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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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连锁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40%左右;
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8%左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特色优势更加凸显。
传承北京悠久文化,创新推出时尚品牌,增强对消费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国际化程度继续提高。
世界顶级零售商落户北京的比率超过45%,零售业国际化程度居世界主要城市前列。
(三)商贸主体高端化、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
——高端商贸主体加速聚集,总部经济聚集程度在世界城市中名列前茅。
——商贸龙头企业竞争力增强,本市2家以上零售企业跻身国际零售企业250强。
——商业流通企业国际化经营取得突破,4家以上企业实现跨国经营。
——规范、发展3家以上千亿元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
(四)商贸配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商务服务业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左右,高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会展业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之都。
——社会物流总额年均递增20%左右,物流成本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降至12%左右,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建设国际商贸中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十二五”期间,重点围绕本市商贸流通发展的关键环节,推进实施以下“五项工程”。
(一)商贸交易领域拓展工程。
促进全市商贸发展的增长点由商品交易拓展到服务交易领域,由消费品交易延伸到要素资源交易等高端领域。
1、扩展高端交易领域。
突出首都商贸特色,完善会展设施和发展环境,打造国际会展之都。
到2015年,本市通过国际展览联盟认证的展览达50个,带动策划、洽谈、交易、结算等商流高端环节聚集北京。
拓宽要素交易领域,逐步增强对国际交易、价格、标准、规则的话语权。
加快拍卖行业发展,着力培育艺术品拍卖市场,树立高端拍卖市场的品牌形象,使北京成为国际知名的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心之一。
促进融资租赁向更宽领域拓展,提高商贸流通配置存量资源的能力。
2、培育新兴消费。
树立大消费理念,促进服务消费。
深化商贸与关联产业的融合互动,提高新兴服务消费在全市最终消费中的比重。
到2015年,服务消费占全市城乡居民最终消费的比重超过50%。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低碳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3、发展服务贸易。
搭建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巩固本市服务贸易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带动服务产业向国际一流水平提升。
到2015年,本市服务贸易额达1200亿美元。
以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为载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提升在国际服务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到2015年,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规模达35亿美元。
(二)商贸交易市场完善工程。
完善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功能载体,推进专业类型与空间布局兼顾、消费市场与要素市场并举、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互补的商贸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1、优化商贸交易市场空间载体。
统筹城乡商业设施发展。
科学布设商业网点,重点提高新建社区和郊区零售网点覆盖率。
提升市级商业中心区功能,打造国际购物消费核心区。
加快本市南部地区以及新城商业设施建设,形成区域性商圈。
在推广“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中发挥商贸的积极作用,完善社区便民商业服务,推进生鲜便利店、生鲜超市等连锁零售终端向社区延伸,促进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居民服务业进社区。
推进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扩大联合采购规模,提高郊区连锁超市统一配送率。
完善市场监测、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体系建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
提升商业设施无障碍和刷卡消费无障碍水平,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
依托高端产业功能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功能区,加快贸易主体和贸易促进机构聚集,强化承载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的功能。
2、推进专业化商品市场发展。
完善区域性、国际化现代流通交易体系,初步形成产业配套、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市场体系。
规范、发展千亿元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增强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
规范发展汽车市场,引导二手车拍卖经营,巩固作为全国汽车交易中心的领先优势。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大电子商务应用的行业覆盖率,保持本市电子商务重点行业在全国的领军地位,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服务和规范经营水平最高的电子商务应用首善之区。
重点建设3至5个电子商务聚集区,吸引企业集群式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积极发展网上商城,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提供网上销售和配送服务。
建设电子商务展示体验中心,推广高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产业中的应用。
(三)商贸品牌特色提升工程。
适应消费需求变化,提高市场品牌丰富度,增强消费市场吸引力,带动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1、引进国际品牌,融入国际时尚。
依托中心商业区和多功能购物中心,引进国际知名品牌,促进国际品牌来京设立辐射全国乃至亚太市场的代理总部和地区总部。
拓展品牌引进渠道,汇集不同国家特色产品,繁荣首都消费市场。
2、汇聚国内品牌,经营中国特色。
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度,为国内品牌进入首都市场搭建平台,荟萃、营销全国优质的商品、服务。
在服务全国的过程中,发展壮大首都的商贸流通产业。
3、发展自主品牌,引领北京创造。
推动“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以适应当代消费需求。
依托自主创新优势,培养一批新兴品牌。
支持“双自主”产品出口,推动 “北京创造”走向世界。
到2015年,“双自主”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达10%以上。
4、强化商贸特色,引领消费时尚。
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提高特色企业集中度。
在加强现有特色街区升级完善的基础上,新培育一批具有北京特色、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商业街和餐饮街,累计达到25条,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聚集。
深化商贸与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的融合,创新推出高端工艺品、艺术品、时尚商品和服务。
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
引进国际知名的文化活动,引导扩大文化消费,进一步加大对外来消费的吸引力。
(四)商贸交易主体壮大工程。
吸引中外商贸主体聚集,壮大本市内资商贸企业实力,加快龙头企业国际化进程,夯实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产业基础。
1、提高总部经济聚集度。
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入驻北京,重点促进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开展实体经营。
到2015年,本市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0家左右。
依托国家部委和在京中央企业,设立、发展各类大宗商品市场企业总部和进出口企业地区总部。
引进外地民营商贸企业地区总部落户北京。
2、培育本土商贸龙头企业。
培育大型商贸集团,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推动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创新发展自有品牌,扩大连锁经营,提高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支持有实力企业“走出去”,加快推动产业优势转变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3、扶持“老字号”企业改革和发展。
加大“老字号”企业再造力度,支持“老字号”企业引入现代经营理念,实现创新发展。
(五)商贸配套环境优化工程。
促进商务服务和现代物流等配套产业发展,建立与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发展促进机制,不断提高商务服务完善度。
1、推动配套服务产业持续发展。
加快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企业落户北京,扶持内资商务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到2015年,形成商务服务业主题楼宇30个以上,提高商务服务企业的集聚效应。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功能,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增强支撑商贸发展的配套服务能力。
2、发挥功能区的政策优势。
充分利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区政策优势,引进跨国公司设立国际分拨中心,发展离岸贸易。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设立1至2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
加强口岸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
3、加强商贸发展软环境建设。
研究制定建设国际商贸中心的支持政策,优化商贸发展政策环境。
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培养和引进商贸领域各类人才,构建行业发展梯次型人才队伍,重点推动高端人才的优化聚集。
加强对首都商贸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研究,探索建立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国际会展、与境外媒体合作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展示首都商贸发展的新形象,提高全球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工作。
(二)深化战略研究。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实施步骤。
(三)部门分工负责。
按照部门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区县政府也要发挥各自区域优势,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在统筹兼顾商务服务、会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商贸发展新领域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各区县政府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
附件:
北京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打造国际商贸中心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内容,需要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
按照《北京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商贸交易领域拓展工程
(一)扩展高端交易领域。
1、打造亚太地区乃至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之都。
——制定出台会展业发展鼓励政策。
牵头部门:
市商务委
参与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市旅游局、市贸促会等
——建立协调联动服务机制。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贸促会等
——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市规划委、市旅游局、市贸促会等
——加快国际会展业发展。
申办国际著名会议和展览,到2015年,本市通过国际展览联盟认证的展览达50个,由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成员组织的会议场次在世界主要城市排名进入前五位。
以会展带动策划、洽谈、交易、结算等商流高端环节聚集北京。
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市政府外办、市旅游局、市农委等
——启动国际推广行动,整体推介本市会展业发展环境;
加强信息化建设、行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外办、市统计局、市贸促会等
2、拓宽要素交易领域。
争取在稀土、能源、纤维、环境资源等要素交易领域取得突破。
到2015年,在若干战略资源现货交易领域逐步形成价格发现和信息发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局等
3、促进融资租赁、拍卖向更多领域拓展。
加快拍卖行业发展,建立拍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龙头拍卖企业,着力培育艺术品拍卖市场,树立高端拍卖市场的品牌形象,使北京成为国际知名的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心之一。
增加融资租赁品种,提高商贸流通配置存量资源的能力。
市工商局、市文物局、市金融局等
(二)培育新兴消费。
4、促进服务消费。
深化商贸与关联产业的融合互动,扩大文化、体育、旅游休闲消费。
市商务委
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等
5、推动绿色消费。
倡导低碳消费理念,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减少一次性用品耗费。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等
(三)发展服务贸易。
6、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扩大服务贸易规模。
办好中国服务贸易大会,建设中国国际版权贸易中心,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
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版权局、市金融局等
7、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引导服务外包示范区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建设,年均培训各类人才5000人。
支持本市企业承接跨国公司业务、引进国外高端客户,引导服务外包高端发展。
参与部门和单位:
市科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等
二、商贸交易市场完善工程
(一)优化商贸交易市场空间载体。
8、统筹城乡商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
科学布设商业网点,全市零售网点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平均每万人拥有零售网点数60个以上。
在推广“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中发挥商贸的积极作用,完善社区便民商业服务。
推进生鲜便利店、生鲜超市等连锁零售终端向社区延伸;
使规范化、连锁化早餐网点达2000个;
改造或新建规范化菜市场400家以上;
引导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行业连锁经营、规范发展。
推进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向郊区连锁发展。
促进供应链整合,扩大联合采购规模,提高郊区连锁超市统一配送率。
市规划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市工商局等
9、继续推动商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努力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到2015年,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和二环以内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改造率均达95%以上;
新城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改造率达90%。
进一步规范、完善商品装卸、存储以及出租车停车位等商业配套设施。
继续提升刷卡消费水平。
到2015年,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刷卡消费占比达60%左右。
加强商贸与金融服务互动发展,稳步推进信用消费。
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市残联等
(二)推进专业化商品市场发展。
10、发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黄金饰品等区域性、国际化现代流通交易体系。
市新闻出版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11、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5年内培育3家以上千亿元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等
12、规范发展汽车市场,引导二手车拍卖经营,巩固作为全国汽车交易中心的领先优势。
市规划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
(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3、加大电子商务应用的行业覆盖率,保持本市电子商务重点行业在全国的领军地位,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服务和规范经营水平最高的电子商务应用首善之区。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工商局、市金融局等
14、加快电子商务聚集区建设,吸引企业集群式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到2015年,重点培育发展3至5个电子商务聚集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15、大力发展网上商城,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提供网上销售和配送服务。
到2015年,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8%左右。
市工商局等
16、建设电子商务展示体验中心,推广高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产业中的应用。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商务委等
三、商贸品牌特色提升工程
(一)引进国际品牌,融入国际时尚。
17、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零售商入驻,5年累计引进10家以上。
市投资促进局等
18、借助北京国际美食盛典等活动平台,吸引国外知名餐饮品牌落户北京。
市卫生局、市旅游局等
(二)汇聚国内品牌,经营中国特色。
19、搭建国内品牌进入首都市场的平台,聚集各地特色商品和服务;
通过举办北京购物季等活动,打造1至2个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促消费品牌活动。
市旅游局等
(三)发展自主品牌,引领北京创造。
20、支持有实力的在京商贸企业创立和经营自主品牌。
保护、发展本市传统外贸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北京品牌走向世界。
到2015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0个。
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
21、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促进自主创新优势和文化优势有机结合,支持“双自主”产品出口。
市科委、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贸促会等
(四)强化商贸特色,引领消费时尚。
22、加快特色街区建设,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聚集。
新培育6条特色商业街和一批小型社区特色风情街。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23、深化商贸与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的融合,创新推出高端工艺品、艺术品、时尚商品和服务。
大力发展与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消费和贸易。
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旅游局等
四、商贸交易主体壮大工程
(一)提高总部经济聚集度。
24、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9〕15号),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入驻,重点促进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开展实体经营。
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等
25、依托国家部委和在京中央企业,设立、发展各类大宗商品市场企业总部和进出口企业地区总部10家左右。
26、引进外地民营商贸企业地区总部落户北京,到2015年,引进国内百强商业企业10家左右。
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等
(二)培育本土商贸龙头企业。
27、培育大型商贸集团,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推动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到2015年,力争3家左右商贸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提高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及再融资能力。
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扩大连锁经营,提高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
市国资委、市金融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
28、支持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力争到2015年有4家以上企业实现跨国经营。
责任部门:
(三)扶持“老字号”企业改革和发展。
29、推进“老字号”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挖掘其传统文化内涵,将“老字号”企业纳入北京文化旅游线路。
支持“老字号”企业引入现代经营理念,通过连锁经营实现创新发展。
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等
五、商贸配套环境优化工程
(一)推动配套服务产业持续发展。
30、发挥金融对商务服务企业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公司、货币兑换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水平。
市金融局
市商务委、相关区县政府等
31、大力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企业落户北京。
到2015年,新引进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企业20家以上。
32、扶持内资商务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在内地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本市商务服务企业新增20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
33、提高商务服务企业的楼宇集聚效应。
到2015年,形成商务服务业主题楼宇30个以上。
市商务委、市社会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统计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34、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左右。
35、振兴发展物流业。
重点完善提升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房山良乡、平谷马坊和大兴京南5大物流基地设施和功能;
优先发展专业化物流配送体系;
打造政策支撑平台、科技支撑平台和信息支撑平台,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政府口岸办、市统计局等
(二)发挥功能区的政策优势。
36、发挥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政策效应,引进跨国公司设立国际分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