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施工安全交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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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底人
接底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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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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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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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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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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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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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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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
2、严禁酒后上岗。
3、施工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嬉闹,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4、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通过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5、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满足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
配电系统要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6、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持证上岗。
7、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现场的相应生产、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机械专机专人使用,作业时统一指挥,信号准确,施工中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进行统一指挥,对司机定期进行交规和纪律教育,杜绝操作责任事故。
8、现场实行统一指挥,坚持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交到每个作业者。
9、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学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活动。
11、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12、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
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二、环境保护要求
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确保驻地及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和要求。
2、保护自然植被,减少植被破坏,保护源头水体、自然景观,避免因施工引起土地砂化,水源污染及新的环境灾害。
3、在施工前做好临时排水沟等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中挖除的淤泥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不得在施工区内乱堆乱放,污染就近农田。
5、利用便道运输时进行洒水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减少空气的污染,对汽车运输时沿线撒漏物进行及时清除。
6、基坑弃土应运到弃料场在指定位置堆放,并堆放成型并压实,必要时进行植被保护和采取措施以防水土流失造成沟、渠堵塞和农田污染。
7、土方开挖和回填后进行场地整平和边坡修整,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或植被保护。
8、施工中,对取弃土、弃渣场、临时用地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统筹考虑。
取弃土、弃渣要少占用耕地,保护植被和沿线的原有地形地貌。
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撒漏。
9、清洗施工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于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泄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止污染水质和土地。
三、营业线及近旁施工
1、轨料装卸、小型工具使用
1.1、使用吊车等机械起吊轨料时,两端应设人牵拉稳定索以控制平衡,并专人统一指挥。
在吊起的物件下面或移运的范围内禁止人员工作。
1.2、起吊轨料必须挂稳吊钩、对准中心后再起吊,对准位臵再下落,起吊时钢丝绳应垂直。
1.3、轨料在组装基地及运输途中,应经常检查有无串动、侵入限界,并在适当地点设臵临时限界架。
1.4、
人力装卸搬运钢轨应使用适当的工具,如轨钳、撬棍等,禁止用手直接搬运或将钢轨放在肩上运送。
1.5、
翻轨用撬棍抽眼时,要叫号两人一致迅速抽出,防止撬棍飞出伤人。
1.6、
用吊车配合人力装卸钢筋混凝土枕时,应用撬棍将钢丝绳挂入底层枕底,然后起吊。
放落时,应堆码整齐,不得倾斜,以防止倒塌。
各层轨枕间应垫木条或钢筋混凝土条。
当起吊或放下时,人员应离开,以免已码轨枕坍
塌伤人。
1.7、
小平车运送材料时,必须带口笛、压杠及两个以上止轮器,限速5KM/h,
车上不准坐人。
在任何情况下,运送工人不可手离小平车,任其自由流放,亦不得在车前拖拉前进。
数辆小平车同时运行时,车与车距离应不小于制动距离并不得小于20M。
1.8、
安装夹板时,应使用扳手的一端或小撬棍导孔,禁止用手对准螺栓孔。
1.9、
拨道时,须将撬棍放在轨底,与钢轨轴向的角度不得小于450,插入深度不小于20cm,以免滑撬摔到。
1.10、
用铁镐进行捣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准相对站立,各组的间隔不准小于3根轨枕。
1.11、
起道时,使用的起道机必须具有速降装臵,起道机平稳地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俯仰;
放落时工作人员不得将手脚或工具放在钢轨上,以免压伤。
1.12、
用撬棍将钢轨拨到轨枕上时,工作人员应听从号子一齐拨动,并随时注意,以防钢轨锤击撬棍伤人。
1.13、
翻动混凝土枕时,撬棍不可插得过深,两人叫号一起翻动,迅速抽出,以防撬棍打人。
1.14、
上扣件时,禁止将手伸入承轨槽和钢轨底之间。
拨动扣件和混凝土枕时,用手推撬棍,防止手拉撬棍碰伤头。
1.15、
应按工作性质配备劳保用品,如口罩、手套、胶鞋、雨衣、防护眼镜等。
1.16、
未上轨前,配件不得放在轨枕上,以免钢轨就位时砸飞配件或翻倒钢轨伤人。
1.17、
当联结钢轨接头,安装接头夹板螺栓时,严禁用手指摸探螺栓孔眼。
1.18、
起道时,起道机应稳固地安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
起道机松扣下落时,施工人员的手脚不得放在钢轨下。
起道机用完后,应放在限界外,严禁留在道心内或钢轨旁。
1.19、
站线钉道如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和料具一律撤出行车线外。
1.20、安装滑床板、垫板时,必须使用撬棍等工具进行就位,严禁直接用手调试就位。
安装尖轨时,严禁将手脚放在基本轨和尖轨之间。
安装轨撑时,
不得用手探摸轨撑与钢轨、滑床板、垫板间的空隙。
新铺道岔的尖轨必须钉固加锁,防止搬动。
1.21、
使用起道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受过训练的施工人员操作;
操作人员不兼做其他工作;
操作人员必须人不离机,手不离把;
注意防护信号,随时做好下道准备。
1.22、
机械捣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作人员事前经过训练;
每台捣固机有专人负责;
使用捣固机架作业,应备有起镐摇把,并有应急下道措施;
捣固机下道,操作人员随机移动;
配属的小车下道后,应稳妥地放在限界以外,并加防溜措施。
1.23、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人员站在轨枕盒内成八字形;
有专人叫号指挥,动作一致,防止滑撬;
变换撬位时,施工人员严禁肩扛撬棍行走。
1.24、
施工人员打紧防爬器时,应骑站在钢轨两侧轨枕上成八字形,防止滑撬伤人。
1.25、
线路上碴整道地段与相邻地段衔接处,应有不小于200倍高差的顺坡长度。
1.26、
使用的撬棍必须装有绝缘套;
严禁将能导电的工具或物品同时接触轨道两侧的钢轨,或绝缘接头前后两根钢轨,以免造成信号显示错误。
2、安全岗位卡死制度
2.1、“双五防”安全生产卡死制度三十条:
2.1.1、
班前不准饮酒,酒后严禁上岗作业;
2.1.2、
当班不准离岗、串岗;
2.1.3、
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4、
各类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2.1.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1.6、
必须按规定正确配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2.1.7、
站、线路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
2.1.8、
严禁违犯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三不动、四不准”;
2.1.9、
站场改造或既有线施工,必须进行地下电缆的探测,真落实防止挖断电缆的六条措施,否则不准开工;
2.1.10、
必须认真执行防止涨轨跑道的安全细则;
2.1.11、
轨道乘务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严禁违章操作;
2.1.12、民工在运营线上施工,必须有路工带领,严禁民工单独上线上道作业;
2.1.13、
运营线上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使用拉轨器必须安装防撞装臵;
2.1.14、
单轨车、撬棍等工具,未加装绝缘套,不准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使用,起道器、拉轨机禁止在钢轨接头处滑过;
2.1.15、
轨道车未准齐信号、防护等备品,车况不良、无复轨器不准运行;
2.1.16、
存放在线路两侧的材料、机具、设备,必须按规定堆码整齐可靠,严禁侵入限界;
2.1.17、
未经上级批准,不准擅自设臵临时施工道口;
2.1.18、
经批准设臵的临时施工道口,必须加强管理和防护,确保行车安全;
2.1.19、
必须严格执行防止车辆伤害的“五必须,五不准”;
2.1.20、
从事建筑安装必须严格执行“八禁止”;
2.1.21、
电气设备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
2.1.22、
电锯必须安装有防护设备;
2.1.23、
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加强汽车管理的十项规定”;
2.1.24、
必须严格执行防止触电伤害的十条规定;
2.1.25、
工、电配合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六项规定;
2.1.26、
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
2.1.27、
必须加强对单独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落实预防措施;
2.1.28、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安全;
不得违章指挥;
强迫职工冒险作业;
2.2、关于线路作业工作“十不准”:
2.2.1、
未经登记要点,禁止切断线路施工;
在无缝线路上,未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不准擅自开工;
2.2.2、
在运营线上施工要设防护,作业未完,
不准撤销防护;
2.2.3、
发现钢轨、夹板、辙叉心等折断或裂纹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及报告有关单位并做必要的防护,未经批准不冒险施工;
2.2.4、
运营线上新铺或钉闭的道岔未经车站同意,不准擅自启开或开通;
2.2.5、
未经车站同意,不准擅自将轻型车辆抬上站内线路;
在自动闭塞线路上未装绝缘装臵的轻型车辆及小车,不准使用;
2.2.6、
施工完毕未经施工负责人的检查确认安全,不准放行列车;
2.2.7、
轨道车、机动小车,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
2.2.8、
轨道车拖车连接杆插销没有防跳锁闭装臵和轨道车制动性能不一致时,不准联挂运行;
2.2.9、
使用起道机的人员,未经培训,不准操作;
2.2.10、
有人看守道口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章作业,不准睡觉、擅离职守和做其它工作;
2.3、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三不动、四不准”:
2.
3.1、
了防止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三不动”
2.3.1.1、
未同电务维修部门联系与信号设备联接的线上设备不动;
2.3.1.2、
正在使用中设备不动;
2.3.1.3、
一切信号设备不动;
2.3.2、
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四不准”:
2.3.2.1、
无绝缘套的撬棍不准使用;
2.3.2.2、
不与车站联系的单轨车不准上道;
2.3.2.3、
起道机不准在轨道上拖滑;
2.3.2.4、
一切导电器材不准在轨道上搭接;
2.4、防止车辆伤害的“五必须、五不准”:
2.4.1、
五必须:
2.4.1.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4.1.2、过铁路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2.4.1.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度。
2.4.1.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2.4.1.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2.4.2、
五不准:
2.4.2.1、
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4.2.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2.4.2.3、
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2.4.2.4、
不准从“天窗”穿越。
2.4.2.5、
不准以车代步。
2.5、机动车驾驶员岗位安全卡死制度:
2.5.1、
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2.5.2、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则,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
2.5.3、
严禁酒后驾驶。
2.5.4、
通过交通道口必须严格遵守“一看、二站、三通过”的制度,严禁抢越。
2.5.5、
驾驶室内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自卸车、油灌车、半挂车其它部位严禁坐人,机动翻斗车严禁带人。
2.5.6、
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不开带病车。
2.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条规定:
2.6.1、
电线路的架设及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
2.6.2、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
电源上必须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2.6.3、
施工及临时设施用高低压用电设备及线路,应按批准的施工设计装设,并符合铁路技术安全规则及当供是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拉乱用。
2.6.4、
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操作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6.5、
电气设备和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高度不得小于2.5米;
不得将电线缠挂在钢筋、铁扒钉、脚手架或其它导电的
金属物上。
2.6.6、
各种用电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劳动部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移动式漏电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供电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不准有接头。
2.6.7、
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装有专门的开关设备,露天及作业棚内施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配电箱内,箱底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门加锁,专人看管。
2.6.8、
残缺的灯头、开关、插座应及时更换,严禁将电线芯直接插入插座和
挂在电线上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丝。
2.6.9、
用电设备的电气装臵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严禁合闸,暂不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和开关。
2.6.10、
不得擅自乱拉电线路,严禁私用电炉和大功率灯泡。
2.7、关于防止挖断电缆的六点措施:
2.7.1、
在营运线上施工,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搞清地下电缆的埋设情况,明确电缆的经路和电缆的埋设区域。
2.7.2、
必须进行地下电缆的探测,挖探沟确认电缆的位臵,落实防护措施。
2.7.3、
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2.7.4、
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准备,遇到
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和埋设电缆。
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7.5、
使用机械在现场附近施工或行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严禁施工、行驶。
2.7.6、
使用民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路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2.8、线路工、班长、领工员岗位安全卡死制度:
2.8.1、必须按章设臵和撤除防护,封锁和开通线路的命令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布,严禁委托他人代理。
2.8.2、在封锁施工的慢行时间内,严禁超量开挖、起拔道、卸螺丝等准备工作。
2.8.3、严禁在卸碴地段高起、大拔道。
2.8.4、严禁超温作业。
2.8.5、开通线路前,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线路状态必须达到放行
列车的条件,严禁臆测和冒险放行列车。
2.8.6、必须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不准”制度。
2.8.7、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2.8.8、未经登记要点不准切断线路,不设防护不准进行施工。
2.8.9、严禁机械、料具侵入限界。
2.8.10、
严禁擅自动用和损坏电器及一切行车设备。
3、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3.1、防行车安全措施:
3.1.1、防止施工机械材料侵限挡道:
3.1.1.1、
靠近既有线路施工设备料具,严禁侵入限界。
线路两侧施工机械及堆放物品距钢轨头外侧必须保持在2米及其以上,站台上必须保持在2.5米以上,并堆码牢固。
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不侵限。
3.1.1.2、施工机械通过铁路道口,严格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严禁与列车抢道。
3.1.1.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立即撤出线路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按规定设臵防护,宁停勿撞。
严禁弃车逃避。
3.1.1.4、作业人员发现料具侵限来不及处理并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3.1.1.5、利用扣轨、吊轨卸载施工的U型卡、螺栓、脚手架及各类机具材料严禁超限刮碰列车。
3.1.1.6、
跨线作业,严格防护,严格执行邻线来车本线下道制度,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3.1.2、防止单轨车违章作业:
3.1.2.1、
运营线上使用单轨车,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与行车有关部门办理完承认手续、登记、批准、由路工担任的防护人到位、并配备有足够的随车人员后方可使用。
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时严禁使用单轨车。
3.1.2.2、
站内使用单轨车前后各50米,区间使用单轨车前后各800米防护员手持停车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区间防护如果了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无防护人员,单轨车严禁上道。
3.1.2.3、
单轨车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客车到来前10分钟,特快列车到来20分钟之前,货车4公里以外下道。
3.1.2.4、
单轨车严禁放在钢轨内侧或靠站台一侧推行。
严禁使用无绝缘单轨车。
单轨车上严禁坐人。
3.1.2.5、
单轨车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撤离运行线路,放臵在安全的地点守护并加锁。
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信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严禁“带病”上道。
3.1.3、防胀轨、跑道:
3.1.3.1、
严格执行作业不超温,起道不起高,扒碴不超长,拔道不超量的规定。
主机手发现超拔、超量或省力及随撬不良必须立即告知施工负责人马上处理。
3.1.3.2、
严格执行扒开道床不回填不走,未组织回检不走,发现异常状未处理不走的规定。
3.1.3.3、
作业人员发现道床卸碴,连续三个瞎缝、轨道方向不良必须及时汇报。
3.1.3.4、
冬季养护线路坚决消灭严重低凹接头,严禁起高接头,对异型夹板等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处理等特别加强。
发现“三折”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3.1.4、防封锁施工作业不当:
3.1.4.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要点的登、销记制度。
凡影响稳定和设备使用的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到车站办理登记要点手续,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销记。
凡跨线移梁、架梁和影响营业线行车的施工项目,必须要点封锁施工。
3.1.4.1、按规定设立工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必须是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1.4.2、作业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不得任意扩大作业范围。
3.1.4.3、必须服从指挥,未接到施工负责人的通知严禁上道作业。
3.1.4.4、
明确行车设备位臵,做好行车设备的防护加固,严防因施工损坏行车设备和影响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
3.1.4.5、禁止点前超量准备和点中超范围作业和加强邻线车辆的安全防护。
严防施工人员、料具侵限挡道。
3.1.4.6、确保施工质量,点后要严格检查,保证放行列车条件。
3.1.4.7、严禁损坏电器设备,防止轨道电路故障。
3.2、人身安全防范措施
3.2.1、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或涵洞内躲避。
3.2.2、防机车、车辆、施工作业伤害:
3.2.2.1、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不准”的规定,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休息时不准在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
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3.2.2.2、
未设好防护作业不得上道作业。
本线来车必须按防护员的要求立即下道并在距钢轨外侧2.5米处避车,下道后要站在限界以外,面向列车尾部,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3.2.2.3、
邻线来车本线必须下道,封锁线路施工,必须严格防护,下道避车,禁止两线间站人,防止车辆刮碰挡道伤害。
3.2.2.4、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间或路旁走行。
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3.2.2.5、
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
A、
多人在一起作业时,相互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伤人。
B、
起道时,使用起道机应有两人配合,机手应由操作熟练者担任,并不得兼作其它工作。
C、
多人分组捣固时,其前后距离不应小于3根枕木;
作业人员不得伸出轨枕边缘。
D、
使用撬棍时,撬棍一定要牢固,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准骑压或肩扛撬棍拔道。
E、
改道:
打道钉要稳,新枕木要先钻孔,不准用捣稿打道钉,防止飞钉伤人;
分组打道钉时,其距离不小于6根枕木;
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时,应站在道心内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3.2.2.6、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面;
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3.2.2.7、剁除钢轨的肥边时,要戴好护眼镜,禁止面对面作业,并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3.3、防物体打击:
3.3.
1、
吊、装、卸、搬作业人员:
3.3.1.1、在2米及其以上桥梁上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3.1.2、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搭设牢固,脚手架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修,不得浮起活动。
3.3.1.3、抬运轨料一定要统一口号,禁止用手直接翻动。
同组人员必须听从口令,动作一致。
3.3.1.4、
滑行钢轨或装卸钢梁及其它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禁止站人,后方必须有保险揽绳。
3.3.1.5、用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具等要联接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3.3.1.6、运行中禁止在长轨上走动,并离开轨端3米以外;
卸轨时,撬棍不得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才能拔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部落下时摆动伤人。
3.3.1.7、轨道车随行人员应座稳扶牢,不得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的连接之处,车未停稳,作业人员不得上下车;
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车平板,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
3.3.1.8、单轨小车禁止搭乘人员。
3.3.2、
机械、机具工作人员:
必须按规定戴护目镜、工作帽及其它工作用品安全保险装臵及防护罩作用不良禁止使用,信时更换。
机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良情况必须停机处理。
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4、施工安全防护
4.1、
防护员的基本条件
4.1.1、防护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