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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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或相关规划许可证件,经所在地村委会,国土、规划部门,集镇政府审核认定为有效面积的房屋。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让房、移交拆除的,可以参照已办理规划或土地等有证房屋给予补偿;
逾期不签约的,不再享受参照有证房处理优惠,将按照土地、规划部门的规定依法处置。
(三)2012年12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2]212号)实施之后,自行建造的各类建筑物和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八、房屋征收补偿
(一)住宅房补偿
1、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以区域内房屋征收重置价格为依据,结合被征收房屋的结构、成新等因素予以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
房屋征收补偿金额=有效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
成新系数。
2、征收住宅房屋附属部分如披厦、畜禽棚舍、室外厕所等一律实行货币化补偿、不予安置,补偿标准按合政秘[2012]21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非住宅房补偿
1、非住宅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由集镇政府按重置价对被征收人予以货币补偿。
2、坚持生产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开,生产用房实行货币化补偿,不予安置;
证载生活用房或属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经公示无异议),实行建筑面积“征一补一、互补差价”予以安置。
(三)违建自拆补助费
项目实施前,对已下达违法建筑通知书的建筑,违建人在公告发布后20日内和20日-30日期间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分别按照100元/㎡和50元/㎡标准给予拆除工时补助费。
项目启动后发生的违法建筑将依法拆除,不予补助。
(四)附属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
附属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围墙、地坪、路面、水井、青苗、棚架、窑池、果树、林木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简易搭盖等。
其中简易搭盖根据其高度、结构、牢固程度等分三档(50-100-150元/㎡)予以一次性补偿、不予安置。
附属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律实行货币化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五)临时安置费补助
选择划地安置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从产权人腾空住宅房屋并领取《交房验收单》之日至划地之日据实结算,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另支付自建房屋期间的临时安置费,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在过渡期限内,根据房屋产权人原有住宅房屋的合法有效面积按6元/㎡·
月标准支付;
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的(属于唯一住房)按60㎡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未划地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
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货币化补偿的,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六)停产停业补助
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经营的房屋,以合法有效的工商(或税务)证照的累计年限和完整的纳税凭证为依据,按已建成国道、省道、县道沿线房屋的“一层一进”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分别按每年50-40-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用于经营10年及其以上的房屋最高不超过500元/㎡(以此类推);
用于生产、仓储(不含办公)的房屋按重置价格的千分之五并结合六个月一次性定额补助;
办公用房和闲置的非住宅房屋不予补助。
对国有土地(证)上的各类非住宅按巢湖市相关规定办理。
(七)搬迁费补助标准
住宅房屋:
补助标准为500元/户·
次。
实行划地安置的,搬家费补偿两次;
实行货币化补偿的,搬迁费补偿一次。
非住宅房屋:
根据予以认证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7元/㎡计算。
九、拨用土地的位置、自建房屋户型及建筑面积
(一)拨用土地位置
拨用土地由所在集镇按照村镇规划,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划地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
(二)自建房屋户型及建筑面积
自建房屋应按城镇村(居)民建房的规划要求确定,具体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属地集镇协商确定。
十、征收奖励、补助
(一)征收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约搬迁的,对经认证属合法有效的房屋部分,按其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150元/㎡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
1、自正式动迁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约并搬迁的,奖励标准为150元/㎡;
2、在正式动迁之日起第二个月内签约并搬迁的,奖励标准为50元/㎡;
3、在正式动迁日起第二个月以后签约并搬迁的,不予奖励。
(二)征收补助
被征收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不需要集镇、村划地安置的,按房屋重置价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少于5000元/户的,按5000元/户进行补助。
被征收住宅房需要集镇、村划地安置自建的,不再给予补助,按房屋重置价的20%支付给属地集镇政府,统一安排用于拨用土地平整等用途。
被征收人选择在属地集镇现有安置点选房安置的,不再给予补助。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房屋拆除由属地集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机械拆除,并负责拆除的安全管理、残值(砖、旧门窗)管理及扬尘污染治理(含围挡)等工作。
(二)被征迁人必须服从属地集镇整体规划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办理征收手续,被征迁人在腾空房屋时,要保证房屋结构完整,如有毁损,将在补偿款中扣除。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征迁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将提请司法强制执行,上述被征迁人不享受房屋征收奖励。
(四)征收出租(出借)的房屋,对使用人不予安置补偿,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处理好租赁关系。
(五)征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由上级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征收办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一:
房屋重置价格表;
附件二:
成新系数表;
附件三:
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附件四:
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附件五:
各类树木移植费补偿标准;
附件六: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附件七:
青苗补偿费标准。
房屋重置价格表
单位:
元/㎡
类别
等级
结构、装修情况
房屋补偿价格
框架结构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910
砖混结构
1
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配套有电讯及有线电视设施。
830
2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设施齐全。
770
3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
720
砖木结构
240以上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680
240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普通木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640
小于240墙承重,木、水泥桁条,瓦屋面,不规则木门穿,水泥或砖铺地,电通,长期住户。
590
简易结构
砖墙承重,不规则木、预制屋架,瓦屋面,不规则木门窗,有水电。
350
砖墙、土墙或木板墙,种类屋面,不规则屋架,竹木桁条,不规则木门窗,水泥或砖铺地面,电通。
290
成新系数表
建筑年代
10年以内
10-20年
21-30年
30年以上
成新系数
1.0
0.95
0.9
0.85
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名称
补偿标准
单位
备注
有线电视
110
元/户
宽带
160
固定电话
168
移机费
空调
窗式
100
元/台
拆装费
分体式
柜式
200
热水器
太阳能
300
电能
燃气
80
室外
地坪
水泥(厚25cm以上)
45
元/M2
水泥(厚10cm-25cm)
30
水泥(厚10cm以下)
15
砖石
10
围墙
土、篱笆
砖
50
石(干砌)
90
元/M3
按立方计算
石(浆砌)
120
铸铁
75
栏杆
木制、砖
40
不计算建筑面积部分的围护
钢(铁)制
不锈钢
雨棚
自制
定制、浇筑
防盗
门窗
防盗门
高档(单开)
600
元/扇
钢筋、钢管
防盗窗
钢制
厨卫
设施
单灶
150
元/个
双灶
灶台
抽油烟机
生产性用灶
180
面盆、水池
60
座便器
蹲便器
浴缸
整体厨柜
500
元/套
整体浴室
水井
砖砌井(深井)
1200
元/口
压水井
涵管
砖石井(浅井)
按砖、石围墙标准补偿
化粪池
20M2以下
450
20M2以上
800
简易
搭盖
石棉瓦墙顶
简易厕所、畜圈、禽舍
砖墙石棉瓦顶
砖墙瓦顶
室外晾衣架
元/M
长度
花台
20
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补偿
标准
吊顶
纤维板、扣板、胶板条
石膏板(含龙骨)
塑料扣板(含龙骨)
铝合金扣板(含龙骨)
墙面
墙纸、墙布
瓷砖、面砖、墙面砖
三合板、胶合板
内饰隔断(实木、塑钢、铝合金)
壁柜式组合家具
地面
油漆
水磨石(普通、彩色)
地板砖
复合地板
实木地板
花岗岩、大理石
其他
包装木门
门套
包装木窗
窗套
各类树木移植费补偿标准
名称
补偿金额
一般树木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3-5cm
5元/棵
1、树木密度超过每亩1000棵,移植费按面积补偿:
胸径Ф≤1厘米,2000元/亩;
1<Ф≤3厘米,4000元/亩;
3<Ф≤5厘米,6000元/亩;
Ф>5厘米,8000元/亩。
2、草本花卉按15元/㎡补偿;
3、果树按果树规格和合理栽植棵树补偿,合理栽植棵树为75棵/亩,超过即按75棵/亩补偿。
5-10cm
10元/棵
10-15cm
20元/棵
15-20cm
30元/棵
20-30cm
40元/棵
30cm以上
50元/棵
果树地
径(距地面0.1m处量取)
≤2cm
2-5cm
45元/棵
70元/棵
100元/棵
20cm以上
150元/棵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项目
补助标准
搬迁补助费
住宅
500元/户·
次
非住宅
按予以认证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计算
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协议产权调换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
包括非收益性办公楼
停产停业补助费
非住宅(生产等用房)
按照非住宅房货币补偿单价的千分之五给予6个月补偿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除外
青(种)苗补偿费标准
类别
品种
标准
说明
青苗
1000元/亩
食用菌养殖
菌种
出菇初期/盛期/末期
平菇、香菇、花菇
1.2元/1.0元/0.5元/袋
金针菇
1.5元/1.2元/0.8元/袋
水产养殖类
常规鱼
养殖
烟火(散养)塘
专业鱼塘
2000元/亩
池塘水深大于1.5米,以养鱼为主,基础设施较完善,有进排水设施
备注:
1、水产适养品种、水面性质根据说明认定;
2、未列品种可参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