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合作协议合同书完整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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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
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制作。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
2.2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相近质量的合同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他厂家相同或更低。
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2.3如乙方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与合同产品类似,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切实享受了最优惠的价格,并能够保证对甲方的优先供应。
2.4合同产品的价格以及规格、质量标准等经双方协商、甲方考察后,甲方书面向乙方下达制作订单。
乙方在三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接受,接受的应当盖章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业务的顺利进行。
2.5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认的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进行生产,负责购买加工制作所需要的一切原料、工具,直至完成加工任务,包括产品的贴牌,即产品、有关包装、标识、说明等根据甲方要求体现甲方的“***”商标。
2.6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检验
3.1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
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
甲方另外有其他质量要求的,按照双方的另行约定执行。
3.2乙方每批产品出厂,须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或者优良的检验报告,含甲方需第三方由市级资质的检测报告。
3.3合同产品使用之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包装等由乙方负责印刷、提供、装配、完成,相应款项由乙方承担。
3.4合同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有国标的按国标或者双方约定的更高标准,无国标的按双方约定的企业质量标准。
3.5乙方保证,所制作的合同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不劣于合同产品包装、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四、产品的升级与宣传
4.1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下列样品:
a)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
b)甲方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所需的。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一批产品的技术参数及相关的检查报告,以及宣传、营销所需的各种资料。
4.3乙方应对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并提交分析和改进报告给甲方。
4.4乙方应对产品进行不断的研发更新,保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
研发费用由乙方担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质保与维修服务
5.1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
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使用。
5.2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负责,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3如果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合同产品质量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4质保: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标准操作,乙方对产品是三个月内包退,六个月内包换,质保十八个月,并负责终身免费维修,但是经甲方事先同意而事先在产品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声明的易损件可以收取配件成本费。
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标准,后果由甲方自负。
5.5如果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发生维修,经甲方审核乙方可以收取维修成本费;
但需要向甲方提供系用户使用不当的证据依据。
5.6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验收完成日开始计算。
如果甲方(甲方客户)批量购买因而无法当时一一进行质量验收,则交货验收只作数量的核对。
产品在最终用户安装完毕、使用正常时视为验收完成。
5.7售后服务时间标准:
京、津地区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二日内到达,全国其他地区用户三日内到达。
5.8如果因为自然灾害、雷电等不可抗拒力量导致事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以及甲方客户提供咨询维修服务,但不属免费保修,乙方可以收取成本费。
六、包装和运输
6.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须每只单独包装,贴标识,每**只为一箱。
每箱的必备品至少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
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6.2交货方式、地点:
由乙方代甲方进行货物装运、输送,按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批次、数量、日期,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客户送达视为对甲方完成交货。
6.3输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4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7.2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甲方向乙方交预付货款,数额为该笔订单总货款的20%。
7.3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订单量乙方回复交货日期,把该笔订单约定制作的甲方产品——“***”牌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
甲方在乙方提供交货证明后二个工作日向收获客户询问落实,随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50%。
7.4乙方跟踪落实甲方客户安装验收的情况。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对客户进行质量是否满意的回访。
回访证明产品质量无问题、或者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的,在客户完成质量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5%。
7.5甲方根据对客户的回访结果,证明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到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或者客户满意时,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货款。
7.6如果乙方能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效证据,证明甲方的客户对于乙方制作的合同产品已经完成质量、数量的验收、完全符合有关合同要求,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25%货款。
如果乙方能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效证据,证明乙方已经完成维修责任、甲方的相关客户完全满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最后的5%贷款。
7.7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八、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8.1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如果甲方延期付款,按千分之三向乙方付违约金。
8.3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9.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
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章):
***公司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及贴牌生产协议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
乙方应确保资质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
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有乙方厂家标识的产品,甲方若违反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1、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所产生运费由乙方支付;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3、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8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甲方负责支付(如需制版);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1、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
2、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2、货款结算: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协议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国标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八、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甲方负责委托加工产品的全部销售。
乙方只负责委托加工生产,对甲方所委托加工的产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产品销售。
九、售后服务
1、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产品因非正常存放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专利申请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
2、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一、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生产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结清余款并保证无任何欠款。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成本价格等商业机密一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了险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日期: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