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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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隔离带禁止调头标志、里程碑的数字字体不统一等。
3、缺少部分标志、标线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里程的不断增加,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交通环境同时,使交通线路环境变得更为复杂,高速公路交通行为对交通标志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现有的标志、标线已经不能满足人们交通行为的需要,应在原基础上应当增加部分交通指示标志、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
二、需要完善的标志
1、修改标注不清晰的标志
针对部分交通指示标志内容表达不清晰,容易使通行者在理解上产生歧义,建议对50块标志在内容上进行修改:
(1)绕城高速公路
①哈尔滨方向K21+600—K19+600区间一组四块标注“长春和平大路”字样的出口预告标志改为“长春西(和平大路)”。
修改理由:
“长春和平大路”指示意义模糊,没有标注收费站名称,为与同类标志保持一致,应统一修改为“长春西(和平大路)”。
修改方式如下图:
长岭长春西
S105(和平大路)
出口KM
绿园开发区
长岭长春和平大路
S105
出口KM2
(修改前)(修改后)
②沈阳方向K16+180—K18+180区间一组四块标注“长春和平大路”字样的标志改为“长春西(和平大路)”。
修改方式见下图:
长春和平大路长岭
出口KM2
长春西长岭(和平大路)S105
出口KM
③哈尔滨方向K12+200—K10+200区间一组四块标注“长春青年路”字样的标志改为“长春北(青年路)”。
“长春青年路”指示意义模糊,没有标注收费站名称,为与同类标志保持一致,应统一修改为“长春北(青年路)”。
农安长春北
G302(青年路)
出口KM
农安长春青年路
G302
出口KM3
“G302”应为红底白字。
④沈阳方向K7+200—K9+200区间一组四块标注“长春青年路”字样的标志改为“长春北(青年路)”,同时,将出口编号位置提前。
长春北农安
(青年路)G302
长春青年路农安
“G302”应为红底白字。
⑤沈阳方向K11+180下一出口标志
收费站名称是“长春西”而不是“长白西”。
下一出口
长春西7KM
(和平大路)
长白西7KM
⑥哈尔滨方向K1通往哈尔滨、吉林匝道交叉处
标志中缺少高速公路重要方向指示信息。
哈尔滨伊通
吉林
哈尔滨
吉林
(修改前)(修改后)
(2)长吉高速公路
①九台收费站出口预告标志吉林、长春方向两组共10块指示标志中。
该部分标志指示“九台万昌”字样,其中“万昌”知名度太低,指示意义不大,应将其修改为“九台(石头口门风景区)”,并加上S206。
九台S206
(石头口门风景区)
出口500M
九台万昌
②修改长春东方向K2+100(出口指示标志)并增加地名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高速公路新的命名规定,“沈哈高速”应改为“京哈高速”,同时,该标志缺少重要地名。
京哈高速
伊通农安
哈尔滨沈阳
沈哈高速
沈阳哈尔滨
③长吉高速公路吉林方向K34、K63地点距离标志中有“虎牛沟”字样,因长吉高速公路已经继续向前延伸,应当将“虎牛沟”改为“延吉”。
(3)长平高速公路
①哈尔滨方向K166—159公里区间五块标注下一出口“长吉高速”字样的都改成“珲乌高速G12吉林”字样;
“长春东”下注明(吉林大路)。
a:
K165+700
珲乌高速G12吉林6KM
长春东7KM
(吉林大路)
长吉高速6KM
b:
K161+350
珲乌高速G12吉林
长春东2KM
长吉高速
长春东2KM
长春东1KM
c:
K160+350
长春东1KM
d:
159+850
长春东珲乌高速G12吉林
长春东长吉高速
e:
159+300
长春东吉林
(吉林大路)龙嘉机场
出口
8出口
②沈阳方向K153+600下一出口标注有“长吉高速”字样的地点距离标志应修改为“龙嘉机场”;
长春东4KM
龙嘉机场24KM
长春东4KM
长吉高速5KM
③沈阳方向K156—K158+850区间五块下一出口标注有“长吉高速”字样的标志应修改为“珲乌高速G12吉林”;
A:
K156
长春东
出口2KM
长吉高速长春东
8出口2KM
B:
K157
长春东
出口1KM
8出口1KM
出口500M
C:
K157+500
8出口500M
D:
K158
珲乌高速G12吉林长春东
(吉林大路)
出口出口
8A出口8B出口
E:
K158+850
出口
8A出口
④长平高速公路沈阳方向通往长春收费站和长营高速公路匝道交叉处指示标志。
原指示方式中长营高速公路伊通方向缺少重要地名。
长春
(人民大街)
伊通
白山
⑤长平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K247+510地点距离标志进行调整。
根据最新《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高速公路名称将进行修改,此标志如指示修改后的高速公路名称将难以表述清楚,建议更改成地名距离标志。
长春72KM
伊通121KM
吉林169KM
长吉高速88KM
长营高速71KM
长春绕城高速60KM
(4)长营高速公路
①伊通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处
标志中仅指示营城子收费站伊通距离近,应该加入更远的白山市。
营城子
白山
②营城子方向K1
与前方匝道交叉口同一类型标志指示内容不一致。
前方匝道标志内容
伊通
哈尔滨
沈阳
哈尔滨
沈阳
(5)长余高速公路
小西屯沈阳方向互通龙门架标志
字体过小,内容过多,通行者在行车中很难识别全部内容。
具体修改方式见附件1。
2、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调整标志
按照交通部《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最新颁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对有关的19块标志进行修改。
“长吉高速”、“延图高速”改称“珲乌高速”,编号为G12;
“长平高速”、“长余高速”改称“京哈高速”,编号为G1;
长营高速暂不修改;
原绕城高速西环改称“长春绕城高速”,名称及编号更改后,相应的标志牌需要修改:
(1)长吉高速公路
①中央隔离带里程牌
待我省高速公路里程重新排列工作完成后再行修改。
②长春东方向K14+140(距离预告标志)、K7+200(距离预告标志)、K4+700(出口预告标志)、K4+200(出口预告标志)、K3+200(出口预告标志)、K2+700(出口预告标志)等标志。
京哈高速GI12KM
长春15KM
沈哈高速12KM
长春15KM
③长春东连接线—680M处双悬臂分路指示标志
珲乌高速G12石头口门
长吉高速石头口门
④机场连接线长春方向K0+200方向指示标志
珲乌高速G12
X026
(2)长平高速公路
中央隔离带里程牌
(3)长余高速公路
②菜园子收费站外广场K0+420、K1共二块入口预告标志
京哈高速G1
入口1KM
长余高速
③菜园子收费站外广场K0+425方向指示标志
菜园子
京哈高速G1
长余高速
(4)绕城高速公路
①中央隔离带里程牌
②沈阳方向K42+200—K40+700区间一组三块标注“长平高速”字样的出口预告标志全部改成“京哈高速”。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高速公路新的命名规定,“长平高速”应改为“京哈高速G1”。
出口KM
长平高速
(5)长营高速公路:
(6)延图高速公路
②图乌公路距高速入口600米入口预告标志
修改方式见下图:
600M
延图高速
③图们方向AK1+133方向指示标志
图们
珲乌高速G12
入口
延图高速
④图们方向AK1+58方向指示标志
修改方式见下图:
⑤图乌公路距高速入口500米入口预告标志
500M
500M
⑥延吉方向AK0+526方向指示标志
珲乌高速G12至延吉
延图高速至延吉
三、统一标志设置标准
为统一全线同类标志的标注方式,需要对252块标志进行修改。
1、统一高速公路入口标志
各收费站匝道驶入高速公路主线、各线路交叉互通匝道及入口连接线处立有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或指示标志,其中16块标志指出高速公路名称,17块标志仅标注“高速公路入口”。
如图示:
主线收费站匝道:
高速公路
入口
(长吉)(长平)
绕城高速
(绕城)(长余)
互通立交匝道:
(长吉)(长平)
(绕城)
建议按照国家标准将此类标志统一为:
“**高速入口”。
根据最新《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长春市绕城环线称“长春绕城高速入口”,长吉高速公路称“珲乌高速入口”,长余、长平高速公路称“京哈高速入口”,长营高速公路暂未定。
2、统一下一出口提示标志
在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1—2公里处,立有下一出口站名及公里数的标志牌,标志牌中27块指出下一出口收费站名称和距离,11块仅指示下一出口距离,没有指出收费站名称。
公主岭31KM
10KM
(长营)(长平)
汽车厂13KM
(长余)(绕城)
下一出口九站
4KM
九台49KM
(长吉)(长吉—吉江段)
建议全线此类标志统一为不仅指示下一出口距离,还需指示出口名称。
3、统一收费站提示标志
收费站提示标志不统一,全线有26块标志标注“收费站”,有36块标志标注“收费处”。
收费处
2KM
收费站
因收费处表达意义模糊,建议全线统一为“收费站”。
4、统一地点距离标志指示方式
全线地点距离标志指示方式不统一,共有34块地点距离标志,其中14块标志指示地名从上至下按由远到近排列,20块标志指示地名从上至下按由近到远排列,建议按照国家标准统一为地名从上至下按由近到远排列。
5、统一出口编号及标注位置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上出口编号标注方式为“出口*KM5”,高速公路其他路段出口编号标注方式为“5出口*KM”,建议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上出口编号方式标注方式按照其他路段进行修改。
同时,根据最新《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高速公路出口编号将进行调整,出口编号将与出口所在的里程有关,待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依次排定后再行研究确定。
目前,可在拟修改的出口预告标志上预留出出口编号位置。
6、统一车道功能标志
我省目前高速公路上共设置116块“超车道、行车道”标志、3块“大型车、中型车、小型车”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车道功能划分上已取消了行车道和超车道的定义,我省高速公路应将此类车道功能标志统一修改为标注车型,即两车道为“大型车、小型车”;
三车道为“大型车、中型车、小型车”。
超车道
行车道
修改前:
(左侧车道)(右侧车道)
修改后:
大型车
小型车
两车道:
中型车
三车道:
(左侧车道)(中间车道)(右侧车道)
四、增加部分标志
针对高速公路缺少部分标志的实际情况,全线共需要增加64块标志。
1、增加龙门架式标志
为保证交通标志能够指示清晰,增强标志效果,建议复杂地段采用龙门架的方式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需要增加龙门架的地点和内容为:
(1)长吉高速公路吉林方向K79+500处
吉林市
(2)长营高速公路营城子方向1公里处
辽源
通化
(3)长平高速公路沈阳方向K185+600
公主岭
四平
沈阳
(4)长平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K187+900
吉林
(5)绕城高速公路沈阳方向K42+350
(6)长余高速小西屯南环西环交叉处西环方向20米
一汽农安
(7)长余高速小西屯南环西环交叉处南环方向20米
机场吉林
(8)长吉高速公路长春方向K2+300
999990
2、增加地点距离标志
根据国际上高速公路设置地点距离标志的惯例和驾乘人需要,高速公路主线上每20公里左右应当设置一处地点距离标志,我省高速公路现通车里程542公里,应双向设置54块地点距离标志,我省高速公路现有34块地点距离标志,需要在适当位置增加20块地点距离标志。
3、增加服务区提示休息标志
在全线10个服务区前方500M处共增设20个指示牌,提示过往司机疲劳驾驶危险,请到服务区休息。
设置方式如下图:
疲劳驾驶危险
请到服务区休息
4、增设匝道转弯处减速标志
建议设置地点为:
(1)长吉高速公路长春方向K30去往石头口门服务区方向匝道入口处
(2)长吉高速公路长春方向K19去往机场方向匝道入口处
(3)长吉高速公路长春方向K2去往京哈高速公路方向匝道入口处
(4)长吉高速公路吉江段江密峰方向K107、K107+500匝道处
车辆减速
60
5、增设弯道处提示标志
(1)长营高速公路营城子方向K29+150、K67+50弯道处
(2)长余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K8+100弯道处
设置方式见下图:
!
弯道
五、施划振动标线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建议,拟在全线重点路段(共30处)先期试验性施划三组振动标线,每组四道振动标线,并在标线前方200M处道路右侧设置提示标志(共30块),如施划效果明显,将在全线进一步推广。
高速公路振动标线先期设置地点如下:
线路
地点
长春方向K179、K239、K201、K263
沈阳方向K175、K233、K197、K277、K261
长春方向K32、K98、K131、K138
哈尔滨方向K34、K102、K134
长春方向K38、K60
吉林方向K36、K58
长春绕城高速
沈阳方向K8、K22、K2
哈尔滨方向K12、K24、K5
长营高速
长春方向K58、K38
营城子方向K36、K56
振动标线提示标志见下图:
振动标线
前方200M
六、取消部分标志
取消与交通标志无关的标志
建议将全线“养护实验段”等与路况信息无关的标志拆除,改设在隐蔽地点,便于标识即可。
附件:
1、小西屯龙门架指示标志样式
2、需要修改标志统计表
3、按照新国家标准需要调整标志统计表
4、需要全线统一标志统计表
5、需要增加标志统计表
6、需要增加振动标线统计表
路政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