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范文集锦七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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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详细阅读协议书内容,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署个人意见;
除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外如有其它约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填写在双方其它约定栏目内;
了解清楚用人单位是否有用人自主权,如没有那么要求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以免无法落户;
四个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五个方案单列城市落户者必须经当地人事局盖章批准。
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一般没有档案管理权,如需要将户口、档案关系迁到当地,必须提醒用人单位带好完整的四联协议书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审批及盖章手续。
2)签约需要用人单位现在落款“用人单位”处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如果有人事档案主管权,还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主管权,那么需要其主管单位(一般为当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之后学生本人签字,然后将协议书四联一起拿到学工办进行网上登记审核,再在辅导员处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见证章。
至此,签约完成!
3)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中甲方所填信息板块“报到证抬头单位”、“报到证派往地区(省市、只需写到地级市)”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请大家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准确、完整、无误的填写,不能缩写,简写,多字,漏字,否那么会影响到大家将来的报到证和报到程序,即使少一个字或者错一个字也会导致学生办不了入职和落户手续,明年暑假工作后再返校办理改派也非常麻烦,耽误学生工作!
(网上登记审核所用到的信息也需询问、填写清楚:
报到证抬头单位所在地区:
指报到证抬头单位的所在地区,只需要填写到地级市;
(请务必正确填写,直接影响到户口迁移);
报到证抬头单位地址:
指报到证抬头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指能够接收学生档案户口的单位的名称;
档案接收地址:
指能够接收学生档案户口的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档案户口托管的,填写托管单位的详细地址。
)
如果有毕业生签约后又找到更好的单位,想违约,办理程序如下:
先拿到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在拿到现在欲签约单位的接收函,然后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解约换发申请表”,找相关负责人签好字,凭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解约焕发申请表、原单位所签协议书(任意一份即可)到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换新协议书。
学校注明“解约换发”字样及解约次数。
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现为在学硕士研究生,自愿签订留所工作协议书,保证毕业后留所效劳期年,起始时间从报到的次月起计算。
2.乙方在留所选择具体工作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3.乙方应在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
4.乙方毕业前,甲方由人教处、研究生部组织导师和专家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根底理论、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及开展潜力等方面),根据该评估结果,确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毕业后被留用,应在一个月内到甲方报到,否那么视作违约。
6.甲方按照号文件的精神,从乙方签订本协议的次月起,为乙方提供相应待遇,按月发放如下标准工资及岗位津贴:
根底课期间标准工资为元/月;
下课题期间增加岗位津贴元/月,共计元。
乙方在学期间应聘甲方岗位,按相应岗位发放工资及津贴。
下课题的起始时间以课题负责人在研究生部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7.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间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医疗、工会福利等,可以申请所内分房,计算相应分房工龄。
8.假设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按硕博连读方式培养,本协议依然有效,甲方根据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待遇。
效劳期自博士毕业后起始。
9.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违约。
(1)如甲方违反承诺(不含本协议第四条的情况),甲方不要求乙方退还向其提供的工资及待遇(不包括住房),并赔偿乙方违约金元。
(2)乙方假设严重违法律、法规及本所规章,或未能获得学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须退还超出在学研究生根本奖学金以外的工资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违约,应退还超出在学研究生根本奖学金以外的工资及待遇(包括住房),并交纳违约金元。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另一份研究生部备案。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书、推荐表使用重要提示就业协议书、推荐表使用重要提示各位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签约后用人单位、学校就业办、学院、毕业生各留存一份),毕业生需在签约后一周内将就业协议书一份交学院,一份交学校就业管理办。
2、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原那么上遗失不补。
3、就业协议书复印、彩印均无效,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也将给予处分。
4、就业推荐表每人一份,原那么上原件只能给签约单位,假设其他单位需要毕业生可复印后交给单位。
5、假设毕业生需申领第二份就业推荐表需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盖章。
6、保送研究生、委培毕业生不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保研学生假设放弃保研或未保研成功可在10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申请到就业办更改信息领取就业协议。
委培学生需在11月1日—15日期间到就业办登记委培单位信息由学校统一办理。
甲方:
地址:
乙方:
号:
所在学校:
为明确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效劳机构推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指定岗位实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实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3、甲方不承诺乙方毕业时一定录用其为公司员工。
如果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协议,甲方优先录用乙方为公司员工。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
实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实习岗位进行调整。
5、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
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月的根本生活补助;
尊重乙方休息权;
提供根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实习岗位的平安;
实习结束时配合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实习证明。
6、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7、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
8、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当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乙方违反甲方(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实习。
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11、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根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重要性
随着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为了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作用,调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国家把选择工作岗位和录用人才的权利,交给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逐渐形成了“市场导向、国家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新模式。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须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
由于在校大学生还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因此,要以《就业协议书》的形式,确认双方招(应)聘意向和相关条款,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
学校根据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上报就业方案,经批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打印和下发《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国家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走向就业岗位所开具的唯一凭证。
按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就业报到证》有如下作用:
1、证明持证者是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就业岗位和用人单位接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唯一依据;
3、是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4、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证据;
5、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参加工作起始时间的重要证明材料。
毕业生只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了有关鉴证登记手续,才会得到《就业报到证》;
凡持有《就业报到证》的学生,其就业前的个人身份可认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即具备“干部”身份;
凡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学生,其就业前的个人身份那么为“社会无业人员”,就业后不能认定其“干部”身份。
所以,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绝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地由学校走向社会,并且影响今后职业生涯开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仍属在校学生,并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因此,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又不是《》和《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协议。
因此,《就业协议书》纠纷的适用法律,是《民法通那么》而不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学生姓名)
号码:
法定代理人: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家庭住址:
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开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xx〕1198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根底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完成(学校)以下第项高等医学教育取得毕业资格;
1.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制年;
2.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制年;
3.专业:
中医学本科,学制年;
4.专业:
中医学专科,学制年;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乡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向效劳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效劳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简称效劳期)。
第十四条乙方在校期间考核结果达不到学校授予毕业证书条件或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取得(按时取得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学制期限内,专科自录取之日起3年,本科自录取之日起5年)毕业资格的,甲方有权选择:
(一)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二)在学校允许延期毕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尽快取得毕业资格并于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
如甲方选择上述第
(2)种方式,乙方承诺超过学制年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或者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到定向效劳单位效劳的情形,甲方仍有权选择按本条第
(一)种方式处理。
(一)在校期间,经校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效劳期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
本协议局部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附件:
经签署的乙方复印件
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一、协议书生效时间
第一条本协议书生效日期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毕业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业,推荐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三条甲方推荐的毕业生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保证甲方推荐的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推荐的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荐的人员自行安排。
第五条乙方延长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推荐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元。
第十条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协议书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甲方推荐的人员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推荐的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保护乙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乙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协议书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书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书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荐的人员:
1.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推荐的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违反和解除甲方推荐的人员劳务关系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经济补偿金:
1.乙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人员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前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个月:
1.经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一致,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