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项目经理工作手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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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2)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
发现轻度质量问题(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3)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
对此,监理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4)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
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
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
5)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6)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7)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8)工程监理、设计师、工长、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24小时内由监理将交底表交到工程部。
4.遵照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布置施工现场,组织施工。
5.材料进场验收:
填写相应表格,签字。
6.隐蔽工程验收:
7.工程中期验收:
8.竣工验收:
第二章:
工长工作流程
一、工长职责:
1、工长由公司施工部领导,是施工工地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全面执行、落实公司有关施工的各项规定,保障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工长对施工质量负全责。
2、参与组织开工的现场技术交底。
3、落实开工前的技术准备;
核对施工文件的图纸、施工项目及预算部分。
如施工文件不齐或发现问题,可直接将问题汇报工程部经理。
4、组织施工中的各阶段验收。
包括:
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验收、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当场做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限期一天内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及说明,上报工程部经理。
5、协助监理催缴工程中期款、尾款;
根据结算情况,控制工程进度。
每周与客户电话联系至少一次,沟通协调工程事宜。
6、检查工地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对施工安全负有责任。
对施工期间客户的财物安全负有责任。
7、高度重视维修工作,接受公司委派的维修任务,做到保质按期完成。
要求自接到维修单时起,不论工程大小,两日内必须到达维修现场,对所维修的工程进行评估并做出维修方案,经客户确认后书面上报工程部经理。
维修任务完成后,次日将维修单交往施工部。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现场清理。
要求施工材料、工具全部清离工地后将现场卫生清理干净。
二、图纸会审
任务:
理解图纸,核准预算,核算用料,
组织:
工程部总监。
参加:
工长,监理,材料员、工厂技术员。
时限:
1工作日内完成。
三、技术交底
开工前的技术交底是确保施工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技术交底程序分为技术交底前的预备会和现场技术交底两部分。
(一)技术交底预备会:
交底前的预备会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工长,施工监理、工厂技术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安排施工任务,移交技术资料,交待相关事宜。
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包括:
1、完整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2、工艺作法说明。
3、工程预算。
4、甲、乙方供应材料明细表。
客户与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由设计部将以上资料的两份副本移交工程部,一份由施工部存档,一份派发给工长,办理签收手续。
以上工作限时三日内完成。
(二)技术交底程序:
1、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
一般控制在三日后,七日内。
2、工长与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
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与工长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
设计师和工长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3、我方必须参与技术交底的人员有:
设计师,工长,施工监理、工厂技术员。
4、技术交底由设计师组织和主持。
设计师须现场向工长明确如下事项:
1)讲明设计意图和重点部位的设计要求。
2)讲明色彩、风格和装饰效果要求。
3)讲明对材料的具体使用要求,包括对甲供材料的要求。
5、工长应在交底时应明确如下事项:
1)如有对设计意图不理解或不明确的地方,须向设计师询问明确。
如对工程图纸和预算有疑问之处,应在交底完成后另择时间与设计师交流。
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工长应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
对此,工长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3)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
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4)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5)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6、设计师、工长、施工监理及客户填写“现场技术交底表”。
7、技术交底结束后,施工监理负责将现场交底记录表交往公司工程部。
现场交底记录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部统一归档。
四、处理客户纠纷
(一)处理原则
1.遵循维护客户、公司、工长三方利益的原则。
2.文明礼貌、真诚待人的原则。
3.遵循说服、解释、平等协商,灵活处理的原则。
4.避免扩大化、处理快速化的原则。
5.无法达成谅解或和解时,坚持不要对客户许诺也不要轻易单方立下字据的原则。
(二)处理办法
1.一般性的现场管理及质量问题,由工长出面解决。
2.较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工程部经理出面解决。
3.设计方案及报价问题,由设计师出面解决。
4.有关设计师服务问题,由设计部经理出面解决。
5.有关工长服务问题,由工程部出面解决。
6.严重经济索赔问题,由工程部出面解决。
六、工程维修
1、所有的客户(包括设计分部反馈的)投诉,由公司统一登记,自接电话起30分钟内完成填单,且内容完备,然后转至工程部。
2、工程部进行分类:
1)由原工长维修的项目。
2)派新工长维修的项目。
3、原工长维修的项目,工程部于24小时内与客户取得联系,确定维修时间,并通知公司,将维修单备份一份转至工程部。
4、原工长回公司工程部领取维修单,并与客户联系,按规定时间去进行维修。
维修完毕,通知施工监理,工长交实施维修项目填写在维修单中,由监察助理、工长、客户共同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交回施工监理备案。
施工监理告知设计分部。
5、派新工长维修的项目,由工程部于24小时内与客户联系、约定时间,到现场进行鉴定、报价(包括维修项目、工程量、材料费、工费及其它费用),明确维修时间,限定维修工期,工程鉴定的当天完成填单工作,并通知工长,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将维修单转交给施工监理。
6、工长接单后,先与客户取得联系,按维修单上所标注的时间、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7、维修期间由施工监理负责质量及项目监督。
8、工程完工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并由施工监理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客户验收签字,将维修单返回施工监理备案。
9、维修工程的付款及结算,维修单经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在验收后施工监理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公司经理签字。
10、以上工作所涉及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间规定,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者,给与50元处罚。
11、对不能履行保修义务的工长,给与100元罚款。
七、施工现场管理
(一)开工进场
1、进场当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卫生清扫。
2、确定材料码放处,并将标志牌钉在墙上,当日进场材料按规定在标志牌上码放整齐。
3、确定灭火器码放处,一般情况下进门后的左侧1米处为灭火器的固定地点,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码放在进门后的右侧。
面积100以下的装修工程,应使用2个5L容积的灭火器;
100以上的装修工程,按每增加50配备一个5L灭火器来计算配备数量(不足50按50计算),遇有复式或跃层居室时,应按房间层数配备灭火器,每层最少配备两个,并放在各层入口的显著位置,以方便使用。
灭火器的安放处不得被任何物体遮挡,灭火器必须保证在有效期且压力在正常使用值的范围。
4、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穿公司统一工作服。
5、所有施工机具必须干净,配备齐全,所有工具必须有工具箱,并放置在工具箱内。
6、施工人员必须自带衣物箱,将个人更换下的衣物、鞋帽放在衣物箱内,不得随意放置。
7、工长必须对客户已装修好或已安装好的厨房和卫生间设备进行封闭,可用报纸和胶带局部封闭,也可以整间房屋封闭。
8、工长必须详细向代班工长交代取电位置和取水位置,并应对非取电位置、取水位置进行封闭。
9、油漆和涂料等易燃化工品必须单独码放在安全位置。
10、工长必须对不使用的下水口和地漏进行封闭,以防止施工中渣土和杂物堵塞下水口。
(二)施工过程中
1、每日必须清扫施工现场两遍,中午吃饭前和晚上收工时各一遍,未能清运走的垃圾,渣土必须装袋或装入垃圾箱,垃圾袋和垃圾箱原则上应放置在阳台,并且随时清运,现场不许有成堆垃圾存在。
2、木制作施工时,以锯台为制作中心,裁切后的材料和半成品必须沿墙码放,压板平台应放置在不影响通行和施工的位置,必须留出施工人员的正常通道。
3、瓦工进行地面铺砖作业时,必须是在本房间木作基本完工的情况下进行,且在铺贴后,在施工通道处用九厘米以上厚度的板材铺垫,以进行成品保护。
对玻化砖、抛光砖等高档地砖,在上人前必须将砂土清扫干净,并且应用锯末均匀撒在表面,以防止地砖表面被划伤。
4、油漆和涂料施工时,原则上木作和水电施工已基本结束,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对已制作或施工完毕的地面,卫生间、厨房墙面应采取遮挡和保护措施。
5、油漆和涂料施工完成后,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必须从上至下、从里至外逐步进行施工面的清洁和地面的清洁工作,准备铺木地板的地面必须清洁无尘,为木地板的铺装创造良好条件。
对暖气罩内、家具内和底部等隐蔽角落进行认真细致地清扫和检查。
6、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自制的拖线板,禁止直接用电线头从插座取电,禁止使用未固定的插座面板和开关面板,禁止使用大于200w的灯泡或高压汞灯、碘钨灯等做照明,禁止三台及以上的电动工具共同使用一个拖线插座。
(三)竣工验收
1、在竣工验收前三日,必须通知巡检或设计师进行预检。
预检合格后,上报工程部正式的验收时间,并将此时间通知客户。
正式验收时间必须提前72小时上报,以保证公司和客户能够按时参加验收。
2、竣工验收前,必须将所有剩余材料、施工机器、垃圾和施工人员个人物品运出现场,竣工时,除少许油漆和涂料及油工工具、卫生工具外,其它物品不许摆放或存放在竣工现场。
3、竣工验收时,除本施工队的人员在现场提前等候外,不许有任何无关人员在现场。
4、竣工验收前,现场的所有保护工作由施工队负责,验收签字后,正式移交客户管理。
(四)其它要求
1、由于施工条件限制,必须在施工现场住宿的,必须报公司批准,并领取批准单后张贴在公司标识板上,以备检查。
住宿时,工长应指定房间,并确定带班工长为住宿负责人。
每日上午开工时,应将所有住宿行李统一整齐码放在住宿房间的角落,将铺床用的板材码放整齐,洗漱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统一收存在衣物箱,现场不许有任何个人物品随便放置。
洗晾衣物时,只许晚间进行,并应将衣物晾晒在阳台上,次日早开工时,衣物必须取下,白天不许在现场晾晒衣物、被褥等。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住宿的房间严禁吸烟和用蜡烛、油灯照明,严禁用电炉取暖和明火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做饭,施工现场不许有烟头、火柴棍等。
3、住宿的房间必须清洁和通风,用水清洗个人卫生时,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完后,收拾干净。
4、严禁非本施工队的人员在工地住宿和停留。
以上管理方法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犯,按公司奖惩办法严厉惩处。
八、施工中违规处罚
(一)对施工现场检查进行罚款的原则
1.对有违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行为者,一经发现,严格执行罚款规定,绝不姑息。
对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巡检员、设计师或工程助理等相关人员将给予同等罚款。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等问题,先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已认真整改者,不予以处罚。
对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者进行罚款。
3.对有欺骗行为,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对情节轻微者,加大处罚力度;
对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外,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二)处罚标准
【施工质量】
1、土建
1)未经客户、设计师或施工监理许可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对工长处以500元罚款。
2)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如未经许可任意在墙面、地面上开孔洞,切断原墙面体或楼板受力钢筋等。
对工长处以1000元罚款。
2、木工
1)龙骨部分安装不牢固,存在变形、扭曲、尺寸偏差过大,龙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2)细木制品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牢固,存在翘曲、变形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
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3)新做吊顶、墙面等处表面不平、接缝不平整等,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吊顶时,必须按规定固定。
如出现用汽钉固定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5)细木工制品衬板、面板粘贴不牢、出现分层、起鼓等现象,装饰线条不按要求对接,
接头处出现错缝、离缝等现象,面板与线条等色差过大等,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6)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出现尺寸、结构等与原设计图纸不符,接头处处理不符合工艺要求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7)明知设计图纸与现场尺寸存在误差,未及时向监理或设计师反映而造成损失的,除责令返工并承担责任外,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
3、油工
1)未按要求进行基层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2)涂料(油漆)的品种、颜色等不符合要求,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3)不使用规定材料,不按相关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4)基层处理成品出现粉化、起皮、裂纹、起鼓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铲除重做。
5)细木工制品油漆面不整、不光滑,有刷痕、色泽不一致、钉眼修补不全等,对工长处
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6)壁纸、墙布等裱糊不牢、色泽不一致,出现气泡、空鼓、裂缝、皱折、污渍、胶痕、
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7)涂料刷浆部分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脱皮等现象,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修复。
8)油漆工程完工后,相邻部分成品如五金、玻璃、地面等不洁净、出现污渍,对工长处
4、瓦工
1)成品表面有划痕、缺棱角等问题,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返工。
2)成品铺贴不平整、接缝不平直、间隙不均匀、颜色、图案不符合要求,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3)厨房、卫生间地面坡度不当,出现倒泛水或积水,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进行处理。
5、电工
1)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线路直接埋入墙内等问题,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新做线路管内留有接头,接头不按要求进行处理,处以100元罚款并要求重做。
3)管线不按要求施工,未做固定或固定连接方法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现电打火等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面板、灯具、电器等安装不稳固、歪斜、接触不良,出现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返工并赔偿。
6、水工
1)新做管路与排水地漏交接处理时,新做管线出现渗、漏现象,表面不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2)洁具安装出现不平整、不稳固、开关不灵活等不合格现象,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3)洁具及配件安装后出现渗漏、破损等现象,除责令赔偿外,处以100元罚款。
4)不按要求保护现场导致地漏、下水堵塞,对工长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疏通。
7、防水
1)材料不使用公司统一规定品牌,或不从公司库房领料;
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撤换。
2)防水施工不按规定从地面卷起300,或浴室防水不做到1800高,或其他偷工减料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3)墙不找平及基础不干而强行施工,处以100元罚款并限期重做。
4)不做24小时避水试验及避水时间不足,处以100元罚款并重做试验。
5)避水问题不通知客户共同验收并认可,处以100元罚款。