密实度;
8.4、检查预制件安砌的水泥砂浆规格;
8.5、检查现浇水泥砼所用水泥、集料、砂的规格及用量,并对现场浇筑的水泥砼沥青混合料的强度、配合比等进行试验;
8.6、安砌(或铺筑)完成后,应及时对侧石、缘石、人行道外观、外形尺寸等进行检测,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修整完善
9、雨水井、支管
9.1、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规定,检测井位、支管的定位、定向和高程。
9.2检查所用的井框、井铁箅子及支管的出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
9.3随时检查水泥砂浆、砖的抗压强度;合格,认可。
9.4检查井周、支管回填压实质量。
9.5全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检测井口高程,与路边线吻合等情况,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合格,应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质量标准和检测频率
1.道路工程测量放样
1.1水准点闭合差
a.质量标准:
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允许闭合差,快速路、主、次干道为±12L㎜;支路为±20L㎜(L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b.检测频率:
沿路线往返各1次。
c.检测方法:
用水准仪具测量。
1.2导线方位角闭合差
a.质量标准:
允许偏差为±12n,n为测站数,单位为(″)。
b.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